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米迦乐
“大概100镑到200镑。”
这也是不少钱了,毕竟戈登家三个出嫁的女儿一年也没多少年金。戈登太太估计为这事还会跟丈夫吵一架。
“你不妒忌吗?”
“妒忌什么?那是父亲的钱,他想给谁就给谁,再说,乔治就是有点……”他皱眉,“是不是因为去了大学,没有人约束他,所以他就管不住自己了?”
“这跟性情有关,大学其实很考验一个人的自制能力,没有自制力的人要么是笨蛋,要么是天才,因为天才是不屑于计较金钱这种俗气的东西的,有钱要花,没钱也要花,重点是姿态好看。”
“那我就是个俗人,我觉得应该是该花的一定不要省,不该花的,一个便士都不要花。”
爱丽丝表示同意,“是应该这样。”但又怀疑,“你知道什么时候该花钱吗?”
伊沃委屈,“你怎么总觉得我还是小孩?”
“你不是吗?”
“我比你大3岁,我已经20岁了!”他挺了挺胸,像是在示意他已经是个标准意义上的“成年人”了。他是12月初的生日,刚过了20岁生日。
她没说话,只是看着他。
20岁的年轻男人,脸长得嫩,看上去仍然像只有17、8岁,大概因为在家很受宠爱,神情总是带着一种孩子气的天真。是可爱的,但可能……也因此总会觉得他有点不成熟。可世间纯真难得,她还真不想让他快点长大。
“你这样就很好。”书房跟藏书室合二为一,里面有书桌,窗前有舒适的低矮的沙发,双人的和单人的。
他俩并排坐在双人沙发上,腿挨着腿,膝盖碰着膝盖。
他俩个子差不多高,爱丽丝稍微矮小半个头,坐着可以平视,她微微低下视线,看着他下巴上浅浅的青色的胡茬,小心的抬手用指肚揉了一下他下巴。
他顿时脸红,低声喊她名字,“爱丽丝——”
“嘘——”她纤细的手指放在他唇上,“小声一点,别让人听见了。”
他紧张的闭上眼睛,细心体会着她柔软的舌尖舔舐他的嘴唇的触感。说起来虽然从去年圣诞节前表白后到现在也有一年时间了,但他俩见面的时间不多,也就是夏天在一起旅行,待的时间超过1个月,身边还总有苏珊这个捣蛋鬼,极少有机会好好亲吻她。
之前都是他主动吻她,今天……她忽然主动了,这感觉真不错!她外出大半年,是有一点改变了,除了长大了一点之外,还有点——嗯?或许这就是他们总在说的,女人的调情技能?他们说,一个善于调情的女人,能让你快乐无边,心里眼里除了她,就再也看不到别人了,除非这份爱情变淡。
他想,他肯定不会改变对她的爱,他也同样不希望她改变对他的爱。他们就应该在一起,这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情!
甜甜的吻,她小小的嘴唇软得像玫瑰花瓣,甜得像蜂蜜,他头晕目眩,浑身燥热。
直到有人进来,他俩才惊慌的猛地分开。
*
1806年的圣诞前夜。
伊沃和拜伦都在奥斯汀家过的。奥斯汀家照例是先庆祝了爱丽丝的生日,然后吃圣诞大餐,吃过大餐后,去圣诞树下拆礼物。
圣诞树是汤姆和伊沃去外面树林砍回来的一棵中等个头的冷杉。10年前英国还不流行在客厅里摆放圣诞树,这种风俗从日耳曼国家传来,本国王室现在属于日耳曼系的汉诺威王室,德国亲戚们把他们那儿时兴的玩意都及时的带了过来,很快就在伦敦风靡一时。
爱丽丝喜欢装饰圣诞树,她弄了好些闪闪发光的小装饰物挂在树枝上,还有一些扎着丝带的糖果,这让孩子们都很高兴,吃过圣诞餐后,爱丽丝姑姑允许他们去拿那些糖果吃。
奥斯汀家的热闹气氛在伊沃看来还好,他家孩子多,圣诞前夜一向很热闹,但乔治·拜伦就不一样了,他很少见到这种欢乐的大家庭,心里很是羡慕。
他俩都送了爱丽丝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爱丽丝也回送了他们圣诞礼物。伊沃得到了一只新钱袋,拜伦得到了一个很厚的小开本笔记本,封面用真丝做了封套,非常精美。
伊沃美滋滋的立即换下了旧钱袋,“是你做的吗?我听凯茜说,你一年才能做一只钱袋。”
“当然是我做的,你要好好珍惜啊,不要弄丢了。”
拜伦忙问:“这也是你自己做的吗?”
“笔记本是订做的,订做了一大箱呢,封套是我自己做的,好看吧?主要是现在他们没法弄出套色的印刷机,好的彩色印刷机可以完美复制一张油画,只是没有那些凸起的颜料。没有彩色印刷技术,就只好用布做封套了。”
“我很喜欢,很别致。”
伊沃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宝石发夹,圣诞礼物是两枚白水晶的西洋棋棋子。
拜伦送的生日礼物是一根马鞭,圣诞礼物是一只羽毛蘸水笔。
爱丽丝和伊沃都不知道拜伦送马鞭是什么意思。
*
拆过了圣诞礼物,爱丽丝坐到钢琴前,弹了一首圣诞歌曲。
现在流行的圣诞歌曲多半都是教堂圣歌,还没有后世的流行歌曲中的圣诞歌,既没有《Jingle Bells》,也没有《Winter Wonderland》、《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或《God Rest Ye Merry》,于是她唱了一首《Silent Night》。
Silent night,holy night。
平安夜,圣诞夜。
All is calm,all is bright。
万暗中,光华射。
*
烛光摇曳,照映在她波光潋滟的眼眸中,如天上星辰般闪烁明亮。
作者有话要说:
*说到拜伦的外债,最后欠了3万多镑,等他母亲去世后,他就把庄园卖了9万多镑,一举还清债务,还剩不少,所以后来才能有钱招募军队去希腊。
*拜伦的死因好像不很确定,有人说他死于疟疾,但当时疟疾有特效药金鸡纳霜,死亡率大大降低了;有的资料说是不明发热,然后经由放血疗法,最后可能由于放血工具消毒不彻底,感染而转成败血症。1824年2月15日发病,4月19日去世,前后只有两个多月时间。
第68章 放血疗法
亨利名下又多了一家公司, 奥斯汀工业,主营蒸汽印刷机。
他实在是忙不过来, 于是将打字机公司的主要运营工作交给表亲托马斯。托马斯自从次子小托马斯失踪之后, 又生了一个儿子,名叫沃尔特,现在2岁半。托马斯升职了, 薪水更高了,于是家里可以雇得起更多的仆人,玛丽表嫂将两个年幼的孩子小爱丽丝、沃尔特看得很紧,至于长女四月,比爱丽丝大快2岁, 现在是快到19岁,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至于长子弗莱明, 自从他弄丢了弟弟之后, 就再也没有回过家。他现在在弗朗西斯的军舰上服役,是少尉军官。
出乎父母意料的是,四月偷偷喜欢上了乔治·拜伦。
玛丽表嫂觉得拜伦是长得很俊美,但腿脚不好, 大大减分;而且像他那样的贵族,肯定看不上四月,四月既没有受过什么正经的淑女教育,文化层次不高, 长得不算漂亮,嫁妆也没有丰厚到能让男爵折腰。玛丽表嫂表示还是得讲个门当户对, 双方肯定互相看不上,还是别想太多了。
四月很委屈,“为什么爱丽丝就可以随便挑?她都有戈登了!”
爱丽丝刚到伦敦的时候,在她眼里不过是个乡下穷亲戚,没想到10年过去,当年的乡下小女孩成了有钱小姐。
“那是因为她有争气的哥哥!”玛丽表嫂一想到长子就气不打一处来,至今她仍然怨恨弗莱明没有照看好弟弟。“亨利可以给她一笔嫁妆,好让她能跟戈登家的儿子结婚。”
这么一说,四月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她是妒忌爱丽丝,但爱丽丝的境界显然比她高出许多,就连少年玩伴个个都是优秀青年。
“好了,别看拜伦长得很漂亮,我可是听说,他在剑桥学了很多不好的玩意,还欠了很多债,你是觉得你父亲有这么一笔钱帮他还债吗?要是我们家像贝克福德家那样有钱,倒是可以考虑。你看看贝克福德小姐,她就看不上拜伦。我看,她以后恐怕是要嫁给公爵的。”
公爵这个等级对四月来说太高阶了,她无法想象。“爱丽丝认识了贝克福德小姐,就再也不跟我玩了。”
玛丽表嫂皱了皱眉:这确实是事实,爱丽丝不在家的时候倒不觉得,但她回了伦敦,也很少来找四月玩,四月要是想见她,只能去奥斯汀家。也就是因为去了奥斯汀家,四月才见到了拜伦。
少女都喜欢长得漂亮的男孩,这是正常现象,玛丽表嫂并不会因此责备女儿,但必须得跟她说清楚,为什么她认为他俩不般配。拜伦要是看上了四月,自然会前来拜访她,但可惜,他肯定没有。
爱丽丝长大了,比起小时候可以说变得很漂亮,气质独特,有一种特别自信的神采飞扬,这一点是四月比不了的。苏珊·贝克福德也有那种自信的神态,她俩能成为好友太自然不过。
还有商人的女儿露辛达。露辛达·格里森来伦敦必定会去找爱丽丝,受过良好淑女教育的露辛达也有那种非常自信的神采。玛丽表嫂觉得,女孩子还是要去学点淑女教育,四月没能接受过很好的教养,确实不太好寻找到合适的丈夫。她家现在有了一些钱了,但还没有有钱到让男方忽略四月的教养问题。
玛丽对托马斯提到四月的小心思,托马斯惊讶:“拜伦是男爵!他不会看上四月的。”又有点心疼女儿,想着四月将来要是能找个牧师结婚,或是民兵团的年轻军官做丈夫,就算是好婚姻了。拜伦自己长得漂亮,认识的又是爱丽丝、苏珊这样的漂亮女孩,他恐怕都没有记住四月到底长什么样子。
*
拜伦确实根本没有注意到四月。
他眼里只有两种女孩:漂亮女孩,以及路人。
男孩同理。
*
过了新年之后,伊沃与拜伦分别返回学校。
奥利弗直接从牛顿庄园去了剑桥,没有再返伦敦。
格兰特倒是从肯特郡回来一趟,到了奥斯汀家一次,不过是跟威廉和莎莉一起来的,规规矩矩的扮乖孩子。
爱丽丝开始整理旅行笔记,按照路线一份一份标好、编号,查找资料,修订错误,重新润色,用打字机重新打了一遍,手工装订起来,放在那儿。
乔治牧师看到这份旅行笔记,饶有兴致的开始翻看。
乔治牧师1731年5月出生,现年75岁半,不到76岁,在19世纪初期绝对算得上长寿了。他身体一直很健康,很少病痛,操劳半生,晚年得以颐养天年,膝下子孙成群,倒也老怀甚慰。
英国人不作兴祖父母带孙子,不过儿子、女儿住得这么近,走不到10分钟就能走过来,实在也很亲近了。
当父母的说是不偏心,实际还是有所偏爱的。六个儿子里面,两个小儿子弗朗西斯、查尔斯都是12岁便去了海军学院,虽然心疼他俩小小年纪就离开家,但说起来,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不算长;
长子詹姆斯性子较沉闷,次子乔治智力不足,三子爱德华12岁就去了远亲奈特家,所以,乔治牧师和奥斯汀太太最偏爱的自然会是漂亮又嘴甜、性子又很活泼的四子亨利;
三个女儿里面,爱丽丝没有出生的时候,父母都偏疼简;等到爱丽丝出生后,乔治牧师最疼的就是小女儿;奥斯汀太太虽然觉得爱丽丝有点多余,本不应该有她,但谁不疼自己生的娃呢,一听到爱丽丝在伦敦病了,立即放下一切连夜赶往伦敦,日夜守护在小女儿身边。
姐姐们也都觉得父母偏爱最小的孩子实在再正常不过,爱丽丝小时候淘气,但并不令人生厌,是可爱的淘气,兄姐们都喜爱她。
爱丽丝赚了钱之后也很大方,圣诞节总会给侄子侄女们准备很多礼物,一人一份,谁都不能少。妈妈觉得她自己还是个孩子呢,没必要给侄子侄女们送礼物,她就说,哎呀不要破坏我买买买的快乐,花钱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啊!
妈妈说不过她的歪理。
*
到了1807年的2月,爱丽丝同乔治牧师一道外出,去附近教堂看望教堂病房的病人后,回来当晚就开始发烧。
她自己是非常小心的,因为知道这个时代医学不怎么发达,一向小心谨慎。就是这次去病房,也坚决要求父亲和她都戴上棉纱口罩,不要接触任何病人,不管他们得的是什么病;回家后,脱了衣服泡在酒精里,让凯特为她用大朵棉球沾了酒精擦拭全身,也要求父亲照样做。
她以前也跟乔治牧师去过教堂病房,都是这么一套流程下来,没出过什么问题。乔治牧师退休了,但还是心系穷人,一个月总要去一次教堂病房看看,捐点钱,可以说是为人善良又热心公益。
但事情往往总要有那么一次“万一”。
爱丽丝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烧,教堂病房的教士和修女们也不会让乔治牧师和爱丽丝真的去碰触病人。妈妈一看爱丽丝发烧了,急得当晚就叫雅各布去请了医生。
等医生来了,也没法知道是什么病,于是就决定先放血,看看她会不会退烧。
放血的原理是基于此时医学认为发烧是疾病导致体内血气过多,放血可以将导致疾病的细菌带走,列文虎克生于1632年,这个时候英国的医生都已经用上了显微镜,但也才到“之所以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阶段。
爱丽丝烧得迷迷糊糊的,见医生从医药箱里拿出了一个黄铜的小方块,哑着嗓子,对席德妮说,要她叫医生一定先给放血刀消毒。
医生一脸莫名,说什么是“消毒”?祖祖辈辈都是这么用的,没听说还需要什么消毒。
席德妮叫凯特端来一只干净的瓷碗,倒了一碗蒸馏过的高浓度酒精,将放血刀泡在酒精里,看着手表,泡了30分钟,才让医生拿走放血刀。
黄铜放血刀是一个接近正方体的小块,贴在手臂皮肤上,冷冰冰的,很舒服。
医生按动按钮,贴着皮肤的一面弹出4片刀片,猛地在爱丽丝手臂上割出4个刀口。
放血刀拿走了,手臂上的伤口汩汩的流出暗红色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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