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狗! 第213章

作者:老肝妈 标签: 综漫 BG同人

  土地公笑道:“我与此地的道观有点交情,走吧,我带你们去。”

  有长辈领着总是好的,出门行走少了许多为难。而等入了道观,狗兄妹才知道这里是大洲的“神道,而道士是“神职者。

  可与扶桑不同的是,扶桑的大妖能压着神职者打,而大洲的道士能压着大妖打……难以置信,为什么十几、二十岁的道士能收几千岁的妖啊?

  “一个两百岁,一个四百岁,这么小就放出去了吗?” 老道长看向狗兄妹,一脸怜悯,“太小了,道士都不收,我们封在后山的妖怪都是三千岁起步……”

  土地公:“不是让你们收,是让你们弄个‘出身’。别耽误两孩子上私塾了,扶桑地小,养不了长生种,他们如今重学还来得及。”

  老道长:“原来是为了去学堂啊。”

  大洲一向重视小辈教育,甭管小辈是个什么出身,只要孩子说“想学,那真是砸锅卖铁都要送他学。现在这俩小狗儿不远万里而来就是为了“学习,实在太戳老人的心窝子了,唉,不就是个出身嘛,给他、给他,都给他!

  听着俩狗的官话,老道长一通操作,前后花了半年时间给整了俩京城户口。之后,土地公就开始教俩狗怎么变成小孩了。

  “江浙一带素来是人才荟萃之地,你们就在这儿学吧。”

  简言之,江浙一带学得挺卷,你俩搁这儿学习吧。

  于是,从扶桑来的“白犬 混成了北方的“狼,又在南方学成“狗”。当狗兄妹学会变成小孩子后,他们一人被丢了一个打了补丁的布袋书包,里头放了几块糖,然后被丢进了学堂。

  千字文启蒙,百家姓开篇。学堂内书声琅琅,犬夜叉跟着大声朗读,只有杀生丸面无表情。

  放课后,小朋友凑上来问:“新来的,你姓什么啊?”

  犬夜叉本能地:“狗……额?”

  杀生丸:……

  然而百家姓中还真有“苟 的姓氏,由于发音一致,他们立刻从狗兄妹变成了“苟” 兄妹。说来也巧,老道长给整的官名也姓“苟 ”,哥哥名为“苟升”,妹妹名为“苟丹”,看字儿还挺像那么回事的,就是念起来总觉得哪里不对。

  而学堂里的小孩不太记名,没多久,杀生丸就成了“大苟”,而犬夜叉被喊成了“二苟”。又一年,杀生丸成了“狗剩”,犬夜叉成了“狗蛋 ”,什么白犬血脉斗牙王之子西国下任王和将……混到这份上,虚名早就离他们远去,他们真的看开了。

  在大洲生活的第六年,他们主打一个心平气和、佛系做狗,小小年纪就悟到了别的妖几百年悟不出的真理。

  见状,土地公含笑捋胡须道:“妙啊!”

  有这悟性,来年上天庭混口饭吃指日可待啊。

第219章 第二百十九章

  如果与师长相处是增加阅历、体悟经验,那么与孩子相处就等于让狗生重活一遍。

  不得不说,大洲实在是个奇异之地,就连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三岁小儿都有自己的道理,顺便还能给大妖上一课。

  早起去学堂,放课割猪草。有些小孩见犬夜叉“无所事事”,便好奇问道:“你们家里没农活干吗?”

  犬夜叉想了想,圈养在山上的鸡鸭喂了,种下的菜蔬肥也施了:“都干完了。”

  “真快,你最喜欢干哪一样啊?”

  犬夜叉:“干活还能喜欢?”

  “怎么不能?”小孩将猪草往筐里一放,“我家的猪崽都是我养大的,看着它们从一只只崽子慢慢长大,能不喜欢吗?等过年宰了一卖,赚到银子,全家都能换新衣裳了。”

  犬夜叉:“亲手养大的,宰了不会心疼吗?”

  小孩:“猪吃草,人吃猪,天经地义。你也养鸡鸭吧,难道你不宰吗?”他摘了根狗尾巴草一甩一甩,“给家人换新衣裳才最欢喜啊!他们开心,我也开心!”

  着眼当下,珍惜眼前,快乐总能很简单。

  谁都觉得一生要过得波澜壮阔才不负人间来一遭,可哪来那么多英杰,芸芸众生自有众生的活法。

  对这个孩子来说,让家人换上新衣就是最重要的事,也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波澜壮阔”之举。

  犬夜叉不语,一双眼睛倒是亮了起来。

  难得又活了一次,难得他们都变成了小孩,为什么不着眼当下、好好享受做个孩子的乐趣呢?

  第一世的童年他困苦流浪,第二世的童年他忙着变强。他从未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撒过欢、吃过糖,如今机缘凑巧有了“第二世”,他何必要用大人的方式生活呢?

  大将有大将的活法,小孩有小孩的快乐。

  犬夜叉忽然一笑,循着杀生丸的气味朝后头跑去,在他哥颇为不解的表情中一把抓过他的胳膊,大力扯着他往前跑。

  长街上,人群中,两个孩子奔跑着绕过“重重障碍”,在大人的一声声笑骂中往前跑去。兜里的铜板叮当作响,包子和驴粪的味道混在其中,可这种与手足同胞奔跑的快乐却是两辈子都没体验过的。

  杀生丸:“犬夜叉,你在做什么?”

  蹙眉:“你是小孩子吗?”

  犬夜叉倏然回头,大笑:“对啊,我就是小孩子啊,难道现在的你不是吗?”他没有松手,拽着亲哥撒欢,“别绷着脸了,好好玩吧!”

  杀生丸:……

  玩?

  殊不知,大妖杀生丸也是从小没朋友的主。

  他生在云中城,长在西国,童年被父亲带出去是为了狩猎,与同龄犬妖相处是为了战斗,而在母亲身边是为了学妖力的控制和运用……玩耍一词确实不曾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

  他一直是被当作王来教养的,因早熟且选好了霸道,他对“玩乐”一向嗤之以鼻,认为是丧志且无聊的东西,只是……

  只是如今与半妖在人类的大街上狂奔,半点体面不讲,做尽蠢事,可他为何不觉得难堪呢?

  甚至他的心告诉他,这样,还蛮好的。

  犬夜叉止步,掏出铜板要了两串糖葫芦:“给!”

  杀生丸接过,没动:“犬夜叉,你到底在想什么?”

  “我想养猪了。”

  “……”

  这天,犬夜叉扯着杀生丸跑遍了整条街,吃了糖葫芦,看了戏,又钻进人群里围观猴子变戏法,还买了烧饼肉包和糖人,甩着书包回了山。

  当晚,山洞外砌起了猪圈,又半月,里头多了六只猪崽。

  过年,犬夜叉变回大人模样,卖了两头猪,换了新衣裳。这年礼不仅有杀生丸的份,还给师长们都备了一份。

  而在见他给学堂的先生、道观的道长都备了礼后,土地公大笑,说他学会做人了。

  犬夜叉:“这就学会了吗?难道做人就是学会送礼吗?”

  “非也。”土地公笑道,“送的是礼,走的是心。你把人放进了心里,做出了从心之举,知恩、感恩、还恩,这才是做人。”

  做人重在仁善恩义。

  偏偏就是这一点,悟性极高的杀生丸还没悟出来,他虽然变成了人,做着人的事,却从未把自己当人看。要不是有犬夜叉带着,他多半会成为人群中独来独往的主。

  至此,几位师长对视一眼,觉得该让娃出去走走了。阅历多了,茅塞必然会开。

  于是在第七年的夏至,土地公告诉他们该学的已经学完了,是打算继续留在此地,还是往远处走走?

  犬夜叉这才回过味来,竟发现有点舍不得这种田的平凡生活。

  山洞前的大白菜长起来了,地里的稻谷过几个月就能收了,鸡鸭已肥、蛋还没捡,今天的猪草还没割……储物珍珠是能把一切带走,但带走了不能随便放出来,否则随时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犬夜叉:“我倒是想出去,只是……”

  土地公:“舍不得这些?”

  犬夜叉摇头,再抬头时眼中已经没有犹豫了:“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到处走走,既然你觉得我们可以离开了,那就说明现在的我们出去,轻易不会死。至于这些——”

  他笑道:“全留给大家了!”

  闻言,土地公连连点头:“舍得、舍得,有舍有得。”

  “放心吧,你的几亩地我会让小妖帮忙照看,且去。”

  翌日,犬夜叉和杀生丸带着碎银几两下了山,正式开始往天南地北走。

  他们本以为在大洲呆了七八年,做人这么久,少说也能应付七八成的事了。谁知下山没多久,只是从一个村换到另一个村,就连交流都成问题了。

  见鬼,原来村和村之间的方言也是不同的……

  甚至,镇与镇的活计也不同,县与县的菜系更不同。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用金银铜板交易,只要钱到位,生活总不会太为难。

  犬夜叉:“幸亏我卖粮攒了一大笔钱,不然连狗、啊不,连你都养不起。”

  杀生丸:……

  他们沿着人类的官道一路往西迈进,由于长生种时间充裕,因此两人要是在路上遇到合心意的村镇山城,一定会安置久住。

  比如犬夜叉想学新的菜谱,他们就会在当地住个两二月;比如杀生丸对这方地域的历史感兴趣,他们也会驻足大半年。

  如此走走停停,他们见过文人墨客,遇过江湖游侠,碰到过嗜血的妖魔,也撞上了好心的道士与大妖。

  生死危机总有那么几次,幸运的是,前几年的田没白种,庄稼汉总有一把子力气(?),如今的他们能够自保,打不过也能跑。

  偶尔,他们还会巧遇心善的前辈,被照顾得很好。

  只是,被几千上万岁的前辈当小辈也就算了,怎么连几十岁的人类也上赶着当“前辈”?比如他们在湘西一带遇到的道士,年纪也就四十,却喊他俩“娃娃”。

  犬夜叉自然不乐意了:“你只是一个四十岁的人类,而我们是几百岁的妖怪,你怎么拿我们当孩子?”

  道士理直气壮:“妖怪开智晚,凡是第一次做人的,都按化形成人时的年纪算。你们做人才几年,有十岁吗?”

  犬夜叉:……

  杀生丸:……

  道长:“小屁孩儿!”

  犬夜叉大怒:“别以为我不会揍你!铁碎牙!”

  两边打得热火朝天。

  也是从这天起,狗兄妹与道士结伴而行,足有两年之久。他们下过墓葬,见过赶尸,卷入过人与妖的爱恨纠葛,也见识过地缝种菜的奇景……

  某日,当狗兄妹发现人类虽然活得不久,但对自己的祖宗认识颇深、还说得头头是道时,他们忽然想到,白犬的祖宗到底是谁还从未弄清楚过。

  “白犬?”

  那不就是白色的狗吗?

  道士嘴角一抽:“这起名还真随意,一听就知道一窝生了很多,看其中一只颜色是白的就叫‘白犬’了。”

  犬夜叉:“也就是说,白犬的祖宗其实很普通?”

  “这可不一定。”道士摇头道,“我们这儿主张贱名好养活,人也好,妖也罢,从小有大名一个,小名一个,绰号数个,字一个……反正总会弄混,哪个好记就记哪个。”

  名字是最短的咒,其实这话在大洲也适用。可惜,一个人的“名字”太多,这咒也算不上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