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肝妈
待舞会结束,她和克拉克都进入了漫长的暑假,他们一边接手农场的事务, 一边继续日常的训练。
只是,肯特夫妇很舍得给两个孩子投资。当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做父母的第一次对孩子提出了要求。
乔纳森:“你们都成年了,是时候去考出驾照了。”
玛莎:“当你们有了驾照, 就会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车?
那铁盒子跑得还没克拉克快,能装的东西也没松果多, 又脆皮又要充油,是非要不可吗?
阿萨思无动于衷,克拉克却欣喜无比。他与地球上所有少年一样,觉得能在读书期间拥有一辆车是最幸福最有面子的事。
“真的吗?”克拉克蓝眼晶亮, “我可以自己挑吗?”
乔纳森:“当然可以,只是单价不能超过3万美元。”
克拉克大笑:“谢谢你们!我真是太高兴了!”
他特别想跟阿萨思一起欢呼、庆祝,给父母一个大大的拥抱,谁知“全体起立”的环节只有他一个, 没人跟上他的节奏,显得他很不成熟。
克拉克战术性清嗓子, 赶紧坐下。等吃完饭了, 他才小声问道:“阿萨思, 你马上要有一辆私人车了, 不高兴吗?”
阿萨思纯疑惑:“你坐着飞船来到地球, 居然会稀罕一辆车?”看来不止她山猪吃不了细糠,外星猪也吃不了。
她给出暴击:“它甚至受不了我一拳。”
克拉克:……不, 车的价值不是这么评估的。
“我们需要代步工具,才能更好地融入人群。而且, 它们是父母给我们的成年礼,我们不应该拒绝。”
阿萨思自然不会做扫兴的事,她会接受这份礼物,只是还没想好它的用途。
克拉克:“父母的爱是比上帝的馈赠更珍贵的礼物,如果我的身体是上帝的赠礼,那么我的灵魂是父母的杰作。”
阿萨思的关注点永远与众不同:“拉倒吧,上帝赢不了你。”
他们的强大源于本身,上帝算什么东西,也配跟肯特夫妇相提并论?乔纳森和玛莎可是养着两个“上帝”!
克拉克:……
这天终究是聊死了。
*
7月,肯特“兄妹”从DMV办公室领取了驾驶员手册,背熟后参加笔试,再在堪萨斯州考取驾照。
如果忽略两“兄妹”在情急之下共拔出了6个方向盘的事,那么一切还算顺利,就是有点费车。
8月初,克拉克有了一辆雪佛兰马尔布罗,而阿萨思挑了一辆福特皮卡车,粉红色。
肯特一家觉得皮卡车不够美型,不太适合漂亮女孩开,可阿萨思告诉他们,皮卡经济实惠,很适合赚钱。
克拉克:“能怎么赚钱?”
阿萨思给韦恩集团的采购者去了一个电话,表示近期有空,玫瑰加急用的话可以连夜直送哥谭,只是人工费高一点,送一次300美金。
韦恩集团财大气粗,300美金能是什么事儿,采购者立刻应了,并让她今晚就送一趟。
阿萨思:“农场有两款车型可供选择,一辆是雪佛兰中型轿车,一辆是福特皮卡车。如果用福特最新款的粉色皮卡送,得再加200美元。”
你也不想送玫瑰的车很寒碜吧,人类?
果然,那头马上挑了粉色皮卡,都不带犹豫的。
克拉克:“你疯了,爸妈不会同意我们开车去哥谭的!”
阿萨思:“谁说我要开车去?”
“啊?”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
阿萨思在皮卡后车装满玫瑰,用力场包裹,当着克拉克的面轻松举起整一辆车,轻描淡写地说:“我要去夜跑了。”
有车还是不错的,仗着90年代的监控瞎,她找到了新的锻炼方式。
克拉克:……
如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堪萨斯州立大学送来了面试邀请,阿萨思暂停了夜间送玫瑰的业务。
在出发去曼哈顿的前一天,电视放了个大新闻,说布鲁斯·韦恩喝醉了酒,把全体宾客赶了出去,然后放火点燃了韦恩庄园,目前烧得只剩个废墟了。
乔纳森感慨:“哥谭真是个从上到下都乱成一团的城市啊。”
玛莎点头:“又是布鲁斯·韦恩,他似乎每隔几天就会上一次新闻。”
知道阿萨思跑过几趟哥谭,克拉克凑过去小声问:“哥谭是个什么地方啊?真有那么离谱吗?”
阿萨思:“我去送花的每一晚都风平浪静,也没碰上那只神秘的蝙蝠。”难道哥谭是上半夜闹事,下半夜按时睡觉的城市吗?这生物钟还怪准的啊。
之后,肯特一家出发前往曼哈顿。次日,阿萨思顺利通过了面试,她一进门整个办公室的动物都安静得不行,面试的教授一度认为自己捡到了良才!
8月末,阿萨思和克拉克分别上了大学,打理农场的工作又回到了肯特夫妇身上。
此后年复一年,时间过得飞快。千禧年过后没几年,克拉克与阿萨思先后迎来了毕业季,也先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克拉克进入了大都会的《星球日报》工作,成为了一名小记者;阿萨思回斯莫维奇继承了肯特农场,并在小镇上开了一个兽医诊所,生意极佳。
在克拉克一身班味地赚着月薪时,阿萨思出诊的时薪都快达到200美元了。她的收入大头不是给农场的牛羊看病,而是给富人的宠物治疗。
尤其是赛马场的老板,给的钱是一沓又一沓。阿萨思偶尔也会参与赛马的下注,只能说这一行来钱太快,她挑啥中啥,财富像滚雪球一样积累起来。
她鲜少看存折上的数字,但持续关注着“要素齐全”的莱克斯集团有没有作妖。
她一直等着这公司放出“怪兽”的一天,可不知这集团是气数已尽还是洗心革面了,四年来几乎没有动静,只有名为卢瑟的掌权者经常在外走动,但他出席的总是慈善晚会。
那么问题来了,“怪兽”到底在哪里?
成为兽医后,她掌握了不少信息渠道,也没听说过哪个实验室需要大批动物做实验的……
大都会、中心城、哥谭都没有。可她要对付的不是怪兽还能是什么,难不成是外星人吗?
阿萨思把“平平无奇”的报纸丢进垃圾桶,继续普通的日常。可她耐得住,克拉克却耐不住,上班就没有不倦的,他请了长假,打算出去散心。
克拉克:“阿萨思,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旅游吗?”
阿萨思:“不去。”
“为什么?”
“一起上班吗,克拉克?”阿萨思反向邀请,“很久没有赛跑了,你应该跑得比以前更快了吧?”
“……”
2004年,克拉克独自踏上了旅途,开始了“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做什么”的灵魂探索,他想把自己从停滞的日常中抽离,寻找精神的平静。
他一走两年,只在圣诞节回一次农场,脸上的胡子也不刮,混得像个流浪汉。
玛莎很心疼他,以为他吃不饱睡不好。可阿萨思嗅出来了,克拉克的体魄正在朝成年期转变,他的力量正在成倍增长,兴许有一天就会超过现阶段的她。
也是,他与她是不同的。
这儿的太阳更年轻更强大,也更偏爱克拉克,只要他生活在能被阳光照到的地方,他的力量就会持续增长,进化得比她快多了。
估计再过个十年,克拉克的单体战力会变得无敌。但是只要她在,他永远不会是最强……
毕竟,他们的战斗方式不是一个路数,她可没有不杀的原则。
又一年,美国军方在北极冰层中发现了一艘巨大的飞船。克拉克像是受到了感召,半个月内音信全无,许久之后才出现在肯特农场。
他告诉他们,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克拉克:“我来自氪星,我的亲生父母给过我一个名字,叫‘卡尔·艾尔’。”
只是氪星毁灭,氪星人避不开消亡,他带着氪星最后的希望飞向地球,这是他的亲生父母为他做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选择。
闻言,肯特夫妇有些沉默,他们欣喜于克拉克找到了“我是谁”的答案,却又忧心于他会离开地球,去寻找他的归宿。
他们又喜又悲,最终落下泪了。
克拉克却抱着他们说:“我不会离开的,这里是我的家。氪星是我的过去,地球是我的新生,而你们——”
克拉克看向阿萨思,真心实意,“都是我爱的人。”
*
夜已深,阿萨思坐在窗边,亮着一盏灯。
半晌,她熄灭了灯光,远眺无声的星空。不知为何,在克拉克回家之后,她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让她升起久违的不安。
真难得,她来到这个世界九年了,直觉第一次给出预警,想来有个大家伙在靠近。
可她感知不到它……
无论是它的气味、力场还是声音,什么也触不到。而她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星空看去,难道对方是从地外来的吗?
不会是“基多拉”吧?
翌日,她早起锻炼,碰上了同样早起的克拉克。
他光着膀子、打了水,手握特制的剃须刀在刮胡,待面上干净了,他扬起灿烂的笑,冲她招手:“嘿,阿萨思,来‘赛跑’吗?”
大清早主动求揍,克拉克是真的长大了。
阿萨思:“行。”正好磨磨牙。
“但这次规则变一下。”克拉克像只接到飞盘的狗,有点得瑟,“我们来比赛谁飞得快吧!”
听这话,他是学会飞了?有够慢的。
阿萨思点头,又提醒:“记得避开摄像头。”
第177章
人类也好, 外星人也罢,但凡是个雄性,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开屏。
不过一场比赛, 克拉克还特地换了一身马甲。
深蓝紧身衣,暗金腰线纹,枣红长战靴,赤色大披风。这一整套行头勾勒出他块垒分明的肌肉, 彰显出他绝对的保护力量,更衬得他气宇轩昂、英姿勃发。
当阳光打在他身上, 为他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色,克拉克就像是从油画中走出来的神祇,自带天选之子的气场。
这一刻,仿佛风也柔了、声也轻了, 连飞过的鸟和盛开的花都想为之垂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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