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他这个人,的确是有这种魔力在的,无论说什么事,都能叫人不自觉地平静下来,选择相信他。
同时,众人也都明白,这一次的旅行结束之时,也是这一段世外桃源般的现代生活结束的时候了,无论未来大家是否能互相串门子,但这种能够七八个人住在一起、吵吵闹闹的生活一段时间的境遇怕是再难遇到了,因而愈发地去珍惜在岛城的这几日。
在海边漫步,去海鲜市场买新鲜的螃蟹和虾爬子回来蒸、去买岛城最有名的散啤,一起坐在夏日夜晚海边的小院儿里喝酒最后因为海风太大说话不方便还是进屋了,早上起来,吃面包、咖啡、蛋糕卷,或者是包子、豆浆、甜沫(这东西尝了一次之后秦蔻就再没去过了,不喜欢)。
早起了几天之后,秦蔻的懒筋又犯了,原形毕露,懒洋洋地睡到中午才起床,通常这时候楚留香已经作为一条在逃雄壮男美人鱼在海里泡了好久了——不过都是在海滨浴场,潜得稍微深一点还能摸到青蟹之类的海货,带回来顺便下锅蒸。
像这样子的海滨城市,想要好好感受,那肯定是不能走马观花式的景点打卡,就是要像这个样子,慢慢生活、慢慢享受才对。
七天的旅行很快结束。
第八天,众人坐上了返程的大巴车,秦蔻嘟囔着最近三个月都不想再看到海鲜了……
对于一个没那么喜欢海鲜的人来说,这两天的确有点吃太多了。
当晚,他们返回了X市。
陆小凤:“……好热。”
秦蔻一看时间,晚上八点,再一看温度,三十七度……
秦蔻:“……”
行吧,又回到了这个二十四小时不停冒热气的蒸笼里,秦蔻的一个湘地朋友曾经来X市转机,在机场附近的小镇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她离开之后,幽幽地告诉秦蔻——这地方比湘地还热。
秦蔻很淡定地回答她:真巧,我的粤地朋友也是这么说的。
湘地朋友:“……”
好叭。
但无论怎么说,这种二十四小时的蒸笼气候……还是
很让人熟悉的。
众人拉着行李,回了屋,各自修整一番,秦蔻去洗了个澡,出来之后林诗音进去洗,两个人躺在床上都没说话,就这么躺着玩了一个小时的手机,才饿到不行,出去下个面吃。
吃了一碗做起来非常简单的酸汤面,回屋睡觉。
第二天她爸爸打电话来,说是事情在办了,莫着急,什么事情都慢慢等信儿。
下午,又去测试了一番曾外祖母留下的玻璃珠子。
这是一些中间被穿了孔,穿了编织绳的小玻璃珠子,也就是上回秦蔻发现的“定位器”,绑在手上,就像是个普通的手链一样。
这东西数量不少……侧面也说明了曾外祖母那广阔的交友范围,但这也带来了新的难点。
难点不是掌握其中一个定位器的位置,而是……假如这么多定位器都分发出去,怎么样精准的去一一对应呢?她可没有电脑辅助,这玩意儿全靠的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
所以,到目前为止,她还不能把这些玻璃珠子都给分发出去——她只能精准定位一个。
这一个,应该最先给谁呢?
众人一致决定给林诗音。
给林诗音,这也很好理解,傅红雪无意回去,也无意去与花白凤对峙。他的事情就是一团乱麻,说谁错,好像都不大合适,可他受到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未来如何,他暂时不想去思考,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待在这里……所以秦蔻直接强硬地帮他做了决定,留着!给我先住着!
而楚留香和陆小凤呢,他们回去就是要回去的,事情堆积了一箩筐要解决,还有要去见朋友啊这啊那啊的,再来就是串门子了,短时间这门子恐怕也没法串,花满楼则是本身就要待在现代等待。
所以给林诗音最好,一来,她是为了回去做个了断,然后返回现代再也不回去,珠子很快就能回收;二来,李园那边还有她的私产和庄子,既然决定不呆了,那这些东西也要该卖的卖掉、该带过来的带过来。
在现代生活也需要钱财傍身,若本身一穷二白(比如傅红雪)也就罢了,本身有钱,为什么要因为几个不想见的人直接放弃掉呢?没有这种道理的!
于是这颗珠子就绑在了林诗音的手腕上。
与林诗音同去的,是傅红雪与楚留香。
傅红雪是因为秦蔻想让他多散心、多找点事做,楚留香则是自己主动提出同去的,他是因为考虑到这边的银价问题。
现代一克六块钱的银价,与古代的购买力相比实在是不够看,因此直接把银子搬回来就成了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免不得要把卖私产换来的银子再换成玉佩翡翠一类的、在现代也能卖出高价的东西。
这就必须得有个懂行的人来操心了,林诗音好东西虽见了不少,但去买珠宝玉石,怕是要被那群看人下菜碟的老手给欺负了,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便主动提出要陪同。
三人在这一天的傍晚出发,并约定一周之后的晚上八点半,再开启时空通道,让三人返回。!
第147章
这是一座坐落在城中的大宅,这座宅院曾拥有过极度的风光,整座城里的人,都晓得那“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而这幅由当今圣上御笔亲提的对联,如今仍挂在李园的宅邸正门处,但这名园的风光,却好似在短短十多日之内,已然萧瑟了。
冬至,大雪,梅花正开。
傍晚,屋内,未点灯,但如银被般的雪,依然反射着天光,将这屋内也照得如同雪洞一般,屋内没有烧炭盆,冷冰冰的,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忽然自屋内传了出来。
这个发出咳嗽声的人,似乎已经好几日未曾换衣裳,他坐在桌前,神情憔悴、形销骨立,手中紧紧捏着一个银质的扁酒壶,他咳嗽着、简直要把自己的肺都给咳出半块来,面上浮起一阵病态至极的红色,咳成这样、又是这样冷的天,其实这个人是连一滴酒都不能沾的。
但倘若不沾酒,他又如何能得到一丝丝的、内心的解脱呢?
很可惜,他的酒量实在太好,而他的痛苦、后悔与绝望又实在太深,像是顶在他五脏六腑的深处,这些情绪搅在一起,几乎要让心被攥出血,喝过太多的酒之后,胃里的疼痛与翻滚,也丝毫没有办法减轻他精神上所受到的折磨。
这个人当然就是李寻欢,李园如今的主人。
而他的未婚妻……他那个早已不被他的内心所承认的未婚妻,他的表妹林诗音,是在十五天前的傍晚戌时三刻失踪的。
那天,他正在屋中喝酒,小红和小翠陪着他,一如既往地沉浸于痛苦与放浪形骸之中,结果一声尖叫传来。那一声尖叫,正是诗音的贴身婢女所发出的,他心下当即便是一惊,整个人下意识想要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却又已控制不住地起身要冲出门去查看。
诗音的贴身婢女连滚带爬地进了门,骇得脸色惨白,只惨叫道:“表小姐不见了!表小姐不见了!”
这句话当头砸来,只好似一盆冷水似得,兜头向李寻欢泼下,直把他泼得浑身冰凉,连血液都似乎已完全冻住了,那个瞬间,他骇得手都几乎拿不稳酒杯,砰的一声,酒杯落在地上,四分五裂,声音尖锐。
龙啸云匆匆而至,一面疾呼:“寻欢,诗音怎么了!”
但李寻欢哪里顾得上龙啸云,他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来的及去想、飞身便出了屋子,直奔林诗音所住的小楼。小楼与他所住的东院不远,李寻欢轻功了得,这般尽全力施展出来时,龙啸云根本瞧不见他的身影,更莫说要追赶了。
而李寻欢飞身而至,推门便入。
屋内没有点灯,因下过雪,外头的雪反射着月光,将屋内隐约照亮,一桌两椅一条案,条案最右,放着一只小小的金兽香炉,炉中香还未灭,袅袅飘出,这是诗音身上的味道,她是极念旧的人,自小到大,这香也未曾换过,这味道李寻欢极其熟悉……
右边一间儿是书房,墙上开了个月洞窗,窗下,便是林诗音的书案与椅子,案上放着文房四宝,狼毫搁在砚台上,砚台中的墨是新磨的,显然是不久前还她还在这里伏案写字……
再看左边儿的卧房暗间,珠宝首饰都在、她的东西也都在,若说是自己决意要走,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是了……诗音是不会自己走的,她的性子他是最清楚不过的,而且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爹娘都去了,家中无人,即便想走,又能去投奔谁呢?
那难道说……是有人掳走了诗音?
这想法却远比她自己要走还可怕得多,李寻欢登时手脚冰凉,耳边什么都听不清,只能听见自己那一下一下、跳动的极为焦虑、极为快速的心跳声。
林诗音身边的婆子一直在屋子里做针线,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此刻见李寻欢神色如此凝重地冲进门来,吓得六神无主,只一个劲儿的说:“表小姐……表小姐方才去梅花林赏梅了……”
李寻欢转身冲出了门,不出片刻,人已到了梅花林。
梅花林的地面上,盖了一层薄薄的雪,从林诗音的小楼,一直到梅林的入口处,一直都有脚印延伸着,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脚印再熟悉不过,一看便知道,她方才的确就在梅林之中。
但梅林中的脚印在某一棵梅树下断掉了。
就是这样毫无征兆、毫无头绪的断掉了,既没有向前走、也没有向后退,好似凭空在原地消失一样,再无痕迹可循,而在她的脚印断掉处不远,便是一连串慌乱的脚印与人型——是两个小丫头吓得跌倒在地,然后连滚带爬地往他所
在的东院跑的痕迹。
只有诗音的痕迹消失了。
李寻欢的心寸寸往下跌着,整个人连嘴唇都已在颤抖,却依然沉着,飞身而起,在梅林的每一寸雪上查看过,一定要找到诗音消失的蛛丝马迹。
这样突然一下子消失,是被什么轻功高手掳走了么?
他立刻在心里拉出个轻功高手名单来,一一去对、一一去想。
雪山神鹰——那位老前辈早已隐退天山二十余年,如今恐怕早已经死了,尸骨都不知道被埋在何处,又怎会莫名跑来李园,莫名掳走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万万不可能。
虞二拐子——此人号称神行无影,是个跛子,轻功之高,却举世罕见,此人一贯与李寻欢不太对付,却不是个卑鄙小人,要找他的麻烦,必然就是找他的麻烦,不会把矛头对准他的家人。
王怜花前辈……怎么可能呢?王前辈早已随着名侠沈浪出海寻找仙山去了,况且他们的交情实在不错,王前辈即便是要作弄他,也不会选这种法子。
那会是谁呢?
李寻欢关心则乱,心中满是焦躁,他本来应该在婢女冲进来的第一时间,就好好地问清楚到底怎么回事,然而他那时或许是做贼心虚、或许是早害怕会有这种事发生,第一反应竟然是诗音自己要逃走,因而急吼吼地闯入了林诗音的小楼,后才被婆子提醒,来到梅园,此刻,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刚所犯下的错误。
正在此刻,龙啸云带着两个婢女匆匆赶来。
瞧见李寻欢怔怔立在梅林之中,龙啸云急得满头大汗,竟反手一掌,重重掴在了林诗音婢女竹桃的面颊之上,厉声喝道:“叫你们说个事情,都哭哭啼啼的说不清楚,还不快说!到底怎么回事,表小姐人呢,若再哭着浑沦过去,今日定不放过你二人!”
林诗音的两个碧绿,一个叫竹桃、一个叫竹梅,此刻吓得跪倒在地,死命磕着头,这一巴掌也将这二人的三魂七魄打得归了位,连忙倒豆子一样的把事情都交代了。
然而这事情的真相,又是何等的匪夷所思?一说出来,李寻欢面色极差、眉头紧锁,龙啸云也是不信,登时大怒,厉声道:“你二人是觉得我与寻欢都是傻子,很好哄骗了去?”
竹桃登时魂飞魄散,
凄声道:“龙大爷饶命!龙大爷饶命,奴婢说的字字句句都是实话,绝无半句虚言!”
龙啸云还不相信,他是个急脾气,爱慕林诗音已久,此刻早要急疯了,当下便跳着脚要动手,好好教训教训这两个一定藏着猫腻的贱婢,还是李寻欢一声喝止,将他拦住。
……对了,这是李园,李寻欢才是这里的主人。
龙啸云在这里住了太久,李寻欢又在两年前就不在理事,将家中的大小事务都放给了龙啸云,久而久之,他便没了客居的自觉。如今听得自己这义弟的喝止,才忽然惊觉……他只是义兄罢了,怎么竟不知不觉,竟觉得自己是李寻欢的亲大哥、这李园的正经主人了呢?
只听李寻欢道:“她们没有撒谎,许是中了什么江湖中人的障眼法。”
龙啸云心头心绪万千,心烦意乱地应了一声。
随后,这龙李二人便陷入了一种无谓的奔波之中,李寻欢坚信是有人掳走了林诗音,却又找不见丝毫的线索,只得求助于弟子遍布天下的丐帮。
丐帮帮主十分惊异,便问他:“是什么人,竟能从小李探花的手上将人掳走?”
李寻欢苦笑道:“小弟若是有头绪,如今又何必来麻烦尊兄?”
帮主便道:“小李探花请放心,此刻距离事情发生既然还不到两刻钟,就算此人神行无影,带着个姑娘,必然出不了城,丐帮弟子遍布全城,只要林姑娘还在城内,愚兄今天,掘地三尺,也要将人掘出来!”
李寻欢道:“尊兄大恩,小弟没齿难忘。”
说罢,对他深深作揖,丐帮帮主连忙将他扶起。
丐帮弟子满天下,这城中的任何一处,都有着丐帮的眼睛,按理来说,既求到了丐帮头上,那不出一个时辰,必然会有消息,然而一夜过去,林诗音就真的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李寻欢已枯坐了整整一夜。
这样的时间,每多一分,每多一秒,都是一种剧烈的煎熬,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天色由暗渐渐转亮,李寻欢脸色铁青、双拳紧握,觉得掌心湿黏一片,感觉好像已经被钉死在了这个座位上,丐帮帮主也面上无光,他本以为找个人这事儿对丐帮来说不算是什么,却不想,一夜过去此人竟好似人间
蒸发一样。
龙啸云一直在城中瞎转,整个人都已冻得嘴唇发白,被丐帮弟子发现,送来总舵处见李寻欢。
这对义兄弟二人,坐在丐帮的屋子之中时,竟不知为何没有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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