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第120章

作者:米迦乐 标签: BG同人

  “有人要见你。”他低声说。

  “谁?”爱丽丝觉得挺奇怪的。

  到了一间客房门前,她还记得,这是她年幼的时候住过的房间。

  卫斯理十分小心的敲了3下门。

  房里的人开了门。

  “伊沃?”她惊讶不已。

  卫斯理轻轻推了一下她,“快进去。”

  *

  她进了房间,伊沃一把抱住她。

  “伊沃?”

  门轻轻关上。

  “我得见见你。”

  “你可以去我家里见我。”她真觉得有点奇怪。

  “我不能。爱丽丝,我马上就要走了,我……我惹上了不好惹的人,不能直接去找你。”

  爱丽丝起先还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没用多久就想明白了,“布莱克·怀特是你!”

  震惊!我前男友是了不起的调查记者!

第100章 致爱丽丝

  伊沃微笑, “你真聪明。”

  “你要去哪儿?”

  “我不能告诉你,这是为了保护你。”他双手握住她双手,吻她手背。“别担心,卫斯理已经为我安排好了。我躲开一阵子, 或许一年,或许半年。我不能给你写信, 但我会记着你, 想念你,爱着你。我现在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了,你别总觉得我还是个男孩,我会长大的。你……你会等我吗?”

  “我会等你回来。你要好好保护自己,别英年早逝了。”

  他放松了一些, 欣慰的笑了,“等着我, 这是我对你的唯一的要求。”

  爱丽丝垂下眼帘, 笑了一下, 又抬眼看他,“伊沃, 不管你要去哪里,记得回来,好好的回来。”她凑近他,轻轻的吻在他唇上。

  伊沃还是不太会接吻, 吻的很小心又青涩。

  他没法掩藏笑意, “我得走了, 趁着人多。”他温柔的吻了一下她额头。

  *

  爱丽丝回到楼下,有些心神不定。

  她担心伊沃的安全,他不告诉她要去哪儿是对的,她知道的越少越好。

  他居然成了调查记者!

  这可让她惊讶极了。

  他一直就是个百事不愁的受宠的宝宝,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有阴暗面的,当初小托马斯失踪的事情让他大为受惊,她提过要做调查的事情,应该将这种耸人听闻的罪行公之于众,但也提到这事太过危险,必须要伪装,并且做好万全的准备,包括找好退路,躲避犯罪分子的报复。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定决心去做卧底,但看起来,甚至可能在返回英国的船上就开始准备了,他体重突然大减,很可能是为了让自己的相貌大改,断食减重;还可能蓄了胡须,毕竟一副眼镜可能不能改变你的相貌,但一副大胡子可就会让你判若两人了。

  她还从来没有想过,他会这么有毅力!

  对,还有之前他拼命想从父母的监禁中逃跑,甚至到了爱尔兰都能逃回来,那时她就该知道的,他要是想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努力做到。

  他是个很有毅力的男人。

  她不想他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死掉。

  她得相信卫斯理会安排好一切,卫斯理跟奥利弗差不多,不够机敏,但做事稳重,一切都会考虑清楚。她不能问卫斯理他去哪儿了,不能跟他联系。他会想着她,她也同样想念他。

  跟盗尸贼和杀人犯打交道可不容易,他们出生底层,受教育程度不高,粗俗,只认钱,其他什么都不认,必须十分小心。之前伊沃还能跟父母姐姐去纽斯特德庄园,调查报告刊登之后,他就得出去避避风头,以免哪天横死街头,也不能连累父母姐姐,和他喜欢的女孩。

  她觉得心里慌慌的,总不太安稳。

  *

  舞会结束回家的路上,下雨了。

  爱丽丝望着拍打在车窗玻璃上的雨水。

  安娜表姐问:“你怎么了?今晚你好像不太高兴。”

  “没有不高兴,只是心里有事。”

  “在想什么?”

  “想——将来,未来。”

  “说说看。”

  “个人的将来,世界的未来。100年以后,英国是什么样子?世界是什么样子?200年以后呢?会有人记得我吗?我想让别人记住我,200年以后,说不定会有学生上课学到我的小说,然后会怒骂:鬼知道这本书有什么中心思想批判了什么社会现象!”

  安娜表姐微笑,“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可我不会知道,那时候我早就死了,变成了棺材里的一副骨头。”

  “人总归有一死的,这不可怕。”

  爱丽丝沉默了一会儿,“妈妈说,我应该结婚、生孩子,这样,我的生命就在孩子身上延续下去了。可我觉得不需要,我的小说就像我的孩子,要是100年后、200年后,还有人会看到我的小说,这就是我存在的价值了。”

  *

  《以父之名》在9月底正式发售。

  奥斯汀与费列罗出版社的铺货渠道这几年做的很好,英国本土4个地区、几乎所有海外殖民地、飞地,全都铺到了。因为运输的问题,英国本土最先上市,其后是欧洲几个海外领地、亚洲殖民地,百慕大群岛、上加拿大等。

  《以父之名》十分巧妙的将宗教、神秘主义、秘密社团、逻辑与演绎推理、复仇和爱情结合起来,元素看似多而不乱,故事紧张刺激,情节十分曲折,引人入胜。

  人们之前从来没有看过这种故事性极强元素丰富的小说,尤其是带有宗教元素,人们成长在圣经故事中,生活在宗教环境下,对有关宗教的故事很感兴趣,尤其写的这么惊心动魄,让人只想在拿到书后里连夜看完。

  爱丽丝给安娜表姐和克莱尔念书,就连安娜表姐这种对什么事情都不太感兴趣的人,都想赶紧知道故事的后续,还很认真的跟爱丽丝和克莱尔分析剧情和人物。

  她认为玛利亚娜太聪明了一点,在男人面前也过于聪明。这可能会让男人觉得她有点——不太温柔?或者说,太“另类”。

  “可为什么女孩就必须要‘温柔’呢?而且,聪明与温柔并不是对立的,男人要是害怕女人会太聪明,岂不是说明他们知道自己没法那么聪明?”

  逻辑没毛病。

  “可这样她会很吃亏,男人们宁肯去娶一位温顺听话的小姐。快告诉我,那位韦斯顿先生是不是爱上了玛利亚娜?”

  “不行,你得等我慢慢念,我不能这么快就告诉你。”

  “我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看起来是个好人,还是个聪明人,他能帮助玛利亚娜。”

  克莱尔忙说:“我也喜欢韦斯顿先生,他真的很好。”

  克莱尔15岁了,也到了憧憬爱情的年纪。她是个乖巧的孩子,也是在贝克尔夫人那儿接受的淑女教育,养母安娜对她跟亲生女儿并没有分别,她自己也知道。爱丽丝就觉得克莱尔是那种母亲都想要的完美的女儿,懂事又听话,学什么都很努力,她唯一庆幸的就是奥斯汀太太见安娜表姐的机会不对,不然准会用克莱尔来数落她,气恼她不够听话顺从。

  等到小说上市后,一些评论杂志和报纸上的书评都开始讨论这本信息量很大的小说。一些书评认为这是自哥特小说之后兴起的另一个流派,但对作者要求很高,作者必须要有丰富的宗教知识、秘密社团知识——虽然这个没人知道真伪、还要有流畅的剧情安排能力,小说本身所使用的写作技巧已经臻于完美,是目前为止Alice Leigh最好的一部作品。

  另一些书评认为小说中对共济会的描写太荒唐而匪夷所思,共济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社团,很多知名人士都是共济会成员,包括已故的牛顿爵士、哥白尼、欧洲各国的一些王室成员等;罗马天主教廷拒绝承认共济会是一个宗教派别,斥之为“非正统”。但作者处理的很巧妙,没有否定共济会,也没有赞美共济会,基本保持中立,于是共济会成员没有人激烈的反对这本小说。

  至于罗马教廷,英国人并不在乎。

  《以父之名》的销量很不错,一个月就卖出将近3000本,定价稍贵,28先令。现在1英镑是24先令。

  但这还比不上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德游记》的销量。

  这本诗集没有《以父之名》字数多,页码也少,但定价居然高达30先令,因为里面插入了多幅插画,可以说是图文并茂。同样是先做广告,预订不算多,只有100多本,但12月初正式发售后,前3天的销量竟然有1000本之多。

  一时间,伦敦纸贵,上流社会的绅士们人人都在说《恰尔德·哈罗德游记》。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是拜伦第一次用“Lord Byron”的真名出版的作品,之前那本稚嫩的写满了小黄诗的诗集被收回,1809年出版的《英格兰吟游诗人和苏格兰评论家English Bards and Scotch Reviewers》是匿名,但后来被人认为是拜伦写的,因此被骂的很惨。

  《恰尔德·哈罗德游记》可算让他来了个绝地大反攻,评论家们忘记了就是在两年多以前,他们可是把拜伦的诗批判得一钱不值的。

  评论杂志和报纸上充满了对这部诗集的溢美之词,纷纷称赞拜伦的诗歌优美自然,充满了光辉灿烂的思想,描绘了一副异国画卷。还都兴致盎然的猜测,扉页上的“致爱丽丝”到底是哪位小姐。拜伦的亲戚里没有叫“爱丽丝”的女孩,他认识的跟他年龄相仿的女孩里,最有可能的就是奥斯汀出版社老板的小妹妹,爱丽丝·奥斯汀。

  突然之间,拜伦发现自己成为了全国知名的新兴诗人。

  突然之间,爱丽丝发现自己跟拜伦绑定了,一波绯闻迅速传开。

  爱丽丝要气死了。

  *

  拜伦还懵懂不觉,“这不好吗?奥斯汀先生同意了的。”

  “不好!你怎么不问问我?”

  “问你?那就不是惊喜了。你不喜欢吗?我以为你会高兴。”

  “这样别人很容易就知道是我,我不想以这种形式跟你的名字连在一起。”

  拜伦怒了,“你这是什么意思?跟我的名字在一起很丢你的脸吗?”

  “谁叫你不先问问我的意见?是不是我想什么你根本就不关心?”

  “我又不知道它会卖的这么好。”他委委屈屈的,“我原本以为顶多卖个几百本就算很多了。”

  “跟销量有什么关系?”爱丽丝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气呼呼的,“这样别人会以为我们就要订婚了,妈妈问起来,我要怎么回答?说,噢,亲爱的妈妈,不用担心,我跟乔治只是情人?妈妈非得打死我不可。”

  她嘟着嘴,气鼓鼓的坐在沙发上,手臂抱在胸前。

  “那也不错。”他挨着她坐下,亲昵的摸了摸她的脸。“这样那个年轻的戈登就不会总来找你了。”他指的是查尔斯·戈登。

  “那你就错了,他会觉得我更迷人了,因为我是你的情人。”整个夏天,查尔斯·戈登大概保持了每周拜访她一到两次的频率,跟她在一起读书、看报纸,在附近的公园散步,爱丽丝有时候会留他吃正餐,出去看了两次舞台剧,就是普通约会的年轻男女的通常活动。

  “他吻过你吗?”

  “没有,他太害羞了。”

  拜伦啧啧摇头,“那多没劲!”他捧起她的小脸,细密的吻她。

  她不耐烦,推开他,“你知道我的名字不能总跟你在一起,这样不好。”

  拜伦不悦的跳起来,“有什么不好?你担心什么?担心你的名誉吗?可未婚的小姐们担心名誉是因为那样不容易找到满意的丈夫,你既然不想结婚,担心什么名誉?你又不在于什么虚伪的名誉!”

  “你这人好奇怪啊!谁告诉你我

  不在乎名誉?我不想有人在背后说的坏话,说我找不到丈夫,只能做你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