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这么说,乔治·利没有这些证明文件?”
“对。克里斯托弗都死了100多年了,教堂记录有可能遗失。所以为什么利男爵去世10年后,伯父才能继承斯通利,就是因为乔治·利。”
爱丽丝恍然。她1806年来斯通利的时候,还只是个16岁半的女孩,根本想不到这些。
乔治·利或许真的是克里斯托弗·利的后代,但他拿不出足够的证明文件,也是没辙。再说,100多年大概就是4到5代人的时间,按照10%的婚生子是隔壁老王的崽的比例,说不准乔治·利还是不是利家的血统。
“那为什么村民都在说,亨利移走了墓园里克里斯托弗的墓碑?”
“因为他们闲得无聊。你要知道,我们是‘外人’,本来跟利男爵没有什么关系,来往也很少。利男爵病了很多年,很多事情都没法管,虽然有财政总管,但他不是真正的主人,很多租户往往只交了一半的田租。”
爱丽丝惊异,“原来是这样——”想想也是呢,男主人利男爵是个精神病人,肯定无法亲自管理田产,租户么都是这样,能少交绝对不会想老老实实的交租,有一个人开了头,其他人就会仿效。财政总管也不能把这些人怎么样,顶多就是让他们多交一点,毕竟租户不交田租,你也不可能闯进人家家里把人家的闺女小子拖走抵债。
而且村民无聊,入夜就没有啥消遣活动了,只能忙着造人,一旦地主家里发生了争夺继承权这样的大件事,当然会很兴奋的传播各种靠谱不靠谱的流言。
钱多斯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把墓碑挪走了,爱丽丝觉得他家应该是真的干出了这种事。这件事不好说到底要怎么处理,其实只要乔治·利一天没有放弃对遗产的主张,亨利·利做什么都会被指责。挪走墓碑可能是为了消灭证据,也可能是为了打消乔治·利的妄想。
石匠们的失踪确实非常可疑,但没有人证物证,也就是“传说”的程度,当地治安官不予理睬。
爱丽丝认为当地治安官处理的也不算错,毕竟没有证据,还能怎么样?亨利·利和钱多斯就算要杀人灭口,也不可能自己动手,而村民又说不出来到底是斯通利庄园的哪个仆人参与了杀人灭口的事情,没法把这些失踪事件和杀人事件跟利家的人联系在一起。
于是这个事件就成了“无头公案”,当地村民认为斯通利庄园的新主人谋杀了石匠们和其他知情人,但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斯通利庄园的新主人则觉得这些都是刁民,包括乔治·利。
爱丽丝和伊沃、拜伦专门去斯通利教堂的墓园看了。墓园是利家族的家族墓地,埋葬着从第一代利男爵之后的家庭成员。第一代利男爵和他的几个儿子的棺木放在墓园中央的墓舍中,墙壁上有各人的墓碑,其中有几只棺木旁的墓碑不见了。
墓舍里有一股陈腐味,是200多年没有见过阳光的地底泥土的味道。斯通利庄园从16世纪中期就是利家族的居住地,墓园里光是墓舍就有好几间,墓舍周围还有许多大小不一的墓碑,要是晚上过来的话,真的能吓死人。
墓园里埋葬着利家的先祖,其中也有爱丽丝的曾外祖父西奥菲勒斯·利的先祖。
还有妻子们、早夭的孩子们的坟墓,密密麻麻,有些墓碑已经倾倒了。
钱多斯皱着眉,对仆人吩咐,要找人来将墓碑扶正,重新填一下墓碑下面的土。
爱丽丝想到她去过牛顿庄园的家族墓地,拜祭过奥利弗的母亲杰玛夫人;去过戈登大宅的家族墓地,拜祭过伊沃的父母;戈登家在温切斯特的家族墓地还不算大,只从伊沃的祖父这一代才开始用;邦德菲尔德家的家族墓地也像利家的家族墓地一样,一眼望去全是墓碑。
奥利弗在订婚舞会当晚对她说过,她要是不跟他举行婚礼的话,她死了之后就不能跟他葬在一起。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去家族律师那儿立了遗嘱,如果他在结婚前死了,他的个人财产全部交给未婚妻爱丽丝·奥斯汀,死后的归葬地也交给未婚妻决定,爱丽丝能得到他的遗产的唯一条件就是,她死后要跟他葬在一起。
所以,其实他也害怕自己死在战场上的吧?
听他冷静的说着死后的安排,还挺超现实主义的。爱丽丝也很冷静的答应了,两个人都不觉得在他们订婚当晚讨论死后的问题有什么问题。
她想,相对伊沃的天真和拜伦的渣浪,其实奥利弗从各种意义上都是最合适她的男人。
“在想什么?”伊沃突然问她。
“在想——我以后是葬在邦德菲尔德家的家族墓地比较好,还是葬在奥斯汀家的家族墓地比较好。我想葬在父母附近。”
伊沃吓了一跳,“你怎么——”
拜伦蹙眉,“你是不是想的太早了?”
“不,人生就该是你把该想的都想到,这样以后要是出了什么事情,不至于弄得乱七八糟。说起来,我也该立一个遗嘱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斯通利庄园据说是曼斯菲德尔公园里的一处地点的原型。简奥斯汀1806年跟母亲、姐姐一起在斯通利庄园住了一段时间。
*斯通利庄园杀人事件经由一个简迷Judy Stove写了一本讲述这个事情的书,《失踪纪念碑谋杀案The Missing Mo Murders》,这书只有英文版。
【失踪的纪念碑谋杀案是一个关于权力,财富,黑暗行为和阴谋的隐晦故事。1806年,简·奥斯汀的亲戚牧师托马斯·利(Thomas Leigh)进入了广阔的庄园,Leigh / Austen家族的情绪兴高采烈。但是在几年之内,奇怪的事件就是该地区的谈话:村庄教堂中古迹的清除和破坏,作弊,勒索以及驱逐敢于谈论事件的租户。甚至有人指控该家庭谋杀以保护他们的遗产。】
*斯通利庄园现在开放给游客参观,还有简奥斯汀之旅。
*英国人的取名水平真是绝了,一个家族里同名的人好多。
*也就是说,玛丽布里吉斯和西奥菲勒斯利是简奥斯汀母亲的祖父母,是钱多斯利祖父的祖父母,简奥斯汀跟钱多斯利是表姑表侄的亲戚关系。
第124章 有钱人是没有良心的
她又说:“再说, 这不是因为我们正在墓园里吗?”
“别说这种话。”伊沃蹙眉,“你才23岁, 再过50年再说这种话吧。”
“哎呀!那时候我就是个一脸皱纹的老太太了。”
拜伦先是笑了一下,接着就深深蹙眉,“我不爱听这种话。”
管你爱不爱听呢!
爱丽丝白了他一眼, 对钱多斯说:“走吧,我们回去吧。”
教堂距离庄园不算很远,走路就能过来。几个人走路回去, 身后跟着几个仆人。远处有一些村民, 远远望见这些少爷小姐们, 没有人过来说话。
“瞧, 你家在斯通利可不算受欢迎。”
“地主用不着跟租户有什么交情。”钱多斯淡淡的说:“他们只要能保证按时交田租, 我就对他们没有意见。但他们对我们家有没有意见,那就不好说了。”
这属于简单的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 可以理解。阶级矛盾是无法化解的, 地主也不能说搞共产啊,有钱人是没有良心的——谁不爱钱呢?
*
返回的路程相对沉闷,钱多斯似乎有些恼怒;拜伦在为爱丽丝会老去这件事情烦心;至于伊沃,他满脑子想的是爱丽丝居然都已经考虑到死后葬在哪儿的问题了。
爱丽丝是在想着利家在斯通利怎么会如此不得人心——大部分地主都还是会尽可能的跟当地村民搞好关系的, 爱德华哥哥是歌德慕沙姆附近的治安官, 他跟周围教区的人关系都很好,很多村民都认识他们的地主,伊丽莎白嫂子在世的时候,要是村民的孩子有什么头疼脑热的, 都会派女仆前去探望,有时候还会亲自前去探望;
奥斯汀家住在斯蒂文顿的时候也是这样,抛去乔治牧师这个牧师身份不谈,奥斯汀太太经常会给村民的孩子们做衣服,要是村民太穷,生病看不起医生,会自掏腰包请医生来给村民看病。茱莉娅-朱迪斯似乎完全没有心思要跟村民们搞好关系,她很喜欢端着地主家女主人的架子。
作为亲戚来看,她这一点点炫耀和暴发户式的沾沾自喜倒也不是很讨厌,反正爱丽丝是客人,住一阵子就走了,不会跟她有太多来往。
回了庄园后,附近的几个年轻人来拜访钱多斯和Lord拜伦,于是年轻男人们在一起玩了几个小时的板球。
爱丽丝围观了一会儿板球比赛,觉得没劲,带了凯特和雅各布走开了。
斯通利庄园附近有一条名叫Avon的河流,它的支流就在庄园的树林后面,爱丽丝从树林中的小径穿过,到了河边。英格兰的夏天不算很热,20多度算正常,要是下雨的话,8月份也能只有十几度,还得穿厚外套。现在不过是6月底,还算不上最热的时候。
爱丽丝穿着天鹅绒的长外套,新的家居裙子,河畔的野草茂密,其中间杂着许多野花。
凯特摘了一些野花,加上狗尾草,编成了花环,给爱丽丝戴上。
雅各布脱下外套,铺在草地上,让爱丽丝坐下。
“爱丽丝小姐,斯通利真的有点奇怪。”凯特说。
“怎么了?”
“这儿的人都很冷淡。”
“你听到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吗?”
“——就是斯通利庄园的仆人,他们说,”凯特小声在她耳边说:“说钱多斯少爷半夜里用枕头闷死了托马斯牧师,还用大石头砸死了杰克和宾恩。”杰克和宾恩就是死在河里的那两个村民。
“用枕头闷死托马斯牧师,或许。但举起大石头?你认为那可能吗?他挥几下剑还可以,再多就没有了。”
雅各布笑了,“村民们的传说很多,他们还传说钱多斯少爷是魔鬼之子呢。”
爱丽丝扶额:这些村民也太会幻想了。
“还听到什么了?”
“当然还是说,钱多斯少爷不是正统的继承人,乔治·利才是继承人。”
“真奇怪,乔治·利和钱多斯都不是在斯通利长大的,为什么他们会觉得乔治·利更适合做庄园的主人?”
“可能是,乔治·利比较穷?”
爱丽丝忍不住笑,“可能是的。”
“小姐,钱多斯少爷真的杀了人吗?”
“这不好说。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他们现在知道做一个有钱人的快乐,怎么肯放弃这么一大片财产?乔治·利注定得不到继承权,他们宁愿花钱打点治安官和法官,也不会给乔治·利一个便士。”
“那乔治少爷岂不是太可怜了?”
“他不算可怜。他也是有欲望的,对金钱的欲望,但他应该想着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金钱,靠不能证实的血缘关系,风险太大了。话说回来,钱多斯也用不着自己动手,像他那样的人,自己的手上是绝对不会沾上别人的血的,他会雇佣别人,最好不要自己出面。嗯……我说不好,如果是真的,其实很可怕,这意味着他们一家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凯特发愁的皱眉,“那跟小姐你没有什么关系吧?”
“没有关系。”爱丽丝摇头,“太太没有继承权,所以我们家跟斯通利庄园没有利害关系。要是钱多斯没有儿子,太太的兄弟们才有继承权。总之,跟我们奥斯汀家没什么关系。”
“有钱人的世界真复杂。”凯特摇头。
“没钱万万不能,但钱多了,烦恼也多了。”
“有钱还是能带来很多快乐的。”
“没错。”
“那还是有钱比较好。至少,有钱的话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怎么?”爱丽丝假装大惊,“我没让你吃饱吗?还是你想吃什么稀罕得我都没吃过的东西?”
“哎呀小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啦!”
雅各布从不远处走了回来,手里捏着一块手帕,在爱丽丝身边蹲下,打开手帕,里面是一小把红润如宝石的覆盆子。
凯特拿出水壶,清洗了一下覆盆子,两个人分着吃完了覆盆子。
酸酸甜甜的莓果,入口一咬就破了,外皮细嫩得像是不存在,汁液清新,口感极好。
刚吃完覆盆子,就听年轻男人们哇哇乱叫着,从树林的另一边跑过来,在河边脱光了衣服,跳下河撒欢。
距离爱丽丝不远不近,一开始他们没看到她,等到差不多都跳下河了,才有人看到她在河边坐着,伊沃说了句什么,年轻男人们往远处游开了。
雅各布看到7、8个全裸的男人从树林里跑出来,赶紧挡住爱丽丝不让她看见。
*
伊沃有时候跟拜伦、钱多斯一块儿到处玩,有时候陪着爱丽丝在附近散步。拜伦偶尔跟他们一起。
爱丽丝注意到,伊沃有时候会消失几个小时,就是带她出去上什么小酒馆小坐,也会有半小时看不到人。她猜到他多半是打听消息去了,但村民们知道他是利家的客人,是一位少爷,还会跟他说实话吗?再说,“实话”里有多少水分?
她不会袒护钱多斯一家,但谋杀指控极为严重,还是应该更谨慎一点,而且,要有证据。
可因为最重要证据克里斯托弗的墓碑不见了,能找到的只有人证,而人证的话,村民的证词会不会得到法官的采信,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就像之前奥利弗私下结婚的事情,如果你有牧师主婚人、路人见证人的证词,上了法院几乎就是板上钉钉会被判结婚成立的事情,甚至都不需要婚书,这其中因为涉及到牧师,牧师的证词最重要;要是不牵涉到牧师,证人的社会地位就会是法官的考量标准,证人的社会地位越高,证词可信度越高,因为社会普遍认同,社会地位越高、越富有的人,很难被收买——
这肯定是伪命题啦,但这个时代的潜规则就是如此。所以,钱多斯家移走了克里斯托弗的墓碑,乔治·利基本上就不可能得到斯通利了。
所以爱丽丝的结论是,移走墓碑的事情肯定有,乔治·利也一直想找到失踪的墓碑,但这件事情到底是亨利·利干的,还是钱多斯干的,或是茱莉娅-朱迪斯干的,无法确定。一家三口里到底是一个人做了这些事情,或是每个人互相知道全部参与,或是互相知道但分别行动,分别也很大。移走墓碑属于小事,是维护继承权财产权,合乎情理,严格来讲问题不大,但之后杀人灭口的问题就很大了。
爱丽丝一直不明白的是,怎么能一下子就杀了这么多石匠?石匠的人数不少,是分开杀的,还是一次性杀的?石匠们到底是突然全都不见了,还是一个一个的失踪了?凶杀案毕竟要有尸体,实际上没人找到石匠们的尸体,只有之后两个落水的知情人的尸体,但他们也完全可以是自己失足落水的。至于威胁、恐吓村民,不许他们散播谣言,这倒也是合乎情理的,不能因此推定有罪。
要是秉着“疑罪从无看证据”的观念,钱多斯家很难说真的犯下了谋杀罪案。
*
伊沃基本同意“疑罪从无”观念,“否则的话,诬告简直不要太容易,社会就会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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