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雨小狐
这段时间我反省的频率是过去十八年的六倍有余,有没有一种可能,该反省的人其实不是我?
“葡萄和桃子。”江户川乱步意味不明地问,“你更喜欢哪个?”
我都喜欢,因为它俩都甜。
“我最喜欢栗子。”我拿出万能的绝不出错的答案,“因为我自恋。”
虽然不懂葡萄和桃子哪里戳到了乱步先生的雷点,但我打太极的本领不会输。
“也行。”江户川乱步出乎意料没有非问出个答案不可,他像是随口一说,“我也喜欢栗子。”
“乱步先生很有品位嘛。”我高兴地说,“体育馆门口有卖糖炒栗子的,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去买,分你一半。”
江户川乱步嘀咕了两句,我没有听清,伴随一声吹哨,我的注意力集中在球场上。
篮球,是一项高个子与高个子的运动。
赤司君是打篮球可以长高的实例,纵使对球类运动偏见多多,我也觉得这项运动很适合中也先生。
他的要求也不多,拔高五厘米,与我处在同一海拔线就行。
至此横滨160cm下禁止生存的铁血法则将放宽到165cm,无疑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看了六年篮球赛,我超专业,不用记前锋中锋控球后卫之类的复杂名称,只要挑花花绿绿的脑袋去看就好。
看上彩虹吃定彩虹,队伍里谁发色最出挑最杀马特,谁就是他们队的王牌。
帝光当年为什么如此之强?因为他们全员杀马特,全员皆王牌。
粉色头发的桃井五月亦是帝光篮球社的天选经理,反倒是黑发的我时常感到格格不入。
我:放我走——我和你们不是一个片场——
我神游天外,目光在球场上的脑袋中转了一圈:唉,没有黑马,依然是奇迹的时代内斗。
场外有没有好苗子呢,让我看看。
江户川乱步也是黑发,混入人群的便衣们也是黑发,大家的发色都好朴实……
“找到了。”我眼睛一亮,“新的篮球好苗子。”
银发耶,是帝光没有收集到的发色,好稀有!
“只是年龄有点大。”我喃喃自语,“我莫名有种直觉,他比起篮球更适合棒球,嘶,为什么啊?”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
不仅见过他,还见过他手持棒球棍重重一击打出全垒打的精彩剪辑。
在哪儿呢?
我这一生有过太多传奇岁月,我在《栗子侦探大冒险记》中来回翻阅,全文搜索,终于找到了银发男。
记忆中的画面里,他高高举起棍棒,重重挥下,梆!清脆一击!
工藤新一硬硬的脑壳哐当倒地。
梆!
梆!
梆!
银发男连敲三次!
——不是说工藤新一有三个脑子可以敲,只是我当时大受震撼,给他连算三次命,足足欣赏了三回名场面。
也不是很多,喜欢看剧场版的观众十几次都看了。
重复三遍的画面让我深深记住了这位棒球天才,一想到他沉迷犯罪,让体育界陨落一颗闪亮的明星,我心痛不已。
那时的我对琴酒不甚了解。今时不同往日,在安室透与柯南的解说下,我深入了解了这位黑衣组织的TopKiller。
不夸张地说,我已经是他的心灵之友了。
仅凭一头飘逸的银发便能在茫茫人海中精准地识别他,靠的正是心灵之友的默契!
琴酒身边跟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子,是他的小弟伏特加,一向以“大哥”尊称琴酒。
毫无新意的称呼,我的心灵之友表面答应,内心却不甘地在流泪啊。
只有我懂琴酒,我知道他应当如何被称呼。
“乱步先生。”我拽拽江户川乱步的袖子,示意他望向观众席后排。
“看,野生的酒厂牛马出现了。”
第52章 玄学VS推理的第五十二天
真正热爱组织的人,随时随地为组织做牛做马。——Gin什么是酒厂劳模?这就是酒厂劳模!
勤勉如一人打四份工的波本也要投来敬畏的目光,在琴酒的衬托下他显得如此懒惰如此懈怠,职场竞争力弗如甚远。
卷王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琴酒凭什么被尊称一声大哥?
正是因为他亲历亲为坚苦耐劳的崇高品德。
他不叫苦,不喊累,从不将工作推诿给他人,不图双休,不放年假,只要组织需要他。
琴酒这人能处,有事他真上。
我前脚听说黑衣组织派人暗杀我,后脚琴酒出现在我面前,怎一个效率了得?
“真想让太宰先生过来学学。”我发出督促摸鱼人上进的声音,“同样是在道上混的,看看人家,再看看他。”
太宰治摸鱼划水摆大烂,十八岁坐上港口黑手党干部职位,首领之位一度唾手可得;琴酒累死累活脏活黑活啥都干,地位还低朗姆一头。
“真为我的心灵之友感到不值。”我义愤填膺,“酒厂老板真不是个东西。”
“与其和想杀你的人共情,不如想想怎么确保自己的安全。”江户川乱步捉住我的手腕,往我这边靠了靠。
他竖起食指,“听好了,绝对不可以和我走散。”
“放心吧。”我拍着胸脯保证,“我不会让乱步先生一个人可怜兮兮在体育馆迷路,被保安驱赶的。”
我实在是太同情我的心灵之友了,这份累死累活还不给人升职的工作不干也罢。
不如跳槽去监狱住几年,规律生活健康饮食,习得一手踩缝纫机的好技巧,多出一条谋生之道,岂不美哉?
善良体贴如我,琴酒一定很感动。
按照我们与公安事先商量好的作战计划,我需要维持大学生清澈愚蠢的目光,坦坦荡荡,正襟危坐,一副完全不知道自己被酒厂放在砧板上磨刀霍霍的天真模样。
体育馆内的便衣如聚拢的鱼群,在暗潮汹涌中无声行动。
“大哥。”伏特加看向篮球场内激烈的战况,“体育馆内有条子。”
“目标人物呢?”琴酒冷声问。
“没有发现异常。”伏特加汇报,“全身都是破绽。”
“很好。”琴酒踩灭烟蒂,“让基安蒂和科恩准备。”
伏特加:“是!”
“盯住他们。”穿着清洁工服的便衣隐蔽地按住耳麦,“体育馆人太多了,不能让他们在这里开枪。”
“目标人物周围的安保再确认一遍,一旦他们靠近,立刻带目标人物离开。”
我和江户川乱步坐在最前排,与能强行捂住嘴把人暗中带走的后排相比,这里显眼又聚光,对黑衣组织的行动十分不利。
便衣们渐渐聚集在我周围,我绷着一张岁月静好的脸,认真看篮球赛。
球被青峰君抢了过去,他要灌篮了,然而赤司君黄雀在后!带球过人,好耶!三分!
少年们你追我赶,满场跑位,汗水顺着手臂滴落在地板上,聚光下每个人都大汗淋漓,弯着腰,手肘撑在膝盖上平复呼吸。
赤司君一场篮球赛抵我一年运动量。
区别在于我体测后要人扶着,蹒跚学步般挪回教室,他打完球赛后还能保留一份维持体面优雅的体力。
东大校队教练举手示意换人,赤司征十郎被换下场恢复体力,他抓起白毛巾盖在湿漉漉的红发上,接过经理递来的水。
赤司征十郎咬住吸管,他微微抬眸,看向观众席第一排。
他如愿看见了追随他而来的目光。
赤司征十郎笑了笑。
栗子对篮球一如既往理解不能,与其说看比赛,不如说看人,只知道看她眼熟的面孔,进了球就欢呼,没进球就乖乖等待鼓掌的机会。
第一排视野是好,但从前,她可一直坐在替补席,怀里抱着他的毛巾和水杯。
什么时候,距离变得这么远了呢?
在她一次又一次强调“我和赤司君不是一个片场的人”、“把悬疑推理情景喜剧主角塞进热血运动番是没有前途的”、“我的生活血雨腥风还是不要连累赤司君为好”的时候吗?
都是借口。
栗子是自说自话的天才,她擅自决定的事,他为什么要遵守?
赤司征十郎抓下头顶的毛巾,湿透的棉织物打湿他的掌心,少年仰起头,微微眯眼。体育馆的灯光,是不是太刺眼了……
“砰!”
灯泡碎裂的清脆声响彻体育馆。
哗啦啦的玻璃碎片砸在地上,如暴雨天溅起的水花。
一盏盏过于明亮的灯骤然熄灭,由光到暗,人的眼睛一时无法适应,视网膜上蒙上至暗的黑影。
“小心狙.击手!保护目标人物!”
混乱中,赤司征十郎第一时间扭头看向观众席,他牢记在心的位置被人团团围住,呈保护状包围。
太好了,赤司征十郎松了口气,是警方预料之中的袭击。
生活在东京,人们对大大小小的意外怀抱一种又惊吓又麻木的心态。遇到的时候尖声大叫,叫完直接躺平,经验丰富的人更能找个好角度占位置,等着听侦探推理。
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中,我的手被牢牢抓住。
“不要慌张!”离我最近的公安压低声音,“确认敌人的动向。”
“报告!”耳麦中传来队员的声音,“没有看见他们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