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瑟嫣
早起的季言之很难得的动手做了一顿早餐。杂粮米粥外加柳城特色的泡菜。
福哥儿吃得挑三拣四,妄想以这个方法逃脱不去学堂报道。
季言之瞪了一眼福哥儿, 示意他赶紧吃, 吃完了好早点上学堂。
福哥儿瘪瘪嘴巴, 有些委屈的道:“我就不能留在家里学习吗。学堂收费那么贵, 我觉得家里的钱真的会不够用的,阿玛,我不想你去当苦力扛沙包。”
“六岁上学堂是必须的。”季言之再次瞪了一眼这总会怀疑自己没有养家能力, 以此为借口不想去学堂读书的臭弟弟:“我也是六岁上的学堂,所以福哥儿你必须给我上学堂读书。”
季言之六岁的时候,大清还没有亡, 因此他六岁的时候,是跟着堂兄弟们一起到的上书房读书。虽说没读几年, 大清就亡了,但六岁必须入学堂接受老师教导的这条规定必须保留。
福哥儿这熊孩子, 为了不入学堂读书,居然想了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就算说作为亲哥的我,比学堂老师教导得好的理由也好过家里钱不够的理由啊!
季言之心中埋汰福哥儿, 却不料机灵鬼似的福哥儿下一句话就是:“上学堂除了交些同龄的小屁孩做玩伴外还有什么用。哥, 学堂的老师肯定没你教得好。要不我只读半年, 就辍学回家你继续教我呗。”
季言之:“……”
福哥儿:“阿玛, 你不开腔我就当你默认了啊!”
季言之想到据说即将不日前来柳城的中日联合商会,微微敛眸:“先读半年再说吧。”
福哥儿闻言立马也不故作严肃了,露出附和他这个年龄阶段特有的朝气笑容:“那一会儿就只交半年的学费,交一年份的话太亏了。”
“行啊,先交半年的。”
季言之将碗里最后一口杂粮米粥给扒拉干净,嘴巴一抹,就带着福哥儿去学堂报道了。
福哥儿准备就读的学堂说是学堂,其实并不算正规的学堂,他是征用了一所破旧的教堂改建的。学堂校长是一位十分有爱心的传教士,而任课老师也大部分是修女。
这样子的学堂算是私立,学费的确很贵,却胜在安全,至少在现在很多国人的眼中,外国佬高人一等。很现实的问题,就算真的发生战争,国立学堂会比有外国佬任教的私立学堂更先遭殃。季言之也就是考虑到这点,才会选择多花一些钱让福哥儿到私立学堂读书,毕竟真要打起仗来的话,才能有更加充沛的时间保证福哥儿的安全。
到了学堂,季言之付了半学期的学费,就把福哥儿爽快的教给了老师,然后开始了例行整个柳城闲逛的日常。季言之喜欢着重观察柳城城东栗家的动静,因此今天的时间大部分都花费在了栗家人的身上。
这天,季言之刚从柳城城东栗家附近闲逛,到学堂放学点就去接福哥儿回家。因着已经临近黄昏的关系,所以兄弟俩人便在惯常爱吃的街头小吃摊吃云吞面。
福哥儿那碗云吞依然是没放细葱沫,没放姜汁。小小的一碗没几个云吞却吃得比吃大碗云吞面外带啃包子烧饼的季言之还要慢。差不多每回季言之都吃完了,福哥儿才慢慢的开始喝汤。
“学洋文真有意思。”喝面汤间,福哥儿还不忘和季言之唧唧歪歪:“我现在才知道苹果的洋文是apple。”
季言之:“那梨呢?”
福哥儿傻眼了:“梨的洋文单词老师还没教,等我明天问了老师再跟阿玛说成吧!”
季言之敲了一下又嘴瓢的福哥儿:“叫哥,我是你亲哥,成天叫我阿玛。你哥倒现在都娶不上媳妇儿,都是你害的。”
“怎么是我害的。”福哥儿有些懵然的道:“是那些人不好,连哥你有儿子都不能接受,那就更加不能接受无条件养小叔子的事情了。就咱们隔壁的朱小六,长得五大三粗,偏偏没什么自知之明的在那瞎嚷嚷,说等她嫁给哥你,就想办法把我撵出家门。”
“那家人跑到你面前这么说了?”季言之越来越觉得朱家人,特别是那朱小六脸真大。他养他弟弟是他的事,关这家人什么事。吃相太难看成这样,也是世间少有。
福哥儿摇摇头:“咱家和她们家就只隔了一堵墙呢,她们家的人又全是大嗓门,我就在咱家院子里就听得一清二楚。那朱家老婶子就打量着把朱小六嫁到咱家,让朱小六全力的挖夫家的东西帮衬娘家呢。”
一旁闲下来,也在吃云吞面的小吃摊贩听到这儿也是笑了。
“这朱老婶子可真是,哪有算计人算计到被算计人都一清二楚的地步。”
“眼皮子浅。”季言之毫不客气的吐槽道:“也不想想她家那小六又不是长得跟个天仙似的,谁会上杆子的被她家坑啊!”
“季哥你这说法,真是够直中重点啊。要是朱小六真的美若天仙,爱屋及乌的说法下,都会对媳妇那糟心的娘家容忍一二的。”
“我哥本就聪明。”福哥儿比季言之还要沾沾自喜的接受了小吃摊贩的赞美。“如果不是现在新派学者讲究什么文凭,我哥都够格当我就读的玛利亚学堂的校长了。”
“玛利亚学堂的校长只能是外国佬。”
季言之起身掏钱付了这顿晚餐钱,然后带着终于小口小口把面汤喝完了的福哥儿慢悠悠的往胡同小巷的方向走去。
此时胡同小巷的住户们已经陆陆续续的归家了,他们当家的男人大多数都是靠一把子力气吃饭的。就好比朱家的一家十几口,家里的男人除了正在读书的朱小四外,包括朱小五在都在干苦力。而家里的女人,则是靠帮大户人家浆洗衣物补贴家用。
回去的时候,恰好碰到朱家老大的媳妇抱着一大堆脏衣服正准备进院子。
朱老大媳妇是个不善言辞的女人,见了季言之和福哥儿回来,也不打招呼,进家门后直杠杠的就把大门一关。然后过了一会儿,已经回家的季言之和福哥儿就听到了朱家老婶子中气十足的骂声。
“作死啊,老大家的俺可告诉你,你要是搅和了小六的婚事,以后别怪老娘狠狠的收拾你。”
朱老大媳妇被骂得灰头土脸,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嘴巴里憋出一句话:“妈,人家并一定看得上小妹。你要明白,上杆子贴的不值钱,你这样人家会看不起小妹的。”
本来乐得自己妈教训大嫂的朱小六急眼了:“我哪里不好了,我这样的人能够看上他那种破落户是他的福气。”
听到这儿,季言之已经明白了啥事。干脆也扯起嗓子大吼的唱起了新编的戏曲。
词儿很直白,就是说隔壁那家人不要脸,养了一头好吃懒做、没有自知之明的猪,每天不想着杀了止损,只想着如何坑老百姓。
反正季言之一曲儿唱完,隔壁朱家的人就脸绿了,而对面住着的一户人家,则是大声吆喝季言之再来一曲,并且说这么不要脸的人就是要大声的唱出来让别人知道。
季言之大声的谢过捧场的邻居,并且说只要隔壁的朱家再胡咧咧,他就再唱,争取用唱曲儿的方式让朱家的人扬名整个柳城。
老朱家的直接就歇火了。他们没想到季言之也没有用什么阴谋诡计整他们一家子,直接简单粗暴的以唱曲儿的方式,让他们在胡同小巷出了名。第二天胡同小巷重新又热闹起来的时候,还有人趁着吃饭的空档,端着碗儿在门口守着他们一家子问,昨儿晚上季言之唱的事情是真的吗。
别说,胡同小巷的住户们觉得季言之形容得还挺形象的,朱家的朱小六长得黑胖黑胖,脾气还特不好在家作威作福的,可不是一头养砸了的猪吗。
朱家的人,特别是朱小六可气坏了。想说隔壁季家那破落户欺负人吧,又是他们自己算计人不知道小声说话被人家提前知道了缘故。最后只能憋屈至极不吭声,打定主意一定要尽快攒钱,然后搬离这全是辣鸡的胡同小巷,住洋楼好房子去。
季言之很满意这样的结果,他可烦了打着为你好给你介绍对象实则满肚子算计的蠢货了。在这世的他看来,养弟弟是他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本没影儿的事没发生就异想天开的赶走小叔子霸占夫家财产什么的,不折腾他们一把,季言之心里都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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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第四十六个故事
“季哥, 十斤牛肉。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抠出来的。”卖肉的二狗子有些迷惑的道:“这大鼻子们咋就那么喜欢吃牛肉啊, 这肉弄不好一股的膻味儿,也就同样体味重的大鼻子们喜欢了。”
“你一个卖肉的只管卖肉就行了, 你管他们怎么吃啊!”季言之看似漫不经心的说话道。“对了,听说洋人的领事馆正在招打杂的?”
二狗子点点头:“季哥问这话, 是想找个活儿干。”
“是啊, ”季言之装作很苦恼的样子, 叹着气道:“玛利亚学堂的学费那么贵, 半年一学期的学费,就够一家五口人一年花销。二狗子你也知道我家就剩我一个了,虽说还有些存款,但坐吃山空可不是好事, 所以啊,我就打算找个活儿干。”
二狗子再次点头:“那我帮季哥问问?”
“谢了兄弟。”终于达到目的的季言之咧嘴一笑:“今儿我做一道番茄炖牛腩, 留下来一起吃呗。”
二狗子有些懵然:“番茄是什么?”
“西红柿。洋柿子。”
“那玩意儿不是水果吗。还能拿来做菜。”二狗子感觉有些惊奇,不过想到去过洋商店的媳妇说店里卖的叫做什么派的都是加了水果的,也就对季言之拿水果炖牛肉没什么惊奇了。
吃过午饭,二狗子拎着几个季言之送的番茄,兴冲冲的回了家。番茄炖牛肉很好吃,家里还有点不成型的碎牛肉, 他回家就让媳妇给他做一道番茄炖牛肉。
下午的时候, 季言之没再出门到处闲逛, 而是掏出一张已经被折叠了很多次的上等白纸, 开始拿着炭笔在上面涂涂抹抹。
季言之在画柳城整座城市地形图以及兵力布置图。
既然知道那打着帮助华夏商人走向世界, 实则却都是间谍、毯子组成的中日联合商会不日将会来到柳城,掀起腥风血雨的战争前兆,季言之自然得将自己本来就打算干的事情努力的完善一下,争取把日本鬼子、汉奸走狗给一锅端了。
季言之涂涂抹抹,最后在柳城城东栗家的地方,用炭笔画了一个圈儿。
栗家明面上是乐善好施的商人之家,实际上却是地地道道的汉奸走狗。栗家最近和一位叫做川岛十四郎的商人走得很近,每天栗家宅院都有明显是日本人的家伙进进出出,有时候明显戒备森严,总有大箱子被抬进去。可见日本人是打算将栗家存放军|火,能够一举拿下柳城的前战库房。
当然比这更有可能的是,侵华日军的前军间谍们已经说服了栗家,他们提供军火和栗家一起里应外合的拿下柳城。
不管是哪种,很明显这批军火都必须解决掉。要吗直接把它们和栗家人一起毁灭,要吗就偷出来,交给一心一意为人民现在还被人称为地下党的组织。
前者很简单,但是后者吗,很明显有点儿麻烦和复杂。季言之搁下炭笔,开始用手指点着写了兵力分布的地方。将军|火全部毁了很浪费,还是想办法偷渡出去,给组织增强力量吧。
“那小子就是住在这儿?”
门口传来嘈杂声,季言之顺手将画纸一折丢进了系统空间。
“谁啊!”
季言之问话间,已经起身走到从里拴住了的大门前,抽出了门栓子。
大门站的人除了对门的张家的小儿子,还有一位捏着鼻子,抹脂涂粉的陌生大妈。季言之有些茫然,因为这大妈一看到他,居然用肉摊子前挑买猪肉的眼神看着他,末了眼中浮现了鄙夷以及双重的满意。
——这老娘们,不安好心啊!
季言之微微眯了眯眼睛,下一刻却是继续装作很茫然的样子:“张农,这人谁啊。”
张农也就是对门张家的小儿子,摇了摇头:“没自我介绍,说是找你的。”
于是季言之便把主要目光集中在了大妈的身上:“大娘,你找我有啥事?”
大妈捏着鼻子,趾高气昂的道:“听说你前几日在街上帮助了一位脚扭的姑娘。”
季言之微微挑眉,“大娘可是来感谢的,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大妈眼中鄙夷眼神更重,甚至多了一分得意。
季言之这下子真的觉得有点儿奇怪了,这大妈得意什么,莫非这位据说从小奶大林大小姐的大妈,已经成了据说将正妻压得死死的文姨娘的人。他的心中闪过各种思量,最终定格在了内宅争斗中。如果他的推断没有问题的话,那位文姨娘十有八成想给他‘送’媳妇。
想到那位一举一动都恪守旧时规矩,只差没缠足的林大小姐,季言之突兀的露齿一笑,很有耐心的打发掉这狗眼看人低的大妈。
“没礼貌的泥腿子。”
大妈趾高气昂的哼了一声,然后捏着鼻子,一副嫌恶的这儿环境真差的模样儿,扭动着粗大的腰肢,一扭一拐的走了。
“这位大娘到底来干嘛啊!”将大妈领来的张农也是无语了,“还以为她是来感谢人的呢,结果倒感觉像是兴师问罪。”
“说不得就是想兴师问罪呢!”
季言之敷衍的打了一个哈哈,然后看了一下被他拴在裤腰带上的西洋表。
“到点去接福哥儿了。农哥儿,一会儿再聊啊!”
十六岁还不到的张农可不习惯季言之喊自己哥儿,虽然他们柳城人的习惯就是未成家立业的男女、哥儿姐儿。
张农有些脸红的道:“季哥慢走,我也要回去帮爹娘打下手。明天要卖的卤味儿还没清醒呢。”
“记得给我留一对卤猪蹄啊,我就好这一口。”
对面的张家以卖各式的卤味为生,祖传的手艺,据说乾隆微服下江南的时候,还曾吃过他家卤的大猪蹄子。季言之觉得吧,乾隆下江南玩耍的时候之所以会吃卤的大猪蹄子,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才是最正宗的大猪蹄子,
至于他这个根正苗红,出自和硕和亲王弘昼一脉的爱新觉罗子孙,之所以时常啃卤的大猪蹄子则是因为他喜欢那种味道,绝对不是他也有大猪蹄子的属性。
季言之哼着歌儿,走出了胡同小巷,然后往玛利亚学堂的方向走去。路程儿有点远,一来一回的差不多要半个小时,所以很多时候,兄弟俩都是在回家的途中解决的晚饭。今天也不例外。不过不是那家惯常去的专卖云吞面的小吃摊,而是一家专做西洋菜,却是华夏让你所开的西餐厅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