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不言
我对她的关心,应该止在朋友的层面上。
我之于沈清,是后知后觉的。
当那日,郭岩酒后趁醉壮胆问我;“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沈总?”
那一刻,我的心,就好似桌面上正在翻滚着的火锅,是沸腾的。
久久不能平静。
许久之后,我佯装淡定道;“何出此言?”
郭岩趴在桌面上,面泛潮红嘟囔开口;“你对沈总的事情总是格外上心,沈氏也好,陆氏也好,你谋的这一切,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沈总,老板,喜欢一个人,即便是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喝醉了,但说出来的言语确实赤裸裸的现实。
喜欢一个人,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的。
他应当是个锱铢必较的男人,却唯独会为了沈清散尽家财,替她铺上一条康庄之道。
随后,沈清入驻首都。
在此前,我想,我此生应当是会扎根江城了,这个城市,有我的事业,我的母亲。
可那日,当得知沈清北上时,我那颗四平八稳的心恍然间就跟犯了心脏病似的,又抽又疼,难受极了。
那夜,雨幕磅礴,我独自一人,坐在车里,抽了半包烟,雨水打进车里,湿了座椅。
沈清北上,恍惚间,带走了我那颗平稳的心。
随后,盛世集团开始大力发展首都事业。
这一切,旁人不说,他自己心知肚明。
我近乎将盛世总部迁往首都,为何?为的只是一个沈清罢了。
此后,在面对陆景行阴测测的为难中,我怕从未想过退缩。
实属是难得,若是让我高家列祖列宗知晓我这辈子散尽家财是为了别人的老婆,只怕是连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那年,沈清孩子出生,她的身份从一位妻子便成了母亲。
身旁好友何其高兴?
我想,成家立业生子之后,人生应该稳定了。
可实则,并非,陆景行带给她的大风大浪并没有因此停歇,反倒是越刮越大。
这其中的一切,我不好明说。
我认识的陆家人,没一个好东西,陆槿言也好,陆景行也罢,都是唯利是图为了权利愿意牺牲一切的人。
但所幸,陆景行是爱沈清的,那种爱,即便是强势霸道也不能更改它的名字。
他爱沈清,爱的赤裸裸,爱的小肚鸡肠。
沈清生子后,我有极长的一段时间就飞往全国各地收拾烂摊子,陆景行是那种阴测测的阴险小人,他为了不让我在沈清身边转悠,全球给我使袢子。
倒也真是难为他了。
这世间,能让一国总统如此防着的人,除了我,估计也没谁能享受这个待遇了。
我应该是庆幸的。
来往首都与国际之间,每每在首都机场,我总是幻想能见到那个十九岁的沈清。
我出差归来,她前来接机,面色平淡,嘴角牵起,那样的沈清,是我此生最怀念的。
可我知晓,人生,错过了,便是错过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母亲养了一只白猫,那只猫,跟沈清很相像,它很漂亮,有一只大大的白尾巴,走起路来毛发迎风飞扬,它也很孤傲。
旁的时候,你是见不到的,唯有它饿了,需要吃食了,你才能见到影子。
亦或是它受伤了,需要帮助了,才会到你跟前来蹭一蹭。
冬日里,猫畏寒,它会跳上被窝跟你一起睡,以此来取暖。
但除此之外,你几乎是碰不到它的,这猫啊!薄情寡义的很。
需要你的时候才会跑过来跟你蹭一蹭,不需要了,管你是不是给它投食的人。
在这段隐藏的感情中,我想,我是幸运的,相较于沈南风,我是幸运的。
那年,陆景行知晓沈清与沈南风的往事,闹得不可开交,近乎将沈清身旁所有人都设计了一番。
我想,我能理解他的这种做法。
自己的妻子,心中有人,且还是自己的大舅子。
更甚的是,二人朝夕相处。
怎能不叫人怒火丛生?
沈清与沈南风二十年的感情,成了陆景行梗在喉间的一根刺,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
他禁止沈南风出入首都,固然心狠,但谁能说,他不是在用最愚蠢的方法来保全自己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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