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海十八
午夜零点,林中忽然响起了一曲音乐。
是笛子的音色,调子起起伏伏,如泣如诉,回荡在人迹罕至的黑森林深处。
这里没有其他人,又从哪里冒出了笛声?
守夜的威廉当即想起自己笔下的那则童话《吹笛人》。
简单概述,很久很久以前,在德意志地区的哈默尔恩闹起了非常严重的鼠患。
一个穿着花色服装的流浪艺人来到小镇,毛遂自荐他可以消灭所有老鼠,而要收取一笔巨额报酬。
镇民们被老鼠折腾得生活一团糟,纷纷表示只要能灭鼠就愿意付钱。
随着笛声响起,老鼠们被引鼠出动,排成队一只一只跳河集体自杀了。
然而,当鼠灾被消除了,镇上的人们却翻脸拒付报酬。
人们认为流浪艺人吹几下笛子消灭老鼠就想拿大笔酬金,这钱赚得未免太过容易了。不给!
谁能证明老鼠是听了笛子曲自杀?
说不定是它们本来就想死,只是流浪艺人赶巧吹响了笛子。钱,一分也不付。
隔天,一阵笛声在小镇附近响起。
似乎只有镇上的孩子们能听到这种笛声。
与那些排队自杀的老鼠们相似,一个接一个孩子宛如着了魔,循着笛声出了城,走进树林里再也没有回来。
故事被收入在《格林童话》中,而它不是凭空编写。
威廉与哥哥雅各布在撰写童话时,参考了很多历史传闻与古籍资料。
早在十四世纪,萨克森州威悉河畔的哈默尔恩城镇,它的教堂彩绘玻璃上记录过吹笛人传说。
当时,时逢欧洲中世纪闹起严重的黑死病疫情,确实发生了鼠疫肆虐的情况。
比起让孩子们死于鼠疫,或许被吹笛人带入了神秘未知的世界未尝不好。
另外,那些贪婪的大人们不守承诺,在这一波的老鼠被消灭后,会不会遭受第二波鼠灾,全都死在鼠疫中?
吹笛人是正是邪?
随着笛声离去的孩子们是死是活?
威廉在写故事时没想到有一天会身临其境,面对这些疑问。
乐曲在黑暗树林中久久不散,休息的三人也都醒了过来。迅速收拾好行囊,去寻找声音的源头。
森林深处的吹笛声,显而易见的诡异,却是四人当下最希望遇上的预料之外。
如果没有怪奇事件发生,何谈找到只在传说里出现的魔法城堡。
笛声在移动。
即将靠近它时,它忽然就飘得远了些。
但,看不到地上吹笛人的足印,也看不到黑暗森林的远处有光亮煽动。
假设真的存在吹笛人,它仿佛漂浮着移动,双脚不曾着地,更是目能夜视般完全不需要光线照明。
不知不觉之间,四人随着笛声走了一个多小时。
森林里开始起雾,雾气越来越重。
它不是白色的,在煤气灯光照下,居然是五彩斑斓的黑。
正常情况能出现这种雾吗?
空气里是不是弥散了无法解释的微小颗粒?
笛声仍在继续。
曲调也从悠扬变得越发明快。
半小时后,骤然停止。
四人也齐齐停下脚步,前方雾气淡了,二十米远赫然矗立着一座城堡。
仅仅从外表就能确定它是魔法城堡。
这是多边形建筑物,从正面看过去能看到三座边角塔。每一面外墙都镶嵌着巨大的机械钟。
表盘不全是圆形,不全是12等分,所示时间刻度以从未见过的图形做出标记。
钟表有的会发光,有的会发出鬼哭狼嚎的叫声,还有连带墙体一起发生了空间扭曲。
“切记!进入城堡后你们只有一个小时,去销毁激发秘银魔力的魔法之心。心碎后,所有的魔力都被消除,怪物也就没办法继续在人间逗留。”
忽然,一道机械音从魔法城堡顶部响起。
遥望而去,似人非人的模糊身影在薄雾环绕的屋顶半隐半现。
“超过一个小时,你们就会永远迷失在时光城堡内。另外给一个忠告,任何事都是有代价的。”
什么代价?
城堡顶部的黑影没说。
它不是消失了,而是随着“嘎吱咔嚓”声响,仿佛骨骼碎裂一般从屋顶坠落,摔了一地的木屑与金属块。
吹笛人偶散架了。
两只眼珠滚出好远,在距离四人脚尖三米远停下。黑漆漆的眼珠竟然被一层暗红液体包裹,看起来像极了鲜血。
这一惊变让气氛瞬间压抑,找到魔法城堡的喜悦消失得一干二净。
吹笛人的死亡是不是为四人带路付出的代价?
非亲非故,它凭什么做到这种程度?如果凡事都有代价,四个人要为吹笛人的帮助支付什么呢?
“快走吧,我们只有一个小时。”
爱德蒙打破沉默,现在没时间去细究别的事,他拿出怀表让大家校准时间。
“眼下是01:50,无论有没有找到所谓的魔法之心,02:50我们必须在这里集合。进入城堡,两两一组,尽量不要单独行动。”
四人对了时间,绕开了吹笛人人偶散落的骨架,走进了散发怪诞气息的古堡。
靠近,发现大门彻底敞开着。
左右石门上有着两个浮雕。
左侧是没有脑袋的女性身体,穿着华贵,镶嵌着各种各样的宝石。
右侧是一只女人脑袋,面容美丽却顶着一头露出尖牙的毒蛇,蛇群似长发及肩披散开。她的两只眼睛紧闭着。
这场景像极了身首分离的女妖美杜莎,传说里她瞪谁谁石化。换句话说,千万不能让浮雕上的女人睁开眼睛。
弗兰肯斯坦没一句废话,首当其冲跑过了大门,冲入古堡。
自知身负重罪,要为制造出缝合尸怪承担重责任。如果需要一个实验品探一探安全,就让他来。
人进去了,大门上的浮雕纹丝不动。
这让弗兰肯斯坦高兴地向门外的三人招了招手,三人不敢放松警惕,快步穿过了石门。
入内,就听身后咔嚓一声响。
回头发现石门发出了动静,美杜莎的右眼裂开了一条缝。似乎随着时间流逝,她的两只眼睛会完全睁开。
难怪吹笛人说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看来这座城堡一旦活人入内后就会被激活。安全时间只有一个小时。
必须抓紧时间分头寻找秘银相关的魔法之心。
四人正要分配路线,忽然觉得脚下一空。不是地陷了,而是忽然身体缩水,他们掉到了地上。
人类身体不见了。
偌大的古堡大殿内,站着一只狐狸、一只兔子、一支羽毛笔与一团电线。?
第112章 (一更)、雾迷黑森林
虽然预料到魔法城堡内必定有奇异之处, 但谁也没想过变身会发生自己身上。
威廉接受的速度也快,“看来我以前没有骗人,王子变成了青蛙的故事编得一点也不离谱。还有一个好消息, 我们还能说人话。”
变身为羽毛笔是什么感觉?
其实就是视野发生了变化, 自我意识依旧觉得自己是人。
笔明明没有五官,但两撮毛动了动, 仿佛就是眼珠转动, 能看到自己成了一支笔。
很奇妙,这种感觉暂时无法用言语描述。
如果这不是一场为了消灭缝合尸怪的除魔之行,而是一场单纯的魔法城堡之旅,真想要多感受几天变身滋味。
假设能平安渡过此劫,威廉觉得下一本书可以脱离童话范畴,迈向奇幻范畴。而比起变成羽毛笔, 他更羡慕成为动物的两人。
爱德蒙没想到他会变身为兔子, 大殿内的落地钟大玻璃, 模模糊糊倒影出四人现在的模样。
自己成了什么品种的兔子?从来没有见到过。
体型巨大像一只球,圆滚滚、胖乎乎, 抖一抖没感觉到尾巴。更为古怪的是, 明明是兔子, 站起来居然有四条大长腿。
珀尔仰头,居然从毛茸茸的兔脸上看出了E先生对于自身动物品种的迷惑。
兔子脸居然能叫人看出表情,这不科学!嗯, 行吧,现在的情况就与科学没关系。
“您成了北极兔。”
珀尔解说:“据说它的栖息地多在北极附近, 格陵兰岛上能见到。您感兴趣的话, 以后能去冰川附近碰碰运气, 也许可以让您遇见一两只没逃跑的北极兔。”
爱德蒙尚未去过那么靠北的地区, 可得知自己是一只北极的兔子,有点高兴不起来了。
他没见过北极兔,却听说过生活在沙漠里的耳廓狐。那是世上已知的最小狐狸,有一对大耳朵。
兔子与狐狸,一个在北极一个在沙漠,两者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在地球上相遇。
低头,看到兰茨先生变成了娇小的耳廓狐。
身长只有三十厘米,而竖起的大耳朵足足有十五厘米。狐狸尾巴毛厚且浓密,尾巴尖尖有一抹黑色。
爱德蒙觉得兔爪有一点点痒,想摸一摸狐狸大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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