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名著同人)小奥斯汀小姐 第24章

作者:米迦乐 标签: BG同人

  “看书,以及,黑斯汀斯先生跟我说过的东印度公司和其他公司的经营手法。以及,我是天才!”她仰着小脸。

  亨利早就默认了她很聪明,于是也就很愉快的接受了她的说法。又说:“那给凯茜和简的年金是不是太少了,或者,以后赚的多了,每年增加。”

  “简的小说只要出版了,保准能赚很多,到时候我们可以把除去成本的所有净利润都给她。”但她很快就改口了,“不,还是把我和你的分红分出来吧。我有预感,她的小说会非常受欢迎,等她一年能赚到1000镑的时候,准保让汤姆天天回家先向太太问好,太太要是心情不好,他就得费尽心思哄她开心。”

  亨利笑得不行。

  *

  简可不知道哥哥妹妹已经把她婚后谁说了算的问题给安排的明明白白了,饱受相思折磨的她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写作上,同时还花了很多时间来写信,写给凯茜、汤姆、勒弗罗伊太太等。她给凯茜写的信最多,事无巨细都会告诉凯茜,就连出去散步遇到了谁都会告诉凯茜。

  爱丽丝也有了好闺蜜,露辛达差不多每周都给她写一到两封信,一整张信纸都写的密密麻麻,内容也跟简写给凯茜的信一样,大大小小的事儿都跟爱丽丝说。

  比如家里又添了一个小妹妹,格里森先生和格里森太太都快要绝望了——露辛达姓格里森——任谁一心想要个儿子,但结果一连7个孩子都是女儿,也会绝望到怀疑人生。

  格里森夫妇整天吵架,格里森先生觉得格里森太太这只“下蛋的母鸡”质量不好,只会生女儿,没法带给他一个继承人;格里森太太就嘲讽丈夫想要儿子想疯了,可是你一脸的岳父相。吵完了格里森先生通常就摔门而去,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喝个烂醉才回来;格里森太太就会在家里哭。

  露辛达抱怨,说即使王室也有女王呢,为什么爸爸对有个男孩这么执着。

  血脉这种事情吧,确实很多人都相当看重的,尤其是有钱人家。

  奥斯汀家对此深有体会。亲戚奈特先生没有孩子,但他的土地财产是限定继承人,就是必须要有男性继承人,这牵涉到法律规定的领地领主对国王的兵役义务,虽然现在的兵役义务已经名存实亡,但法律就是法律,奈特家必须要有个男性继承人才行,所以奈特先生才选中了奥斯汀家的第三个儿子爱德华作为继承人。

  格里森家可能也是这种情况。

  爱丽丝给露辛达回信,说父母的问题她也没法管,只要她自己乖乖的就好了,格里森先生会把他的孩子们照顾的很好的,格里森家只要不破产,每个女儿大概都能有800镑年金的嫁妆,当然这个数额可能会因为孩子数量的增加继续下降。

  这么一想,爱丽丝又觉得现在的女性地位真是太低了,没钱结不了婚,婚后又会成为生育机器,所以,结婚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真是想不明白。

  *

  简说:“结婚一定要为了爱情,想想看,如果你一点都不爱你将来的丈夫,那会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

  “那我也可能爱他的钱。”

  “你不会的。”

  “他要是有——10万英镑,说不定我就会动心了。”

  “小财迷!”由于10万镑这个数字过于巨大,简压根就没拿爱丽丝的话当真。

  “没钱万万不能。没有很多很多钱,绝对买不来我的爱!”

  简又按着她挠她腰,“你总是钱啊钱的!”

  “钱是个好东西,人人都少不了。”爱丽丝躲闪着,笑得喘不过来气,断断续续的说。

  “唉!这我知道!”简也并没有清高到看不起钱,有钱的人才能清高,没钱的人清高不起来,毕竟柴米油盐都要钱,没钱吃不饱肚子,那就什么都不谈了。

  爱丽丝想了想,还是决定憋着,什么都不说了。

  简的观察力无疑是很强的,她当然早就明白成为一个妻子意味着什么:她得为了一日三餐操劳,还得面临不断到来的孩子,然后为了生活的艰难,她就会跟汤姆不断争吵,到时候爱情还能剩下多少?

  所以,女人一定得有钱,有钱了至少不用为了每天吃什么而犯愁。

  *

  人生最重要事情莫过于“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不管是在格莱谢姆庄园还是贝克尔宅,有钱人的饮食都很讲究,这是一种生活态度。奥斯汀家虽然有女仆,但她要做几乎全部的家务活,不是专门的厨娘,饮食方面的手艺不怎么地。妈妈也是在家境不错的家庭里长大的,厨艺是有,但要说做的有多好吃,那是昧着良心也没法吹的。

  倒是凯茜,厨艺还算不错,最拿手做小点心,但凯茜现在不在家,爱丽丝就有点嫌弃妈妈的厨艺了。

  她两年前带回来的一大箱子香料,奥斯汀家根本用不完,托人拿出去卖了不少,也送了一些给亲友们,到现在早就用完了。妈妈买了一本菜谱,照着上面的食谱腌制牛肉和猪肉,后来发展到什么肉食都想腌制一下,家里反正养了好几头猪,一年杀一头大猪,足够一冬天吃的。腌制出来的肉比普通培根要好吃,毕竟是不惜工本的放香料。

  香料还可以用来做蛋糕和饼干。奥斯汀家不算穷,吃得起小麦面粉,白面包都不掺其他原料的,不像很多农夫家里,小麦粉得掺点燕麦或是裸麦。也吃得起肉,每天的正餐都至少有两道肉食。

  爱丽丝吃惯了小麦面包和牛肉猪肉鸡肉,还是上次去牛津的玩伴雅各布家里的时候,才头一次知道普通平民吃肉很少,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得上纯小麦的面包——小麦面包才足够柔软,也很香,要到后世那些吃惯了精细食物的人才会整天喊着要吃吃粗粮,多吃素菜,那都是平时吃肉吃得太多了,肚子里油水太多,闹得慌。

  爱丽丝当时还很奇怪:欧洲人不是早就过上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了吗?

  黑斯汀斯先生给她简单的讲述了一下,中世纪的平民吃肉确实比现在的平民吃肉多,这其中的原因大概是跟近百年来英格兰的人口爆炸式的增长有关。工业革命还没有开始之前,英格兰就已经开始加快了人口增长的步伐,工业革命之后,由于马铃薯、玉米的大面积耕种,耕地增加了,而用来放牧的野地就减少了,整天为了温饱而挣扎的平民没法像奥斯汀家这样,可以买猪饲料来喂猪,都是散养,土地面积就这么大,耕地增加必定导致家畜的产量下降,所以现在的平民就渐渐吃不上肉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蔬菜、以及马铃薯和玉米这种不挑地产量高的农作物。

  噢,还有,花生!

  爱丽丝之前不知道花生也是原产南美洲,偶然在家里餐桌上发现花生后,大喜,表示爱吃,怎么吃都行,水煮油炒炖汤,都可以。奥斯汀家种了不少花生,主要用途是榨油,榨油后剩下的残渣用来喂猪、喂鸡、当肥田料都可以。花生还没长老的时候,妈妈会挖几棵回来,煮嫩嫩的水煮花生给爱丽丝吃,不过爱丽丝现在多半时间在伦敦,贝克尔夫人觉得花生不是什么上台面的好吃的,不让她多吃。

  斯蒂文顿有村民家里养了奶牛,春夏季节,每天清晨农妇会拎一桶牛奶送到奥斯汀家,奥斯汀三姐妹都习惯了每天至少喝一杯牛奶。爱丽丝不喜欢喝生牛奶,坚持要求煮沸冷凉再喝,也要姐姐们喝煮沸过的牛奶。

  至于淡水鱼,奥斯汀家也常吃,倒是爱丽丝,因为不会吐鱼刺,一吃鱼就被鱼刺卡住,她就不爱吃淡水鱼。但因为运输问题,海鱼很难新鲜运送内陆,海鱼她吃的不多。弗朗西斯在家的时候就常跟她提到在军舰上吃的都是非常新鲜的海鱼,无污染无公害,很是鲜嫩美味,只是军舰上的伙夫水平有限,他们这些中级军官只有在跟船长共进正餐的时候才能吃到专业厨师做的美味的海鱼。

  餐桌上还有很多种类的豆子,有些她爱吃有些不爱吃,相对来说,是三个女孩里面最挑食的一个。

  还有一项重要的食物:酒。

  圣公会的牧师并不禁酒,“教堂用葡萄酒”的价格在绝大多数年份都远远超过小麦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甚至是小麦价格的20倍。英格兰不产葡萄,绝大部分葡萄酒都是从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进口的,平民喝自酿的啤酒、苹果酒、白兰地和浓烈的烧酒,有钱人喝进口的葡萄酒。奥斯汀家也喝葡萄酒,妈妈和凯茜每年会酿一些苹果酒、橘子酒,还喜欢打听哪家有好的酿酒方子,用来改进自家的酿酒方子——私酿酒方就像私家菜谱一样,可以传给后代,是宝贵的财富。

  英格兰乡村的交际圈不大,能够用来快速介绍对方,使人一下子就能记住的方式之一就是“这是家里养了奶牛的杰克”,或者“会做极好吃的苹果派的潘妮大婶”。

  那么妈妈就是“牧师家的太太”这样。

  *

  圣诞假期在家过了两个月,爱丽丝又吃胖了。这没办法,“每逢佳节胖三磅”对她来说是每年冬天的必然,不过因为年龄小,长胖一点只会显得更可爱,还远远不到为了体重烦恼的时候。

  等到2月初,乔治牧师用家里的马车送她去伦敦,返回斯蒂文顿的途中,去伦敦郊区的奥斯汀工厂看了一下。

  托马斯表哥带他参观了一下工厂。铸造工厂已经交了一部分货,都堆在仓库里,多数是金属铸件,一台打字机挺有重量的。

  当乔治牧师知道一台打字机居然卖到堪称天价的299镑,也吓了一大跳。不过听说已经有人支付了定金,100台打字机已经预定出去一半,又觉得,嘿!这生意真的是可以做!

  预定打字机的就有格里森家,格里森先生还是很疼露辛达的,他见过爱丽丝怎么使用打字机,觉得这确实是一件时髦的机器,家里的书桌上摆上这么一台打字机,顿时觉得文化层次都提高了。格里森家一口气定了3台,也算是大客户了。

  爱丽丝拿到预定客户名单,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只要能卖出一半,其实就是稳赚了。

  拿着客户名单研究了半天,其中有些是黑斯汀斯先生的旧识,有林肯法律学院的导师,有一些贵族,有不少有钱新贵,也就是像格里森先生这样的工业革命后的资产阶级暴发户。

  出乎意料的是,威廉为她拉来了不少客户,威廉家姓金斯利,金斯利家也订了3台。还有威廉的狐朋狗友们,这样,到了2月底,100台打字机开放预订的90台,全部预订完毕。

  *

  在报纸上打广告的时候,爱丽丝就故意没有说,001号到010号是怎么回事,只是说了从011号开始开放预订。客户们不免都要问一声,到底前面10台是留给谁的?

  3月初,肯辛顿宫终于有人给正在伦敦的亨利·奥斯汀传话,说要他到肯辛顿宫一趟。

  亨利谨慎的没有提前派人送信给爱丽丝,就随着那位王宫侍从去了肯辛顿花园。

  等他从肯辛顿宫出来,直接去找了爱丽丝,对她说,他见到了威尔士亲王乔治殿下。

  乔治殿下的妻子就是上次弗朗西斯的军舰从国外护送来到英格兰的卡罗琳公主,弗朗西斯当时作为低级军官,还得到了公主赠送的小礼物,因此对公主评价很高,说公主殿下虽然长得算不上美丽,但十分端庄大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公主。

  时人对威尔士亲王评价不高,因为这位王位第一继承人十分荒唐,又毫无节制的暴饮暴食,体重现在已经达到了245磅,不客气的说,就是一堆会移动的肉。

  他今年36岁,21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一个有着两任丈夫的寡妇,未经议会允许,俩人就结婚了,教会和议会都认为亲王与这位夫人的婚姻不合法,因此他们的孩子也没有王位继承权。亲王挥霍无度,债台高筑,最后议会以帮他还债来胁迫他,要求他迎娶布伦瑞克的卡罗琳公主,以期能够生下合法的王位继承人。乔治殿下为20多万英镑的债务而折腰,被迫答应了这桩婚姻。

  作者有话要说:

  *《唐顿庄园》里为什么大表哥可以继承唐顿的财产,就是由于“限定继承”法,唐顿老爷家只有3个女儿,不符合法律要求,大表哥这个远亲就能继承唐顿庄园。

  *至于为什么要煮沸牛奶再喝,生牛奶并不卫生。根据简奥斯汀的病症,现代有医学研究认为,简可能得的是牛结核病,是因为长期饮用未经消毒的生牛奶传染的。简是兄妹8人中寿命最短的一个,弗朗西斯91岁,爱德华84岁,亨利79岁,凯茜72岁,就连乔治哥哥也活到72岁,乔治牧师74岁,妈妈卡桑德拉88岁。可见奥斯汀们的身体都很好,爸爸妈妈也很健康,简本来也应该高概率长寿的。

  *花生公认原产南美洲,中国原产地说没有足够的考古证据支持。

  *“17世纪-18世纪欧洲人吃什么”出自《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四卷 。

  *自家酿酒这是简的传记里她写的信里面说的。

  *威尔士亲王乔治,就是日后的“摄政王子”,他摄政期间,被称为“摄政时代”。简奥斯汀比较同情卡罗琳公主,十分讨厌摄政王子。

第32章 饥饿营销

  而乔治殿下并不喜欢卡罗琳公主, 觉得她不够美丽又呆呆的,婚后没有多久, 卡罗琳公主怀孕了, 于是乔治殿下一去不复返,只在女儿夏洛特·奥古斯塔公主出生后来看望了一下新生儿。夏洛特公主1796年1月7日出生,现在刚满3岁。

  夏洛特公主出生后立即被确认为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跟随母亲生活在伦敦郊外的王室别墅,几乎没见过父亲。

  亨利说,他实际上并没有见到威尔士亲王,而只见到了亲王的秘书。秘书说,殿下对打字机这种新奇时髦的事物十分感兴趣, 要他将预留的10台打字机尽快送到肯辛顿宫来,并全额支付了货款——全用的金币。于是亨利是带着2000多个畿尼过来的。

  1个畿尼价值1英镑多一点, 2000多个畿尼足足装了一口不大不小的木箱子, 沉甸甸的。

  爱丽丝见到打开的箱子,也是要瞪眼了,“乔治殿下真是不走寻常路,他就不能给汇票吗?”不过, 也难怪王子会喜欢用金币支付,沉甸甸的箱子,金灿灿的金币,确实很有一种“大爷就是壕气万丈”的舒爽。

  畿尼和英镑都含有货真价值的黄金, 英国货币已经从银本位转换到金本位,作为最早开始工业革命的国家, 英国目前的国力在欧洲国家中位居第一,英镑是硬通货。

  爱丽丝头大,“你怎么来的?”要知道现在伦敦有些街区的治安还是很不好的,肯辛顿宫又比较偏僻,亨利带着这么一笔巨款,半路没被人打劫可真是幸运——3000英镑足够让人铤而走险了。

  “坐马车。车厢虽然没有王室的徽记,但有王室的守卫在后面。”

  那还算不错,秘书还知道派保镖送他。

  “箱子就先放在我这里吧。你下次带几个人来,再存去银行。”要是汇票,一张纸而已,叠叠就放口袋了,哪至于这么麻烦。

  “好。你要用钱的话,留几个在身上。”

  “不用,我很少有用到一整个金币的时候。你下次去银行,给我换一些先令。”

  “知道了。”亨利很快就告辞了,没有留下来吃正餐。

  虽然说不要,但亮晃晃的金币还是很好看的,爱丽丝还是数了10枚畿尼出来,装在钱袋里。另外找了一把锁,将箱子锁起来,找了一块亚麻布,盖在箱子上。她有贴身女仆,打扫房间的女仆也能进她的房间,她可不想用一箱子金币考验他人的贪念。

  来伦敦之前,亨利送她去了一趟戴尔斯福特之屋,兄妹俩跟黑斯汀斯先生谈妥了投资,黑斯汀斯先生当时就给了亨利一张4000英镑的汇票,这是东印度公司给他的今年的生活费。

  黑斯汀斯先生又考察了爱丽丝的学习情况,问她什么时候来戴尔斯福特之屋。爱丽丝说她得在家住个半年,1800年秋天过来,到时候她就是10岁半。黑斯汀斯先生大致上给了她一个4年的时间表,这就跟上大学用的时间一样了。由于这个时代大学还都是只招收男生,爱丽丝根本没有机会接受学院式的正式高等教育,除了有限制的淑女教育之外,很难像男人那样能够全面系统的接受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教育。

  爱丽丝很珍惜能够跟黑斯汀斯先生学习的机会,他为人大方,眼界很高,知识面广,又不拘泥于性别之分,实在是个很好的老头儿。

  等到她学习期满,就差不多15岁了。那时候她就不会再被看成孩子,手里又有点钱——不出意外的话,能有1万英镑——就可以有点自己的小要求小主意了。

  *

  贝克尔夫人开始教授爱丽丝唱歌。

  她没有再接收新学生,目前就只有爱丽丝一个学生,可见其实也不是靠这份学费过日子的,只是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她在经济政治方面的知识比较欠缺,那也是因为她对男人的事业不感兴趣。她是那种传统的名门淑女,对身为一个有身份地位的女孩应该掌握的技能了如指掌。

  唱歌不过是身份地位与金钱之上的点缀,会就好了,不必精通。上了几节课,略微教了一下基本的发声方法,贝克尔夫人就给爱丽丝找了一个伦敦西区的女歌手来授课。

  爱丽丝的钢琴现在弹的不错,能弹的颇有意境,脑子快,能很快练习熟练一首曲子。唱歌么,学的也挺快,因为没到青春期,还没有开始变声,就是小女孩的清甜的嗓音,可爱清甜的嗓音唱什么歌都好听。爱丽丝在斯蒂文顿的时候,偶尔也会到父亲的教堂领唱圣歌。

  *

  等到铸造工厂的全部零件都运回郊外工厂,爱丽丝请了几天假,专程到工厂看着工人装配打字机,先要把收了全款的001号到010号“胡椒博士”装配好,订做了木底的纸盒子,找工匠用丝绸将纸盒子蒙了一层,顿时华丽升级,逼格满满,看上去绝对是值299镑的时髦事物。

  送货也得有点讲究,哪能一批全送过去,当然得分批,第一批先送3台,随机附送使用手册,事先写信通知肯辛顿宫的秘书,秘书第二天就派了马车去接亨利·奥斯汀。仍然没有见到威尔士亲王殿下,但秘书说,殿下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