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海十八
巴尔克正要脱口而出‘歇…’,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胖尼尔没骗你们,他确实不擅长记人名。不敢想象与他做了十多年邻居,他还是会弄错我的名字。
后来,胖尼尔想了一招,遇到感兴趣的人就起昵称。奇怪的是,但凡昵称,他不管多复杂都能记得住。”
对于凯尔西的好奇,巴尔克回以微笑。“我更想说的是,酒吧里我们大肆赞美了神秘,没有揭开悲剧结尾的秘密。
现在我也要保持神秘,就让E.E的本名暂且作为秘密。一人一个秘密,班纳特先生,你说好吗?”
雷斯垂德在认真记录的手一滑,笔记本留下一道七歪八扭的墨水印。还来得及吗?他想收回自己说过的相信剑桥师生。
剑桥的人还能好吗!不是有姓名健忘症,就是幼稚到当天必要扳回一局——只为了所谓的‘神秘与秘密’。
凯尔西却莞尔而笑,“好。一眼看透的生活少了乐趣,未知才非常有趣。”
“嘿!两位,你们确定还好?如果有人能准确预言凶手是谁,我会非常喜欢那种已知。”
雷斯垂德讨厌未知,如果他有一眼就认出真凶的本领,那该多么完美。“所以,还是说回案子。巴尔克医生,你刚刚说E.E做了解剖助理,然后呢?”
巴尔克转回案件调查,“E.E发现了一点被害人的异常。想猜一猜吗?”
“请放过我,我不擅长猜谜。”
雷斯垂德对杰森有过不少猜测,现在看来开膛手的真面目正被一层层揭开,但他面前还蒙着一层雾。
凯尔西却喜欢猜谜,联系一周前首次出现的威胁信想到一种可能。
“E.E是否发现被某件物品并不属于被害人,反而属于凶手,并且它是在第三位被害人碧丝卡身边被发现的。”
等一等,这是什么意思?
雷斯垂德本能地不相信,凯尔西的猜测意味着苏格兰场弄混了犯罪现场的证物。
他仔细回想八天前的侦查现场,没有什么不妥,急忙询问巴尔克,“E.E会不会搞错了?这次班纳特先生判断失误了?”
巴尔克眨了眨眼:探长,你在说什么?你清醒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①引用有关契科夫式悲剧结尾的论述
第6章
巴尔克遗憾地对雷斯垂德摇头,“抱歉探长,你猜错了,正确回答属于班纳特先生。果然,胖尼尔的昵称从未出错,有人能看透灵魂。”
小心打开证物抽屉,取出一条染血的羊毛制大方巾。“就是它,随着第三位受害者碧丝卡一起被送来。当时围巾与衣服缠在一起,不瞒两位,我也没想过它不属于被害者。”
羊毛方围巾看起很来旧了,好几处都被蛀了洞,而编织图案有点复杂。
雷斯垂德认真回忆,“我去现场时,这条围巾就在碧丝卡手边。它染满了血,是女士围巾,难道不是碧丝卡的?”
巴尔克问,“碧丝卡是英国人,这点没错吧?”
“对。”雷斯垂德肯定,“被害的五人中,两个英国人,三个从东欧来的移民。怎么了?”
“当时,我也问过E.E同样的问题。E.E指出这条围巾来自波兰,是二十年前当地的花样。现在,不只伦敦,欧陆其他地方都很少见。”
巴尔克让雷斯垂德细想,“我们都没在市面上见过这种花纹,不是吗?关键是围巾上的证据。”
巴尔克又取出一个小塑料密封袋,“这些是E.E仔细检查围巾后从上面取下的头发。
一共七根头发,棕色,大约3.34英寸,也就是中指长。被害的碧丝卡深棕发色,发长12.1英寸,注意围巾上没有一根长发。”
凯尔西感到可惜。如果是在痕检仪器先进的时代,检测围巾头发与血迹的DNA,就能判断它们分别属于谁,加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一旁,雷斯垂德满脸不可置信,从未想到这种可能。
“你说上面的头发都是男人的?也就是说,女士羊毛方巾是凶手随身携带,然后被留在了犯罪现场。”
巴尔克点头,“只要向碧丝卡的合租者核实围巾不属于她,那它是凶手携带的可能性就极大。
其实,我们都知道一条老旧的波兰制围巾,又是女款,但没戴在英国籍被害女性身上,偏偏出现在犯罪现场。它属于被害人的可能性很低。”
雷斯垂德不明白了,“结合已知的分析,可知凶手的女性长辈从事性工作,这点深深影响了凶手。一个月前,他开始报复杀人,一周前又在作案后留下围巾。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巴尔克摊摊手,“我不知道,但第一封威胁信就是在碧丝卡被杀后寄到警局,这里面总有关联。
E.E建议,查一查来自波兰的移民。首先着重调查棕色头发,尽管这并不是一种特殊的发色。第二,调查与碧丝卡面部有相似点的人,最可能是眸色相同,尽管褐色也是一种常见眸色。”
当时,巴尔克觉得E.E的建议还是太宽泛,但现在结合了凯尔西的侧写,他完全不再如此认为。
“探长,笑一笑吧。你把S与E.E的推论综合起来,凶手的范围已经很小了。”
凯尔西忽略奇怪的昵称又又又增加了,将第三位被害人的冷冻柜打开,仔细观察碧丝卡的尸体。
凶手选择将围巾留在碧丝卡身边,而非其他受害者,其中一定有原因。“长相是一种可能,也有可能一周前受到某种刺激,促使他留下围巾后发出威胁信。”
“受了刺激?”雷斯垂德的不解更多了,“这太宽泛了,有很多可能。这点最可能推理出什么新线索吗?”
“共犯。”
“共犯。”
凯尔西与巴尔克异口同声地说到。
巴尔克对凯尔西耸耸肩,“喔!这不是我的认为,是E.E的想法。应该恭喜他吗?能有人与他想法一致。”
**
四月三日,上午八点,新闻社收发亭。
编辑助理麦克睡眼惺忪地打开信筒,指尖的黏糊糊让他瞬间清醒。
“主编,不好了!”麦克抱着包裹匆匆跑入新闻部,“又有自称开膛手杰森的人来信了。这次是一个包裹。我的上帝,它有血!里面不知是什么。”
新闻部主编拿咖啡杯的手一颤,“慌什么慌!拆开就知道了。你来拆。”
“我?”麦克不太情愿地拿着裁纸刀,划了几下打开包裹,里面的东西让他当场干呕起来。
——是一封信与一团血淋淋的内脏。
『本报讯,开膛手杰森杀戮升级!』
『特大新闻,开膛手杰森公然寄出被害人肾脏示威!』
『苏格兰场究竟何时抓到真凶?以下将详细报道开膛手杰森的连环杀戮。附,信件与被挖肾脏照片(警告:血腥!慎阅!)』
四月三日,黄昏来临。
开膛手杰克挖出肾脏示威的消息,通过大大小小各家报社传遍了伦敦,占据了晚间新闻的头版头条。
白教堂区,街巷肮脏不堪。雷斯垂德正带领着警员,抓紧排查对凶手的排查。
前天,在剑桥大学解剖室,他做了十几页的记录。从分析凶手特性,到如何缩小范围锁定疑犯。
凯尔西最后基于两点,指出需要共犯存在的可能性。
先是必须要问凶手作案时衣服去哪里了?那些衣服大面积染血,一出现必然引人注意。
19世纪,洗衣服很麻烦。除去自带家佣的富贵人家,伦敦人只要有一点闲钱,都已经习惯衣服交给洗衣房。或大或小,全伦敦有数千家洗衣房可供选择,几乎没人会在此方面省钱。
对此,雷斯垂德深有体会,他的衣服曾在犯罪现场被血渍污染。
当时的住处没有自来水,从出门接水到彻底洗净衣物,要历经浸泡、涂肥皂、搓洗、晾干等等步骤,消耗了一个多小时。还不包括衣服晾干后的熨烫。
目前,白教堂区及周边没有发现可疑的血衣。贫民窟没有安装自来水管道,而在合租房洗血衣,几乎不可能不被旁人发现。
如果杰森藏着血衣,他的房间势必有血腥味,这会引起同租者怀疑。
如果他选择烧了衣服,烧一套就是烧了一周的房租,表明他的经济状况比白教堂的平均线要高。同样,选择独居也表明经济水平较高。
排除了以上可能,必须就要怀疑共犯的存在。
凯尔西根据开膛手第三次作案时的异常,推测他受到某种刺激。可能是被害人碧丝卡带去的刺激,也很可能是凶手的亲密接触者带去的。
如果是后者,那位亲密接触者是否教唆犯罪尚不能定论,但是能肯定其隐瞒不报。
今天,雷斯垂德从侧写的几个方向着手,将手下分成三队分头探查。正要准备交接晚班,他被召唤回了总部。
‘啪—’
总警督将一沓报纸狠狠摔在桌上,严厉地扫视一圈被召集来的探长们。“十天了!从第一封威胁信出现起,到今天是整整十天了!你们查出什么来了吗?”
专门刑事部办公室鸦雀无声,没人敢撩虎须。
“没有!你们没有!上周二开始,每天都有自称开膛手的信件送到苏格兰场。
你们都知道,那不是第一时间送往苏格兰场,‘杰森们’先给报社寄信,由报社转交警局。现在所有人都在骂苏格兰场无能。”
总警督越说越气,“要让报社闭嘴,只有交出凶手。你们不仅没做到,还让更恶劣的情况出现了。
早上,一颗肾脏被寄到新闻社,下午所有报社都闻到了血腥味,加班加点印刷头版头条。全伦敦都认为开膛手越发疯狂,人心惶惶,都怕成为下一具尸体。”
“咳。”雷斯垂德不小心轻咳一声。
他保证不是故意的。只不过十天来报纸刊登了一大堆杰森来信,在凯尔西一一查阅后,从多角度指出那些很可能是伪造。
甚至,至今也不能确定第一封信威胁信,一定是杰森亲笔。
总警督闻声目光一冷,落在雷斯垂德脸上。“你有话说?”
“不,长官,我没有疑议。”
雷斯垂德习惯了不去顶撞上级,但还是低声说,“今天的报道很可能也是假的。我们都知道,那么多笔迹不同的杰森,不可能是真的凶手。”
“确实如此。所谓的杰森威胁信,加起来都有一百多封了。现在的报纸只要加了「开膛手」做标题,就能卖出超高的销量。”
另一个探长格雷格森接话,“眼见仅仅刊登威胁信不够惊悚,今天报社学会配上内脏照片。这一出,不是报社的敛财手段,就是一群唯恐不乱的人在制造新闻。”
“需要多谢告知吗?呵呵,你们俩平时不怎么热络,现在居然有同话题了。”
总警督重重再度拍桌,“所有人弄清楚重点!今天是周三,还有两天又是周六,又到了杰森周末作案时间。我不想再见到一具新的尸体!”
总警督冷冷一笑,“我知道没办法将你们都革职。但是,假设两天内仍看不到实质进展,我保证你们所有人的工资都会大打折扣。散会!”
掌握钱,能为所欲为吗?
回家后,雷斯垂德忍不住向现任室友一吐苦水,“班纳特先生,你说有钱很了不起吗?你不会信那些惊悚报道吧?”
凯尔西放下报纸,“第一,尽管我不认为有钱能为所欲为,但你的上级显然有偏向性,你逃避也无用。或者,你可以取而代之,请努力。
第二,虽然新闻报道鱼龙混杂,但第一次出现人体内脏被寄往报社,很有必要正视它。”
客厅里,一盏煤油灯,灯火微橘。
凯尔西坐姿笔挺,越显精瘦颀长,神情清冷。换上新买的暗纹马甲与衬衫、长裤后,她与布置简单的房间多了几分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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