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凌凌凌
达西的脚步一顿,然后拐向洛霜房间的方向,来到门口,对着管家先挥挥手,让他下去,然后再敲响了门。
洛霜懒懒地窝在躺椅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毛毯,旁边是烧着火光的壁炉,身后大大的窗户已经半阖上。
伦敦的冬天很少见到阳光,除了阴雨绵绵,就是雾霾漫天,即便是时间正好的下午,也只能看到泛黄的路灯。
洛霜房间的窗户对着宅邸的后花园,花园里装饰了足够明亮的灯,可这灯只有晚上才会点亮,所以整体的效果,外面还比不上房间明亮。
毕竟房间点了壁灯,还有不少蜡烛,再加上洛霜特意要求的白色墙纸,比外面看着温暖多了。
洛霜手里的书是这个时代难得一见的正常向小说,什么叫正常向呢,就是这个时代流行哥特风黑暗小说,到处都是,就是报纸上报道某一件小事,都喜欢以悬疑神秘的方式开头。
如果用现代网络流行翻译出来就是:震惊!XXX家出现神秘黑猫,是上帝给予警示,还是恶魔的诅咒即将降临。
看着很惊悚是吧,其实就是一只猫头上的黑毛多了点,跑到XXX家厨房偷吃了一条鱼而已。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警示意义,那就是家里有鱼,你藏好嘛,别让猫闻到了味道。
所以说,如果你看这个年代的故事,刚开始觉得无聊,可剥离那一层表面的东西,还挺可乐的。
但这种毫无意义的叙述,看多了也厌烦。
之前因为洛霜十几篇爱情故事,让人看到了正常向的故事魅力,报纸上开始有模仿洛霜的文章出现,有仿照写爱情故事的,也有用这种方式写别的故事的。
虽然不多,却大受欢迎,即便不那么优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追捧。
没办法,实在是洛霜这个大手出完那十几篇后,就不再写了,读者们嗷嗷待哺。
报社联系不上洛霜,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产粮了,于是这种风格的就多了起来,并且拿来写各种各样的不同类型故事。
哦,对了,也有用这种平实的文风,去写黑暗神秘小说的,就是以前那个哥特风小说。
哥特风的主要风格是黑暗,神秘,华丽,犹如黑夜中的吸血鬼。而有聪明的写手发掘了一种新的写法,用平实的语言,好像写日常生活一样,去叙述这种小说。
喜欢的人觉得更加刺激,因为感觉时时刻刻会发生在身边,不喜欢的人就觉得,这简直是异端。
对于这种变化,洛霜非常欣喜,因为她看到了不少觉得有趣的故事。
不过因为发展时间比较少,仅限于报纸上刊登的内容,版面有限,所以可看的也不多。
不过商人永远是最敏锐的那一拨人,有出版商和书店就看到了风头,把一些过去掩埋了存在感的小说翻了出来。
在哥特风大行其道的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风格的小说出现,报社和出版商觉得写得好,也会尝试出版,有能卖钱的,也有完全不卖钱的,但都影响不了哥特风的地位。
所以这些书籍大部分都压箱底了,甚至连底稿都没了。
那些机灵的商人在发现风向后,想方设法把这些又重新找了出来,再印刷贩卖。
当然,这只是少数,所以洛霜也就找到了几本而已,看着还不错。
达西敲门的时候,她正沉浸在剧情中,懵了一瞬才反应过来,“请进!”
达西推开门,看到壁炉前的洛霜,询问道,“我听管家说,你好些天都没有出门,是身体不舒服吗?或者在忙于创作和设计?”
“没有,我就是犯懒而已,写稿打广告短时间不需要了,至于设计,目前的样式已经足够丰富,再多生产也麻烦。艾米丽那边是在为明年夏季的限定款做准备,暂时用不上我。”洛霜道。
艾米丽私心里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最好,却得到了一样多的回报,想尽可能多分担一点。
洛霜了解她的心思,就说了一下季节限定款的概念,让她为明年的四季做准备。
春天的已经不需要了,因为她们已经提前设计好了,现在工坊里已经分出一部分女工制作那个,等明年春暖花开,就可以开始售卖了。
“那么,如果你没事的话,是否可以陪我参加一场舞会?”达西询问。
“什么舞会?”洛霜惊讶,对于这种活动,达西不是能避则避吗?
“是王后授意哈里森伯爵夫妻举办的,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为女王的盛典打前站。”达西道。
哈里森伯爵是上任国王的友人,和他一起长大的挚友,两人关系非常好。可以说,如果上任国王有心腹,那么哈里森伯爵绝对是其中分量最大的人之一。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也不一般,她是随王后嫁过来的德意志贵族之女,父亲是一位男爵,当了王后两年女官之后,就嫁给了丧妻的哈里森伯爵。
可以说,这对夫妻是上任国王夫妻的绝对心腹,可惜的是,现在是格莱蒂丝女王掌权,她是王后的亲生女儿,也是王后使了手段才上位的。
可两人的利益全部完全一致,在格莱蒂丝成为女王后,那么她就得为整个大英帝国着想。
而王后说到底最惦记的还是自己的母国德意志,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她会尽可能地为德意志谋求利益。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是王后最忠实的密友,两人利益一致,目标相同。
哈里森伯爵在上任国王去世后,并没有进入格莱蒂丝女王的利益集团,虽然他也不是敌对方,却也无法像之前一样,是第一梯队的心腹。
为了能更好地抓住权势,他必须牢牢和妻子保持一致,牢牢向王后靠拢。
毕竟,无论女王母女有多少分歧,不变的是她们都不会伤害对方,顶多在其他利益上争夺。
而王后想要为德意志争取那些利益,也需要一个代理人,哈里森伯爵就是这个代理人。
他是正统的英国贵族,却娶了德意志贵族之女,还是王后的密友,因此他们夫妻受到了王后的信赖。
“虽然女王陛下和王后阁下私下底的较量不断,但明面上,母后的这点面子,女王一定会给足,所以很大可能,女王会出席这场舞会。无论是出于什么考量,达西家族接到了这场舞会的邀请,就不能推脱。”达西解释道。
这场舞会肯定会汇聚所有的伦敦上流人士,没受到邀请这表明你身份不够,受到邀请了却不去,就显得非常不给面子了。
“行吧,”洛霜答应下来,住在达西家,受到达西先生的庇护,这点事她还是要做的,只不过,“你要怎么对外介绍我们的关系?”
“有血缘关系的表妹,威克斯先生去世前,把你交托给我了。”达西早已想好了借口。
只要语言表达稍微暧昧一点,让大家觉得,威克斯先生去世前,就把女儿交给了达西先生。
而达西先生则答应下来,也就是会以结婚为前途,培养两人的感情,只不过暂时还没有求婚而已。
到时大家就会觉得,这是一对在培养感情的,被家长认可的男女,属于名草有主,名花有主的存在。
这样一来,“达西,我怀疑你邀请我,是想我给你挡桃花。”洛霜笑眯眯道。
达西一顿,居然点头认同了,“没错,就是这样。”
“啧,达西,你学坏了。”洛霜啧啧出声,这才多久,严肃正直的达西先生就被福尔摩斯那个家伙带坏了。
这可真是冤枉了大侦探先生,如果他在这里,就可以认真地反驳。
比起我,达西先生不是被你影响的次数更多吗?
参加舞会洛霜当然会精心打扮,实际上虽然她半个多月没有出门,不代表她什么都没准备。
该定制的晚礼服她有至少十件,而今晚的是以浅绿色为主,配搭一些白色,但在边缘的部分,用珍珠镶嵌了一圈花边。
没错,是珍珠,虽然个头不大,但大小一致的珍珠,总共五十多颗镶嵌在不起眼的裙摆上,堪称低调地奢华。
要知道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工饲养珍珠,所有的珍珠都是野生的,如果是大小不一,或者规则不定,不是圆润的形状,那或许不值多少钱。
可这么多大小一致的,就真的很昂贵了。
这些都是洛霜从空间里拿出来的,裁缝来的时候,莉亚正好不在,不需要洛霜解释珍珠的来历。
而达西家的人以为这是她从威克斯家带出来的,也没有多疑,只是咋舌洛霜的大手笔,居然拿这么多珍珠镶嵌一件衣服。
除此之外,洛霜只带了一对珍珠耳环,头发盘起来,用碎钻发卡固定一圈,看着精致又可爱。
两人抵达哈里森伯爵的庄园时,正好遇到了熟人,福尔摩斯兄弟。
洛霜眉头一挑,对着上前打招呼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道,“我真意外,你居然会出现在这种场合,难道是有什么案子出现?”
今天不会惊现什么杀人案吧?那可就太热闹了。
“呵,某人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委托?”福尔摩斯嘲讽道。
就在这时,麦考夫福尔摩斯也和熟悉的人打好了招呼,走过来正好听到了夏洛克的话,“威克斯小姐,听说你想知道威廉姆斯准将阁下的信息。今晚或许他会出现在舞会上,如果到时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介绍。”
“那就谢谢你了,福尔摩斯先生。”洛霜扬起笑脸。
“不必,如果你真的感谢我的话,是否可以告诉我那颗宝石的妙用?”麦考夫福尔摩斯笑得一脸和睦,像极了成精的狐狸。
“妙用?什么妙用?那是我父亲找到的一颗好看的宝石,他是从一位来自东方的商人手中购买到的,商人说那是一颗宝石,父亲虽然不信,但想到我可能会喜欢,就买了下来。事后检测,发现居然真的是宝石,这就太难得了,居然有乳白色的宝石,太神奇了对不对?”
洛霜佯装一脸无辜,完全不承认自己知道什么妙用。
不过……这才多久,夏洛克福尔摩斯就利用上了里面的治愈异能吗?
这该说他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
麦考夫还是温和的笑容,可眼底深处却潜藏着锐利,不过随即他一笑,压下了所有探究的心思。
不管这位小姐知不知道,她把东西送给夏洛克,都代表了她对夏洛克的友谊。
况且,那宝石真真切切救了夏洛克一条命,福尔摩斯家族是不会忘记这份恩情的。
所以即便夏洛克讨厌极了舞会,身体也没有好全,他依然把人带来了。
人家威克斯小姐是委托夏洛克福尔摩斯帮忙的,怎么能只有麦考夫福尔摩斯出面呢,那太失礼了。
“那么威克斯先生太幸运了,居然遇到这种独一无二的宝石。”麦考夫温和地笑笑。
“是的,我也这么觉得,”洛霜笑起来,“或者也不能说是幸运,因为父亲也吃过很多次亏,有些看着漂亮的东西,往往一文不值。父亲总是觉得我会喜欢,就不惜代价买下来。”
“你有一位好父亲,威克斯小姐。”麦考夫恭维道。
两人在这里耍花腔,达西先生一头雾水,不过他懂得保持安静,坚决不掺和进这三个恶魔之间的交锋。
而夏洛克福尔摩斯呢,则一脸嘲笑地看着两人表演,“你们还要假惺惺到什么时候,堵在人家家门口,太失礼了。”
“哈,就你最有礼了,”洛霜翻了一个白眼,率先往前走,顺手挽住了福尔摩斯的手臂。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一起来的,其实洛霜只是想知道,侦探先生是否受伤了。
近距离接触,她闻到了不明显的血腥味,也就是说,在宝石里治愈系异能的帮助下,大侦探依然没有完全好,可见他之前是真的受伤颇重。
“福尔摩斯先生,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的案子?”洛霜询问道。
福尔摩斯眼神微眯,侧头锐利地打量洛霜,“你为何会这样问,威克斯小姐?”你是否知道些什么?
“哦,是好些天没见你,看你这么精神奕奕,想必一定是有案子才让你这么精神百倍。”洛霜敷衍地解释道。
“我自然接了一个案子,某位小姐委托的找恋人的案子。”福尔摩斯更加敷衍。
“我刚刚听大福尔摩斯先生说,准将阁下会出现,是真的吗?”洛霜好奇起来,小声询问。
“当着准未婚夫面,询问其他更优秀的男人,威克斯小姐,你的行为如此清新脱俗。”福尔摩斯嗤笑。
洛霜转头看了一眼身后和麦考夫交谈的达西先生,笑了一下,“嘿,达西,夏洛克先生说要邀请我跳第一支舞,想必你不会介意的吧?”
达西一愣,身为他带来的舞伴,洛霜的第一支舞当然得和达西跳。
可他知道洛霜作妖的本事,也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按常理出牌,以为两人是有什么事商量好了,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当然,我看见一个朋友,先去打招呼,你们玩得开心。”
说完他就急匆匆离开了,其焦急的背影,就好像被狗撵一样。
“我没有——”福尔摩斯想要辩解的话顿住,眼神锐利地看向二楼的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