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与扶苏大婚前 第17章

作者:流浪的狸猫 标签: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BG同人

  眼眶泛起酸涩,楚萸抽了抽鼻子,将米粒轻轻刮蹭在桌沿上,起身回了屋。

  在关上门的那一刻,她重重呼出一口气。

  原主都这么惨了,自己可得支棱起来啊——

  就算所有人都不爱自己,她也得爱自己。占了人家的身体就要好好替人家经营人生,再说,也不是所有人都不爱她,至少郑冀和秀荷是死心塌地跟着她的,她也不是一无所有。

  反正她对渣爹也没有感情,对目前处境倒不至于生出什么强烈的恨意,作为两千多年后的未来人,她至少知道秦国是最终胜利者,就算让她回楚国,她还不肯去呢。

  这样一想,心里舒坦多了。

  如果那一晚,没遇到公子扶苏,就更好了。

  她叹了口气,身子向后一仰,躺倒在了床榻上。

  不要灰心,不要丧气,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她脑海里循环播放着斯嘉丽的名台词,觉得自己心灵能量直线飙升。然而第二天天一亮,她又忍不住emo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烙了好半天饼,才把脚丫伸进鞋里,垂头丧气地下了榻。

  吃过早饭,她鬼使神差地又提着一罐茶去了裁缝铺。老板娘正要出门,一问是去齐国公主下榻的驿馆送衣服,楚萸脑子一热,说让我也跟着去吧。

  老板娘深深地看她一眼,挑了挑眉,仿佛在问你确定?

  楚萸认真地点了下头,不等老板娘开口,就一骨碌爬上马车,壁虎一样死死贴在车板上,生怕老板娘把她提拎出去似的。

  老板娘无语,抬腿上了车。马车颠簸了约两柱香的工夫,总算停了下来。

  期间,老板娘一直拿眼睛睨她,见她正襟危坐,目光一瞬不瞬地直视前方,一副视死如归般的神情,忍不住叹了口气。

  “孽缘啊。”她小声嘀咕,撩开门帘跳下车。

  楚萸也皱着鼻子下了车,她现在大脑割裂成了两块,一块在质问她为啥要来,来了有什么用,是不是有病?另一块却磕了兴奋#剂似的催促她,快进去快进去,看看那个公主到底有多“精挑细选”、“端庄大方”……

  其实,昨天这两个词也很刺痛她,因为她知道“她”不是被精挑细选的,“她”也不够端庄大方,多少有点小家子气,这些楚萸都能从其他人的态度中窥探出来。

  不知怎么的,她对原主有了种同仇敌忾的情感,就是莫名不爽“她”被这样对待,可让她反抗逆袭吧,她也着实没这个能力,万一没逆袭好,把命再搭进去,可就不值了。

  反正现在在她眼里,自己的小命比什么都重要。在这个时代,杀个人就是手起刀落的事儿,想丧命简直不要太容易。

  尽管在车上想象过,楚萸还是被眼前驿馆的恢宏壮观给惊到了。

  就像是个小型宫殿,檐角飞扬,高楼迭起,朱色围墙仿佛望不到尽头,门口有一队披甲军士把守,无比的庄重、正式。

  和这里相比,自己的宅邸简直像个依附在公园旁边的公共厕所。

  同样是公主,这待遇差别,还真是巨大到离谱。

  她忽然有点不想进去了。

  何必自取其辱呢?

  她打了退堂鼓,老板娘在她后背怼了一肘子:“别发呆了,要来的是你,往后退是做什么?堂堂的楚国公主,就这点儿气魄?”

  楚萸愣怔片刻,随即鼓起腮帮子:“谁、谁退缩了,你不要胡说。”

  见自己的激将法起了作用,老板娘敛去眼底笑意,昂首挺胸地踏上台阶,楚萸也气咻咻地跟了上去。

  验明身份后,她们被放了进去。庭院幽深,几座假山掩映在半红的枫叶之中,很有意境。

  几个衣着鲜艳的少女在门口说笑,她们都是丫鬟打扮,却个个容貌出挑、身姿绰约,笑声银铃般清脆。

  楚萸数了数,一共七个,应该都不是近旁伺候的,整体人数只会更多。

  对比自己只陪嫁来两个仆从,她更加失落了,像鸵鸟一样把头埋下去,眼睛盯着老板娘的裙摆,随她穿过大小回廊,拐进一间香气缭绕的宽敞厅房。

  没有什么离谱的波折,她很快就在一串串白色珠帘后,看见了手持竹简,安静阅读的齐国公主。

  她一袭庄重的淡褐色长袍,镶酒红褶边,皮肤白皙,额头光洁,鼻梁挺直,即便垂头阅读依然可见那道立体的轮廓线条。

  老板娘上前拜礼,公主不急不徐地抬起头来,冲她露出微笑。

  此时恰有一束阳光照进来,洒落在她如花般的笑靥上,与头顶那只刻有繁复花纹的镶金玉冠相映生辉。

  非常美,是那种五官端正,国泰安民,眉目如画的大气美。

  不仅外表挑不出一点毛病,气质更是沉稳练达,举手投足间尽显贵族优雅。

  楚萸垂下眼睛,脑中浮现她与长公子并肩而立的画面。

  一样的矜贵,一样的气度非凡。

  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就……挺配的。

  原本躁动不已的心绪,顷刻之间平静如水,她抬手抹了抹眼角,有点湿,但问题不大。

  就这样吧。

  真是的,为什么非要跟过来呢?

  像个傻瓜一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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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兔子

  ◎这是什么倒霉的概率?◎

  今日艳阳高照,空气清新,很适合秋猎。

  咸阳东部的北山围场里,秦王的几位较年长的公子正策马搭弓,围剿一只体型健壮、灵活敏捷的公鹿。

  围场内,阵阵尘土飞扬,围观士兵的喝彩声与胡马的嘶鸣声不绝于耳,很快一只破空而来的秦箭,射中了公鹿的右前腿,公鹿吃痛趔趄,还未来得及弯下伤腿,另一只箭便紧追而来,正中它的后脑。

  力道之大,箭尖已穿脑而出,公鹿翻滚在地,四肢抽搐几下后就一动不动了。

  “还得是兄长你啊。”嬴濯勒住缰绳,有些遗憾地望了眼自己略微射偏的箭簇,转头对轻甲白衣的扶苏笑道,“连发两箭全中,佩服、佩服。兄长一贯骑射厉害,是我们的表率,可一年前也未曾如今日这般精准利落,看来这一年的军营之行收获颇多啊。”

  扶苏笑笑,调转马头:“我看你倒是越来越会恭维我了,骑射这种多练习就好,军营里更看中的是配合,确实能收获不少,你若是想去,也可以说与父王。”

  其实这还不是他最好的状态。自从回到咸阳,除去第一日夜宿华泉宫睡得还算踏实,其余几日夜夜失眠。助眠的香也熏了,药也吃了,仍然毫无睡意,几乎是硬撑到天亮,才勉强睡上几刻钟。

  “我都求过好几遍了,父王就是不肯让我去。”嬴濯叹气,“只肯交给我些军辎采购的事情,果然父王还是更看重兄长你。”

  两人年纪相仿,从小又一起长大,自然是没有很多顾忌,基本上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即便在最险恶的战场上,也绝对放心将后背托付给对方。

  “战时军辎可是重中之重,若非绝对信赖,怎么可能派你去。”扶苏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并非只有上战场杀敌才能立功。”

  为了调动百姓参军、英勇杀敌,秦国目下采用的是军功制,按人头论封赏。士兵在战场上只要杀敌一人,就可以免除其全家的徭役和赋税;斩首敌军军官一名,可授爵一级,赐田一顷,赏宅九亩。

  也就是说,一个穷困潦倒、连饭都吃不起的人,只要不怕死,敢杀人,就有可能一举飞升,成为人上人。

  当然,更多的,还是将残缺不全的尸体,留在异国他乡的焦土之中,任由秃鹫乌鸦啃噬。

  扶苏扬了一下手,马上有侍从上前将死去的公鹿就地砍去脑袋,浓稠的鲜血渗入地面,鹿头被悬挂于旗头,鹿身则被抬下去剥皮烹煮。

  这次狩猎算是兄弟之间的一场小聚,猎鹿只是个开胃菜,接下来,他们会狩猎一些更具挑战性的猎物,比如野猪、飞禽或者兔子。

  前者攻击性强,后两者目标不好瞄准,无论哪个,都能激起这些年轻男儿的热血与好胜心。

  后方有马蹄逼近,刚满14岁的公子高挥鞭追上他们,手里提着一只胖嘟嘟的松鼠。

  显然他刚刚并没有卷入兄长们的竞争,而是剑走偏锋,自顾自地追踪一只松鼠,且大胜而归。

  他身子骨不像几位哥哥那样健壮,只能以这种方式完成狩猎,不管怎么说,好歹没有辜负“狩猎”这两个字的意义。

  “阿高,你实话实说,你是不是趁这东西在树下打瞌睡,才把它拿下的?”从另一侧策马缓缓靠来的公子将邑调侃道,他比公子高大一岁,个子却不小,嗓音也宛若一个小大人。

  “你太小看我了。”公子高将松鼠抛到将邑身上,冲他做了个鬼脸,“我提前在它巢穴下方放满榛果,它太贪心,一口气吃太多,跑不动了。”

  “你这是作弊。”将邑不大高兴道,又把松鼠抛了回去,“你等着,一会儿我一定要射中一只比你这个大很多的。”

  公子高不理睬他的叫嚣和攀比,怡然自得地将松鼠挂在马侧腹的绑带上。

  “看来,阿高比较适合当谋士。”扶苏爽朗笑道,心中积压多日的阴霾,被弟弟们生龙活虎的打闹声涤荡一空,神思重新清明活跃起来。

  嬴濯不动声色瞄了他一眼,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复杂情绪。

  他自然知道扶苏为何离开咸阳,若非父王接二连三的召唤,他可能根本就不想回来了。

  至少,在摆脱那件事的影响前,不会回来。他了解自己的兄长,在温润知礼的外表下,他比谁都倔强。

  像是感知到了他的注视,扶苏转过脸来,冲他淡淡一笑,仿佛看透了他的心中所想。

  嬴濯只好主动找话题:“听说过几日父王会举办盛大宴席,招待刚刚入秦的齐国公主。”

  扶苏微微移开目光:“眼下四国局势动荡,魏国羸弱不足为惧,燕国远且难成大器,唯有齐楚两国变数较多,父王此举想必是要稳住齐国,我听闻楚王正派人积极游说齐王,想与齐国合纵抗秦,而齐王此举明显是在表明态度。”

  嬴濯点头:“齐、楚两国虽然国力渐衰,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体量摆在那里,一旦联合起来,确实不好办。”

  “什么齐国?”将邑听了个只言片语就凑过来,“我听我阿母说了,那个齐国公主特别漂亮,而且博学多才,带过来两车古书典籍,都是稷下学宫的藏品,父王一收到就迫不及待挑灯夜读,宝贝得很。我真羡慕你啊,扶苏哥哥,先是楚国公主,后又有齐国公主,我什么时候也能讨一个又漂亮又温柔的公主呢?”

  小公子早熟地说,并露出向往的神情。只是这副多情而忧郁的神态不适合他,公子高和另外两位弟弟在一旁哄笑起来,惹得小公子怒目而视。

  扶苏并未言语,嬴濯抬腿踢了将邑一脚:“我说你呀,想要娶公主,就赶紧跟父王讨去。现在讨过来,还是风光无限的公主,若是再等几年,等六国被我大秦消灭殆尽,那就只剩下任人挑拣的女奴了,和这猎场里的猎物没什么两样。”

  这话虽然粗鲁无礼,但事实就是这样。

  正说话间,前方某处突然起了喧哗,兄弟几人齐齐扭头看去,见两个士兵正搡着一个年轻女子往这边走。

  女子着粉色曲裾,乌发浓密,身姿婀娜,一根素白的腰带,勒出一截勾魂摄魄的小蛮腰,拉拉扯扯间,娇软得宛如一株攀附在大树上随风摇曳的小花。

  扶苏远远地觉得那身影无比眼熟,待人被拽近了,只觉两眼一黑。

  她怎么会在这里?

  这也是楚萸想问自己的问题。

  她听邻居说北山附近桂树林立,便想着过来采点桂花泡茶,没想到正哼着歌愉快地往篮子里摘花,一只屁股肥肥的兔子突然窜出来,吓得她把满篮子花都抖落了。

  兔子见了她就跟见了救星似的,沿着裙角一路攀爬,最后钻进她怀里,瑟瑟发抖。

  楚萸从小就超爱毛茸茸的小动物,欢喜地拿脸蹭它,蹭了一嘴的毛,还没等她尽兴,两个凶神恶煞的小兵就一边嚷着“前方何人?”,一边冲过来把兔子从她怀里提拎出来,还扭住她的胳膊,质问她为何来此地?

  然后她就一边辩解,一边稀里糊涂地被拉扯到了这里。

  “报告公子,这丫头鬼鬼祟祟的,还偷拿了猎物,我等觉得她实在可疑,便捉拿了过来。”小兵一号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