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蔓子
片刻后,他只道:“说起影戏,我倒是很想看看那《咒怨》。”
陆小凤一呆:“啊?”
他只道:“瞧不出来啊花满楼,你居然对恐怖片最感兴趣?”
花满楼道:“那倒也不是。”
陆小凤挑眉:“那是为什么?”
花满楼的嘴唇慢慢勾起来,微笑道:“因为我实在很想知道,那伽椰子夫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能把你吓成那样。”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呵!”
呵得超大声!
正如秦蔻前两天早
上和花满楼深谈的内容所说,复明,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检查眼睛,确认有手术的希望,只是第一步而已。
回到家之后,秦蔻和她爸爸通了电话,简单讲了一下现在的情况。
秦蔻她们家其实不是自曾祖母那一代才能开启时间乱流的,追根溯源都能追到大清朝中段去了,秦蔻她爸爸和她妈妈结婚二十大几年,对这件事情自然再清楚不过。
而且因为曾外祖母与许多奇异的外星宇宙生物建立了友谊,心怀宇宙的大橘又一传传四代,很多次自危险之中保护着她们家的人,所以她们家的人也很乐于帮助异世界的时空旅人。
况且秦蔻还非常精准的拿捏了她爹这种中二中老年男性的用户痛点。
秦蔻笑眯眯:“爸爸呀,你知道是谁来了不?”
秦建国先生:“谁呀?蔻蔻哇,你说话怎么越来越神神秘秘的了。”
秦蔻:“说出来吓死你。”
本地著名企业家秦建国先生表示不耐烦:“快说快说,你爸要赶饭局去。”
秦蔻:“武侠小说哦!花满楼哦!哦对了,不准告诉外婆,我要给外婆一个惊喜来着。”
秦建国先生:“……”
两眼发直中。
秦蔻:“诶诶诶,干嘛呢,怎么不说话了嘞!”
秦建国先生:“蔻蔻哇,你跟你爹我开玩笑么?”
秦蔻瞪他:“谁跟你开玩笑!”
真得不能再真!
秦建国先生故作镇定地咳嗽了两声:“哦……哦,蔻蔻呀,那你要好好地尽一尽地主之谊啊,叫他们也知道咱们老S省人的热情好客,是吧?待人接物要大方,还有不能任性啊,你那个臭脾气不能叫人看了笑话……对了,钱够花不,爸爸给你打点零花钱?”
就……中老年男性,懂得都懂,一言不合就要说教,还好最后一句话比较动听。
秦蔻还嫌弃呢:“你看你这话说的,零花钱你要给就直接给嘛!你现在这么说出来,我都不好意思要!”
秦建国先生:“好了好了给你转!你老爸是那抠门的人么!”
拿起手机操作一番,秦蔻这边收到短信,银行卡入账五万。
还可以吧!
两个人终于开始说正事。
乱流这个东西,是有规律的。
首先第一点,秦蔻母亲这边的血统身上,带着“锚点”,能不定时、不定期地引发乱流。
通向同一个地方的乱流,第一次发生后,一般来说三个月之内一定会再次发生,再次发生之前,天赋异禀的秦蔻可以感知的到,就好像地震局提前预测地震一样,只不过她能提前二十四小时隐隐感觉到。
听起来是没什么问题。
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于,这些乱流……对从它里面走出去的异时空旅人是有吸引作用的!
也就是说,这个乱流一定会发生在秦蔻周围,而倘若这些异时空旅人就在她周围,那么乱流有很大的可能性会直接把人给吸进去……就像他们来的时候一样。
秦蔻之所以要把古代侠客们留在身边,大家住在一起,其实也正是因为这个。
给黑户上户口,再加上眼库排队,安排手术,保守估计都得半年……而花满楼根本就没有半年时间,三个月内,乱流就会把他卷回去!
当然只要把秦蔻和花满楼分开,不要接近,那他就可以在这里住到半年以上了。
可行是可行,但同一个乱流发生两次,再发生第三次是什么时候……那就很说不准了,反正秦蔻以前经历过的乱流还没有来过第三回 的。
让花满楼选择为了眼睛永远留在这里,与自己的亲人朋友永别,他会愿意么?他绝对不愿意。
秦蔻是想帮他,不是想让他陷入这种极限选择题。
所以和秦蔻想的差不多,他爸爸愿意帮忙,前提是秦蔻能够学会曾外祖母的绝技,能让时空乱流稳定成通道,两边的人想什么时候串门子就什么时候串门子。
秦建国先生是个老武侠迷,但也是个成熟的社会人士,做事情不可能跟个毛头小子一样,情绪上头就答应。
秦蔻表示:“我这两天都开始练习了!太婆留下的笔记我都看了一大半了!”
秦建国先生:“嗯,听你妈妈说最近你引发乱流很频繁?”
秦蔻说:“是啊,两周不到,三回。”
她爸爸说:“哦,那更要好好练了,不能偷懒啊,把你考大学的那个劲儿L用上,什么事都做得好,知道吧,不过劳逸结合四个字也要注意……咱们做事是尽人事听天命,对吧……”
秦蔻不耐烦了:“好了好了,挂了啊!拜拜拜拜!”
她啪叽一声挂断了电话。
秦建国先生:“这孩子白养了!”
然后复而放下手机,躺在酒店床上,一言不发。
片刻之后,成熟的社会人士秦建国先生开始激动地在床上拳打脚踢。
武侠小说的人物!
古龙啊!是古龙武侠啊!
嚯!哈!嚯!
中年人的中二,不能被女儿L看到就是了。!
第64章
万里长征第一步,虽然前路仍然漫漫,但最起码,有了希望。
今天无疑是值得庆祝的日子。
秦蔻窝在房间里,盘腿坐在床上冥想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头发梳成了两根垂下的蝎尾辫,准备出门和大家一起吃饭去。
今天打算驱车去吃潮汕牛肉火锅。
秦蔻是个爱吃的,基本上某个商圈新开业,她都会去转转,有什么开门的新馆子,也都会去凑凑热闹,上学的时候她还把探店当成一种日常消遣的活动来做,不过毕业之后就很少了,平时和朋友见个面吃个饭也不容易,随便乱探新店,吃到难吃的,心情都不好了。
好在她储备下来的店还是不少的。
秦蔻一边开车,一边跟他们聊天,说起自己以前去潮汕旅游时的经历。
“好吃!”她说,“最大的印象就是好吃,真的好吃!”
各色米粿,糯叽叽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秦蔻对这种糯米制品的认知一向就是甜品以及主食,谁知道去了一回,吃到了一个花生香菇糯米饭,咬开外层的糯米皮之后,里头裹得是满满当当的咸香……米饭。
当时的秦蔻:“???”
糯米皮子包米饭啊……这……
这种主食包主食的诡异美感,让秦蔻就很莫名地想到了立本人用煎饺当配菜、配拉面吃。
不过再一想,她们这边的人,吃的那个酸菜包子也是一样的。
酸菜是和土豆泥混在一起的,加点辣,包在面皮里上锅一蒸,热气腾腾地咬开,里头的土豆泥已经被蒸的软烂了,颜色是被辣椒所染出的微橘,里头的酸菜还保留着一点脆爽的口感,酸味明快,正是绝配!
就是一种和外地人说起来很奇怪,其实真的吃吃看会很不错的东西。
唯一一个问题,主食吃多了真的容易困,秦蔻早上吃一个那样的包子,吃完原地就困,必须暴风吸入咖啡。
说完,也不知道是不是应景,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副驾驶上的楚留香就忍不住笑了起来,只道:“这样的东西,想来是给要做活的人吃的多些。”
秦蔻说:“那倒确实,我之
前去江城那边,那边不是有‘过早’么?我就看到有早餐店,大清早买的是把子肉糯米饭,一大块肉,满满一碗糯米里头浇肉汁,那个早餐店的阿姨就说,这个东西以前就是给码头上扛大包的力工吃的,抗饿。”
不过她自己就吃不下了,和当时乐队里的鼓手,她的大学室友王思雨,两个人一起点了一碗,结果都没吃了。打包吧,那会儿他们是住酒店呢,打包回去冷了怎么热?不打包吧,还觉得浪费。
楚留香含笑听她漫无目的地说着这些话。
车内的冷气开得很足,外头的落日有点烈,驾驶座上的秦蔻顺手带上了放在车里的墨镜,墨镜镜片很大,遮住了她的几乎半张脸,显得皮肤愈白、嘴唇愈红——这种装饰品,江湖上是没有的,所以楚留香觉得很有趣。
他还在无聊的时候想过,他的朋友里谁会比较喜欢墨镜。
一点红——他这般冷硬的五官,倒是很适合带墨镜,前两天去逛商场路过墨镜店时,秦蔻还兴致勃勃地帮他挑来挑去,不过最后被一点红阻止了,只说是带不习惯。
胡铁花……胡铁花就算了吧,那人瞧起来像猫,自己也很喜欢把自己当做只懒洋洋的大猫,虽然外号叫做“花蝴蝶”,实则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配饰来,衣服都不好好穿。
姬冰雁感觉会很喜欢,他那个人还挺讲究时新的。
不过要他说,其实他心里想到的第一个人是高亚男。他很莫名的觉得高亚男如果带着墨镜带着剑,在江湖上闯荡,一定很合适。
楚留香微微一笑,又瞧了秦蔻一眼。
秦蔻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手指上换了大红色的美甲。
若是秦蔻生在江湖之中,应当也是个行走江湖、不羁潇洒的女侠吧。
不过……何必生在江湖?
人在江湖之中,生与死只在一瞬间,楚留香好交朋友,爱与人一同喝酒,把酒言欢、畅谈人生,离别之时,当然也会抱拳说一句“后会有期”。但与他喝酒的人之中,很多人都没能等到这“后会”,就已变成了一抔黄土。
所以楚留香既爱这江湖,有时又有些痛恨这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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