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难当 第28章

作者:微云烟波 标签: 宫廷侯爵 洪荒 BG同人

  长孙无忌的妻子高氏是高士廉的从侄女,当年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被高士廉接回了娘家,不能光给外甥女找个好婆家,也得给长孙无忌找个媳妇。长孙晟要是还在,婚事其实很好解决,但是,长孙晟过世,他的余荫并没有落在长孙无忌身上,谁让长孙无忌上头还有长孙晟前头原配生的三个兄长呢,何况,长孙家本身也是个大家族,长孙无忌那时候年纪小,自然能被瓜分的自然都被瓜分了个干净。因此,高士廉便从高家选了一个合适的侄女许配给了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也是个极为重情的,高家在他少年的时候庇护了他,因此,娶了高氏之后,一直也对高氏极为尊重,他膝下大多数儿子都是高氏所出,府里的事情也都是高氏做主。

  高氏看到外甥外甥女来了,也很是高兴,连忙招呼起来。她跟长孙无忌也算是亲上加亲,长孙皇后出嫁之前跟这个长嫂也极为亲厚,后来长孙皇后嫁给了李世民,李世民常年在外,除了李泰出生的时候在府里,李承乾和风瑜出生的时候都在外面。长孙皇后也没别的靠谱的娘家人,因此,就是高氏到秦王府帮忙照应的,可以说,三个人小时候高氏都是抱过的,因此,这会儿见到,更是欢喜起来,连忙张罗着烹茶送点心。

  长孙无忌如今已经有了老狐狸的架势,只是跟他们拉着家常,听说他们想要去东市和西市去逛一逛,还额外给了他们一笔钱:“你们阿娘一向是个节俭的,如今宫里头也在缩减用度,给你们的钱也不多,你们难得出来一趟,总不能连钱都不凑手,这些拿去花!”

  大唐如今的货币就是开元通宝,购买力还是很强的,但是这针对的只是普通人,对于有钱人来说,出门总不能带上几十串钱,所以,另一种通用的货币就是黄金。没错,没有白银,中原白银产量是非常可怜的,像是秦汉的时候,白银甚至比黄金还要昂贵,要一直等到明朝大量来自南美洲的白银流入之后,才会将白银作为主要的流通货币。因此,长孙无忌给的却是一人一叠金叶子,可谓是非常大方了。

  长孙无忌当然能够大方,他是真不缺钱,从李世民成功地做了皇帝之后,长孙无忌就成了如今长孙家的当家人,自然可以享受到长孙家最多的收益。而长孙家还掌握了冶铁技能,除了朝廷之外,大唐如今最大的生铁供应商就是长孙家。这年头,铁就是钱!要是对别人,长孙无忌肯定不会这样,但是这不是自家亲外甥和外甥女嘛!事实上,长孙无忌这些年还经常暗地里贴补长孙皇后呢。

  他们三个也不客气,跟自家亲舅舅客气什么呢,拿了钱袋就往袖子里或者是怀里一塞,就等着出门逛街了。

  “上次咱们去了东市,今天不如先去西市!”长孙冲建议道。

  西市那边跟东市完全是不同的风格,这边也比东市要热闹得多,西市附近住着的多半是平民,因此,这里烟火气息也很重,卖的东西有稀罕的,也是比较日常的,进门没多久,就能看到路边一些小食摊,这类小食摊一辈子一般只卖一种吃食,各种汤饼、烤饼、蒸饼因为相对受众比较多,因此,这样的摊子也是最多的。

  长孙冲吩咐了一声,车夫就去附近一家烤饼摊买了一大包烤饼回来,烤饼用晒干的荷叶装着,上面撒着芝麻,远远地就能闻到香味。

  “这家的烤饼味道最好,里面是羊肉馅的,很是鲜香,你们尝尝!”长孙冲自个取了一个,直接吃了一大口,然后露出了陶醉的神情。

  兄妹三人也没端着,各自拿了一个,咬了一口,眼神就是一亮,风瑜很快吃出来,羊肉馅里面应该放了胡葱,还加了一点香料去掉了其中的腥膻,外面的烤饼焦香酥脆,里面的羊肉馅汁浓味美,难怪生意好得很。

  “这家摊主是胡人吗?”风瑜好奇地问道。

  长孙冲笑道:“摊主就是汉人,以前他就是卖烤饼的,不过那会儿卖的就是寻常的胡麻烤饼,后来他娶了个胡姬,才增加了这种羊肉馅,一张烤饼平常就要卖五钱,生意还一直不错!”五钱已经是个很高的价格了,要知道,因为战乱的缘故,长安这两年米价上升,但是也不过就是十钱一斗,一张饼都能买半斗米了,寻常人家可吃不起这个。

  李承乾对于羊肉制品一直是比较爱好的,这会儿吃完一个还有些意犹未尽,正想要再拿一个,就听长孙冲说道:“咱们现在去胡姬酒肆,也带你们见识一下!”李承乾顿时来了兴趣,当下便不再吃了,总得留着点肚子,要不然过去之后,可就吃不下了。

  风瑜这会儿却是又看到了一个气质与周围的人颇有些格格不入的人,她饶有兴致地看了过去,这位开局可比之前那位强多了,穿着的就是一身锦衣,皮肤也比较白皙,笑起来露出了整齐的牙齿,光看这个就知道,这位一般的小康人家都养不出来,起码也得是富贵人家才行。

  他这会儿正在一个胡商那里跟人家讨价还价,那个胡商是卖香料的,说了个价钱,将他吓了一跳,别的不说,光是胡椒,一直到明清的时候,都是硬通货,真的是价比黄金,很显然,这位根本没有思想准备,最后有些肉疼地买了一小包胡椒和一小包安息茴香,然后钱袋就差不多空了,一边的长随劝了几句,他却并不理会,大概是感觉到了风瑜的视线,他向风瑜看了过来,然后就露出了一个略微带着一点挑逗的笑容。

第62章 我给二凤当公主4

  大凡穿越者都有一种蜜汁自信,觉得他们看中了某个异性,对方一开始就会对自己有好感。风瑜虽说年纪小,但是长得却很是可爱,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虽说那位穿越者还没禽兽到看到一个漂亮小女孩就有什么绮念,但是看过来的时候,还是露出了一个自以为风度翩翩的笑容。

  风瑜撇了撇嘴,干脆将帘子放了下来,然后问道:“表兄,最近长安有什么新鲜事吗?”

  长孙冲想了想,说道:“新鲜事啊,我倒是听说过几个,不过估摸着是以讹传讹。前一阵子,听说终南山那边冬日居然有了旱天雷,有人说是看见了什么仙人,不过我估计就是以讹传讹,毕竟,那边后来有人去看过,除了有棵树被劈开了,根本没看到有人的痕迹。然后就是万年县那边有个傻子被人砸了头,前脚听说都断气了,后脚就醒了,然后不傻了,听个和尚说,那个叫醍醐灌顶,开启了宿慧。”说到这里,长孙冲一下子乐不可支起来:“后来,不少人家家里有傻子的,居然真的回去砸孩子的头,结果自然没一个成功的!”

  李承乾顿时皱起了眉头:“那县衙那边可曾追究?”虽说打的是傻子,甭管后果如何,但是实际上就是人家差点被打死了,还有,难道家里人砸脑壳就不是砸了?肯定有被砸死的,这个又怎么算!

  这年头,家里有傻子还能一直养着的,多半家庭条件不错,真要是穷人家,养了个傻子,那真的是早就想办法丢了溺死了。毕竟,傻子就是个不稳定因素,一般情况下就属于啥吃啥不剩,干啥啥不行的,能干活还好,不能干活还老是惹祸的话,那对于原本贫穷的家庭就是雪上加霜,谁家撑得起啊!只有家中有些余财的,才会留下一个傻子,找个地方关起来,不让他惹祸,给予基本的物资供应。听说砸一下脑袋就能好,有的人家是真的怀了这个想法,有的人家说不定就是想要借此彻底解决这个负担。毕竟,亲爹妈愿意养着傻儿子,娶了老婆的兄弟却未必养个傻兄弟。

  李承乾虽说没经过什么事,只觉得世人愚昧,想不到有人其实是故意杀人,但是,这种事情,无疑是违背了大唐律的,衙门居然不管?

  衙门当然不管,生了傻子,人家连户籍都不上,没户籍的就是黑户,不用缴纳赋税的那种,黑户就不是人,这放在大唐,你要是不趁着开国的时候赶紧出来编户齐民,领永业田,那你活该被人抓了去做苦力。而且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民不举官不究,大家都难得糊涂,对谁都好。

  长孙冲呆了一下,他真没打听过这事,因此,他有些不确定地说道:“大概管了的!”

  李泰饶有兴趣地问道:“那傻子是谁家的?”

  长孙冲之前听说了这件稀奇事,自然也是仔细打听了一番的,这会儿老老实实说道:“我倒是知道,那家姓赵,在万年县还是有点名气的,他们家是商户,原本是卖布的,家里小有钱财,那个傻子叫赵浩,听说原本也不傻,就是小时候得了风寒,发了一场高热,然后就傻了十几年。他原本是被关在家里不让出来的,结果那一次下人送了饭,门没锁好,他就跑出来了,然后遇上了他们家隔房的堂兄弟,一看就笑话他是傻子,还想要欺负他。人家是傻子,又不会光挨打不还手,结果就打起来了,后来不知道是谁抄起一块石头就砸在了他头上,当时就砸晕过去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虽说是个傻儿子,但也是自家的傻儿子,自然,两房人为了这事闹了起来,差点就报官了,原本请来的大夫都说准备一下后事了,这位就人借尸还魂了。实际上并非没人想过这个可能,但是,父母更愿意相信自家儿子是被打开了窍,打人的也不愿意背负一个谋害堂兄弟的罪名,正好有个和尚上门说这是觉醒了宿慧,大家也就顺理成章接受了。

  长孙冲知道的也就是这么多了,毕竟,万年县的事情再传到长安城来,中间已经过了好几手,所以,消息传过来都变形过几次了,而且对方一个商人家的孩子,也不值当长孙冲多去关注,若是他一个圈子里的人出了个被打破了头然后失忆了之类的事情,他倒是会知道第一手消息的。不过暂时还没这样的情况。

  风瑜也没有就这事发表什么意见,倒是李承乾在那里嘀咕着万年县的县令简直是尸位素餐,这等事情,居然半点都没有传上来,毕竟,傻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李泰在一边只觉得扫兴,在李泰眼里,傻子还真不算人。要不是当着自家妹妹的面,李泰真能跟李承乾杠起来。

  风瑜在一边说道:“阿兄,你觉得这样的事情不好,不如先命人去查访一番,毕竟,表兄也说了,之前就是听说而已,说不定只是流言呢?若是为了这莫须有的事情就说人家县令尸位素餐,未必不够公道!”

  李承乾点了点头:“妹妹说得是,我这便叫人去查访!”果然地位高就是好,李承乾吩咐了一声,就有侍卫不得不去跑腿了!李泰在一边看得有些嫉妒,虽说他也封了越王,但是他这个越王其实就是个空架子,空有名头,啥都没配齐,宫里除了伺候他的宫女内侍,他是谁也使唤不动。

  长孙冲这会儿有些抓瞎,就说了几句闲话,结果说不定就要让太子得罪万年县令,虽说有句话叫做恶贯满盈,附廓京城,但是能在万年做县令的,自然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人家背后肯定也有人好!太子这么一折腾,谁知道会不会引起反弹呢?不过,人都派出去了,长孙冲便也只能闭嘴,准备回去将这事跟自家阿耶说一下,回头真出了事,阿耶也能帮着擦屁股。

  风瑜心里头却在琢磨,刚刚那个年轻人会不会就是那位赵浩,不过估计应该不是,别的不说,按照长孙冲的说法,这不过就是不到十天前的消息,刚刚被打破了头,总不至于才几天就痊愈了!打破头之后恢复了智力可以说成是觉醒宿慧,但是几天时间,原本需要几十天才能恢复的伤势就好了,这才是把人当傻瓜!这年头,怪力乱神的事情还是很多的,对方不至于这么不智。

  那么,那一位到底是什么人呢?可惜的是,自个手里没人,不能找人去盯着对方。风瑜这边才开始遗憾,结果不多久,居然又遇上了。

  西市这边胡姬酒肆还是挺多的,但是真正出名的其实也就是那几家。他们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在于酒菜,这些酒肆卖的一般就是西域来的葡萄酒,也有卖三勒浆的,由西域来的胡姬当垆卖酒,她们身上异域风情、能歌善舞便是各个酒肆的特色。长孙冲带他们过去的就是近来最出名的一家,这家的胡姬叫做阿依娜,跳得一手好胡旋舞,很受追捧。

  长孙冲已经到了年少慕艾的年纪,阿依娜虽说长得跟中原的美人颇多不同,但是隋唐这会儿,大家的审美还是很开放的,或者说,上层本身就有鲜卑人的血统,鲜卑人原本长得就跟汉人不一样,所以这个时代,胡姬的美貌多情也很能得到大家的欣赏。因此,在进门之前,长孙冲就开始说起了阿依娜的八卦:“阿依娜如今可是受欢迎得很,听说前阵子有人愿意用百朵金花做聘礼,将阿依娜纳回去做妾,结果店主都没答应!”

  李泰暂时对于美人兴趣不大,他关心的是钱:“哇,百朵金花,是什么人啊!”

  长孙冲撇了撇嘴,说道:“谁知道呢,估计是哪来的暴发户!”他也是有些羡慕嫉妒恨的,别看刚刚出门,长孙无忌就给了李承乾他们几个一人一叠金叶子,但是长孙冲自个的零花钱却不算多,事实上,他们这帮二代真正手头宽裕的并不多,像是他们这样的人家,行事还是要讲究一些规矩的,零花钱可以有,但是不能过度,免得孩子在外头接触太多声色犬马的玩意。所以,在他们的自控能力没有达到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之前,零花钱的数量一定是要控制的。

  这也导致了这帮二代很多时候手头都比较紧,别看他们年纪小,实际上他们的花钱的地方也是很多的,其中一个大头就是跟其他二代之间的社交活动,出去喝点酒,吃顿饭,难道不要花钱吗?像是到了这等胡姬酒肆,光是喝酒吃饭其实是小头,大头是给的赏钱,人家辛辛苦苦跳一曲胡旋舞,你难道不得抓上一把钱作为赏钱吗?什么都不掏,那也太小气了点!

  他们这帮人,一个月能有五贯钱的零花钱都算得上是不错了,这点钱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很多,但是对他们来说,往往到了月底都是月光,有的时候,一帮人出来吃饭,只能凑钱拼单,结果看到那些豪商一掷千金,自然是各种不舒服。

  长孙冲今天可不怕缺钱,身边几个都是大款,因此,进门的脚步都变得嚣张了许多。

  他算是这里的熟客了,这些胡商可得罪不起他们这样一看就出身不一般的家伙,因此表现得格外热情,很快,一个看起来还有些生涩的胡姬就走了出来,就将人引到了最好的位置上,殷勤地说道:“贵客稍坐,阿依娜姐姐马上就来!”她估计在长安已经生活了很久,官话很是熟练,只有一点口音。

  长孙冲笑嘻嘻地说道:“你叫阿依娜姐姐,那你是谁?”

  “奴叫阿兰蒂,阿依娜是我的姐姐!”这个胡姬也不羞怯,大大方方地说道。

  不多久,一个红裙胡女摇曳生姿地走了出来,她手足上系着金铃,举手投足就能听到金铃叮叮当当的声音,她的确生得非常美貌,深褐色略微有些卷曲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出细碎的金光,抹额上的宝石更是熠熠生辉,却半点也没有遮掩她本身的美貌。

  “今日公子带了新朋友来吗?”阿依娜看了一下,除了李承乾年纪跟长孙冲差不多之外,另外两个年纪还小,因此笑道,“这位小公子和小娘子不宜饮酒,饮蔗浆如何?”

  长孙冲笑着点了点头:“那就劳阿依娜做主了!”

  阿依娜果然不愧是如今这一片的头牌,行走间便如同舞蹈一般,斟酒的姿态也极为曼妙,将自己玲珑有致的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李承乾何曾见过这样的女性,一时间竟是有些手足无措起来,阿依娜故意在李承乾面前摆出了几个诱惑力十足的姿态,看着李承乾有些窘迫的模样,更是笑语盈盈起来。

  好在李承乾养气功夫还是有的,很快就恢复了镇定,阿依娜不由高看了他一眼,用精美的银壶给李泰和风瑜各自斟了一杯蔗浆之后,很快又取了一盘干果过来,风瑜一看,除了枣干和银杏,居然还有阿月浑子和葡萄干,就听阿依娜笑道:“几位头一次光临,奴送几位贵客一点干果聊表心意!”

  长孙冲笑道:“可见是我这些表弟表妹更合阿依娜的心意,要不然,怎么我头一次来的时候,不见有这些呢?”

  阿依娜嗔道:“公子这话一说,就是为难奴了,不如奴陪公子喝一杯,算作赔罪!”

  这年头的葡萄酒可不像是后来,这年头的葡萄酒不像是后世要经过脱糖处理,度数也没后世高,因此,酒量差的人也能喝一些,更别说这等从小泡在酒肆的胡姬了。阿依娜给自己倒了一杯,拈起酒杯,倒像是拈了一朵鲜花,又以口衔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只看得刚刚进门的酒客都拍手叫好起来。

  然后,风瑜就看到了熟人,刚刚那个将大部分钱都掏出来买了香料的锦衣少年带着长随走了进来,看见阿依娜这番表演,便是眼睛一亮,露出了一点痴迷之色。

第63章 我给二凤当公主5

  风瑜暗中翻了个白眼,这位是穿越男中的某中典型,一个个就跟泰迪一样,对于异性那真的是兼容并蓄,然后还要让一帮女人不分大小做姐妹,这中事情怎么可能呢?李世民的后宫为什么一直还算是和谐,那是因为他给了长孙皇后绝对的权威,另外,还有李世民本身的身份在这里,所以,即便是争风吃醋,都会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不会闹到李世民那里去。

  这位穿越男好在也不是什么只知道美色的性子,他很快回过神来,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阿依娜当下又去招待。

  等着酒肆里面人已经坐了七八成满,阿依娜已经又换了一身衣服,上身是红色的窄袖短袄,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部,下身穿着一条豆绿浑裆裤,身上臂钏、手镯、耳环、项链、戒指一应俱全,稍微一动,就发出明丽的脆响,随着伴奏的鼓声和琵琶声响起,阿依娜便跳了起来,身上的披帛随着她的舞动开始飞扬,身上的首饰也伴随着节奏发出急促的脆响。

  “彩!”随着阿依娜越舞越快,下面的一众酒客也是看得目眩神驰,忍不住喝起彩来。

  长孙冲兴奋得满脸通红:“怎么样,我说得没错!”

  胡旋舞流传已久,宫廷之中也不少见,不过,有阿依娜这样水平的的确也不多,李承乾也是看得两眼放光,这年头贵族舞蹈算是常规技能,举行宴会的时候,你要是看到宴会的主人客人忽然跑到宴席中间跳舞,也就别大惊小怪了,这就是这个时代的风俗。所以正月里头在国宴上奏《秦王破阵乐》,李世民甚至亲自上场表演了一场,其实是常规操作。事实上,在一些中大型的祭祀上,君臣都有相应的舞蹈,这算作是祭礼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某个寒门子弟通过各中途径当了官,最好赶紧先找个人将这个学起来,要不然那是要丢人的。

  然后就听有人吟诵起来:“美人舞如莲花旋,世人有眼应未见。高堂满地红氍毹,试舞一曲天下无。此曲胡人传入汉,诸客见之惊且叹。慢脸娇娥纤复秾,轻罗金缕花葱茏。回裾转袖若飞雪,左鋋右鋋生旋风。琵琶横笛和未匝,花门山头黄云合。忽作出塞入塞声,白草胡沙寒飒飒。翻身入破如有神,前见后见回回新。始知诸曲不可比,采莲落梅徒聒耳。世人学舞只是舞,恣态岂能得如此。”

  风瑜立马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又是个文抄公,还是个挺有见识的文抄公,起码这首岑参的诗大多数人都没听过,可惜的是,风瑜却不是大多数人里的那一个。

  初唐这会儿,诗词才刚刚发展起来没多久,比起盛唐那会儿的气象,是差了比较远的,岑参这首诗虽说不出名,但是他在当时也是有名的边塞诗人,他这首诗放到初唐时候,虽说不至于是降维打击,但是风格俨然已经有了自成一家的气象。大家就算一些人只是粗通文墨,但是欣赏水平却是有的,即便是阿依娜这样的胡姬,听得也是脸上异彩连连,这一首诗可是直接将她的身价起码抬高了一倍,她当下就款款而去,对着那个穿越男行了一礼:“公子大才,请受奴一拜!不知公子可否赐下墨宝!”

  那穿越男脸色稍微一僵,但是很快就露出了一点得色,他很是潇洒地站起身来:“佳人有话,某不敢不从!”

  不用他发话,就有人开始飞快地研墨,然后将笔墨捧了上来,穿越男提笔略微沉吟一番,便在雪白的墙壁上挥洒起来。

  “这人果然有大才!”李承乾和李泰都是看得激动不已,所谓诗为心声,一个能写出这样诗词的人,自然不会是什么庸人,李承乾恨不得立刻表露身份,将人招揽过来。

  风瑜坐在那里,面上也是露出惊叹之色,心里头白眼差点没将自己翻过去,麻蛋,这位的系统是文抄公系统吗?看之前这人的微表情,就知道他一开始书法水平大概很一般,这也是信息化时代许多人的通病,学生还好,成年人甚至很可能离了输入法,许多字都不会写了!更别提什么书法了,这玩意几天不写就手生,许多人就算是学生时代为了卷面分下过一番功夫,等到步入社会之后,大概除了签字的时候会那笔之外,其他时候,根本用不着写字,在这样的情况下,书法水平还能怎么样呢?结果这位一出手,就是自成一家的瘦金体,瘦挺爽利,侧锋如兰竹,偏偏还神韵十足,跟风瑜见识过的宋徽宗的字体不能说是一模一样,只能说是完全相同!这位不会是直接被灌顶了宋徽宗的书画技能!

  即便知道这中金手指肯定需要付出不少东西,但是风瑜还是很酸,穿越司那边想要加载类似的技能,不仅需要支付一大笔的功德,后续还得自己保持手感。像是这中非法金手指,却能直接让宿主生成肌肉记忆。也难怪穿越司生意被那些非法穿越机构抢了大半呢!

  果不其然,瘦金体一出,懂行的人又是惊叹不已。李世民喜欢飞白,欣赏的是王右军的行书,但是,对于书法的欣赏水平一直是有的,像是李承乾和李泰,为了讨李世民的喜欢,在书法上也是吓了大功夫的,这会儿瞧见这么一个从未见过的字体,真的是惊若天人。

  风瑜却是注意着那个穿越男的落款,然后就看到他最后写道:“京兆杜荣观美人舞如莲花歌!”

  长孙冲见得落款,不由嘀咕了起来:“杜荣,莫不是京兆杜氏子弟?”

  杜如晦便是京兆杜氏子弟,再往后杜甫也是,如今京兆杜氏因为出了个杜如晦还有杜楚客还是比较风光的,长孙冲也经常跟杜如晦家的杜构一块厮混,倒是没听说过杜荣这个名字,估计跟杜如晦这一支血缘比较远。

  杜荣也是耳尖,听到了长孙冲的话:“不才正式京兆杜氏子弟!”

  长孙冲听了,也是起身一礼:“不知这位公子与当今蔡国公有何关系?”

  杜荣略带一点羞涩,又带着一点得色,说道:“蔡国公乃吾本家堂伯!”隔了房也算堂伯啊,杜荣理直气壮地想道。

  长孙冲一听,顿时对杜荣愈发亲近起来,毕竟这已经算得上是自己人了,当下便说了自己姓名,然后又看向了李承乾,李承乾笑道:“在下高明,这是舍弟高泰,这是舍妹。”

  杜荣听到这个高,也没多想,只以为是高士廉家的小辈,毕竟,长孙家跟高家的关系大家都是知道的,当初要不是高士廉,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都不会有今日,长孙无忌对高家只怕比对自家亲兄弟都要亲热一些,他们两家的子弟厮混在一起,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边摆出了一副一见如故的模样,酒肆这边也是知情识趣,又重新给他们上了酒菜还有干果点心,表示这些都是赠送的,长孙冲笑道:“这次都是托了杜兄的福!来,杜兄,某敬你一杯!”

  杜荣也不谦虚,他举起杯来,笑道:“今日得见诸位,也是某的荣幸,饮胜!”

  这边长孙冲、李承乾乃至李泰都觉得是新认识了一个不错的朋友,可以深交的那中,因此,一个个都不准备再往别的地方去了,即便是李泰,也兴奋地跟着喝了一杯葡萄酒,也亏得这年头酒度数不高,要不然的话,李泰这点年纪,非喝醉了不可。

  饶是如此,喝到后来,杜荣,长孙冲,李承乾都有了醉意,眼看着日已西斜,长孙冲忽然想起来,李承乾他们还得回宫,当下说道:“杜兄,时候不早了,我等得先回去了,再晚免不得要被絮叨一番!今日暂且别过,来日再与杜兄一叙!”

  杜荣也是醉意朦胧地点了点头:“正该如此,那几位来日再会!”

  跟杜荣道了别,一行人各自返回,李承乾身上带着酒气,回宫自然是被抓了个正着,李世民倒是不介意儿子喝酒,在这个时代,李承乾这个年纪其实也能当大人使唤了,不过,李世民在意的是,李承乾没有节制,居然一下子喝了这么多,他对这个长子还是非常严厉的,一边叫人去拿醒酒汤过来,一边就开始审问起来:“你们出宫去什么地方了,才这点年纪,就有了酗酒的架势,实在是不像话!你自个也就罢了,你还带着青雀和丽质呢!”

  李承乾带着点酒意,也想不到害怕了,当下就说道:“阿耶,今日我们遇上了一位贤才,言语投契之下,这才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并非有意贪杯!”

  李世民皱了皱眉,什么样的高才,自个没遇到,反而让自家儿子遇上了?不过他还是问了起来,李承乾当下便将今日的事情说了,将之前那首七言古风念了一遍,李世民论起文学素养,其实比不上杨广,杨广别看都说他荒淫无道,但是,论起文学素养,还是很高的。他当年听说陈叔宝制《春江花月夜》,自个也跟着作了两首,其一便是:“暮江平不动,春花满正开。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比起张若虚那首并没有弱到哪里去。相比较而言,李世民在这方面反而一般,一辈子写的诗词不少,不过质量其实都挺一般。

  这会儿听到李承乾吟诵的那首诗,也是眼睛一亮,抚掌笑道:“果然是好诗!”

  “不仅如此,他的字还很好呢!”李承乾献宝地从怀里取出一张丝帕,上头赫然写着:“白发如新,倾盖如故。杜荣赠高明!”这是李承乾硬是缠着杜荣写的,这会儿拿出来,还有些不舍。

  李世民一看,眼睛便是一亮:“这字体,以前没见过啊!筋骨雄健,又气定神闲,非从小浸淫富贵者,根本写不出来!”

  李承乾这会儿带着点与有荣焉,说道:“杜荣说,这叫瘦金体,是他自创的!”

  李世民一听,更是来了兴趣:“听你直呼杜荣,想必那位还未有字?看样子尚未加冠,果然是奇才!”一直以来,国人都相信神童的存在,你再神,还能比得上甘罗十二为相不成!李世民自个从小也极为出挑,虽说算不上神童,但是十几岁就能带着十八骑解雁门之围,这样的人自然更相信神童的存在,这会儿顿时兴致盎然起来:“竟是克明家的子侄,之前克明竟然也没跟朕提过!这等芝兰玉树,还想要仔细藏在自家庭院中吗?”

  风瑜很想说,因为这位大概是近些时日才是这么芝兰玉树的,之前只怕就跟寻常人差不多,杜如晦怎么会知道族中有这样出众的子侄?不过,估计杜如晦很快也就知道了。那位杜荣可不是什么有势不借的人,如今京兆杜氏说得上话的就是杜吒这一脉,杜淹虽说是杜如晦他们兄弟的叔叔,但是当年犯蠢,跟了王世充,还害死了杜如晦的兄长,差点没饿死杜楚客,王世充败亡之后,还是杜如晦捏着鼻子求情,杜淹才没被判死罪,其他杜家人也没什么出挑的。杜如晦如今是太子左庶子,兵部尚书,杜楚客虽说如今尚且没有出头,但是也颇有声明,在这个做官更看门第关系的年代,杜荣自然是想要跟杜如晦扯上关系的。

  事实上,杜荣这会儿就在蔡国公府,毕竟,他们吃过酒,就已经比较晚了,再出城已经有些来不及,未免赶上宵禁,被巡城的衙役揍上一顿,还不如去杜如晦那里暂住一夜。这年头的宗族关系在这里,你要是跑去住客栈,反而搞得跟族人生分了一样,因此,杜荣就很是心安理得地去了蔡国公府。

  杜如晦虽说常年待在自家府里,但是对于族里的情况还是比较关心的,他就三个儿子,小儿子还是庶出,下面两个小的暂且不说,杜构也不是什么天分太高的孩子,所以,杜如晦还是希望族里面能有几个出挑的人的,要不然,回头自家孩子出仕,在官场上连几个守望相助的都没有。这会儿族侄上门,杜如晦自然没有不理会的道理,以前对杜荣并没有什么印象,但是在饭桌上考量了几句,顿时又惊又喜,这是个人才啊,怎么滴前几年竟是没发现。

  总之,杜荣刷足了杜如晦的好感度,只将人家亲儿子都比到了泥地里,一看杜荣没什么靠谱的人教导,都出脱得这般出色,自家儿子呢,弘文馆一水的名师教导,居然还是这副模样,人比人,气死人啊!因此,等着叫人带了杜荣去客院休息,杜如晦看着另外儿子的时候,就有些手痒起来。杜构一看不妙,立马起身跟耶娘道了安,拉着杜荷就跑。

  杜如晦只气得牙痒痒,看着妻子,就是气道:“看这两不成器的东西,比他们堂兄差远了!慈母多败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