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娄烟沙
这话讲给谁听,谁都不会信。
警方更倾向的解释是,郑北带着两个小弟躲起来了。
恐吓警察,预谋绑架,无论哪个,都是能找他好好“谈一谈”的理由。
事后,警方查看了诊所周边的监控器,果然在对面的咖啡厅里找到了三人的身影。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元柔出去买东西的时候,这三个人也尾随跟了上去。
监控摄像头最终结束在小路的拐角。
说来也奇怪,因为之前庞老板的事情,为了扩大监控范围,小路拐角新增了一台监控器。
而那台监控器,当天晚上突然间就黑屏了。
将监控摄像头拆下来才发现,是被什么东西敲碎了。
警方推断,这很有可能也是郑北一伙人所为,目的不言而喻。
为了防止元柔出现意外,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加强了巡逻,每晚都要来转几次。
一个月下来,一切风平浪静。
郑北三人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没有任何消息。
除非他们逃到了国外,否则不可能消失的这么彻底。
无论结果如何,元柔终于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也不会再有民警大半夜的来诊所里夜访。
孙魁还是风雨无阻的来接她下班,有时困了,就在休息室补眠。
元柔见他整天折腾,累得黑眼圈发青,索性将营业时间改为了下午五点到十二点。
五点左右的天空,还丝毫未有天黑的迹象。
元柔只能将诊所里的窗帘降下来,等着太阳下山。
除非在炙热的烈阳下被晒十个小时以上,否则并不会对她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她的胳膊偶尔会冒烟,纯粹只是想散一下热而已。
元柔不喜欢热的东西,无论气温还是食物,除了孙魁的体温,她无法忍受任何热源。
孙魁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搂着她。
正着抱,侧着搂,从后背环绕,各种姿势,总能把元柔捞进怀里。
三十多岁的成年男性,正值精力旺盛的年龄。
孙魁也不例外。
只要元柔休息,两人能一直腻在一起。
深夜时分,孙魁睡得酣熟,元柔睁着一双大眼睛,没有一丝睡意。
鼻端萦绕的是孙魁的沐浴露香气,飘着淡淡的薄荷香。
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了,今天还生龙活虎,几十年后就变成了一捧白土。
元柔往孙魁的怀里钻了钻,孙魁睡觉很轻,元柔一动他就醒了。大手温柔的轻拍她的后背,哑声问道:“怎么了?”
元柔摇头,装作睡糊涂的模样:“没什么。”
孙魁轻吻她的额头,缓缓的拍着她的后背,直到元柔的呼吸逐渐平稳,孙魁才闭眼睡了过去。
第二天,两人都休息,下午要去买些家里用的东西,顺便外食。
“这个怎么样?”元柔笑着拿起鸡腿模样的抱枕问道。
孙魁翻了翻抱枕,从里面翻出来了一个黑色的翅膀抱枕,道:“这个?还可以配一对。”
他记得去年万圣节,元柔扮的是吸血鬼,应该会喜欢这种款式。
果然,元柔接过翅膀抱枕揉了揉,问孙魁:“你觉得这个好看?”
孙魁点头,比划道:“去年万圣节,你后背装过假翅膀,我觉得好看。”
这话仿佛戳中了什么点,元柔随即露出一个笑容,拿了四个抱枕道:“诊所放俩个,家里放俩个。”
将抱枕扔进购物车,元柔环住孙魁的胳膊,亲密的走在一块。
孙魁有时会在家里锻炼身体,两人又去买了点家用可拆卸哑铃片。
买完东西,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元柔摘掉遮阳大帽子,拢了拢长发。
外出吃饭的情况下,元柔向来都让孙魁选择,因为她去了也吃不了多少,纯粹做做样子。
她深谙假吃之道,舌头一卷,牙齿一嚼,食物就被推到了牙齿外侧,再想办法把它滤出来。
大多数时候她会咽下去,但并不会吃很多的东西。
除了鲜血之外,她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太大的味道。
味同嚼蜡,丝毫不夸张。
她会备很多的储备粮,以防不时之需。
今晚孙魁吃的是羊蝎子锅,热腾腾的看起来非常美味,看他吃的那么香,元柔也抿了一口。
只有羊膻味,别无其他,难吃的让她差点呲出獠牙。
晚上到了诊所,元柔掏出黑色弹力球,拿过未开封的针管,将针头推进压力球。
郑北等人的比例虽然缩小了,但总体的含血量没有减少。
抽出一罐热腾腾的鲜血,元柔拆掉针头,像吃果冻一样往嘴里推。
吃晚饭时她问孙魁:“那么好喝?”
孙魁点头道:“新鲜,好喝。”
元柔砸吧砸吧嘴,也叹道:“新鲜,好喝。”
熟不知,压力球里又疼又怕的郑北看到她大啖鲜血的模样,吓得差点魂不附体。
孙魁没有文艺男的浪漫细胞,但他有一点好,就是所有的节日都会送礼物送花。
由于送花的频率高,他直接在花店办了个会员……
花店会给会员发花束样品照片。
孙魁也会动一动他没有什么色彩搭配概念的大脑。
不像一开始只会送玫瑰,。
元柔家的花瓶,从第一次装了花之后,似乎就没空过。
孙魁有次好奇的问:“这原来装什么的?”
元柔:“就是摆设。”
孙魁:“这个多少钱?”
看着挺好看,价格合适的话可以再买一个,放在他俩的床头。
这个珐琅银瓶是几十年前元柔弄到手的,一直摆在了家里,偶尔会拿到银品店清洁。
元柔有许多财宝首饰,她将一部分拿去变现搞投资,另一部分放在了保险库。
正经来说,元柔是个富婆。
元柔算了算市价,报了一个数。
孙魁立马把瓶子放下了,还擦了擦上面不存在的浮灰。
他原来就觉得元柔家里用的东西讲究,没想到价钱更讲究。
元柔给他买东西的时候,也经常没有金钱的概念。
情人节,元柔给他买了一件黑色的皮夹克,皮质很柔软,穿起来舒服保暖,又不会很沉,春秋冬都能穿。
孙魁对牌子之类的没太大概念,前两天和队里人去撸串,把外套脱了下来。
张琦无意看了两眼,眼睛一瞪,竖起大拇指道:“孙队!真有钱!这件皮夹克多贵啊!”
孙魁咀嚼的动作一停,问:“很贵?”
张琦诧异道:“不是您自己买的?这夹克国内买不到,加上代购费少说小一万。”
孙魁差点没呛到,他以为一两千顶天了。
孙魁:“嗯,你嫂子买的。”
张琦:……
皮夹克是不能退回去的,但这礼物得还。
买什么好?
孙魁沉思了片刻,决定明天去看戒指。
他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元柔到现在也不肯告诉他年龄,想必也不小了。
他想早点娶到她,从他俩交往的那一天,他就一直这么想。
第二天,孙魁就去了婚戒店。
一辈子就买一次的东西,肯定不能省。
即使以后元柔会买其他的钻戒,但意义肯定不能与求婚钻戒媲美。
孙魁选了一个六爪经典钻戒,为了方便男士求婚,戒指买回去如果尺寸不合适的话,可以免费调整一次。
孙魁做决定非常快,从选定到付款,没超过一个小时。
揣着兜里的戒指,孙魁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要去做一件大事情,去求婚他心爱的元医生。
想象着元柔开心的笑颜,孙魁也不由得露出一个微笑。
心爱的人快乐了,你也会跟着快乐,这是一种很奇妙的心情。
刚坐进车里,工作电话的铃声就响了起来。
孙魁按下接听:“孙魁,请说。”
杨风:“孙队,不好意思,您的休息泡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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