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宠妻录 第13章

作者:妩梵 标签: 天作之和 破镜重圆 穿越重生

  江丰恭敬地回道:“大抵也有个五六次了,这英亲王也是冥顽不化,明明知道弄些杂碎来也近不了大人的身,却还总是做这些挑衅之举。”

  陆之昀垂眸,又眼带睥睨地看了那两具尸体片刻。

  随即,便不发一言地离开了此室。

  他走在前面,其余的侍从却低声问向江丰:“那这尸身,该如何处置?”

  江丰淡淡地回道:“近来天气炎热,公爷豢的那些鹞鹰也暴躁得很,便扔给它们吧。”

  无论是人,还是兽,陆之昀都喜欢亲手驯养。

  过于难驯的猛禽凶兽,自会被无情地杀掉。

  而才能平庸的人,也自会被舍弃。

  能为陆之昀做事的人,在其他领域也都会是顶尖的高手。

  江丰和江卓当年家境贫寒,二人小的时候被卖到了牙行,江丰本以为自己和哥哥只能去做最低贱的苦工。

  可当时还很年轻的陆之昀却把他二人买了下来,好食好衣地将年岁尚小的他们养大。

  陆之昀亦用近十年的功夫,将江氏兄弟培养成了最出色的侍从。

  而江丰和江卓对陆之昀,也是发自内心的敬服和感激。

  他手底下的人数都数不清,能近身伺候他可谓是天大的荣耀。

  虽然陆之昀的年岁也就比江氏兄弟大了十几岁,但这对兄弟却一直将他视若亲父。

  ——

  永安侯府。

  直到看着沈沅那纤弱窈窕的身影进了朱红大门,江卓才准备开口,唤着其他的弟兄打道归府。

  众人未行几步,便见一个身着罩甲褡护,眉眼英戾的男子竟是突然挡在了他们的身前。

  那男子的腰间佩着长刀,身后还跟着几个官兵模样的年轻男子。

  江卓见到他后,便恭敬地作了个揖,道:“属下见过指挥使大人。”

  他口中说的指挥史大人,便是陆之昀的七弟陆之旸。

  京卫指挥使负责驻守和巡视京师和宫城的安全,而陆之旸的手底下,不仅有着京卫同知和京卫佥事等官员,他还掌管着十二卫的官兵。

  陆之旸性情暴戾顽劣,最不喜欢读书治学,老国公在世时,便最是放心不下这个幼子。

  而他五兄陆之昀见他虽然喜欢逞凶斗狠,但是体格却很健壮,便将年岁尚小的他送到了中军都尉乔浦那处习武。

  陆之旸长大后,便入了官场,他的性子也沉稳了些。

  而陆之旸最敬重的人便是自己的五兄陆之昀,且他的性格或多或少有些骄亢难驯,也只有陆之昀才能镇得住他。

  陆之旸瞥了一眼永安侯府的牌匾,随后便问向江卓:“适才进去的沈家大姑娘,就是我五兄看上的人吧?”

  江卓笑了笑,算是做为一种默认。

  陆之旸见状,唇角微扬,眼中也透了几分难驯的痞气。

  他现在很好奇,若是陆谌这小子得知这事后,会做出副什么样的神情。

  实则陆谌的年纪要比陆之旸大上一岁。

  但是他的辈分却实打实地要比陆谌大。

  陆谌纵是不大情愿,但他在见到陆之旸后,也得叫他一声小叔。

  陆之旸握了握手中的刀柄,复对江卓道:“放心,我已将未来五嫂在京师一带的活动范围摸清,也同手底下的官兵都交代好了。”

  江卓回道:“多谢指挥使大人。”

  自打那日沈沅的帕子飞到了陆之昀的面前后,甭管她是有心还是无意,江卓的心里都清楚。

  他家主子,是盯上她了。

  数日之前,沈沅每一出府,身后就会有数名武艺高强的侍从悄悄地跟着。

  自然,还有陆之旸手下的官兵在各处留意着。

  不然凭她这副柔弱又绝色的相貌,行在街上,早就被登徒子骚扰了。

  沈沅便像是一只脆弱又美丽的蝴蝶。

  而陆之昀,则为她布好了庞大却又安全的网。

  他静等着她落入他的圈套,却又随时保护着她的安全。

  ——

  翌日。

  沈家的四个姑娘正在荷花厅挑选侯府新到的缎子。

  这些缎子,来自京中有名的瑞芙轩。

  它们以素纱为料,逢夏时便可用来制珍珠衫。

  面料的质地如水之纹,木之理,最是凉爽舒适。(1)

  因为这批缎子实在难得,下人抱回来的这几匹,颜色也是不一。

  藕荷色的,最适合少女来穿,衬得人娇艳明媚。

  沈涵和沈渝自是先挑了两匹藕荷色的,一点都没将长幼有序的规矩放在心上。

  而刘氏看着沈沅,却连一句批评沈渝和沈涵的话都没说。

  最后,这长案上的缎子便只剩下了一匹杏色的,和一匹芦花色的。

  芦花色的颜色偏白,清雅归清雅,但若制成外衫,总像是在穿丧服,只能做成里衣来用。

  三姨娘所出的庶女沈沐怯生生地看了一眼沈沅,她刚要主动先去拿那匹芦花色的缎子。

  沈沅却让碧梧将那匹杏色的抱起,待递给了幼妹后,便柔声道:“你年岁小,穿杏色好看。”

  沈沐的面上有些难以置信,却还是兴奋地接过了杏色缎子,感激道:“谢谢长姐~”

  ——

  离开荷花厅后,沈涵正同母亲刘氏往院落走去。

  沈涵边行着,边语气幽幽地道:“她倒是大度,这又让沐姐儿缎子,又在沈渝的面前表现得平静淡然,毫无怨怼之态。不知道是真不在意,还是惯会做戏。”

  刘氏听罢女儿的话后,却也调侃道:“那日下了大雨,你没看见吗?她的脸都惨白成什么样子了!今日又主动挑了那匹芦花色的缎子,我都不好点破。不过你长姐的那张脸,还真是薄命相。”

  ——

  法华寺。

  这日天色稍阴,沈沅却携着碧梧去了趟寺庙,见了一位旧识。

  檀木小案上,放着两杯沁人心脾的清茶。

  念空的眼眸生得清润,一看便有着一副悲天悯人的心肠。

  他年岁并不大,却已经是法华寺的方丈了。

  待沈沅同念空在香客休息的寮房里寒暄了几句话后,念空便递给了沈沅一个镯子。

  沈沅接过它后,念空便温声道:“贫僧为你打了个镯子,它表面上看着是普通的素纹银镯,里面却攥刻着金刚经。你将这镯子随身带着,便能镇住魂魄。但是沈姑娘那些难受的症状还是会在,请恕贫僧对此无能为力。”

  沈沅垂眸看向那银镯时,便见那镯子的内里,果然刻着工整的佛经小字。

  而念空的眼眶微红,眼下也存着乌青,一看便是熬了许多的夜,紧赶着帮她制出了这副镇魂的镯子。

  沈沅心生感激,待将银镯戴上后,便柔声道:“多谢方丈,沈沅感激不尽。”

  念空却手持佛串,摇了摇首:“当年在扬州,沈姑娘也曾救过贫僧一命,这些都是贫僧应当为你做的。”

  “只是沈姑娘切记,不要轻易摘下这个镯子,否则雷雨来临,你的魂魄一旦离开躯体,无需贫僧多言,沈姑娘也知道会发生什么。”

  沈沅神情沉重地点了点头:“我记下了。”

  念空知道了沈沅身上发生的一切,只是沈沅却没同他说出,能够镇住她魂魄之人的身份。

  此人的命格极其罕见,气运亦是极强,邪祟凶煞之物向来近不了他的身。

  念空双手合十,待微微颔首后,心里也猜出了他的身份。

  ——

  陆之昀站在悬窗前,正俯视着前门街喧嚣的景象。

  江丰进室时,却见自家的主子竟是伸出了修长且指骨分明的大手。

  随即,一只宝蓝色的美丽蝴蝶,竟是乖巧地落在了他的指尖处。

  陆之昀十三岁那年,父亲老国公被奸臣所诬,陆家上上下下的男丁皆被流放。

  而后祈朝生了内乱,京师的皇帝自顾不暇,陆之昀便同他的三兄参了军,也曾为大祈立下过赫赫的军功。

  他是行伍出身,纵是入了官场后,也时常会抽出空子练武强身。

  故而男人的手劲,也比寻常的男子大上许多。

  陆之昀只要稍稍用些力气,这只蝴蝶就会立即在他的掌中碎掉。

  可陆之昀却微垂着鸦睫,任由这只蝴蝶停驻在自己的指尖,那双威冷的凤目在看向它时,也极有耐心。

  坐在一旁的廖哥儿正用小胖手拄着脸蛋儿,神情有些恹恹然。

  双交四椀的红木门被人轻轻推开,发出吱呀声响。

  廖哥儿的小脸儿渐渐变得兴奋,唤道:“沈姐姐来了!”

  男孩清亮的话音惊扰到了那只蝴蝶。

  它亦蓦地,翩跹飞离了男人的指尖。

  陆之昀听到了这话,凉薄的唇角旁,却多了一丝若有似无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1)《明代社会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