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秋水晴
格雷戈里先生英俊的脸上带着笑容,状似不经意地说道:“福尔摩斯先生烟瘾挺大的。”
福尔摩斯在贝克街公寓的时候,雪茄一根接着一根抽。阿加莎在二楼公寓的时候,他就跑到阳台或是书房去抽,她如果回了三楼,福尔摩斯就直接把客厅弄得烟雾缭绕。阿加莎一度怀疑如果有烟雾警报器,贝克街公寓的警报器一天要报警八百回。
但阿加莎没有跟格雷戈里先生谈论福尔摩斯的烟瘾,她只是弯着眼睛,问道:“布朗先生还好吗?”
“让你见笑了。”格雷戈里先生语气有些狼狈,但是并没有回避问题,“辛普森先生跟我的父亲是朋友,卢卡斯小姐遇害的那天,辛普森先生与我父亲就在庄园里小聚,我回去的时候还特意去问候他。布朗先生指控他的时候,埃克赛特警察厅也找过辛普森先生了解过相关情况之后,才排除了他的嫌疑。”
格雷戈里先生的话点到为止,阿加莎已经领会了他话里的意思。
卢卡斯小姐被杀的案宗里没有出现辛普森先生被布朗先生指控,一方面是因为布朗先生的主观臆断和辛普森先生确实有不在场的证据,最重要的还是辛普森先生纵然现在财力人脉不比以前,但还是有些影响力,他没必要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某宗与他无关的谋杀案里。
“卢卡斯小姐的死,令布朗先生感到非常难过。”阿加莎轻柔的声音在清风里响起,“他的内心并不一定就认为辛普森先生是凶手,只是他如果不为卢卡斯小姐做些什么,他的内心会更加痛苦。辛普森先生为了想让德斯伯勒在赛马中赢过银额马,没少对他威逼利诱,他愤怒情急之下,将辛普森先生和卢卡斯小姐的死关联在一起了而已。”
格雷戈里先生叹息:“卢卡斯小姐被害,我们都感到非常惋惜,也非常难过。她是一个年轻可爱的女士,赢得小镇上许多年轻人的仰慕,只是她的眼光有点高,很多人都无法达到她的标准。”
阿加莎看过卢卡斯小姐的照片,那是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有一头金色的长发,身材窈窕。
庄园的卡罗拉提到卢卡斯小姐时,语气十分羡慕,说卢卡斯小姐长得美,有很多人仰慕,如果她是卢卡斯小姐,做梦都能笑出来。
只是可惜卢卡斯小姐在罗斯上校家里待久了,见到太多有权有势的人,她梦想中的如意郎君,并不是小镇上安分守己的平庸青年,而是英俊多金愿意为她一掷千金的优质单身汉。
所以卢卡斯小姐今年已经将近二十五了,还没结婚。
格雷戈里先生高大的身躯倚着马车,“出事之后,大家都说如果她的眼光不是那么高,早点嫁人,或许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情。”
阿加莎明白格雷戈里先生的心情,说:“她是不是早点嫁人,跟她遇害是两回事。嫁人不一定就会平安。人往高处走,她想等待一个令自己在各方面都满意的丈夫也可以理解。”
格雷戈里先生:“做人还是要实际一点。”
阿加莎秀气的眉毛微挑了下,似有所指地说:“格雷戈里先生,您早上让卡罗拉送来给我的玫瑰,我很喜欢。”
她是米尔沃顿身边的小女佣,出身卑微。他是英国警探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家底雄厚。
他向她示好,她面对他的示好也很开心。
他们是不是都该要实际一点?
福尔摩斯已经将手里的雪茄抽完走过来。
他或许没听到两人在说些什么,或许又听到了,但他并不想搅合进这些俗事里。
福尔摩斯越过格雷戈里先生,上了马车,跟阿加莎一起坐在后排。
格雷戈里先生见状,也上车,让车夫带他们到金帕克马场。
去到金帕克马场的时候,罗斯上校已经在旁边的红砖小别墅旁等着。
与格雷戈里先生的高大英俊相比,罗斯上校就显得有些瘦小,但他非常讲究,一身礼服大衣配绑腿,整洁时尚,并且显得十分精明。
他见了格雷戈里先生领着福尔摩斯和阿加莎来,笑着跟格雷戈里先生握手,然后再将手伸向福尔摩斯,说道:“福尔摩斯先生,听说你是为了金帕克山林的连环袭击案和卢卡斯小姐的凶杀案而来,真是太好了。”
金帕克山林的连环袭击案令警方速手无策,而昨晚又在山上发现了埋尸的地方,罗斯上校不知道那与卢卡斯小姐被害是否有关系,但还是表现得十分气愤。
“可怜的卢卡斯小姐在山林被人谋杀抛尸,能查的格雷戈里先生都已经查了,并没有实质的证据能找到凶手。身为雇主,我不想放弃任何找到凶手的机会。福尔摩斯先生,希望你能尽快帮警方找到凶手。”
福尔摩斯礼貌地点了点头,问罗斯上校:“我们能去卢卡斯小姐的房间看看吗?”
“当然可以!”
罗斯上校叫佣人带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去了卢卡斯小姐的房间,而他和格雷戈里先生去了别墅的客厅聊天。
倒不是格雷戈里先生偷懒,而是关于卢卡斯小姐的凶杀案,格雷戈里先生显然也已经尽力调查过,每个人思考问题的角度不一样,有时互不干扰是对彼此的一种尊重。
卢卡斯小姐在红砖小别墅的房间在一楼靠近马房的地方,房间里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进门就是衣帽架,书桌摆放在窗户前,书桌上摆放着一些书籍,种类不一,既有文学哲学的,也有关于淑女涵养和保养的。
阿加莎走到书桌前,双手撑在书桌上,然后她发现窗户正对着前方不远的马房,而在马房外,还有一只猎狗守在那里。
福尔摩斯走过来,他跟阿加莎并肩站在窗户前,目光里落在了前方的马房。福尔摩斯:“你有什么想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福尔摩斯也会询问阿加莎关于案件的一些看法。
阿加莎的观点有时未必是对的,但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而且福尔摩斯发现阿加莎很有一套自己的方法来识别一个人是否在撒谎。
不管她的方法是否科学,但她总能判断一个人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一点,福尔摩斯和华生都自愧弗如,总有人在某些方面得天独厚到令人嫉妒。
阿加莎摇头,“没什么想法,不过等会儿可以去问斯特雷克先生近日马房门前的猎狗是否有无缘无故吠叫。”
“你看这是什么?”
福尔摩斯的拇指和食指指腹捻着一粒小巧的红宝石戒指,指环是黄金的,中间的位置镶嵌着一粒夺目的红宝石,应该价值不菲。
阿加莎愣了下,随即说道:“一个月前我在伦敦德邦街的首饰店见过同样的戒指,价格并不便宜,要五十英镑十五先令。”
作为一名家庭教师,罗斯上校对卢卡斯小姐或许十分慷慨,但一年的年薪不过也是四十英镑。卢卡斯小姐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支付这枚戒指。
阿加莎对珠宝没有研究,于是跟福尔摩斯说:“这或许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那粒看上去像是红宝石的东西,只是玻璃仿制的。”
“我却不这么认为。”福尔摩斯举着手里的戒指,跟阿加莎说,“这宝石虽然挺小,但我确定它是真的。听说卢卡斯小姐有许多的追求者,有没有可能,这是她的追求者送给她的?”
阿加莎只觉得奇怪,这枚戒指对卢卡斯小姐而言,显然来路有些怪异。按道理说,格雷戈里先生再年轻,但作为一名令莱斯特雷德先生赞不绝口的警探,他不至于迟钝到没有追查这枚戒指的来历。
阿加莎:“你从哪儿找到这枚戒指的?”
福尔摩斯指了指门口挨着衣帽架旁边的鞋架,说:“在那一双羊皮靴子里找到的。我从前查案的时候发现有人喜欢将珍贵的首饰藏在鞋垫和鞋底之间,刚才去摸了一下,没想到卢卡斯小姐也是这样。”
阿加莎:“……”
不管怎么说,一般人是不会去摸别人的鞋底和鞋垫之间有没有藏东西的。
难怪格雷戈里先生没能发现这枚关键的戒指。
发现了这枚戒指,福尔摩斯显然心情很好,他说:“这枚戒指,别人应该都不知道,否则在卢卡斯小姐被谋杀抛尸后,警方和罗斯上校他们在清点卢卡斯小姐的财物首饰时,应该会发现这枚戒指并不在。”
阿加莎微微一怔,探头过去打量着福尔摩斯手里的戒指,轻声问道:“这会跟凶手有关系吗?”
福尔摩斯反问:“假如这跟凶手有关系,此刻凶手会是什么感觉?”
从很久以前,阿加莎就知道,想要了解凶手想什么,关键是要从凶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我会很关心格雷戈里先生到底有没有发现这枚戒指,如果发现了,那可不得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凶手知道格雷戈里先生还没发现这枚戒指的存在,但是他心里一定很想找到这枚戒指。如果他是金帕克马场的人,或许曾经悄悄进来过这个房间寻找戒指的踪迹。”
阿加莎目光落在那枚戒指上,“同时,从他故意将卢卡斯小姐带到金帕克山林再动手,可以断定他是蓄意谋杀,并且想浑水摸鱼,将卢卡斯小姐的死推到作出连环袭击案的人身上。”
最后的结论,福尔摩斯和格雷戈里先生昨晚讨论卢卡斯小姐的案子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福尔摩斯天灰色的眸子里带着淡淡的笑意,语气带着鼓励,“还有呢?”
还有?
阿加莎睨了福尔摩斯一眼,“根据卢卡斯小姐的验尸报告,她虽然是被人捂住口鼻窒息而死,但后脑那一击才是最要命的。她应该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人打伤,才会在受制于人的时候无法反抗。凶手计划得很周全并且行动果断,应该是个体格魁梧强壮的人。他没有对卢卡斯小姐进行虐待和侵害,却在她死后将衣物脱下丢在路旁,这个举动我想不明白是为了什么,或许让死者赤身裸体能让凶手心中得到某种快感。”
每次阿加莎分析凶手和嫌疑人的想法时,福尔摩斯都会啧啧称奇。
他认为这是阿加莎热衷于心理学所培养出来的毛病,心理学总是试图去洞悉别人的内心,阿加莎痴迷心理学,有时难免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足够的能力洞悉或是揣摩他人的内心。
但福尔摩斯不得不承认,阿加莎在这些方面确实十分擅长。
这时,阿加莎又说:“我觉得凶手一定跟格雷戈里先生接触过,并且表现得很友好,主动配合警方,对案子的进展十分关心。”
福尔摩斯和阿加莎从卢卡斯小姐的房间离开,阿加莎主动要求找斯特雷克先生聊天。
福尔摩斯带阿加莎出来工作的时候,除了让阿加莎听从他的安排做一些辅助工作之外,从来不会干扰她的一些做法。
阿加莎不擅长寻找物证,也不懂足迹学去追踪别人,但她很会找人聊天,聊着聊着,就会莫名其妙地发现别人是否撒谎。
一个案子里,如果有人撒谎,要么他就是疑犯,要么他就是知情者。
就譬如此刻,去找斯特雷克先生聊完天的阿加莎跟福尔摩斯说:“我问了一些事情,斯特雷克先生的日常就是喂养和训练银额马,每天夜里的一点到两点之间,他会到马房去看一下银额马。他在一年前向卢卡斯小姐求婚,但是被拒绝了。对卢卡斯小姐被害,他表示惋惜和同情,愿意配合我们做任何可以帮助破案的事情。我跟他说辛普森先生正想方设法不让银额马在比赛中胜出,问辛普森先生有没有暗中找上他,你猜他是什么反应?”
“你问得这么唐突粗暴,正常人一定会非常生气地否认,甚至暴跳如雷。”
福尔摩斯跟阿加莎在金帕克的马场上散步,身后还牵着一匹白马。
来到金帕克马场,工作固然是一回事,罗斯上校得知福尔摩斯精通骑术,特别让驯马师把马场里的一匹高大的白马牵来给福尔摩斯骑。
福尔摩斯伸手摸了摸身边白马的鬃毛,笑着跟阿加莎说道,“但你既然让我猜斯特雷克先生什么反应,他一定表现得跟正常人不一样。”
阿加莎:“对,他并没有生气,他只是很冷静地跟我说,辛普森先生不可能会暗中找他,他向我列举了不少理由,并且暗中观察我的反应,以此判断我是否相信他的说法。”
“看来你的收获不少,他在撒谎,辛普森先生曾经找过他。”
原野的风吹来,带来远处的气息,阿加莎微眯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在这件事情上撒谎,似乎跟卢卡斯小姐遇害的事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福尔摩斯望着身旁的女孩,天灰色的眼睛微弯,语气里透着好心情,“你在跟斯特雷克先生聊天的时候,我跟格雷戈里先生在别墅的前花园抽烟,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东西。”
阿加莎:“什么东西?”
“我看到来自伦敦德邦街首饰店的账单,收件人是达比希尔太太。”
阿加莎愣住,脚步不自觉地停了下来,“达比希尔太太是什么人?”
“达比希尔是斯特雷克先生的好朋友,他是一个军人,经常不在家。他的信经常会寄给斯特雷克先生,这是送信的人告诉我的。但对此,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阿加莎抬眼看向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样大胆的想法呢?”
福尔摩斯却要卖关子,“这是秘密,不能告诉你。”
阿加莎:“……”
两人脚步停下,白色骏马有些不安分地原地踢踏着,马头伸过来碰了碰福尔摩斯的肩膀。
福尔摩斯刚才骑着马跑了好几圈,跟白马已经很熟悉,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马头,问阿加莎:“想骑马吗?”
阿加莎看着高大的骏马,骑是想骑的,但她不会骑马。
而且……
“在受害者的雇主面前,我们难道不应该表现得对案子上心一点,没什么心思骑马吗?”
福尔摩斯对阿加莎的问题表现得十分有耐心,“不需要。如果我的想法能得到证实,卢卡斯小姐的凶杀案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不过在这儿之前,我还是可以带我的助手在马场上跑几圈。你没看出来赛马爱好者罗斯上校十分想炫耀他在金帕克马场上的几匹骏马吗?你给他这个机会,他会开心死。”
阿加莎被福尔摩斯的话逗笑了,她伸手摸了摸白马的鬃毛,软软的,有点微硬,但是触感很好。
在金帕克山林下的荒原跑步感觉一定很好,但可惜她不会骑。
“我很想给罗斯上校炫耀的机会,可惜我不会骑马。”
福尔摩斯英气的眉峰微扬了下,他摸出一颗薄荷糖含在嘴里,“我带你骑,放心,不会让你摔下去。”
阿加莎微微一怔,有些意外地看向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含着薄荷糖,腮帮微鼓着,声音有些含糊,“还是你想叫格雷戈里先生带你骑?”
这倒不用。
于是这天,阿加莎在福尔摩斯的陪同下,骑着来自金帕克马场的骏马,在英格兰春天的原野上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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