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萧凌凌凌
见闺女都快哭抽噎过去,桑妈妈焦急的推桑爸爸,“你还不快想办法,让闺女和那男生分到一起。”
桑爸爸无奈,闺女这样,他能怎么办,只好重新出门。
走到门口才想起问一句,“你还没说那个小子的名字?”
桑甜甜闻言,这才停下哭声,边打嗝边说话,可怜兮兮的样儿,让桑爸爸又无奈又心疼。“他叫韩少峰,是塑料厂的人。”
韩少峰妈妈改嫁后,就嫁给了塑料厂一个职工,男主也跟着住在那里。并且和纺织厂的子弟上同一所高中。
桑爸爸闻言,心里松了一口气,既然是隔壁厂的人,那他等会儿好好打听打听,要是人好,又愿意对闺女好,他也不是不能想办法,让他们都回城。
至于现在,还是去找找熟人,成全闺女的愿望,不然能怎么办?谁的闺女谁心疼。
哎,女大不中留啊,闺女大了就是愁人。
对了,洛家那丫头也要下乡,那就把她和闺女安排到一起,也好有个照应,不然闺女一个人孤零零的,让他怎么放心哦。
桑爸爸确定很有办法,找了一个人,就把这事办下来了。
桑甜甜,韩少峰,洛霜,还有纺织厂一个领导的儿子,也就是男配黎江,都分到了一起。
几天后,得到消息的洛霜,恍然有一种错觉,她好似成了陪太子读书的伴读。
这感觉,绝了!
第五十九章 年代文世界4
桑甜甜的事情,和洛霜无关,她忙着做下乡的准备。
首先就是书本,这个年代,什么都缺,书本也一样。大家为了省钱,一般都是哥哥姐姐用完了,再留给弟弟妹妹,不会买新的。
就比如洛家,洛大哥初中毕业就没读了,进了厂。原主高中毕业,她上高二,高一的书就留给洛小弟。
现在她要下乡了,也不能把书本带走,总要给洛小弟留着,并且再三警告他,要认真看书。
洛小弟的成绩比较一般,比原主差多了,考上厂里的招工比较困难。但四年后高考,也不是没有拼一次的机会。
首先,那是第一次高考,难度相对比较低。其次,洛小弟有四年的时间准备,期间洛霜还可以寄一些读书笔记给他,只要他认真自学了,机会还是有的。
再说了,资料室的工作原本就简单,不需要耗费太多时间,与其浪费了,还不如用来学习。
洛小弟并不是笨,只是以前身体不好,常常缺席,这才导致学习一直跟不上。
现在他身体好得差不多了,那多用几分心,也能有所提高。
洛小弟是那种很听话的乖孩子,尤其是对一直照顾他的母亲和姐姐,所以哪怕觉得奇怪,依然乖乖答应下来。“姐你放心,我都听你的,会认真看书的。”
“乖,”洛霜满意的拍拍他的头,“走,跟姐姐去一趟回收站,我得把书找齐了。”
许多年代文里都喜欢写主角在回收站捡漏的情节,看着是很爽,但有点不切实际。谁也不是傻的,会放着宝贝不要,真正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私藏了。
因而洛霜是真的去买书的,这年头,最不值钱,但也最难找的,就是那些有用的书了。
回收站很大,被分割成好几个部分,每处都有一个看门的人。洛霜找到放纸质书籍的地方,守门的是一位大婶。
她上去与人攀谈,“大娘,我弟弟马上要上高中了,学校的书本有点贵,我带他来看看有没有旧书可以买。”
大娘打量了他们一眼,见洛小弟生的瘦瘦小小的,看着就一副初中生的样子,也没怀疑。
这年头大家日子过的拮据,能省则省,为自家孩子掏旧书的人,多了去了。
她点点头,“纸都是统一价,五分钱一斤,不管是书还是报纸啥的,都一样。”
洛霜点头,“谢谢大娘,”然后拉着洛小弟进去了。
进到里面,是一个比较大,但很破旧的仓库,顶上有几处瓦是破的,肯定会漏雨。不过现在是大晴天,阳光正好从这里照射进来,让人能看清里面的情形。
只见一大摞一大摞的书本报纸堆在一起,满满当当,几乎堆成了小山,除了几处下脚地,到处都是书。
洛霜随意扫视了一遍,发现虽然看着乱,但还是有分类的,其中有一对比较显眼的,就是课本。粗粗一扫,小学的初中的高中的都有。
这大概是大婶为了赚钱,特意分出来的,看来像他们这样过来掏旧课本的人不少。
洛霜指挥着洛小弟过去找,“课本你都知道,如果发现有数理化丛书和俄语英语课本,也拿出来。”
原主和洛小弟读的是纺织厂子弟学校,当初纺织厂想对外合作,于是开设了英语和俄语班,姐弟俩都还学的不错。
洛霜就想着,万一洛小弟文理科都不开窍,那让他专攻英语也不错。
书里,恢复高考后专门开设了英语的考试,对于有这方面才能的人采取特招,可惜当时的大环境下,没几个人会外语。所以即便是特招,也没招到几个人。
女主桑甜甜就是英语特别好,其他科目普通的那种人,她的英语在考试中拿了满分,最后特招进外国语大学。并在之后留校任教,成了大学英语老师。
洛小弟的成绩不行,是因为缺课太多,可关于语文,英语,俄语这种需要大量背诵的科目,还是可以的。
如果这四年,专门训练英语方面,那考上一个语言方向的特招也不是不可能。
洛霜为他想的,就是复制桑甜甜的路。
洛小弟很听话,闻言点点头,然后努力去巴拉了。
而洛霜自己,则是四处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书,当然她不是找什么绝本孤本,只是想找一些,后世已经找不到了的书。
比如1916年出版的《红楼梦解析》,这个版本是民国时期出版的一种评说类书籍,上面有好几位文豪先生的解读,非常有意思。
后世其实也能看到那些解读的内容,只是这初版当然更值得收藏。不值钱,可是很有意义。
洛霜知道这个年代还能找到,曾看过一个视频,一位老先生就是在回收站找到这版书的。
她不知道书中的世界,会不会也有这么可爱的故事,反正来都来了,就找找看呗。
仓库很大,洛霜转过一个又一个书堆,突然目光一凝,看向角落里,依靠着书籍,姿态闲适看书的男人。
只见他身材修长笔挺,穿着一本正经的中山装,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鼻子上还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
明明是最为正经的打扮,可都掩盖不了他容貌的出色。那张脸,一瞧就让人转不开眼。
当然,这些都不是洛霜顿住的原因,她惊讶的是,就这么碰到卫其轩了,这也太轻易了吧?
既然碰上了,洛霜就免不了打量一翻,和前世贵公子气质的君子如玉不一样,这一世的卫其轩少了精致,多了一份冷硬,眉宇间都是冷淡疏离。
如果说,前世的卫其轩是笑面虎,这一世的就是冷面阎王。只是依就好看!
尤其他站在破洞投射的阳光下,有一种如梦似幻的美感,好似一尊柔和了棱角的雕塑。
被人这么上下打量,卫其轩当然不会没有反应。
他皱眉,不悦的扫视来人,然后就微微一愣。
打扰他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长相清秀,穿着普通的灰色上衣和下裤。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双眼睛。
她的眼睛生的极美,看人时有一种波光潋滟的动人美感,可吸引卫其轩的,是那熟悉的眼神。
那是一种好似穿越了千万年,依旧让他觉得万分想要亲近的熟悉。
从小时候开始,卫其轩就会做梦,梦到一个女子,看不起长相,只有一双眼让他如痴如醉。
卫其轩不觉得这是自己的幻想,也不觉得自己有病,爱上了那眼睛的主人怎么了?爱上了梦中的女人又怎么了?他不在乎!
只要还能做那个梦,只要能一直见到那双眼,其他的都无所谓。
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这双眼,居然是真实存在的?!
惊喜?意外?他分辨不出自己的情绪,只好似觉得,仿佛还在梦中。
洛霜歪头看着卫其轩,他好似没什么反应,看来是真的把自己忘了。
不过没关系,自己对他也没剩多少感情,只是那张好看到犯规的脸,依然让她心水不已。
果然不管过了多久,颜狗的本性依就不变。
她本想上前搭话,好歹问出姓名地址,以后好常联系啊。
可是那边响起的惊喜声,打断了她的动作,“姐,我都找齐了。”
洛霜一愣,看了眼没反应的卫其轩,转身离开了。既然是契约者,他们以后肯定还会见面的,现在洛小弟在,不着急。
卫其轩从恍惚中挣脱出来,就看到眼前的姑娘转身离开。顿了顿,没说什么。
他得好好想想,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原本以为,那双眼睛的主人,只存在自己的梦里,已经做好了一辈子不结婚的决定。
可现在,那双眼睛突然出现,他有点犹豫。
这姑娘就是自己梦中的那位,还是只是眼神相似?
洛霜回到洛小弟身边,发现他果然把需要的书本都找齐了,满意一笑。两人拿着那十几斤的书去到门口。
大娘看到他们买这么多,还惊讶了一瞬,不过没多说什么,随手掂了掂,“就给五毛吧。”
“谢谢大娘。”洛霜忙和洛小弟道谢,然后两人拿着书走了。
她不知道的是,身后卫其轩看了她好久好久。
大娘转身看到卫其轩,见他盯着洛霜的背影看,问道,“小卫你喜欢那姑娘啊。”
卫其轩经常来,因此她知道名字,就是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不过这小伙子长的好看,即便大婶这么大年纪,也不由多看几眼。
卫其轩面无表情,默了一下,突然问道,“大娘你认识她吗?”
大娘摇摇头,“没怎么见过,不过会来我这,应该是附近的姑娘。”
卫其轩没再说什么,拿着手上的《红楼梦》,结账走人了。
第二天一早,洛霜又带着洛小弟出来,这次是要去供销社。
衣服被子洛母已经帮着准备了,她需要买一些日用品,像脸盆,热水壶,搪瓷缸子等等。另外还有擦脸油,毛巾,牙膏牙刷。
纺织厂附近有好几个大厂,因此也设了一个供销社的站点,因为最近准备下乡的知青多,他们进的东西还是比较齐全的。
花了一点时间,洛霜就把需要的东西都买好了,洛小弟帮她拎着。
出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路口站着一个长身玉立的男人,其姿态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
卫其轩也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昨天顺着洛霜离开的路,跟了过去,然后远远看到姐弟俩进了纺织厂。
他找人打听了一晚上,才知道那姑娘是即将下乡的知青,叫洛霜。
今天一大早,他心情莫名的等在了供销社的门口,果然,他又见到了洛霜,以及……那双熟悉的眼睛。
洛霜看到卫其轩,忍不住一笑,呀呀,他们又见面了,果然是灵魂契约,怎么都能链接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