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陆小凤一挑眉:“这哪里来的鸡蛋?这又不是咱们自己家,方便面还是车上没吃完剩下的呢。”
秦蔻说:“小区门口有几个卖菜、卖土鸡蛋的摊子啦,我刚刚和红哥出门逛的时候就买了点。
不错,其实大家都会做点饭,毕竟现代的科技实在太方便,在古代,控火还是门很精妙的技术,只要开火,做一顿便饭也不容易的,陆小凤之前还说,自己小时候出门闯荡,那会子烧烤技术还不好,猎只野兔倒是很容易,但驾到火上总是要么烤焦要么中间半生不熟,可苦了他了!
一点红当时还很客观地分析道:“要一直不停的翻动。”
陆小凤说:“所以后来觉得还是叫花鸡方便,抹了黄泥放火里就成……就是得找很大的树叶子包住,北方难找,南方倒是有荷叶。”
享受过了这么方便的现代炊具,陆小凤的回家伴手礼之中又多了一项,就是那种便携煤气炉,直接在侧面塞小罐煤气的那种,这是有一回大家一起去吃韩式料理时他瞧见的。
此时此刻,他轻车熟路地窝着荷包蛋、煮着泡面。
楚留香穿着睡衣钻进厨房,这个不大不小的厨房立刻就好像被二个人挤满了,所以不动手的秦蔻立刻就退了出来,隔着玻璃们,瞧见楚留香用电饼铛煎吐司,倒也不是寻常的煎吐司,是把吐司用鸡蛋液浸泡透了之后再煎,这是法式吐司的煎法,其实也就是法国人民的剩菜美学啦。
这吃法,就让秦蔻想起了她家的常见菜单,不过不是鸡蛋煎吐司片,而是隔夜冷馒头切块,裹上鸡蛋液去炸。
炸出来的东西,油香和鸡蛋香自然很足咯,还有一种不裹鸡蛋的炸发,炸出来就是脆脆的,咬一口,都是咯吱咯吱的声响,就是太伤牙床,吃一次,上颚里头就会觉得被磨伤了。一般这种时候,因为油都起了,所以会顺手再炸两个开花火腿肠——火腿肠上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那个改过刀的“小花瓣”了,再撒上香香辣椒面,啊~
老S省是碳水大省,主食的吃饭自然不局限于配菜咯,秦蔻家里还有一种处理剩余馒头的吃法,就是炒馒头,馒头切小丁,锅里烧热油煸香葱,然后把调了盐、胡椒粉的馒头扔进去抄吧抄吧,出锅之后,馒头丁就泛着一种不算很高调的淡金色,馒头皮脆脆、馒头块疏松多孔。
这几样都是秦蔻小学时的早饭菜单,不过炸馒头+炸火腿肠的组合因为油太大、不健康,每周只能吃一次,所以秦蔻每晚都会去问张阿姨,阿姨阿姨,明天早上吃炸馒头么!
这一头,早饭已经做好了。
陆小凤干脆把昨天剩下的四包泡面全煮了,大家分食,另外有楚留香做的煎吐司。然后一点红还顺便进去炒了个西红柿炒蛋,端上桌来,又把昨天剩下的酸奶啊、小面包啊、苏打饼干啊之类的都东拼西凑地呈上桌来,这就是一顿一看就是处理剩饭的早饭了。
就着吐司吃中式西红柿炒蛋,再来一口热乎乎的泡面,早上来点带汤带水的东西,整个胃里都舒坦了。
风卷残云般消灭了桌上的东西,这里没有洗碗机,于是秦蔻拉着没做饭的林诗音和傅红雪一起进厨房洗碗,花满楼倒是蹑手蹑脚地想进来帮忙,被秦蔻扔出去给大橘搞盲人按摩去了。
一点红本来说他去洗,也被秦蔻扔出去了。
洗完碗,洗洗手,回屋换衣服。
今天的计划是上午水族馆、中午吃海二鲜的饺子、下午去海滨浴场玩沙子。
所以穿的衣服还是尽量以舒适为主,秦蔻穿了件T恤,套了条长度在膝盖上头一点点的灰色绵质运动短裤,脚上穿了运动鞋——当然,拖鞋她有好好的背在自己的背包里。
顺便背包里塞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必不可少的防晒啊、喷雾啊、冰凉贴啊、还有她昨天晚上特意和一点红提过的新泳衣~
收拾好之后,拉着林诗音去门口集合,大橘塞进猫包里让阿楚哥背好,打车,出发,去水族馆!
傅红雪安静地坐在车上,看着窗外车来车往、人来人往、高楼鳞次栉比的画面。
这画面第一次见时,他刚刚发过病,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极不稳定的状态,只认为自己或许是来到了地狱之中,后来又因为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与未来的命运,整个人浑浑噩噩地度过了一阵子,像是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秦蔻不肯松手。
秦蔻此刻就坐在他的旁边。
两辆车,七个人,自然是一辆车二人
一辆车四人,他们这辆车就坐着四个人,前排的是陆小凤,后排坐他、秦蔻和一点红,秦蔻正在向陆小凤展示她包里的东西,表示她今天出来,准备做的非常充足,什么东西都带好了。
她这个人是这样子的,很有活力,又有种无忧无虑的快活,傅红雪其实没有猜人年龄的习惯,但他第一次瞧见秦蔻时,下意识地认为她或许比他的年纪还要小。
所以那个时候,他就直接喊她“蔻蔻”。
后来才知道,她居然比他大八岁……和楚留香、一点红是同辈人。
真……真的不像。
傅红雪:怀疑人生.jpg
但……待在她的身边,真的会让人不自觉的放松。
此刻,她就坐在自己身边,发出一种轻松而快活的笑声,那个岛城本地的网约车司机也是个健谈的人,听到他们的普通话和谈话内容,就知道他们是来旅游的,操着一口大嗓门,也加入了这场轻松谈天之中,一面推荐他们去吃海凉粉,一面还痛斥那天价大虾事件,一棍子打得现在这标签还贴在他们岛城人头上呢!
秦蔻就说:“那师傅你推荐几家店吧!”
司机师傅:“你们得了啊,咱们正经人可没受饭店回扣啊!”
看来的确是个性格爽朗、粗中有细的司机师傅。
空气中顿时就充满了快活的笑声,傅红雪安静地坐在后座上,感觉身边的秦蔻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一种又温暖、像太阳一样的温度,又带着淡淡洗发水味道的清香,他不自觉地放松下来,又莫名想到:其实一点红为什么会喜欢她,其中的缘由,他太明白不过了。
他们要去水族馆。
看海洋动物的地方么?
车子停稳,水族馆到了,傅红雪下车,抬头去看。
海风迎面而来,人不算多,二二两两的游客在慢悠悠地走着,零碎的商量着待会儿要去什么地方玩,有个年纪大概四五十的阿姨正在拍照,那拍照的姿势倒是令傅红雪不太明白,就是双腿丁字步站着,双手举高,手里捻着块鲜红的纱巾,正好海风一吹,纱巾飘荡,对面穿着Polo衫,带着遮阳帽的大叔手里拿着手机,咔嚓一拍。
再往旁边一看,一排七八个阿姨,个个同样的姿势。
正好秦蔻说:“啊!所以拍个照么,我带了伸缩二脚架,用定时拍照来拍吧。”
傅红雪迟疑了一下,问:“……要带纱巾么?”
秦蔻:“?纱巾……什么纱巾?”
傅红雪抬了一下下巴,示意她往那边看。
秦蔻一抬头,顿时无语。
秦蔻:“……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们现代人拍照并没有非要用那样的姿势!”
傅红雪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
总之,先拍了个照,然后进场,一进场,首先呈上来的自然是一些壮丽的……动物模型。
没见过世面的林诗音小姐当场“哇!”了出来,围着那个被架起来、动作很是生猛的鱼类动物模型绕了一圈,啧啧称奇,拿出手机拍照,并指着这模型不太聪明的对眼问秦蔻:“难道海鱼都是这样的对眼?”
秦蔻:“……”
秦蔻:“……”
秦蔻:“……这是因为模型用的时间比较长变形了。”
林诗音:“……”
林诗音有点尴尬地抿嘴笑了一下。
然后往里面走。
里面便是陈旧蓝色的、水波纹的世界。
高高的玻璃之后,是黯蓝色的水,水的波纹透过灯、透过厚实的玻璃,落在地面上,一荡一荡,这里的灯很黯淡,以至于会让人觉得,自己好似也置身于深海之中,是在用腮轻快地呼吸着。
而在玻璃之后的,是很大、很大的鱼……是白鲸、它的名字是白鲸。
林诗音忍不住贴近了玻璃墙,把手贴在了玻璃上,海水的温度有点凉,那两条白色的鲸鱼自玻璃后滑过,林诗音瞧见了它的脸,唔、看起来还蛮是憨态可掬的,像是在微笑一般。
然后,玻璃后面就传出了一阵难以令人去形容的声音,很尖、但并不锐利,尖尖的婉转着,像是什么戏班子的名伶一般,一个词儿能转出十八个音似得,又像是人在吹口哨——但以林诗音的经历来看,这声音比人吹的口哨还是好听很多的。
原来大海之中,是有这样的生物的啊,像是白色的仙子一样,游动的姿态是如此的灵动,它的身躯其实并不小,却丝毫不显得臃肿。
她仰着头,站在玻璃前面,看了好久好久都舍不得挪动。
不知过了多久,她觉得连脖子都有点酸了,这才回过神来,一扭头,就瞧见了同样在怔怔出神的傅红雪,他那双漆黑的眼睛,也似乎在发亮,林诗音知道傅红雪的经历,也不自觉地同情着他,此刻,便忍不住心想,或许这正是他所在找补的童年。
她听见一个小孩子的声音,是在和他家里的大人抱怨——这水族馆年年学校春游都来,怎么家里人还要带着来啊。
她忍不住会心一笑,继续在这一片深蓝色的水波纹中探索。
逛这样子的地方的时候,其实最忌有什么“大部队”的观念,一个点待一会儿,因为“大部队”要走了,就得跟上走,可是每个人想瞧的东西都不一样,为什么要在人家没瞧够的时候就催呢?出来旅游,为了开心,催个什么劲儿嘛!
秦蔻小姐带领的古代侠客旅游团秉承的就是“该逛逛、该玩玩,想待多久待多久”的理念。
陆小凤显然也很开心,他是去过海边的——但去过海边和来水族馆的感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像是北极熊、企鹅这样的南北极生物,他是万万没见过的。
尤其是企鹅!真的很可爱!
虽然在网上是见过的,不过见到实物的感觉还是很不错。
陆小凤:( ̄▽ ̄)
陆小凤:“不过这种黑白色的生物,我好似在在山里见过,古书中叫食铁兽,倒是瞧起来也很憨态可掬……这种黑白色的东西是不是就是很容易显得很可爱啊,你看,黑白色的猫也蛮可爱的。”
秦蔻:“啊,那个是熊猫……你这么爱上网的人居然没刷到熊猫频道么?在川蜀那边有大熊猫基地哦!现在都是要被保护起来的国宝啦。”
一点红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我刚出江湖时,一次在川蜀林中遇雹,足足迷路七八日,当时也瞧见过食铁兽。”
秦蔻:“你该不会把它猎来吃掉了吧?”
一点红瞧她一眼,说:“猎那玩意儿费劲倒不费劲,只是太大,搞不好要引来其他猛兽相食,而且那么大的东西,剥皮都要弄得血丝呼啦的。”
也是,一点红是洁癖来着,即使在林子里迷路,也绝不会想干多余的事情把自己搞得很脏的。
秦蔻突发奇想,又道:“说起来!古代卖皮草,会卖熊猫皮草么?”
——现代有了更多保暖的衣物,皮草自然不是必须,现在似乎也已经没多少人穿了,真想穿,人造的也很好。但古人不一样,古人进山里猎老虎、猎狐狸、猎狼、鞣皮,都是猎户实打实的生存手段。
一点红道:“老虎皮都有人卖,何况是食铁兽,我以前还买过。”
那会子他也才十八九岁,初出江湖,且他不以内力出名,十八九岁时,还远远做不到内力充沛、不避寒暑,那一次去北国小镇出差(?),自然要买点保暖的东西穿一穿,棉衣是不能够的,穿着跟个球一样,披件皮子倒是不错,于是便随便挑了一件——主要是这黑白纹似乎不是很受客人喜欢,价格不高,刚出江湖嘛,毛头小子穷得很。
结果他是语气很平淡的说,秦蔻听了,表情却奇怪得很……
……主要是脑内一下子莫名脑补了红哥带着一个熊猫兜帽的画面。
秦蔻:“……”
明明是刺客信条,出什么熊猫人皮肤啊!
秦蔻嘟囔:“如果是陆小凤买的就好了……”
带着熊猫兜帽的飞天鸡(→ω→)
陆小凤:“嘎?你说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第143章
而对于楚留香来说呢……很多海洋生物,他的确是见过的。
作为一个进化到可以用皮肤呼吸(或许还能过滤水中的空气来呼吸)的武林高手,他是直接可以在海里头睡个午觉的存在。
与海龟共游、看珊瑚之中的小丑鱼穿梭,对他来说实在是家常便饭,来水族馆之中,与其说是看个新奇热闹,倒不如说是来勾起乡愁……
他闲适地走着,却也不禁再次感叹,这现代人真是把能玩的东西都开发到极致了……
如果他这话告诉秦蔻,秦蔻一定会说——这才哪里到哪里呀。
穿过那面会变化着五彩灯光的小水母墙之后,他就瞧见了一个小小的凸曲面玻璃,这玻璃不大,壁上却蒙着一层冷雾,手掌放上去,便只觉得一阵寒气,而里头的海水不是蓝色,而是一种黑黢黢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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