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饼好吃
第37章 |37
盗帅送贴.
“闻君有绝世宝珠,浑然天成,华丽无双,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时,将踏月来取,君素达雅,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要说今天京城第一热搜,那必然是盗帅楚留香。
就在昨天,他堂而皇之的向豪商南家南柯下帖,言明将在今夜子时去盗取南家传家宝珠。
据说南家家主南柯一回家就发现自己房间桌子上放了这么一张短笺,气得暴跳如雷。不但重金聘请数位一流高手来保护,还找上了六扇门报案,六扇门派出了号称六扇门三百年来第一高手的的名捕金九龄。
要知道在世界未融合前,金九龄堪称天下第一名捕,而现在虽然四大名捕的名头更响亮,但是没较量前,谁也不知道,是这位原天下第一捕头厉害,还是名震江湖的四大名捕厉害。
“好嚣张的小偷。”衡玉鼓掌,“我所见所闻,也就怪盗基德能和他比一比了。”
“怪盗基德是?”花满楼好奇问道。
“一个不在这个世界上的小偷。”衡玉揶揄道,想当年,她看名侦探柯南的时候,可是一度很迷怪盗基德的,帅气又烧包。
而且,特别擅长利用舆论,给自己造势,宣传费都省了好吧。
衡玉深以为,像楚留香这样的人,指不定有做生意的天赋,还好不是同行,不然指不定多了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武大郎幸灾乐祸道:“让南大头这个家伙炫耀吧,这下家传宝贝被惦记上了吧。”
南家财大气粗,商盟就喜欢和这样的人做朋友,武大郎坐镇京城,自然和南家主没少喝酒,前阵子才吵一架。
南大头是武大郎给南柯取的诨号,理由是“咱们一个大郎一个大头,叫起来多顺口不是?”搞得后来朋友们也慢慢叫成大头,气得南柯当场就要和武大郎割袍断义了。
其实吧,就是南柯天天炫耀他的那颗宝贝大明珠,搞得武大郎心痒痒的,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就想要买下这珠子,可是南柯哪里舍得。
后来南柯见武大郎惦记他的宝贝,连见都不让武大郎见了,气得武大郎给他取了这么一个诨号,反正这家伙就是冤大头,总喜欢到处撒钱。
所以真的是踩点啊。陆小凤啼笑皆非的想起前几天见到楚留香的事情。
当时他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呢,还问:“盗帅盗取东西,也需要踩点吗?”
楚留香回:“因为盗帅也是人嘛。”
合芳斋所在的大街,居住的都是巨商豪富之家,南家更加离合芳斋后背巷子,所以楚留香才选择合芳斋边上的树观察南家的布局,那个地方视野最全。
想来当时他已经勘察的差不多了,所以昨天才正式通知。
楚留香是江湖上有名的风流倜傥,行事风雅,他盗取别人东西前,会先通知人家自己什么时候去,等到了时间点,才翩然而去,满载离开,只留下一室的郁金之香,所以江湖中又称他为香帅。
正是强盗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
“金九龄的本事我是知道,楚留香这回说不定就真的栽了。”陆小凤兴致勃勃道,金九龄是他的朋友,而毫无疑问,只有一面之缘的楚留香,也已经是他的朋友,他的两个朋友即将上演的这幕猫和老鼠的大戏,着实令他很感兴趣。
“唉。”衡玉现在一看陆小凤就会想起西门吹雪,想起西门吹雪她就忍不住心情低沉,以至于本来觉得楚留香盗取东西这件事很有兴趣也变得不那么有趣。
这世界上为什么没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呢?
如果有,她多么希望,花满楼能接受换眼,她和阿雪可以有结果。
可惜,她还想不出来。
“小姐,要不要帮一下南大头。”武大郎幸灾乐祸完,还是有点担心酒肉朋友的,那家伙对白玉美人爱的不行,要是真的被盗走,那他岂不是要哭死。
他清了清嗓子,“最近和南家合作正是到了关键时刻,要是能帮南柯保住他的宝贝珠子,他一准好说话。”
“嘿,合作这种事情向来是双方各有所益,怎么到我们这里还上赶着啊。”衡玉心情正不好,武大郎一开口,就被她喷了一顿,武大郎顿时讪讪闭嘴。
随即衡玉话锋一转,又道:“在我这么难过的时候居然还有人这么嚣张,岂有此理!我不开心别人也别想高兴。”她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气势汹汹道:“走,我们去截胡。”
陆小凤心想:还好你不知道楚留香也是你和西门“闹掰”的见证者,要不然岂不是更觉得自己去截胡没错。
花满楼抿了口茶,笑道:“我和原公子有约,便不去了。”
原随云。衡玉脚步一顿,大约是花满楼和原随云有着类似的遭遇,又都上进,学富五车,如翩翩公子一般,所以这两个人还挺说得来的。
虽然,衡玉总感觉的原随云不是个善茬,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
没有人规定眼瞎的人就要活成花满楼这般清风朗月,热爱生命的模样,恰恰相反,这个世界上的人有时候总会不经意间展示自己丑陋的一面,以自己健全的身体去高高在上的嘲讽别人的不幸。
他原随云哪里都好,可惜就是个瞎子...这类的话,想必原随云从小到大没少听,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
一个骄傲的人,却因此成为别人同情可怜的对象,不管他再怎么努力,学再多的东西,都仿佛因此输人一等。
一个小孩子从小总是听着这样的话长大,变成什么样子都有可能,这真的再正常不过。
所以只要不是去害人,那么原随云真的表里不一,衡玉也不在意。
毕竟人总是需要一张面具保护自己。
只不过,他最好别抱着要利用花满楼的想法。衡玉淡淡的想。
陆小凤倒是兴致勃勃的跟上,“我也去凑个热闹。”毕竟楚留香的热闹,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看的。
衡玉睨了他一眼,“你要跟就跟。”
她又吩咐了一声,“让时迁过来一趟。”她笑吟吟道:“既然是盗帅,那就让贼祖宗去对付。”
贼祖宗?陆小凤挑眉,好大的口气,猴精知道肯定不服啊。
他摸了摸胡子,眼珠子一转,似乎在打什么主意。
【作话】
修改一下
目测今天还有一两更,接着去码字,搞事起来。
第38章 |38
交锋.
骨软身躯健,眉浓眼目鲜。形容如怪族,行步似飞仙。夜静穿墙过,更深绕屋悬。偷营高手客,鼓上蚤时迁。
盗王时迁,他在后世被盗贼奉为祖师爷,尊为“贼神菩萨”,很多地方还建有时迁庙,对他加以供奉。
当然,在南域,他也很有名,只不过比起盗王之名,他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头——斥候军团团长。
衡玉曾说过:时迁是一个很擅长情报侦察和敌后破坏的特战高手。
后来,成立军团时,她便格外将斥候整成一个独立军团交给时迁,而时迁也不负她的期待,在和南域前皇朝的征战中,立下无数功劳。
当然,现在没战事,他这位斥候军团团长也闲着无聊,没事又重操旧业。
他以行窃为乐趣,所盗之物不分价值,只看眼缘,而行窃后也会给原主人留下财物,若是过后对东西不感兴趣了,甚至还会特意还回去。
其实以前他也不这样麻烦的,毕竟他是偷东西,偷东西干嘛还整其他花里胡巧的事情,后来成为衡玉的门客后,被衡玉数次劝说,才给自己新增加了这样的规矩。
而这位名气极高的盗王,身材矮小,其貌不扬,连眼睛也普普通通,没啥特色,但是当他盯上你的时候,就仿佛被锁定住了,没有逃脱的可能。
陆小凤看见他时,觉得分外亲切,“时兄和我一位朋友很相似啊。”
时迁随意道:“妙手空空司空摘星吗?”
“时兄和楚留香反应一般反应啊。”陆小凤哈哈大笑,“下次见到那个猴精,我倒是能说道一二了。”
时迁笑呵呵道:“他是偷王,我是盗王,都是王,自然要关心一下同行。”
在江湖中,有一件事是很忌讳的,那就是撞名号。
若是有人不小心撞上了,那必是要比一比,直到其中一个人认输去掉名号,而这对于一个江湖人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便是十年二十年,也要报回去。
所以陆小凤一听时迁的话,眼神顿时凝重起来。
衡玉睨了时迁一眼,随口道:“司空摘星不是盗仙吗?你是盗王,哪里都是王了。”
谁知这话一出时迁发而不服了,“听说世上没有司空摘星偷不到的东西,有机会倒是要试试看。”
陆小凤秉持着替小伙伴争口气的心意道:“至今没有见那猴精失手过。”
“听说他身高不知,胖瘦不知,面容不知,他可以是任何人,这样的人再配上绝世的轻功,自然无往不利。”时迁轻笑道,显然对司空摘星很是欣赏,随即他话锋一转,“可只要是人,那边会留在走过的痕迹,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司空摘星如此,楚留香也如此。”
“在普通人眼里,这样的痕迹等于不存在,可在我眼中,却清晰可见。”同行才更了解同行,尤其是时迁这样当世最顶尖的神偷。
他略微兴奋道:“若是从前,我是想不到,我能和楚留香这样的人交手。”因为他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神偷了,在这一行业,他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可是世界融合后,他可以和其他世界最顶尖的神偷交手。
这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
衡玉在一边很扫兴道:“他可以是任何人,那任何人都可以是他,听起来有点恐怖,陆小凤,你见过他的真面目吗?”
陆小凤坦然道:“不知道。”他补充道:“我每次见他都是不同的脸,也不知道其中有没有他的真面容。”
“那你还和他成为好朋友?”衡玉有点讶异。
“萍水相逢的两个人不问彼此姓名照样是朋友,姓名和面貌一样只是一个代号,我和他这个人交朋友,又不是和他这张脸交朋友,有何不可。”陆小凤不以为意道,而后调侃道:“若是有人易容成你,那他是我的朋友吗?当然不是。”
“这样说也有道理。”衡玉若有所思的点头。
然后就道:“走吧,天色要黑了,咱们先去找个位子看大戏,等楚留香得意洋洋的以为自己得手时,再上去截胡,那表情一定很好看。”
“太恶趣味了。”陆小凤吐槽。
衡玉才不管他呢,她做事就是这么随心所欲。
谁让楚留香不找个好的地方蹲在,非要蹲合芳斋边上的树,又正巧目睹她失恋的样子。
可恶,好好一个大男人,难得不知道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嘛,都看见院子里她和阿雪两个人谈情说爱了,就改自觉的换地方好不。
哼哼,没错,衡玉知道当时不止陆小凤在听墙角,还知道边上还有一个人。
当时不知道,过后她的暗卫统领也告诉她了,以为她身边的暗卫都是吃素的啊,这么容易就让人离她那么近,怎么可能!
真要这样,她早就死了百八十次了。
过后一看,陆小凤多了一个叫楚留香的朋友,合芳斋离金家大宅还那么近,轻功那么高,那当时听墙角的还能是谁。
陆小凤已经被她暗暗整了几次了,楚留香本来她都忘记了,谁知道这人这么张狂,偷个东西还这么大张旗鼓,太可恶了,这是小偷配该有的场面吗?
衡玉一想起他,立刻记仇,这才想要去截胡。
不然她才懒得理什么盗帅香帅呢。
“偷东西,无论过程再繁杂,都有必不可免的几个步骤踩点、望风、埋藏、潜伏、换位、吹灯等。”时迁边走边说,神情自若,“毕竟我们是以技巧盗取东西,而不是强抢,否则那就成强盗了,而不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