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清欢 第23章

作者:空谷流韵 标签: 穿越重生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曾纬也不推辞,接过尝了,抿嘴赞道:“在下从未想到,鸡脚竟能做出这般精彩风味来。“

  不过,他虽面上布满夸许之色,胸中却蓦地涌上一阵混杂着怅然的怜惜,以及略带忿忿的讥诮。

  姚家姑娘这般灵秀美妙的人儿,就如此陷入艰辛劳碌的命途了么?

  天不亮就做炊事也就罢了,这三伏天里还要推着车叫卖,看样子也没什么食客光顾她的摊头

  曾府收了她做义女,大哥大嫂果然就是为了怕给父亲惹下更多麻烦,而摆摆样子、走走场面罢了。哪里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日子给到人家?

  曾纬将荷叶上的几块鸡爪吃完,从衣襟里掏出丝帕揩揩嘴唇,对姚欢柔声道:“四叔我还要去蹴鞠,刻下不能多吃。但你今日这车鸡脚,我都买了。劳烦你和这位养娘,将车子推去柳树那边,待踢完球,我请他们吃,你二人帮着张罗张罗。如何?“

  姚欢闻言,喜不自禁。

  哈哈哈谢谢老天爷,赏个霸道总裁给我拉拉业绩。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

第四十四章 王驸马家的机灵鬼儿

  姚欢扭头望去,但见一个与曾纬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子,抱着个藤球,走到跟前。

  他细眼大嘴,颧骨如刀,远不算美男子,可咧嘴笑起来,眼神和和乐乐,连颧骨下的一圈横肉都往上弯翘似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

  他的短打上装,也是湖青色,只是料子与曾纬的锦缎质地完全不能比,像是麻衫儿。

  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棉花,虽然南北朝时就在中国北部边疆有所引种,但由于缺乏高效的脱籽和科学的纺织技术,人们多用来作填充物,塞在夹衣被褥中取暖,或者灌进枕垫里。真正可以用作衣料的棉布,直到南宋末年,才经西北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泉州的海上丝绸之路,运进中国,并经由智慧的农人和能工巧匠不断改进种植与纺织技术。

  姚欢穿越来的是北宋中晚期,远未到棉布普及的时代,贵贱贫富的各色人等,身上穿的,主要原料无非就是三大类丝、麻、裘皮。

  姚欢睃了几眼这小郎,麻质的衫子倒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腰封一侧,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打了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

  手上抛玩着的藤球,也透着旧气。

  姚欢暗忖,这大约不是官宦家的小子,为何与曾四郎之间,看起来熟稔得很?

  曾纬将马拴紧了,在地上扔了个粮袋让马儿悠然地吃着,方拍拍双手,解下革球,抛给那麻衣小子。

  “快把你那破藤球扔了,这个,送你。”

  麻衣小子叫声“好嘞”大大方方地接了球,翻来覆去地捏捏,又勾起脚尖,娴熟地掂起球来,一面由衷道:“哎呦,好球,四郎一出手,没有凡物呐。”

  曾纬则赞道:“高鹞子的脚上功夫也真是冠绝开封城,这球好似仙剑认主般,盯着你的脚尖蹦跶。今日吾二人定要与宇家的小子酣战一场。”

  “四郎正说到俺心里,”麻衣小子附和着,停了球,收了嬉笑之色,口吻端静道,“四郎,今日俺出来,驸马特地吩咐了,他又得了好画,是荆浩然的雪景山水图,四郎哪日得空,可往西园一观。”

  曾纬闻言大喜:“此画竟也为驸马寻得?定要去看。”

  姚欢在一旁与美团拾掇荷叶,一边将几张发黑破损的捡出来,一边竖起耳朵听曾纬与那小郎的对话。

  待听到“高鹞子”、“驸马”、“西园”时,姚欢心头猛地一震!

  西园,驸马,喜欢买画难道是北宋那位著名的皇家妹夫王诜?

  高鹞子,姓高,那么眼前这位来和曾纬踢球的麻衣小子,竟然是

  恰此时,曾纬转过脸来,向姚欢温言道:“欢姐儿,这位郎君姓高名俅,从前是苏学士的小史,去岁得了苏学士的引荐,在驸马都尉王将军府上听差。”

  我去,真的是高俅!

  姚欢愕然中又掺了三分激动,都没意识到曾纬对她的称呼已从“姚娘子”改成了“欢姐儿”

  姚欢盯着高俅,险些脱口而出:“你认识林冲嘛?哈哈哈哈。”

  但她马上在心中啐了自己几口。

  穿越到真实的北宋时代来,不要尽想着对这些古人说冷笑话。

  历史上哪有林冲这个人。就算在水浒传里,林冲闪亮登场的时候,高俅也都快五十了。

  只是,姚欢自穿越来后,曾布、章惇、苏迨、李格非这些同时代住在开封城的大咖,她即使阴错阳差地已经接近他们圈子的边缘,也仍是只闻其名、未见过真人的面。

  今日这高俅,她可是实实在在看到活人了呀!

  讲道理,撇开施耐庵这个元朝家一味打造的墨墨黑的人设,史料记载里的高俅,还是相当可圈可点的大人物。

  先后能在苏轼、王诜、赵佶身边当差,性格与能力,岂会没有过人之处?

  只从水浒传里学历史的同志们,往往对高俅的主要印象是,他有亨利大帝般的球技,以及他将大宋禁军弄得乌烟瘴气。

  可实际上,就算高俅在正史上留下的名声也不咋滴,史家依然另留了笔墨,尽量公平地评价他长于书法,诗词功底好,有武艺,做过出访辽国的外交使者,还在著名边将刘仲武与西夏、吐蕃等国的拉锯中建立过战功。

  姚欢定定地看着眼前还是个小人物的高俅,身为后世之人的思绪翻飞激荡。

  这真是一个穿越者无以言表的复杂体验!

  她从这张年轻的面孔上,仿佛能见到他在接下来的二三十年中青云直上、数度建节,也见到他越来越贪婪无耻、沉浸于权力的深渊、一味揣摩圣意、对于大宋禁军的军纪废弛熟视无睹。

  这种短暂的上帝视角,又令姚欢再度对曾纬感到好奇。

  为什么,为什么当下看来堪称完美二代、也应当有好前程的曾四郎,在后世的史料中是个空白?

  他老爹,曾布,可是会一直得势到徽宗朝的啊。距离曾布被蔡京斗垮起码还有十年,如今才二十三四岁的曾纬,难道会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毫无建树?

  且说那高俅,略略垂首,向姚欢作个揖,再抬起眼睛时,发现姚欢带着分明有几分古怪的神色看着自己,不免感到诧异。

  但他是何等机灵的人,这半年来又常奉驸马之命、有意陪曾纬踢球喝酒,知晓不少曾府中可以有限公开的风波轶闻。

  他方才一听曾纬提到“姚”字,立刻明白,这如花似玉的小娘子,便是那曾以寻死闹得曾府很抹不开面子、后又教曾家长子收作义女的西军家眷

  高俅于是谦卑而谨慎地探问道:“姚娘子,莫非从前见过小的?”

  “欢姐儿,欢姐儿,你怎了?”

  曾纬也发现姚欢的眼神有些发愣。

  姚欢终于惊醒过来,只好拿出万年解围梗来应付:“俺失礼了,高郎君见谅则个。俺是瞧着高郎君英气勃勃,好像俺在秦州时见过的军中儿郎。”

  “哦,如此。嗬,嗬嗬,“高俅闻言,爽朗大笑道,”姚娘子此话听着真舒坦,自打七八岁上,阿爷给俺寻了个厢军老卒教授武艺起,俺就有参军报国之志呐。“

  曾纬听了这番对话,却蓦地起了一阵不痛快。

  他想起姚欢在汴河边触株殉情的缘由。

  唔,她心中属意的男子,只有军旅儿郎么?

  那日在府中,恪儿要置她于死地,我手忙脚乱地爬下树去救她,那模样,想必笨拙如熊,与她见过的那些身姿矫健的军士们,不可同日而语吧?

第四十五章 高俅的主意(上)

  未几,球场上又陆陆续续来了十几个年轻儿郎,分别穿着青色和玄色的短衫儿,应是类似区分敌我的队服。

  姚欢是第一次看到宋朝的蹴鞠。

  只见两队分别有七人,一人守球门,六人进攻或防守。与现代足球最大的不同是,两边的球门,并非落地网门,而是用两根主杆分开十步左右,凌空绷起一张网,网的中间还有一个大洞。

  比赛开始后,两队球员拼抢、传球、配合、防人的章法,其实与后世的足球比赛,起码在姚欢这样的外行瞧来,有异曲同工之妙。

  甚至比后世的足球技法更考验脚上功夫。

  因为在这大宋蹴鞠里,革球必须被踢得穿过横网中间那个大洞,破门的这一方才记一分。

  有数次,眼看曾纬已过了几个玄衫对手,到了网前,凌空一脚,惜乎失些准头,革球未能飞入网洞里。

  姚欢看得乍舌乖乖,这哪是足球,这明明是集篮球、排球、高尔夫于一体的脚部杂技哪。

  而球场里头,高俅有意给曾纬喂了几次球,让他好出出风头,却发现,曾纬今日,不在状态,数次起脚抽射时,都嫌草率了,所以屡屡踢不中网洞。

  踢球就像打,眼睛到了,心若未到,旗开得胜便是痴心妄想。

  而球友之间,又自有默契,不必出言商量,即可转换配合的方案。

  打了两炷香,曾纬再次拿球过人后,忽地又回传给高俅时,高俅便明白,曾四郎主动放弃了领军人物的角色,命他“高鹞子”大显伸手了。

  于是,“高鹞子”如蜂蝶穿花般,灵巧地左闪右突,将玄衫的对手甩在身后,单刀直面对方门将,眼见着铁塔似的门将扑了上来,高鹞子竟把拿革球,用脚面往自己头上一勾,继而身体向前一矮,下腰伏臀,将自己顷刻间拗成一张反弓模样,双腿并拢朝后弹起,如投石车一般,将正在空中滴溜溜转的革球,分毫不差地踢入网门中央的大洞里。

  “好!好!”

  “妙法呀!”

  “看高鹞子的鸳鸯腿,果然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