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汤姆便觉得,那天那个骄傲的女孩有个好玩有趣的小妹妹,这家人真的超有趣的。能养出亨利这么有趣的男孩,又能养出爱丽丝这么有趣的小女孩。
那天在言语上开罪了简·奥斯汀,简连晚餐都没留下来吃,找了个借口提前走了。他没到吃晚餐的时候就后悔了:要说讽刺一个相貌可爱的文学女青年,实在是有点失于刻薄,就算他再怎么瞧不起乡下女孩,简也要比他的堂妹露西好上十倍了。
要说叔叔家的这个小堂妹露西,15岁了,还没有6岁的爱丽丝有趣,可见乡下地方并不一定只有乏味的脑子空空如也的女孩,教育良好的父母也不一定能教养出淑女。他对叔叔和婶婶还是蛮尊重的,但堂妹露西就让他恨不得远远躲开了。
吃过午餐后,乔治牧师、亨利、汤姆在一起玩了1个多小时的惠斯特牌。
爱丽丝上楼午睡,还没到自己房间,就被简拽走。
“那个家伙还没走吗?!”简有点凶巴巴的。
“谁?”爱丽丝故意问。
“那个汤姆。”
“噢,他跟爸爸和亨利在玩牌。”
简急得直跺脚,“他什么时候才——才会走?”
“该走的时候就走了。哦,对了,他送了我礼物,我觉得他可能是想送给你,向你道歉的。”爱丽丝从房间里拿出装有玻璃小马的盒子,“瞧,漂亮吧?这肯定不止1镑,等我去伦敦的时候,得去问问这个值多少钱。”
简一指头点在她脑门上,“小财迷!整天就知道钱!”
拿起玻璃小马看了看,又放回去,“哼!他可傲气了,才不会向我道歉。再说了,道歉的话,不亲自对我道歉,我才不会原谅他!”
爱丽丝盖上盒盖,实在好奇死了,“他到底说你什么了?你可都气了好几天了。”
简避而不答,反而问她,“你要去伦敦?妈妈允许你出远门吗?”
“爸爸同意了,说我可以住在伦敦的托马斯表哥家里。汤姆一月底才回伦敦,亨利会带上我,跟他一起走。”
简又气得跺脚,“怎么?这个讨厌的家伙居然要留到1月底!那我就不能再去勒弗罗伊太太家了。”
爱丽丝觉得很奇怪,“他惹你不高兴了,你就该多多出现在他面前:你瞧不起我,我偏偏没事就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我就最喜欢看你看我不顺眼,但又不得不看到我的小样子,气死你!”
简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你说的对!爱丽丝,你真是我最可爱的小妹妹!”说着弯下腰,在她脸上“啪叽”亲了一口。
爱丽丝嘟囔:“好像你有很多妹妹一样,你不就只有我这一个妹妹吗?”
简笑嘻嘻的从房间里取了两枚硬币给她,“拿好了,我的小财迷妹妹。”
两枚1先令的硬币,爱丽丝高高兴兴的笑纳了。
*
等爱丽丝午睡后起床下楼,汤姆、亨利、简都不在家。
“凯茜,简和亨利呢?”她打着呵欠,揉着眼睛,问正在熨衣服的凯茜。
这时候的熨斗就是一个带木柄的铁碗,里面放上木炭,熨衣服的时候得小心,棉布很容易烫糊烫焦。
凯茜小心的挪开铁熨斗,“他们去阿什了。”
说到去阿什,那就是去勒弗罗伊太太家了。
“简没说要去阿什,希望她记得给我带几本书回来。”由于她不能自己出门,通常不是跟简一块儿出门,就是要简出门拜访的时候,顺便给自己带点书回来看。
“她不会忘的。”
爱丽丝很三八的问:“她不是一直在生汤姆的气吗?怎么,居然可以跟汤姆待在一辆马车里?他们还能安全到达阿什吗?”
凯茜笑着揉了揉她头发,“你真是会乱说。来,我给你重新梳一下头发。”从围裙口袋里拿出一柄木梳,让爱丽丝坐在桌边的木凳上,仔细给她重新梳了头发,编了辫子。
“勒弗罗伊家什么时候会举办舞会?”爱丽丝问。
“就这两天吧,就快圣诞节了,圣诞节之前肯定要开一次舞会的。”
“我也想去。”
“你?你还没有到可以参加舞会的年龄。再说,你要跟谁跳舞呢?”凯茜觉得好笑。
“我还没有见过舞会是什么样子,我都6岁了!”
“你还有一个礼拜才到6岁。”
爱丽丝不满的噘着嘴:年龄太小伤不起!干什么都不行。
奥斯汀家房子太小,没有能开舞会的舞会厅,得要有钱住大房子的人家才有可能开办舞会,在娱乐形式严重匮乏的18世纪末,舞会就是女性最重要的社交场合了。
严格来说,女孩子年满16岁才有资格参加社交舞会,所以即使是露西·勒弗罗伊现在也只能围观,不能跳舞。爱丽丝算了一下,自己还有整整10年才能正式参加社交活动,这简直漫长得可怕!
倒不是她有多么想跳舞,只是,乡村生活真的很无聊!
简的小时候,是跟众多哥哥弟弟们一起玩的,板球是英格兰的国民运动,奥斯汀家的男孩子,除了乔治,个个都是板球好手,凯茜生性温软文静,不爱玩板球,活泼的简可是板球场上的常客,奥斯汀家的几个孩子和乔治牧师的学生们在春夏季经常会组织板球比赛。
到了爱丽丝这儿,最小的哥哥查尔斯也在3年前去了海军学院上学,亨利又常年在牛津郡民兵团执勤,家里可没人教她打板球,无端就少了一项娱乐。
作者有话要说:
*港剧里有律师与大律师的分别,但跟英国法律体系也还是稍有不同。
第4章 拉格朗日花园
吃过晚餐之后,亨利与简回家了。
简明显心情好了很多,还有点得意洋洋。她给爱丽丝带了两本书回来,都是哥特冒险小说,不涉及谈恋爱。
妈妈卡桑德拉与大姐凯茜晚上吃过饭就在检查她们的舞会裙子,下午勒弗罗伊家送来了舞会的请柬,时间定在后天晚上。
漂亮裙子是女人的永恒话题之一,奥斯汀姐妹一年总要参加十几次舞会,但没法像有钱人家的女孩那样,每次都有新的舞裙可以穿,大概是春天两、三条,秋天两、三条,数目视当年的棉布、绸缎和花边的物价。这么几条裙子是不太够穿的,但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现在,妈妈就在拆下裙子上的花边,挑选合适的新花边,以及挑选合适的装饰物。比如前腰可以钉一个双色的绸缎蝴蝶结,这会很俏皮,使人的注意力放在蝴蝶结上,而忘了这条裙子在之前的舞会上已经穿过了。
还有五哥弗朗西斯上次回家带回来的一些小型珠宝。弗朗西斯今年21岁,12岁就去了海军学院上学,现在是某艘海军军舰上的中尉军官。今年年初,他的军舰刚执行了护送卡罗琳公主来到英国的任务。卡罗琳公主是威尔士亲王乔治的未婚妻,到达伦敦后很快就跟乔治王子举行了婚礼。弗朗西斯因此得到了一笔赏赐,和公主赠送的一些小礼物。
他在春天短暂的回家一趟,将津贴和赏赐存放在父母这儿,小礼物则都送给了姐妹们,就连小妹妹爱丽丝也得到了一条精致的珍珠项链。
爱丽丝不太清楚一个海军军官能有多少津贴,但从妈妈偶尔漏出来的话里判断,还是不少的,可能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笔钱乔治牧师会帮他存起来,以便将来可以有钱迎娶一位有嫁妆的淑女。
爱丽丝心想,你们为儿子考虑到了将来的婚姻,那是否考虑到了,没有足够的嫁妆,简可能没法顺利结婚?
凯茜已经订婚了,对方是个牧师,牧师么,只要得到一个不错的教区,养活妻子孩子是没问题的,不用为她烦恼。
简呢,很明显的,具有一个乡村女孩不应该有的学问,和过于活泼的性情,她可能不会像凯茜那样,满足于宁静的乡村牧师妻子的生活。
至于她自己,嗯,她压根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婚姻。还太早了,不是吗?
弗朗西斯是个很活泼的年轻男子,很聪明,奥斯汀家的子女除了大哥詹姆斯、大姐凯茜稍嫌平庸之外,都是很聪明又活泼的孩子(乔治不聪明但也很活泼)。弗朗西斯的绰号叫“Fly”,听上去就是个活泼得不得了的男孩。
在家的短短一周时间内,弗朗西斯跟这个他离开家之后才出生的小妹妹在一起待了很多时间,因为是春天回来的,带她在斯蒂文顿周围的田野上撒欢,教她法语,还跟她说了很多海上航行的事情,当然,都是挑那些有趣的事情说的。
妈妈和姐姐们在为舞会裙子缝制新花边,爱丽丝问她能不能去,她可以跟露西待在一起。
妈妈不想让她去,但简说,她一个人待在家里干什么呢?女仆晚上是要回家的,不住在奥斯汀家,家里没人,她会害怕的。以前要是全家都出门做客或是参加舞会,通常会让爱丽丝到女仆家待几个小时,等他们回来,再把她接回家。不过女仆家很没意思,为了省钱又不可能一直给她点蜡烛,黑灯瞎火的,难道要她一直被迫旁听女仆和她的丈夫啪啪啪?
她几个月前貌似懵懂的对妈妈说了女仆家的奇怪声音,这之后乔治牧师就不让她晚上待在女仆家了。
凯茜也说,爱丽丝可以去跟露西在一起,她该有一些年龄合适的女伴。
简马上偷笑起来。
15岁的露西人小鬼大,这在平时的信件来往中,爱丽丝已经知道了。
就比如,亨利跟汤姆·勒弗罗伊是好朋友这件事情,还是露西最早写信告诉她的。
露西的信里三句不离汤姆堂哥,觉得他长得很漂亮,说话很有趣,风度翩翩,让她心里小鹿乱撞。当然实际上露西不会直接对爱丽丝说,我很喜欢汤姆,不过么,字里行间的意图简直要呼之欲出了。
大抵就是刚知道什么是“恋爱”的小女生对年龄相仿的漂亮男青年的一种少女情怀,爱丽丝完全可以理解。
英格兰没有什么“同姓不婚”的规矩,差辈分也无所谓,只要双方愿意,或者不愿意也行,只要家世差不多就可以。
勒弗罗伊先生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一年也能有800镑左右的收入,在阿什教区就算是土财主了,爱丽丝听妈妈说过一嘴,说露西要结婚的话,大概一年能有300镑左右的年金,男方要是能有差不多的年金,400到600镑,这对于年轻小夫妻来说,就能过的很宽绰了。
爱丽丝算了一下,这就是说,两个人的年收入加起来有1000镑,在小镇和乡村都能过的很不错,但在伦敦的话,会比较拮据;但要是在伦敦有房产,1000镑也能过的可以了,可以算是中产。
所以大概1000镑是个分水岭。
爱丽丝在琢磨,她要怎么攒够1000镑。至于攒够1000英镑是为了什么,她觉得吧,大概就能过的比较舒坦一点了。
妈妈前几年从一个去世的娘家叔叔那儿得到了一笔不太多的遗产,这笔遗产是固定数目的金钱,具体多少,爱丽丝不知道,也没打听出来,这笔钱大概就是平分给3个女儿,在她们结婚的时候赠予她们。听凯茜的意思,大概至少是200镑。爱丽丝想,这个大概就是妈妈的嫁妆,有女儿就留给女儿,没有女儿就会留给儿子。200镑也不少了,是乔治牧师一年的收入。
新花边缝制了一半,妈妈就叫女儿们去睡觉,剩下的工作明天再做。
*
第二天一早,亨利早早的就要出门。
爱丽丝叫住哥哥,要跟他一起去。
亨利有点为难,“我跟汤姆去拜访福伊德伯爵夫人。”
爱丽丝瞪大眼睛,“伊丽莎是我的表姐,你们可以去,为什么我不能去?”
完全没毛病,亨利只得带着爱丽丝一块儿出门。
奥斯汀家有一辆厢式马车,拉车的马不拉车的时候需要下地,但现在是冬季,马儿没活干,亨利就总乘马车到处去,美其名曰这是锻炼马匹,不能让它们长懒了。
他在家也是没事做,妈妈也就随便他到处乱蹿,马儿也能去别人家吃草料,家里可以省一点草料。爱丽丝觉得妈妈可真是一位非常节俭的主妇了。
这也是被生活逼的,毕竟最多的时候,奥斯汀家需要同时养活8个孩子。
伊丽莎·福伊德伯爵夫人住在附近的拉格朗日花园。
她的母亲是乔治牧师的姐姐,后来嫁给一个法国人,所以她是英法混血,半个英格兰人。她嫁给了一位法国伯爵,不过那位可怜的福伊德伯爵是坚定的保皇党,在这次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中掉了脑袋。
伊丽莎早在丈夫被捕之前就回到了英国,当时她怀了孕,儿子黑斯汀斯·路易斯·德·福伊德出生在伦敦,今年9岁,比爱丽丝大3岁。
伊丽莎很喜欢小表妹,觉得她聪明可爱。黑斯汀斯对这个过于年轻的姨妈也很喜爱,她每次来,他都愿意带她玩。
于是,伊丽莎跟亨利、汤姆相谈甚欢,爱丽丝也跟黑斯汀斯玩的很高兴。
黑斯汀斯会说很流利的法语,一心想要在小姨妈面前显摆,非得教她。还会弹钢琴,拉格朗日花园的客厅里有一架很不错的三角钢琴,专门请了教师来教他。
“你该学会弹钢琴,”9岁的小破孩用一种好为人师的语气说:“上流社会的淑女都会弹钢琴,这样她们才会更优雅。”
爱丽丝并不想理会这种小破孩的理论,“我家没钱买钢琴,也没钱请钢琴教师。”其实家里有一台立式钢琴,不过有些年头了,还是在凯茜很小的时候买的。
“你可以到我家来学,跟我一起学。我问过妈妈了,这不会多花很多钱。”黑斯汀斯则是压根忘记了奥斯汀家有钢琴。
“我还要跟爸爸上课的,上课比较重要。”
黑斯汀斯想了想,“妈妈明年可能会把我送到你家去学习,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这倒是很有可能的。乔治牧师的教学质量很好,伊丽莎也会放心让舅舅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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