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娄烟沙
“今早就备好了。”袁副将轻车熟路的说着,摸了摸身上的衣料子,感叹道:“何时边关也能吃饱穿暖就好啦。”
他们身上的这身短打,料子上乘,回京时穿刚好,但回了边关,这身料子就可惜了。
黄沙地里滚两天,就跟麻布衣服没什么区别。
所以一接近边关,武将们都会习惯性的换上粗布短打,天冷时外面套上皮毛和软甲。
“将军,你说这次那白花花的东西,能种活吗?”袁副将所说的,是这次带回来的细棉。
周云砚也不知,边关的土壤种什么都难活,为了阻挡风沙,这些年守知县种了不少树,不能说一点用没有,但效果甚微。
一场沙风暴,种的树苗能死一半。
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 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她拥有强大的武力值,打从开了灵智,就不曾惧怕过什么。
唯有一点,她不愿意跟周云砚分开。
这话周云砚听得心头一动,苦笑着摇了摇头,傻精怪。
“到了那里,你若住的不习惯,莫要忍着,一定要告知于我。”他随时做好让她回京的准备。
血仙收回梳子,身影一晃,就倒在了他的膝头,大大的眼睛从下仰视着周云砚,说道:“我不会让你一人去那荒芜的地界,到哪儿我都会陪着你。”
直到他的魂魄消逝,她与他都会纠缠在一起。
血仙收回枝条,拉起周云砚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道:“云砚,你摸摸我头发。”
夜深人静,帐子内外都静悄悄的,血仙的呢喃细语听起来格外清晰。
周云砚鬼使神差的伸出手,轻轻的抚摸血仙的头发,脸庞,软软的触感,却灼的他手心一片滚烫。
第二天清晨,周云砚一大早起来晨练。
无论天气如何,除了初见血仙的那天,他一天都没有停过。
血仙躺在帐子里,树根伸到外面去进食。
等周云砚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清洁过了身上的热汗,手里还提着一个包袱。
血仙好奇的凑过去:“这里面是什么?”
“粗布衣裳,还有些种子。”
周云砚从里面掏出了两套粗布衣裳,看起来已经穿了很久,边边角角已经起了毛边。
血仙再不识人间货,也能看出绫罗绸缎和粗布麻衣的区别,她问道:“为何要换成这种衣裳?”
老太君和将军府其他人,不说件件绫罗绸缎,起码也是舒适的棉衣。
周云砚若是想,他也可以天天穿的舒舒服服的。
可当身边的人,尤其是百姓都衣不裹体的时候,周云砚实在是穿不下祖母给他备的那些绸缎锦衫。
周云砚给血仙解释:“那边天气不好,这么好的衣服,穿着都可惜了。”
血仙:“向你祖母讨要不就好了吗,那个小老太太可是有许多私房,日日念叨着要多给你留些。”
血仙在将军府打了这么多年更,各个房里的钱财都放在哪儿,她知道的一清二楚。她对那黄白之物没什么兴趣,但观察人似乎都很喜欢。那些小厮丫鬟,得点碎银便乐得不行。
周云砚:“……莫称呼祖母为小老太太。你不懂,若只我一人穿得好,不如不穿。”他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血仙见过我祖母?”
他猜想,莫非血仙是将军府周围的某棵树?
“自是见过。”
不止见过,还一同看过好些年的戏。
在血仙眼中,确实没有将老太君看成长辈,那老太君才几十岁而已。
血仙在将军府听过,这绫罗绸缎都是用蚕吐得丝线做成,于是问道:“多养些蚕不就好了?”
“桑树养不活,其他的树也少,若是菜叶子,人都吃不上,哪有空余给蚕吃。”
周云砚趁着血仙说话,没对他动手动脚,赶紧换好了衣裳,道:“所以这次拿了好些棉花种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养活。”
边关没有这方面的农耕能手,都是靠当地人自己摸索。
血仙道:“你把种子给我。”
周云砚以为她想看看,便打开包裹,拿出来少许。
血仙是树精,这些花草树木再弱,也确实是她的同类。无论是嫩草、鲜花,甚至是苟延残喘的断枝,都有其灵性。
周云砚见血仙接过种子,对掌心的种子道:“你们容易活吗?”
周云砚:“……”
这么问种子,真能知道是否能养活?
周云砚看不到,但血仙能看到,一团透明的白绒绒从种子里飘了出来,颤颤巍巍的给血仙做了作揖。
在这些植物眼中,血仙就是整个植物界的食物链顶端。
就算初次照面,也能嗅出血仙枝条中的血腥气。
看来这树精不止在植物界横行霸道,想必连动物也吃。
棉花薅了薅自己的白卷发,小声道:“小的们在日照充足的地方容易活。”
血仙问周云砚:“边关日照充足吗?”
周云砚一愣,答道:“日头很烈。”
血仙点头,指着棉花道:“那它就能活。”
周云砚:“……”
他半信半疑的说道:“他们惧风沙吗?”
棉花弱弱的道:“小的们虽耐旱,但没有风沙却是更好的。”
“他们说,没有风沙是更好的。”
周云砚叹了口气:“关键还是在这,那里还需多种树。”
边关这个苦地方,愣生生让他这个将军都成了半个治风沙专家。
血仙道:“种树?这有何难。”
周云砚给她解释:“树根不深的,一场风沙就都吹折了。”
血仙歪了歪头,道:“云砚,你怕是忘了,我是树精。”
“你若是想让那边关变绿洲,对我来说也并非难事。”
周云砚没想到血仙还有这样的本领,他道:“你此话当真?”
血仙黑润润的眸子觑着他,道:“我若真有办法,你会快活?”
血仙不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对天下苍生也没有救济之心。
若不是周云砚心系那荒凉之地,她就算看百姓在她眼前活生生的饿死冻死,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周云砚望着血仙笑了,他并不相信血仙有这样的能力,毕竟她十分孱弱。
似是为了鼓励她,周云砚用哄孩子般的口吻说道:“若血仙真有这样的本领,我自然会快活。”
血仙点了点头,不再多言。
小棉花在一旁听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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