驸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 第178章

作者:青色兔子 标签: 宫廷侯爵 青梅竹马 甜文 快穿 穿越重生

  这次雍州实土化,四郡初定,秦无天任职新野都尉,统辖新野上下兵务治安。长宁县正是她的辖区。

  “如今本殿这里有善骑射的骁勇少年百人,却还不足用。”穆明珠站在窗前,看着略显空旷的郡府大院,低声道:“你平时在新野,也可多多留意堪用之人。一要年少,二要勇武,多多益善。”

  “是。”秦无天应下来。

  恰好樱红此时入内禀事,秦无天望着眼前年轻公主殿下的背影,一时有些怔忪。当初在扬州盘云山顶石桌前初见会谈的场景,仿佛就在昨日。然而一眨眼之间,她已经不再是野山上的匪徒,摇身一变,做了朝廷的官儿——还是个不小的官儿,却不知眼前这位公主殿下又将往何处走?

  樱红附耳低声道:“殿下,朝中派来的人,问虞先生农事的。”

  穆明珠了然。

  雍州丰收的消息,她是如实上报的。

  随后母皇便下了诏书,详询雍州农事上的新办法。

  穆明珠并没有藏着掖着,说动虞岱,要他把种种举措都写下来,抄送朝廷。因虞岱要往雍州各处查看实地的水土气候,所以也跟着穆明珠来到了新野。只是他身体到底是残损了,连日劳累之下,写书又是耗神的事情,也难强求一气呵成,不过哪日精神好,便提笔写上几页。朝廷的人却是一趟又一趟来,眼巴巴等着虞先生那几张薄薄的纸——因为建业城皇宫中皇帝立等着呢!

  穆明珠在近旁看着,很难说虞岱究竟是不是故意的。

  因为他哪怕是躺在病榻上的时候,还有精神翻几页山水游记的杂书看。但若要说看书跟写书原不是一回事儿,也能解释得过去。

  只是在穆明珠想来,因为那被流放的一十五年,虞岱心中对于皇帝未必便没有怨。

  “问虞先生几时得空,便领人过去。”

  “是。”樱红应下来,又奉上一只锦袋,悄声道:“回雪大家送来的。”

  自穆明珠来到雍州之后,朝中派来的第一位宫中侍从,便为回雪捎带了一次东西。那侍从名唤马敬,据他说与回雪乃是同乡。此后凡是马敬来雍州送信,通常都会帮回雪捎带一点送给穆明珠的礼物。

  穆明珠打开锦袋口,往里看了一眼,见仍是几张精致的丝帕,捡了一只在手,于阳光下端详。

  关于谢琼的消息,便是在此时由林然送来的。

  常宁县驴市。

  八月初三,正是驴市开场的日子,整个市集人山人海,在贩子买家的议价声中,夹杂着高低粗细各不同的驴叫声。

  谢琼一身便装,在家丁保护下,徜徉于这驴市之中。

  对他这样的爱驴之人来说,如此热闹的驴市堪比和尚们口中所说的佛国。

  他左顾右盼,见这一头心喜、见那一头也流连,一趟驴市未逛一半,身后的家丁已经牵了七八头新买下的驴。

  忽然见前面人头攒动,都围着一卖家看。

  谢琼便知必是有好驴在此,因快步抢上前去,却见是个大卖家,几个伙计正往柱子上拴那些极年轻精神的驴子。然而引得众人围观的,却并非那些长成的驴子,而是在卖家手中牵着的一头小驴。

  那小驴像是才落地没一两个月,双眸干净极了,还不到人大腿高,最奇的是它通体白毛,没有一丝杂毛。

  竟是一只极为罕见的小白驴,实乃驴中玉雪可爱第一等。

  谢琼一见便喜欢上了,便扬手示意。

  他身后家仆立时开口问价。

  那卖家原本正对众人说这小白驴乃是异域珍品,听得这一声,回过头来。虽然喊他的乃是家仆,但那卖家绝不会错认真正的买家。

  谢琼那雪白细嫩的肌肤,举手投足间的风度,下裳前压着的玉佩,无不彰显着他不同于常人的身份。

  卖家露出了真切的笑容,牵着那小白驴的绳子,往谢琼所在的方向虚虚一送,道:“一百金,郎君牵走。”

  围观的众人齐齐倒吸一口冷气。

  也不怪众人惊讶,实在是这卖家的叫价太离谱。

  要知道就算是最精贵的大走骡,最多也不过十两银子。

  这样一匹矮小的驴子,不过就是占着一身白毛、能否养活还未可知,竟然敢叫出一百金的天价。

  无非是这卖家走南闯北、眼睛利,一眼看出了谢琼出身富贵,要捉他做个冤大头罢了。

  众人齐齐转头,都往谢琼面上看来,要看这富家公子买是不买。

  谢琼只管喜欢,哪管什么金银,一笑点头,便要应允。

  家仆在他身后提点道:“郎君,咱们这个月只剩二十金足用了。”

  谢琼脸上的笑容一僵。

  他虽然是下一代的谢家家主,然而现在的一切用度,却还要从叔父谢钧那里走。

  谢琼也当真是率性,又喜爱那小白驴,遍身上下一寻,托起随身的玉佩,对那卖家道:“我这里有一组祖传的玉佩,你拿去转手卖掉,可值三百金。”

  那卖家却不能轻信,他走南闯北、各种骗术见得多了,因笑道:“这样贵重东西,该往哪里卖小人都不知道。不如郎君差人换了金子来,小人就在这驴市中,至日暮都还在的。”

  众人轻声笑起来,明白卖家的担忧,打量谢琼的眼神也从最初的好奇转为研判。

  便在此时,一道清脆的嗓音从对面响起。

  “一百金,这驴子归我了。”

  众人循声望去,却见是一队格外挺拔俊秀的男女簇拥着一位少年郎君——说是少年也不妥当,他虽然穿着一袭蓝色的男子骑装,然而面容秀美,唇红齿白,眸光流转间有几分女子气。与其说是少年郎君,倒不如说是女扮男装的大家小姐。一开口便是一百金,岂是寻常人家?

  谢琼大惊,见那人交割了金银、仆从牵了小白驴便走,忙跟上去,连声道:“贤弟!贤弟!贤弟留步。”

  穆明珠应声止步,她身边跟随的秦无天等人却都转向谢琼、暗中戒备。

  谢琼一见这架势,忙脚下一缓,解释道:“在下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喜欢那小白驴——愿意以双倍价格买来,请贤弟成全!”见穆明珠神色不动,又道:“三倍如何?”

  穆明珠瞥了一眼安静跟随的小白驴,又看了一眼谢琼额上急出来的薄汗,轻轻一笑,慢悠悠道:“哦?兄台也爱驴?”

  谢琼先是一愣,继而大喜。

  他自幼爱驴,常被看作异类。驴与马,相差仿佛,然而爱马的人便是正常的,似他这等爱驴的便是怪胎。

  谢琼从前自己关起门来,闷头养着喜爱的驴子,少与外人相交。

  没想到在这常宁驴市上,竟然遇见了一位同好。

  关键是这位同好,出手阔绰、仆从如云,一看便知,跟他乃是一般的世家子弟。

  “贤弟也爱驴?”谢琼真是喜出望外,既垂涎那小白驴,也欢喜于遇见同好,忙道:“贤弟如不弃,在下暂住的庄子便在前面——不如同去?在下庄子里还有几头好驴……”

  常宁县本就是养骡养驴出名的,谢家产业遍及大周各处,不知这庄子是早就有的,还是因谢琼爱驴、所以后来购置的。

  穆明珠淡淡一笑,并不着急,抬眸看一眼天色,道:“承蒙厚爱,只是天色已晚……”

  谢琼正大感失望,就听穆明珠又道:“……不如往镇上的酒楼,一同用过晚膳,席间叙话。”她现在出行,非常注意安全。

  “好好好。”谢琼没有一丝迟疑,满脸笑容,跟着便往前走。

  穆明珠虽然当初在建业谢府中,隔着花墙见过谢琼一面,但那时仓促、两人并不曾看清彼此;一向也听闻谢琼的性情,但总是真正打交道感受才真切。

  她上马,瞥了一眼骑驴跟在后面的谢琼,不禁笑着微微摇头,没想到谢钧那样严谨深沉的人,竟教出来这么一个天真烂漫的侄子。

  谢琼一无所觉,骑在驴上,还伸草茎去逗弄那头小白驴,完全沉浸在偶遇同好的快活情绪中。

  至镇上酒楼,上二层单独一间房。

  谢琼叮嘱了家仆喂驴,跟着穆明珠上来,面对面坐下了,才想起来还不知对方姓名,便笑道:“在下姓谢,字子玉。不知贤弟怎么称呼?”

  穆明珠舌尖上转过几个字音,最后不知怎的,抬眸望见窗外一缕纤云,轻声道:“在下单名一个云字。”

  谢琼忙笑道:“原来是云弟。”

  穆明珠回过神来,自己也觉好笑,低头摆弄着杯盏,曼应了一声,既已出口,也就由他去了。

第169章

  谢琼打量着坐在对面的云弟,越看越喜欢。

  公允的来说,穆明珠本就继承了来自母皇的美貌,又年轻,只凭一张脸便很容易叫人一见心生好感。

  更何况对于谢琼来说,乃是生平仅见的同好。

  谢琼笑问道:“难得有如我这般爱驴者。不知云弟之爱驴,是因何而起?”

  穆明珠本就是借着“爱驴”与谢琼结识的,早有准备,摆弄着杯盏,悠然抬眸道:“世人皆爱马,愚弟却独爱驴。”

  她这一句定了基调,就见对面谢琼两眼放光望着她。

  “驴者,形似马,然品格高贵。其蹄小皮薄,却能负重千里行,周折于蜿蜒山路之上、如履平地。可拉磨、通宵达旦;可耕田、不避风雨;可载人,利及万民。如此良畜,却不需精粮喂养、不需放牧看管。其所需,不及骏马之万一;其所给,却数倍于马匹。”穆明珠唇角微弯,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驴之品格,难道不高贵吗?惜乎世人皆见骏马之高大健美,却无视驴之勤恳奉献。”

  其实驴的好处还没说完,驴肉可以吃,驴皮可以熬制阿胶。

  不过……

  穆明珠看了一眼谢琼,见他一脸遇到知音的激动,想到这人跟驴同食同寝、简直跟后世养宠物的人一样,决定还是不提驴子这部分优秀品质、卓越贡献了。

  谢琼已经激动不已,右手握拳,连连砸自己左手手心,只觉这位云弟对驴的赞美,每一句都像是从他心中掏出来的。他自幼爱驴,总为周边之人嗤笑,天长日久,他自己也觉得仿佛爱驴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是一样上不得台面的爱好。可是如今听这位云弟一讲,爱驴非但不是什么上不得台面的爱好,甚至比世上绝大多数的人都更有格调。驴有这么多优秀的品质,为什么旁人都没有发现呢?只看样貌评定、喜爱骏马的那些人,又比他好在哪里呢?

  “哎唷,今日能认识云弟,我真是不虚此生!”谢琼表达情感也很直接,忙亲手斟酒,与穆明珠对饮一杯,问道:“不知云弟家中,都养了什么驴子?”

  穆明珠微微一愣——这,她还真没养。

  不过这对她来说并不是问题。

  穆明珠眸光一转,叹了口气,道:“不提也罢。从前家中养的爱驴,在愚弟手中养了七八年,今春满了三十岁,寿终正寝了。”

  爱驴辞世,这一经历立时触动了谢琼的隐痛。

  谢琼长叹一声,面露沉痛之色,道:“愚兄也是一般,身边原有一头养了近二十年的爱驴,也是去岁亡故……”

  穆明珠一听便知道是当初谢钧下令斩杀的那头,明知故问道:“哦?二十岁?何其年轻——可是生了什么病?”

  通常驴子可以活到二十五岁到三十岁。

  谢琼也真是坦荡,竟然没有避讳,如实道:“我喜欢养驴,不务正业,触怒了家中长辈,连累了小花……”他一面说着,一面红了眼圈。

  这“小花”想必便是他那头爱驴的名字了。

  穆明珠倒吸一口冷气,愤怒道:“竟是……杀了么?”

  谢琼苦酒入喉,捂着眼睛流了泪,呜咽道:“是我对不住小花……”

  穆明珠还是第一次跟谢琼这样的人打交道,其随性自然之处,有点像是萧渊,却比萧渊天真烂漫许多。

  她在安慰谢琼跟继续引导逼问之间,犹豫了一瞬,点头示意婢女呈上打湿了的帕子来,递给谢琼擦脸,观察着他的面色,轻声道:“按道理来说,这是子玉兄的家事,愚弟不该过问。只是这是什么长辈,竟如此残忍无情——养了近二十年的爱驴,结发夫妻也不过如此。子玉兄心中便不恨吗?”

  谢琼拿湿帕子抹了脸,沉沉一叹,低头望着自己在酒杯中的倒影,眼圈红红,鼻头也红红。

  他像是思考了一瞬,而后缓缓摇头。

  “我只怪自己没用。”谢琼耷拉着眉眼,他是偏于温和天真的长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脸,此时语速很慢,每个字都像是思考后说出来的,因而显得尤为诚恳,“家中产业繁杂,是我不成器,做不到众人期许的模样。叔父杀了小花,根源却是在我不成器上。我心中没有恨,只是有愧,愧对族人,也愧对小花……”他说着,眼中又蓄了泪,“有时候半夜醒来,好似梦中还听到小花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