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流书呆
易H用指腹揉了揉她的眼尾,嗓音低沉地说道:“答应我,不要抹除任何一点有关于你的记忆。我不想忘记你。”
这句话让乌芽芽整颗心都揪扯起来。她从未想过易H会忘记自己。
然而她这一次的雇主却是一个失忆症患者。这人曾一度遗忘了过去,生活在浑浑噩噩里,所以人类的记忆是非常脆弱的。一次严重撞击,或者一次致命伤害,都有可能造成他们记忆的残缺。
他们会忘掉曾经最珍爱的人,然后在重逢的时候像个陌生人一般走过去。
之前易H假装没认出她时,不就是这样吗?
联想到此处,乌芽芽简直慌得六神无主。她连忙抱住易H,两只小手不断在他背后轻轻拍抚,嗓音里带着恐惧的微颤:“不会的,我不会让你忘记我的,我也不会忘记你!”
“啊!我想到了!”她拍拍脑门,一幅万般庆幸的模样,然后点了点自己眉心,又点了点易H眉心。
两颗光球转瞬被她抽取出来,又融合成一个,在渐渐散去的金芒里凝固成一颗透明的弹珠。
易H意识到,这就是自己最为渴望的一份礼物。
“这个是我俩的记忆,如果你忘了我,只要握住这颗弹珠,你就能想起曾经的一切。”她把弹珠塞进易H手中,又拍了拍他手背,示意他握牢。
易H紧紧握住这颗记忆光球,心里的空茫全都化作了充实与动容。
乌芽芽指了指自己的胸膛,眉尖蹙着:“你刚才说会忘记我的时候,我这里好痛!”
易H呼吸微窒,凝着眼瞳看过去。
“只要想想那个可能性,我的心脏就一揪一揪地疼,人也喘不上气。我不会让你忘记我的!”
乌芽芽拽紧易H的胳膊,继续说道:“但是我也明白,你们人类很脆弱,撞到脑袋,或者出一场车祸,就有可能失去记忆。如果你忘了我,我一定会找到你,让你重新记起来。如果你遇见危险,这颗弹珠会给我警示,然后我会第一时间赶来救你。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我也会一辈子都记得你。”
她根本不明白,自己此刻正在剖白的是如何炽热的一颗心。
但这颗心的热度,易H却真切地感知到了,于是他深邃眼瞳里的流光温柔得几乎满溢。他把小妖怪的脑袋摁入自己胸膛,隔着厚厚纱布吻了吻她的额角。
他低声一笑,然后也从口袋里掏出一颗亮晶晶的球体,塞进小妖怪手中。
乌芽芽垂眸一看,顿时发出惊喜的尖叫。
“啊!这是什么呀!好闪好闪哦!”她抬起手掌,与这颗球体平视,乌溜溜的眼珠子并成了斗鸡眼。
这是一颗鸡蛋大的血钻,由技艺精湛的工匠切割成雅致的梨形,在阳光地照射下散发出宛若火焰般的红光。
乌芽芽捧着它的手掌,也被渲染成了稠艳的红色。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无尽的欢喜在瞳孔中跳跃,两只脚快速蹬着地面,一幅开心地要飞起的模样。
她总是这样直白而又热烈地表达着自己的情绪,而易H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直白和热烈。他内心的空洞,除了小妖怪,没人可以填满。
他笑着说道:“我把你送给我的钻石原石切割了一下。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喜欢!”乌芽芽眼巴巴地看着他,“你是要送还给我吧?是吧?是吧?”她也知道,易H有多么纵容自己的小癖好。
易H垂眸看她,语气笃定:“你是不是在你的收藏品里挑了最不起眼的一个送给我?”
乌芽芽微微一愣,然后提高音量:“才没有!我问过我爸爸了,他说这个最值钱,我才把它送给你的!”
她绝对不会告诉易H,准备送礼物的时候,她先把最不起眼的石头挑出来,堆放在一起,再让爸爸从里面挑了最值钱的一个。
嗓门越大表明心越虚。易H忍住脱口而出的轻笑,颔首道:“所以还是因为它最不闪亮,却又足够值钱才送给我的吧?”
“呸呸呸!我是那样的人吗?你别胡说!”乌芽芽捂住易H的嘴巴,急得原地跳脚。
她一边跳还一边把血钻藏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
这回交任务的时候,爸爸查看了她的记忆,也就知道了她差点被一颗弹珠卡死的糗事。为了防止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他耗费许多神力才炼制了一个异次元储物格。
进了这个储物格的东西,凡人是没可能再掏出来的。
乌芽芽放开易H的嘴巴,伸出两只空荡荡的小手,得意地宣告:“亮晶晶没有了哦!你找不到了哦!”
易H轻轻拍了一下她的手,忍俊不禁地说道:“好吧,送给你了。我们互相交换礼物。”
与此同时,他把那颗记忆凝成的弹珠藏进了贴身口袋。回去之后他便会找一个镂空的链坠把弹珠收起来,随时挂在脖子上。
这是他收到过的最珍贵的礼物,远非一颗血钻可比。
乌芽芽立刻就开心了,扑入易H的怀里拱了拱,笑嘻嘻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送给我的!”连她自己也未曾意识到,她是如此笃定易H的感情。
易H想揉揉她的头发,伸出手却触到了一层纱布。
于是他这才想起询问正事:“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啊,我是来找你救人的!快快快,我们路上说!”乌芽芽一屁股坐回轮椅,摆手道:“推我下去!”
易H摇头失笑,只好把人推到停车场。
乌芽芽N吧N吧讲了一路,总算把雇主的经历讲清楚了。
这是一个非常幸运的女孩,却也是一个极其不幸的女孩。她叫周小沁,两岁的时候与家人走失,被送到了阳光孤儿院。
孤儿院给不了她优渥的生活条件,却还是供她读完了高中,之后她遇到好心人资助,又念了大学。
由于性格比较内向,长得又很漂亮,与孤儿院的孩子们格格不入,她从小到大几乎没什么朋友。唯独有一个名叫朱欢欢的小女孩愿意跟她玩。
两人年岁相仿,又被孤儿院的工作人员安排住在同一个房间,慢慢也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朱欢欢成绩也很优异,与周小沁一起考上了兰华大学,还成了室友。
两人的缘分和感情就这样逐步加深,哪怕没有血缘关系,也亲密地如同家人。
然而朱欢欢表面开朗活泼,实则阴暗自私,从小到大一直都在嫉妒周小沁,方方面面都要跟她竞争,有什么好东西,也都会想办法抢到自己手里。
但她善于伪装,所以周小沁一直没发现她的真面目。
读大三这一年,外出实习的朱欢欢结交了一个富豪男友。做梦都想改变自己命运的朱欢欢像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浮木,竟然妄图利用未婚先孕这一招嫁入豪门。
但这位富豪男友根本就没把她肚子里的孩子当成一回事,找了几个人强行把朱欢欢押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周小沁收到消息后赶到医院照顾朱欢欢,为此还跟那个富豪大吵了一架。
然后,命运在此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
富豪回去之后越想越觉得周小沁眼熟,找人一查才知道,原来她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妹妹。她本不该是一个受尽人间疾苦的孤儿,而是生活在锦衣玉食当中的富家小姐。
拿到DNA鉴定书,富豪欣喜若狂,却不是因为找到了失散已久的亲人,而是因为母亲留下的巨额遗产终于有了着落。
这笔遗产由富豪的舅舅代为管理,其中有家族企业15%的股份和许多基金股票。
但他的母亲却在临终时留下遗言――倘若女儿25岁之时还未找到,那么这笔遗产就将捐献给妇女儿童保护机构。找到了就交给女儿全权处理。
富豪迫切想要得到的正是那15%的股份,如此他就能完全掌控家族企业。所以他极力寻找妹妹,并制定了一系列骗取股份的计划。
在他看来,一个流落在外的,过得并不幸福快乐的年轻女孩是非常容易拉拢的。只要给一点虚假的关爱,再来一点物质上的补偿,就能轻而易举地让对方签下股份转让协议书。
但是现在,他残忍无情的真面目已然先行暴露在妹妹面前,想要骗取她的信任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于是富豪压下了这件事,慢慢寻找机会与周小沁接触,并试图拿捏住她的软肋。
但他越是套近乎,周小沁就越是觉得他心怀不轨,并在某一次的试探中透露,倘若自己得到一笔庞大的遗产,肯定会第一时间捐献出去,因为她正是靠着别人的捐献才拥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
她不缺爱,恰恰相反,她是一个心怀大爱的人。
这到底是不是周小沁的真实想法已不得而知,毕竟她为了气走富豪,什么话都能说得出口。但这却是舅舅长久以来的打算。他早就认定自己的外甥女已经死了,所以规划好了这笔遗产的用途。
他是一个真正的慈善家,心怀大爱,不慕名利,不图财势。他宁愿把遗产捐赠给更需要的人,也不会白白便宜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外甥。
富豪烦透了舅舅这一点,曾无数次地动过弄死舅舅的念头。甥舅俩的关系非常恶劣,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现在,富豪好不容易找到的亲妹妹也是这种没脑子的蠢货,可以想见,如果让舅舅与妹妹凑到一块儿,他们的性情会是多么投契。说不定他俩聊着聊着便会真的把遗产全部捐献出去。
摸清了周小沁的底细,富豪便彻底熄了将她认祖归宗的心思。舅舅已经给他添了很多堵,他不会再把一个大麻烦弄回家里来。
但是遗产不能不继承,股份不能不弄到手,那又该怎么办呢?
富豪自然而然地把视线转移到了周小沁最为在乎的人身上,那就是朱欢欢。
这也是周小沁唯一的软肋。
与周小沁的固执善良完全不同,朱欢欢自私自利、心胸狭隘、贪慕虚荣。只要有好处可以拿,只要能过上奢侈的生活,她愿意付出一切。她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良心活生生剖出来,放在天平上秤斤注两地卖一个好价钱。
如果把她的脸换成周小沁的脸,再把周小沁的血输入她的身体,带去做DNA鉴定,那么自己就能拥有一个可以随便摆布,任由拿捏,一辈子都只能仰赖自己鼻息而活的好妹妹。
这个念头一旦成形就再也无法消去,富豪很快就找到了朱欢欢寻求合作。
可以想见,本就不是什么好人的朱欢欢几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选择了出卖自己的好姐妹。
他们通过整形手术,把朱欢欢的脸换成了周小沁的脸,又骗周小沁去捐血,从而夺走她的身份。DNA检测在舅舅的眼皮子底下顺利通过了,那笔巨额遗产也转到了朱欢欢手里。
周小沁的脸与母亲的脸有八分像,不做DNA检测,舅舅也未曾怀疑过朱欢欢的身份。
到了这个地步,周小沁已经没有存活的必要了。
富豪并未亲自动手,而是以“历练”的名义,把这件事交给朱欢欢去做。
朱欢欢收买了几个亡命之徒,把周小沁绑架到荒郊野外,割了脖子,砸断手脚和脊骨,又在脸上和手上淋了硫酸,丢弃在一条水渠中。
他们以为被割断了喉咙的周小沁必然已经死了,但周小沁福大命大,竟然被一个野钓的路人救回了市区。
警察通过周小沁衣服上的图标,查到了阳光孤儿院。
被朱欢欢收买的院长本不想承认周小沁的身份,但他们的数据库里保存着每一个孤儿的DNA信息,只要警方两相对比,一切罪恶就都掩盖不住了。
于是院长不得不承认,这个被暴徒残害的女孩的确是他们养大的孤儿,名叫朱欢欢,在兰华城读大三,今年二十岁。真正的朱欢欢及时赶到医院,拿出手机里的照片,向警察证明了周小沁的身份。
两人身高一致,体态相同,血型一样,就算互换了容貌也没露出破绽。
于是在所有人众口一词的指证下,周小沁就这样变成了朱欢欢。警察时时刻刻守在她病房外,朱欢欢想要再次下毒手都找不到机会。
也不知是谁的幸运,醒来之后,周小沁竟然失去了记忆。无论警察询问什么,她都一概不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叫什么名字。
警察找不到有用的线索,慢慢也就放弃了追查。而重伤之中的周小沁则被孤儿院院长接回去,放弃了治疗。
她脸上的皮肉慢慢糊成一团,纠结成疤,最后连嘴皮子都长拢在一起,再也无法开口说话,十根指头也是同样的状况。
她下身瘫痪,容貌尽毁,口不能言,还失去了全部记忆,就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地生活在阳光孤儿院。没有人会在意她的死活,也没有人会照顾她的衣食住行。
她只能像只爬虫一般苟延残喘。
而朱欢欢则会搭乘豪车,穿着华服,带上礼品,在众多保镖地簇拥下,定时来到孤儿院探望这位好友。所有人都以为她是周小沁,她现在认祖归宗,成了富家千金,却还没忘了儿时的情谊。
看着她的脸,真正的周小沁有时候也会觉得熟悉、怪异、茫然,却说不出哪里熟悉、怪异、茫然。
她感觉得到,这位好友并不是真的关心自己,也并不愿意来探望自己,却不明白她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她图什么?图一个不忘本的好名声?
周小沁已经忘了,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总是以吸食别人的痛苦为乐。看见别人在地狱里挣扎,他们非但不会同情,还会爆发出畅快的大笑。
这群人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那就是恶魔。
而朱欢欢就是这样一只恶魔。面对生不如死的周小沁,她没有一丝愧疚和悔意,只有满足和愉悦。看着周小沁在绝望里沉浮,她只觉得神清气爽,无比快慰。
或许是因为老天有眼,在这样的浑浑噩噩中过了一年多,无人照顾的周小沁偶尔有一次从轮椅上摔下来,撞到了脑袋,并因此恢复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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