敛财人生之重启 第623章

作者:林木儿 标签: 天作之和 布衣生活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BG同人

  一中不是当年的一中了,如今的规模,在全省内,都属于其中的佼佼者。这些年依靠科研,只是教辅之类的材料,别管是线下还是线上的,都发展的很不错,在国内的教辅书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那是稳稳的。

  如此赚回来的就是钱呀!有了钱了,校舍翻新就不说了,分校设立了好几个,但最好的当然还是本部。市一中后面的城中村到底是拆迁了,里面的小区划给一中,成了其附属的小学。从原来的名不见经传的农民工小学,如今也成了争先抢着要入校的。如此带来的好处就是,当时的小学占地,全都划给一中了。一中统一规划,又相互置换土地,把学校连成一个正片。为了接送孩子方便,不造成拥堵,新校区设计的相当先进,地下车库和空中广场车库并行,特方便。

  老校长完成了当初的设想,退了。

  老周在副校长的位置上,这几年也到了退休年限了,也给退了。

  去年新校长到位,空降来的。人家一来,就推荐林雨桐,把林雨桃给提上去了,成副校长了。不知道的人呢,就说人家新校长相当敢用人。可其实了,林雨桐掌握的是学校最重要最有话语权的部门,谁能弄来钱,谁就是老大。

  哪怕不是副校长,谁敢小看了吗?现在成了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就真的比以前更好吗?

  可没法子呀,新人上台,钱袋子不可能叫旧人捏着的,腾地方是林雨桐预料之中的事。

  而且,也该换地方了,她也是顺势而为。

  就像是老周说的,“你不能在这个地方一直呆下去了。你已经把最重要的工作做了,且做到了最好,你只要在这个学校,谁都不能否认这一点。可接任的人就很难了,做的更好,那是应该的。你把路都铺好了,做好是本分。可若是做不好,那不是你的问题。”

  老周是顾虑各种的考试改革不停的推进,对教辅这个行业,其实是很难把握节奏的。

  新校长想叫自己腾位置,但能一次性把事情办成了,肯定是老校长和老周都出力了。两人是在最后,再推了自己一把,把自己推了上去。

  她是一直特别听老师的话,老周怎么安排她就怎么做,什么都做的很好。到了现在了,以自己这个年纪,到了这个位置上,可以说真就是这些师长临走硬生生给托举起来的。

  你说你不去?

  那不可能!还是得去的吧。

  这俩崽子还想朝其他地方扑腾,扑腾什么呀?

  现在这择校可不比以前了,以前的民办学校从三四月份就开始选拔考试了。现在早禁止了!就是按照片区划分的。自家的学区就在市一中的学区之内,跑什么呀?现在这一部分择校,多是特长生。允许招收一部分外区的特长生。因为一中的艺术楼,如今特别有名。

  因为当年的艺考生里,出去了几个一二线的小花小生,还有比较出名的主持人,这影响力大了,就很不一样了。都知道一中这边的艺术特长教育特别成功,政策上呢,也多有倾斜,很多想来一中的孩子,都是想走特长生的路子进来。

  别管是比文化课,还是走艺术生特招,哪个学校比一中更优?

  林墨和林砚小学毕业,身高一米六八,一直发育很均衡,谁也没把谁落下。长的嘛,五官还是很想象,但两人的穿衣风格和气质既然不同,熟悉的人打眼一看,就能分出谁是谁。

  带着俩买衣服,很简单。

  往商场一站,林墨很随意,黑白灰,超级简单百搭的颜色就可以了。他的衣柜里自打上了四年级自选衣服开始,就一直是这一款的。

  林砚不一样,他喜欢一切明亮的颜色。

  去买鞋吧,运动鞋放了那么一面墙,不到店里,远远的看见店里一双橙红色的颜色,在这一面墙上显得格外的瞩目。林雨桐都不用问,一进店就指了一双跟上一季买的白鞋稍微有些差别的白鞋,“这个拿一双40码的……”

  然后林墨自觉的跟着小姐姐去试鞋了。

  林砚举手,“妈――妈――我看上……”

  “知道!”林雨桐指了指那双闪亮的橙红色,“那个最新款的,就那个颜色,也是40的,拿一双……”

  林砚就乐了,“是吧!妈,你也觉得那双最好看吧。”

  嗯!穿着那双鞋,你站操场上我只一眼就能瞧见你。

  试好了,没问题,都能穿。那新鞋就上脚了,不再往下换了,把旧鞋带回去吧。

  他们现在的旧鞋,大伯娘要呢。她就是大脚,本来就穿三八的鞋,如今不是胖了吗?三九的能穿,四零的垫着鞋垫也可以。关键是这俩小子的鞋都是好些,没咋穿就小了。给别人也没人稀罕,大伯娘要了,那就给了。

  鞋买了,对林墨来说就可以了,能打道回府了。

  可林砚不行,新品有一件亮蓝的,闪着暗纹星星的短袖,“妈――妈――那件好看吗?”

  那么亮闪闪的蓝?

  “想要就给你买吧,但是我提醒你,在学校穿的机会不多。一年好几身校服,春夏秋冬都有。在学校就是校服,你买那回去穿不了几天就又小了。”

  林砚一脸的痛苦跟纠结,“……穿校服一点都不人道!应该每周有一天展示日,每个人都穿自己喜欢穿的……”

  少废话,要买就买去!

  那算了!林砚四处的看,抓了一顶粉色的运动帽扣脑袋上,“这个不禁止我戴吧?”

  嗯!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在教室里扣着一顶帽子,那就买吧。

  林墨看了看,对不需要的东西他懒的买,倒是挑了几双黑白灰的运动袜,这个得买。

  林砚瞧见了,把各种颜色的都挑了一双,彩虹袜一样。

  林墨转脸又去选书包,中学生的书包得大点,在这里买的比较结实。他选了一款黑色的,比较耐脏,看着也很上档次。

  而林砚眼睛一亮,这个是可以带到学校去的,他指了指放在最上面的那个颜色,“黄绿色的,我要那个……”

  橙红色的运动鞋背一黄绿色的书包,你这个颜色搭配的太美了!

  四爷一看他家儿子选回来的东西就皱眉,这实在是不符合四爷的审美。

  但四爷也不强迫谁都能具备跟他一样的审美素养,这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学不来的。就像是桐桐,她现在的审美境界提高了吗?

  没有!只是见识的多了,知道什么好看而已。

  她要是懒的折腾,就是林墨这样的,简单不出错就OK。要是她折腾起来,她只是知道花开富贵万紫千红有点俗,得避免而已。

  因此,带孩子买东西,他是尽量少去。买回来了,他尽量少看,不发表意见。等穿到身上了,他觉得,冻不着冷不着,没光着屁股出门这就可以了,不用要求那么高。反正长的也不磕碜,又是俩小子,怎么着都成吧。

  林砚没有丝毫被鄙视的自觉,也知道在爸爸那里得不到这方面的夸奖,马上拿去给姥姥姥爷看,“……是不是特别好看,我背着这个包,您接我的时候别管多少人,您是不是一眼就能看的见我?一看见我,您是不是就不着急了……”

  小嘴一吧嗒,一件事他能夸出八个好处来。

  林妈的审美都被带偏了,“是好看!亮亮堂堂的,多好的。”又问,“你哥哥买什么了?”

  “我哥哥总怕人把我们俩弄混了,什么都选不一样的。”这个理由是第一次叫他们选东西的时候,林墨告诉林砚的。林砚深信不疑到如今,“其实还有一个米色的,但是那个以碰就脏了,我哥没选。”

  林妈:“………………”这么自信的认知,她还是不要打破了,“没事,你哥让给你的,你就拿着吧。”

  嗯!我哥真是老好了,可多东西都是让着我的,从小到大都是。

  显摆完了,拎着东西三两步窜到楼上去了。

  老林乐呵呵的看着林砚平安的上去了,这才扭脸看自家闺女,“上了你们学校,这分班的时候是不是跟老师说一下,把哥俩分一个班……”

  为什么非要绑在一起?

  初中又不分重点班不重点班,都是一样的。按照成绩高低依次往过划拉的。不可能把高分的学生放在一个班的。最初的分班都是随机的,连个成绩都不会有。好坏全凭运气的。分好班了,老师才抓阄呢,看谁带哪个班。

  林妈就觉得,“你说你这妈当的,真不管?”

  真不管!

  “现在这中考比高考可难多了!你说你这当妈的,真是放心!”林妈絮絮叨叨的,“你看人家宝琼,各门课都请了家教,小升初衔接课程,人家该学都学了。还有那个……红霞那闺女,请了好几个家教了……老程家的程度,初二了,每月请家教的补习费得好几千……我就发现你们两口子特别坐的住……”

  老林就拦住话头,“你少念叨几句,我看孩子学的挺好的,哪次没考到前头去?好好的补什么补,稳稳当当的坐着。”

  你闺女都副校长了,你还怕老师在学校不重视俩孩子?

  正说着呢,听见大根在外面跟人打招呼的声音,“李院长,您来了?”

  可不,来的是李院长。

  四爷起身去迎,“李院长,快请进。”

  对方也特别客气,“金处长,打搅了打搅了。”

  是的!四爷被调到教务处,担任的是副处长。但每周该上的课也没少。

  这位来了,四爷直接带去小厅。自家跟对方就是不远不近的处着,并没有多亲近。而且,老林和林妈一见这位来就躲开了,多少都有些别扭的吧。

  林雨桐跟过去倒茶,李院长才说来干嘛的,“……主要是孩子就学的事。”

  房子在这一片,自然就划分到一中了,这需要说什么吗?

  李院长是这么说的,“孩子的户口并不在我这里……而且,我本身是有M国绿卡的……”

  是说在国内都没有他的户口,哪里来的孩子的户口。

  晨曦当时上小学,是按照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给安排的。那现在,“她的户口在哪儿呢?”

  “一直跟着她母亲的户口,在城里的居住证一直是有的……”

  “那这个不影响什么,有居住证,可以就近入学,只是要提供一些父母双方的很多证明材料……”

  “这个我们有!”

  林雨桐不想经手管这事,你来咨询了,我告诉你需要什么,剩下的你自己去跑好了。

  她把该说的都说了,也没吐口说我安排这样的话。

  好在李院长应该是习惯了国外那一套,对于不是很给面子的举动也没在意,确定了他准备的东西足够了,直接就起身告辞了。

  一扭脸,见林砚在边上探头探脑的,她就皱眉:“干嘛?有话进来说。”

  “我要搬房间。”特别不好意思的样子,“东西放不下……”

  好的!

  不等他的话说完,爸妈同时开口:“好的!马上,现在就搬。走吧!上楼!”

  林砚愕然,一扭脸,爸妈都朝楼上去了。

  把两人的东西分开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全家老幼齐动手,一个来小时,搬完了。

  再叫这小子跟他哥一屋住下去,一家子都担心把林墨惹烦了,回头拎着这小子给扔出来。这几年是能作的怪他都作了,半夜腿抽筋,一嗓子疼喊出来,林墨是睡不成了。得给摁好了,然后先睡着是别想了,搁在边上哼哼,直到他迷糊的睡了,这才行。而且,这一疼,就可娇气:

  哥!给我拿水,我腿疼,够不着。

  哥!空调关了吧,我觉得热。

  ……

  诸如此类,烦不胜烦。

  林砚是那种夜里空调二十八度能睡的着的,但是林墨不行,二十六度不能再高了。要是燥热了,林墨常不常的抱着被子一个人上地下室去睡去。

  现在终于因为舍不得放弃他衣柜里那些奇奇怪怪的衣服,而主动要一个人住了,简直喜大普奔。

  要上中学了嘛,开始各方面准备开学的事。林雨桐的暑假也就没那么清闲了,高中的招生工作,你不参与吗?

  从录取到录取通知书到学生的手里,有许多工作要做的。

  大夏天的,三伏天气,好似比前几年更热了。小电炉骑着也不行了,也是现在停车方便,林雨桐有自己的车位了,进出开自己的车。哪怕是地下停车场,这大夏天的,也是闷的。从这里坐电梯,去办公室,就这么点距离,一身的汗。

  这种天就适合在家里猫着,哪里也别去才好。

  别管在外面呆了多久,反正一回家,先冲澡,然后换身舒服的衣服,这才算是活过来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太太就念叨呢,“这是如今日子好了,早些年可不敢想能有如今这日子。坐办公室的还怕热,那当农民的可该怎么着哟!”

  老太太这几年身体挺好的,就是耳朵稍微有些背。牙齿也不行了,里面的牙掉了好几个了。说给种牙吧,老太太年纪大了,不乐意受那个罪。就一直这么着呢!跟着小儿子住,闺女几乎天天来,然后大伯那边每周来一次,吃顿饭。老太太瞧着儿女都在身边,心理安稳,越发的活的舒服自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