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傅红雪忍不住笑了笑,又道:“那你多大?难道你比我还大不成?”
他看不像的。
秋星却笑了。
她道:“我秋九,在江湖上成名了五六年,你若是还没你大,岂不是十二三岁的时候就成名了?”
傅红雪道:“你这样的人,十二三岁,少年成名,又有什么不可能?”
秋星又笑:“可你怎么能问女孩子的年龄呢?”
傅红雪一愣,道:“……不可以问么?”
秋星道:“傻小子,自然不能问,你要这么去问别的女孩子的年龄,你看看她们会不会打破你的头?”
傅红雪也忍不住笑了。
他笑起来的时候,就好像积雪融化成了春水、冰山生长出了盎然绿意。
他道:“别的女人的年龄,同我有什么关系?但你若不喜欢说,那就不必告诉我。”
秋星眯着眼笑起来了,看起来更像一只小猫了。
傅红雪的喉头就动了动。
他轻轻道:“秋星,夜已深了。”
秋星看了他一眼,傅红雪却已垂下了眼眸。
秋星忍不住舔了舔嘴唇,她拉了拉傅红雪的手,道:“那我好累,不想自己走楼梯啦。”
傅红雪立刻道:“我抱你。”
秋星道:“好呀。”
说着,她就伸出双手,环住了傅红雪的脖颈,傅红雪微微低头,好叫她的动作能更不费力一些,然后,他忽然一使力,就把秋星稳稳地横抱了起来。
傅红雪虽然苍白,却并不瘦弱,相反,他浑身肌肉紧实、腰身劲瘦,只抱着她这样一个小巧的女孩子,简直不要太容易。
傅红雪就把她抱回了她的香闺。
傅红雪想要复仇,秋星想要拿到内丹,他们的敌人却是重合的。
于是,秋星提出了一条计谋,一条毒计。
俗话说的好,要把秃子集齐了再用开水浇,报仇也是这么个道理,与其天南海北的四处搜寻,不如就坐在边城,叫他们一个个送上门来,葫芦娃救爷爷。
傅红雪打断:“葫芦娃救爷爷是什么意思?”
秋星一愣。
这故事她是从她的好朋友鹰英俊那里听来的,鹰英俊是从他的好友吸血姬李鱼那里听来的……嗯?李鱼的原身是人类,土生土长的猫妖秋星还以为这是流传于人类社会的故事呢。
但也正常,傅红雪也不是正常的小孩,没有正常的童年,花白凤才不会给他讲故事呢。
秋星十分同情傅红雪,于是就讲了一个藤上七朵花,开出七个不同颜色的葫芦的讲给了傅红雪。
傅红雪明白了。
他道:“这爷爷,就是马空群?”
秋星笑道:“那是自然。”
想要把当年的那些仇人一次性都引过来,自然得靠马空群。
马空群现在已是个废人了,秋星给他灌下了整整一瓶可以令人口吐真话的秘药,他倒是在秘药的效果之下说了真话,只可惜,作为代价,他已是个傻子了。
不过,马空群这辈子都生活在杀死白天羽的恐惧之中,时时刻刻都被有人会来复仇的重担压着,如今他痴傻了,却也拜托了自己内心的枷锁,岂非是件好事?
而对于秋星来说,这也是件好事。
她的眼底闪过了一丝冷光,道:“我们放消息出去,就说……马空群已经疯了,一直在说胡话,再说一些和二十年前的事情有关系的话。”
傅红雪道:“当年的那些人,一定会想要来灭口。”
秋星道:“即使旁人不来,丁白云也一定会来,因为她和马空群互相知道底细,而且,马空群还知道丁白云当年为白天羽生下了一个孩子……这件事江湖上的人可都不知道。”
傅红雪的脸上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
半晌,他才道:“……因为这是一件丑事。”
没错,丁白云并不曾婚配,一直到现在,还住在丁家庄里,丁家庄乃是江湖名门,声誉极高,这件事若是传出去,不仅丁白云,就连丁家庄都要受到耻笑。
所以,丁白云一定会来,一定会来杀死马空群。
而且丁白云会来,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方士已确定,秋星就是那只猫妖,丁白云为了得到整颗内丹,一定会前来找她,杀妖剖丹。
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而用马空群当做幌子,不过是秋星又一次欺骗傅红雪的说辞罢了。她并不想要傅红雪知道她是猫妖,最起码……现在不是时机。
她无忧无虑的一生,早在十年前就已被破坏了,这十年,她每一个月的朔月之夜,都是在那种无尽的痛苦之中熬过来的,即使是没心没肺的小猫咪,也已怕了。
——她已不愿意告诉傅红雪自己的身份。
无名阁是个以买卖消息为主营业务的地方。
所以,秋星想要传递什么消息,那是非常快的,不出半个月,整个武林便已知道,万马堂威名赫赫的三老板马空群已经疯了,变成一个痴痴傻傻的人,万马堂的两个场主云在天和花漫天接管了万马堂。
这消息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却让很多人的心里都是一震。
活到马空群那岁数的人,还做出了那么大的事业,他的心里要是没点见不得人的事情,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马空群身上有一个最大的秘密,一个决不能让人知道的秘密。
于是,有人动了起来。
丁白云被这消息引来,她带上了她的侄子丁灵中。
而花白凤也早在路上,她是被沈三娘的信所引来的,她心急如焚,几乎恨不得杀死这个胆敢勾引傅红雪、阻碍他复仇大业的女人!
与此同时,还有号称“快剑”的杀手路小佳也朝边城赶来,他是一个神秘的人,一个冷漠到令人胆寒的人,与十年之前纵横江湖的第一杀手中原一点红似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此人又为什么来?他和这件事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还有另一路的人(妖)也来了,它就是秋星的好朋友鹰英俊,它是一只在猫头鹰界非常英俊的雄性猫头鹰,在妖界以救过吸血姬李鱼而出名。
它知道,秋星已同那夺走她内丹的人类到了决一死战的地步,这英俊的雄性猫头鹰也止不住的为自己的好友担心,于是它也决定过来看看,来之前,它还托人(妖?)去给隐居的吸血鬼夫妇送信,希望吸血姬李鱼能再赠送秋星一点血,以备不时之需。
而此时此刻的吸血姬李鱼……
李鱼正窝在一点红的胸膛上睡觉。
十年过去,她的容颜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仍是娇媚而艳丽的,她不施粉黛,穿着松松垮垮的衣裳,他们现在地处极北的苦寒之地,住在一片无人问津的深林之中。
他们的屋子里没有烧柴火,但这两个人却并没有感受到任何一点的冷意,因为他们都不是人。
十年过去,李鱼找到了将一点红也转化成吸血鬼的法子,这法子才不跟那种电影电视剧里说的一样,初拥一下就好了,事实上得集齐很多稀有的妖怪珍宝,才能使人类化身成精怪。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成功,现在,一点红已可以同她永永远远的厮守在一起了。而且他身为炉鼎男子的那种甜蜜芬芳,竟也保留了下来,只是再喝他的血,已起不到什么实质作用了。
但凡是总有舍有得。
李鱼在一点红怀中悠悠转醒,一点红闭眼假寐,见她醒来,哑声道:“你醒了。”
李鱼笑着凑上来,亲吻他的下巴,一点红伸手捻过她的一缕头发,缠绕在指尖。十年过去,这二人也算是老夫老妻,一点红调起情相当的熟练,再不是当年的模样。
一点红道:“猫头鹰派人来了,要求你的血,说是那猫妖同当年暗算她之人已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了。”
李鱼唔了一声。
一点红挑眉:“你想出门了?”
李鱼道:“一直这样呆着……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出去凑凑热闹。”
一点红轻笑了一声。
其实他也正有此意,十年不入江湖,他竟有点怀念江湖的生活。
第64章
自马空群疯癫之后,边城的气氛就变了。
变的更紧张、更压抑了。马空群的一生,也算得上是个枭雄的一生,他统治了边城数十年,如今骤然倒下,却总让人有一种风雨欲来的不安感。
边城已要迎来大的变局了,云在天、花漫天二人,又是否能守得住这偌大的万马堂呢?
是夜,暴雨。
边城是一个干旱少雨的地方,可一旦下起雨来,却好似要把整个天地都淹没一样。
闪电先至,骤白,劈开夜空,然后才是雷声,轰隆隆的压过来,好似大军压境。
沙漠中的胡杨也快要被拦腰折断,更何况是人?
马芳铃缩在自己的屋子里,不敢去看外头的大雨。
马芳铃,是马空群的老来女,受宠非常,这是一栋别致的小楼,马芳铃住在一楼,她的父亲就住在二楼。平日里,马空群对这个女儿很是喜爱,每天都要来问问她的情况。
但现在已不会了,因为马空群已疯了,他依然被好吃好喝的供在这栋小楼之中,下属的目光却已不在尊重。而她这个大小姐,很快也会没有意义。
——云在天、花漫天都有家室,他们的孩子才会成为新的小姐少爷,而她……而她……
她忽然浑身发抖。
恨得浑身发抖!
她就住在父亲的楼下,知道父亲是那一天失踪的,也知道父亲失踪之前干得最后一件事是什么!
——是傅红雪,他宴请傅红雪吃酒,然后就不见了,等到几日之后回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了。
是傅红雪掳走了他,是傅红雪将他折磨到痴傻。
马芳铃明艳如火的面庞之上,留下了眼泪,这眼泪是为她的父亲而流,也是为了她自己而流。
但……没关系,她已去找了杀手,她发誓一定要为父亲报仇。
她找的是这江湖之上,最负盛名的杀手,“快剑”路小佳,为此,她付出了五千两银票,这已是她全部的积蓄。
路小佳没有让她等太久。
三天之后,他就骑着马进了边城,边城泥泞的地还没有干,脏兮兮灰扑扑的,叫人不是很喜欢,但路小佳却一席白衣的进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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