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是怎样炼成的 第75章

作者:老肝妈 标签: 英美衍生 奇幻魔幻 升级流 BG同人

  她杀死了一头棕熊,占领了它的洞穴,也继承了它的领地。

  不得不说,熊是一种极其聪明的生物,活动的地方有山有水,还有丰富的食物资源。比如鱼和鹿,比如蜂巢野蜜……

  阿萨思暂时安定下来,在人类与矮人战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正在临湖自照,确认自己的变化以及规划锻炼的方向。

  她看向湖中的倒影,只一眼,她就明白了“异形基因”所带来的变态发育有多么离谱。

  它似乎根治了基因编辑所携带的基因病风险,专挑基因的长处吸纳,把她推上了一条“吃啥长啥”的路,足以让她安全进化。

  譬如,巨龙有角,是羊角的形状,她汲取巨龙的基因后头上也长出了一对角,虽不知为何是鹿角的形状,可它的每根“树杈”都非常尖锐,颇有异形外骨骼的金属感。

  譬如,异形四肢修长,非人又冰冷,行动速度快。她吸收了异形后,四肢也变得修长有力,龙刺与长尾几乎是按着异形的模板长,而鳞片进一步加厚,已是龙鳞的形状。

  她可以肯定,如果用她现在的龙鳞去接触异形的酸血,吃不了兜着走的只会是异形。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她还是挨了异形的打,并记了仇。

  不过挨打不是没好处,要是没有抱脸虫阴差阳错的寄生,她不一定能获得一双翅膀,也不一定能获得——“不用呼吸”的能力。

  她不确定这个能力是来自异形还是巨龙,但无所谓,只要底牌变多,她的存活率便越来越大,或许某天这能力用得上。然而眼下,还是学会飞行比较重要。

  可到底该怎么飞呢?

  阿萨思叹了口气,摸摸翅膀。

  她本想观察鸟类,向它们学习飞行的技巧,可鸟类警觉,往往她还来不及靠近,一树林的鸟便全部飞走了。

  无奈,她只能自己学。要是学不会,拖着翅膀的她就是一只走地鸡,它们不仅无法带她飞翔,还会成为她穿梭树林的累赘。

  真要命,翼龙是怎么飞的来着?

  无人指导,她只好从“脱离地面”学起。感知翅膀,张开蝠翼,上下扇动,加快频率,稳住!

  阿萨思离地而起,翅膀掀起狂风,将周遭的树木吹得东倒西歪。就在它们即将被连根拔起之前,她终于升到了比树高的位置,之后——

  她木着一张龙脸越升越高,不知道该怎么下降。

  说实话,陆地生物或多或少会有些恐高,阿萨思也是一样。可她到底与巨狼·拉尔夫发生过山谷追逐战,在她有胆子跃下悬崖的那一刻,她就注定不怕摔。

  左右她会滑翔,她皮厚肉糙,她筋骨刚硬,有强大的生命力垫底,她何必畏首畏尾呢?

  阿萨思非常勇地往前飞去,又冷不丁地发现自己升到了数千米的高空。有一说一,能战胜几百米的恐高并不意味着能克服几千米的恐高,阿萨思的心态显然还没准备好。

  于是,她再一次体会到了失控的自由落体,不同的是,这次她有了翅膀。

  她忽然记起了被困在飞船中的雄心壮志,她想过,无论如何她都得有一对翅膀,没有就安一对,她再也不想陷入被动去死的境地。

  如今,克服恐惧的机会来了,就在当下。

  阿萨思努力地调整身体,结束了高空的死亡旋转,并在强劲的下坠狂风中张开了翅膀。

  她的体重真没白长,每一块肌肉的力量俱在此刻爆发,她发狠地与引力搏斗、与自然起舞,在下坠与平衡的拉锯战中,她于落地的前五秒成功飞起,几乎是擦着下方的岩石掠过,避开了死神的镰刀。

  极致的速度,强悍的力量,呼啸的风暴……阿萨思兴奋地“昂”了一声,首次体验到飞翔的爽快,不禁再次拉升距离、提高速度。

  很不幸,没把握好平衡的她一头撞进了山头,撞得泥土飞溅、树木倾倒,也撞得头晕目眩、一头是血。

  阿萨思浑身剧痛,无力地在废墟中躺了许久才缓过神,低低地痛呼几声。

  她拼着头晕检查身体,很快,她意外地发现骨头没断、内脏无损,只是受了点皮肉伤。换句话说,她已经进化得比大山还要坚硬,不必再畏惧摔死了?

  不,还是得怕,“侥幸”的后果一般很惨,她不能大意。

  阿萨思晃了晃头撑起身体,有殷红泛金的龙血从额头流下,“啪嗒”几声落在了断裂的树木上。

  紧接着,阿萨思看到树木升起了一阵白烟,落了龙血的位置正在飞速凹陷,还燃起了烈火。这种如异形酸血又如岩浆灼烧的特质看得她一愣,她不禁低下头去观察,却不料木头上的火烧了起来。

  它迎风乱舞,它肆意生长,它即将烧毁整片森林!

  阿萨思不语,像是为了测试,她在火渐渐变大的时候抬起身躯,一把将火盖灭了下去。

  也是这个举动,让她发现了自己不怕烈火的特质。不仅如此,高温还会给她一种“进入舒适区”的感觉,或许她该找一座火山试试温度。

  她如是想。

第79章

  守着一座森林, 阿萨思开始了无数次起飞、间接性坠落的日常。

  从迟钝到灵敏,从僵硬到适应,从生疏到熟练。

  她很清楚, 想要掌握一门技术的前提是通过大量的练习、持续不断的使用和经验教训的积累。

  为此,她暂停了奔跑与潜泳的锻炼,一心专注于飞行的实践。

  她暂时“忘记”了身为恐龙的事实,只当自己是一只刚破壳的雏鸟, 如何起跃、浮空、振翅、抓握,她一点点起步, 跟着不同的鸟学。

  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阿萨思学习鸟、追逐鸟、捕捉鸟。

  她几乎不再进食别的猎物,只以各种鸟类为食,企图利用饥饿逼迫自己成长。可她错了, 达成质变后的身体不易饥饿,对血肉的需求少,对能量的渴望多。

  往往一天日照、一场风暴、一次雷击,以及“第二视角”中乱舞的辐射直击身体, 就足以填补所需。生物的血肉反而成了调味品,能帮她解馋, 却无法饱腹。

  不过, 解馋即可。

  她习惯了血肉的滋味, 不吃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鸟类羽毛太多, 扒得费劲, 但味道不错。它们与翼龙一样骨硬肉少,可吃的量多了, 阿萨思慢慢了解了鸟的构造,也找到了它们飞得又稳又快的原因——

  简言之, 就是把翅膀当爪子用,爪子能做的事,让翅膀也试试。用得多了,翅膀就会变得结实又轻盈,而不是像她现阶段的一样松散又笨重。

  没办法,她有30吨重,翅膀不行就飞不动了。往后她的体型只会更大,难道每一次进化过后都得重新学一遍飞吗?

  呵,对手可不会给她时间,她得把“飞”刻进骨子里。

  为了达成“轻”的目标,阿萨思每一天有大半时间呆在天上,不曾落地。但没多久,她又会因为追捕鸟类而砸进地里。

  反复的失败、持续的受伤,阿萨思终于学会了贴地飞行、乘风滞空的本事。

  可鸟类的飞行天赋太强大,远非持续练习能超越,时至今日,她依然无法活捉飞行中的鹰和隼,一直处于被它们遛的状态。

  好在她会模仿,在与它们的追击战中,她逐渐学会了鹰和隼的飞行习惯、狩猎手法。

  末了,“便宜徒弟”抓到了“倒霉师父”。

  待飞行能力进一步加强后,阿萨思恢复了以往的食谱。

  某日,她狩猎岩地山羊时突然开窍,莫名明白了拥有制空权的可怕。

  彼时,羊群在山地狂奔,拼尽全力冲向森林,只为躲避掠食者的追杀。可无论它们怎么奔跑、如何调转方向、不断分流队形,也依然逃不过高空俯视的眼睛。

  对阿萨思来说,山羊跑出几百米和几千米都没有差别,它们依旧在地上,仍存于版图中,根本没逃出她的狩猎范围。

  她只消一个转身,调整角度向下俯冲,就没有猎物能逃过她的追捕。尤其是当她一爪抓住猎物,将它带上高空往下丢时,即使是强大的掠食者,在遇上她后也毫无反抗之力。

  由此,她懂得了飞行不单单是一项能力,也绝不是比速度、走直线、缩短前进时间的所谓捷径。

  它更多的是一种霸权,是天空单位对陆地生物的降维打击。

  只要她想,她完全能肆意攻击、毁灭一切,于她不过是事后拍拍翅膀飞走,换个地方狩猎,可对于陆地生物来说却是致命打击,或会生灵涂炭。

  这么一想,被飞船创死的巨龙还真是一种恐怖的生物……

  大吨位、有战力、会飞行,可大概是它死得太窝囊了,给了阿萨思挥之不去的“脆皮”感,让她没把巨龙的战力放在心上。

  但当她逐渐成为巨龙,理解了巨龙的强势,她才真正领悟到——坎库斯死得是真憋屈!难怪死不瞑目,换她也一样!

  试想,天空之下皆是大地与海洋,天空无限延展、包罗万象,任何人事物都逃不过天空的包围,只要坎库斯是天空之王,它就是绝对的霸主,谁也杀不死它。

  但它被砸死了。

  死在了它最得意的时候。

  阿萨思:……

  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善于从别人的悲剧里吸取教训。

  有了坎库斯这个前车之鉴,阿萨思可不想成为后事之师。因此,她并没有因为成为“海陆空三栖王者”而骄傲自满,反而更谨慎地躲藏起来,抹去了所有痕迹。

  她记得“命定之人”的提醒,也记得“矮石墩”的戒备,要是没猜错,类似坎库斯一样的巨龙十分可怕,就连幼龙也能让他们提高警惕。

  他们或许会因为一时糊涂而放了她,却不会与她长久地和平共处。

  为了防止下一个掠食者的长成,所有被巨龙欺压过又有能力猎龙的族群都会联合起来,为消灭巨龙而出力。

  很不幸,她是下一头巨龙。

  而关于她是巨龙的消息多半已经传出,既如此,一个固定的栖息地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她离开了森林。

  *

  矮人与人类的战争持续了两个月,以矮人的胜利告终。

  龙穴的宝藏被矮人分批运回孤山,而龙鳞与龙蛋则被送往地下国度锻造。他们进入了被坎库斯占领的山脉,找到了一整片“湖”的金子。

  矮人们兴奋地在金子中翻滚,再圈地开凿,把所有黄金送进矮人的库藏。

  他们与人类保持着同样的观念,认为黄金增多象征着实力和国力的增强。大抵是觉得超越了精灵一大截,心里藏不住事的矮人立刻秀到了精灵面前,他们本以为会收获精灵的羡慕,结果被泼了一盆冷水。

  无法,精灵是永生的物种,他们活得太久,实在不理解矮人对物欲的执着。

  孤山之下长湖镇,是人类聚居之地,也是多方贸易的场所。

  莱戈拉斯与精灵卫队同行,带来了密林的果蔬和草药,与人类交换布匹、种子和罕见的木头。

  以物换物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精灵不常来、不逗留,交易一结束便准备折返,不料在这时遇到了凯旋而归的矮人,他们来喝酒。

  一个照面,两厢对视,三句话起,四方恼火。

  矮人:“你们精灵一定是没有找到龙穴,才放弃了龙穴的财宝。不然,你只要看上一眼,就会想方设法地得到它。”

  莱戈拉斯:“得到它有什么用?”

  矮人:“你居然问财宝有什么用?哈哈哈,它将丰富矮人的库藏,增加我们的实力,让我们拥有最强大的兵力和武器!”

  莱戈拉斯:“能挡住巨龙吗?”

  矮人一下失声,后又粗声粗气道:“当然能!”

  莱戈拉斯:“一百年前我来到长湖镇,那个矮人给了我同样的回答。”

  陶瑞尔:“两百年前我来到孤山,有个矮人也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