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项小沐
项默这姑娘别的也不会,除了花钱,就是会弹钢琴。
弹钢琴怎么报国?
想了好半天,也没想出来。
那还能做啥?
搞音乐教育?好像可以,现在国家发展得好,人们生活也好了,对艺术的需求就高,艺术市场是越来越大,教书育人,多培养一些艺术家也不错。也能挣来社会影响力,很值积分的。
还能做点啥?真想不出来了。问系统,比赛得冠军能不能挣积分,系统说能。但是系统又加了一句,世界级的比赛,能得的冠军,项默十五岁以前就都得完了。钢琴比赛可不兴一直拿冠军。
这条路也行不通了。
一时里,还真想不出来能做啥。
“姐姐,你睡醒了吗?”
项默正坐在炕上愣神,屋外传来一个少女的声音。
“醒了,进来吧。”
进屋的是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小姑娘,齐耳的短发,脸上带着冬天皲裂后恢复得不太好的那种粗砺的红,还有几个小雀斑,眼睛很大,笑起来弯弯的,很好看。上身穿着带补丁的灰色运动服,下身是粗布做的裤子,鞋是手工做的布鞋,脚指处带着补丁,光脚穿着。一路上项默看到的孩子,大部分都是这样的装束,能穿上运动服,说明这小姑娘的家境还不错了。好多都是二三十年前的那种布衣呢。
“姐姐,我是隔壁家的。我叫冯招娣,我娘让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
小姑娘没明说,项默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跟当初周风眠刚进村的时候一样一样的,不用问都知道又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连刷碗都不会的。早上周风眠跟冯婶子借咸菜的时候提了一句他妹妹来了,冯婶子这才让招娣过来看。
小姑娘嘴上说着,特别有眼色的上手就把项默吃完的碗筷收拾到厨房,顺手就给刷出来放好了。
闹得项默很不好意思,她会做这些,养猪厂继承人能不会村里的活儿吗?是脚痛,没急着干而已。“你放着,我一会儿自己弄就行。”
小姑娘带着笑,“没事儿,姐,我都干习惯了。”
她手脚利索得项默看得快心酸的。
“你怎么没去上学啊?学校放假了吗?”这么大的孩子,应该上小学呢吧?
小姑娘就不笑了,低着头,又去找笤帚扫地,边扫边说,“我不念了。我姐去县城里打工,家里没人帮我娘干活儿,妹妹们都比我念得好,我就不念了。”
这……
一时里,项默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第23章 指尖精灵2 灵蚕丝……
招娣很勤快, 项默不能走,她又去给挑了两担水回来续在水缸里,这会儿不是农时, 家里的的活儿应该不多, 她一天都在这边陪着项默,中午帮着项默把饭做好又回隔壁去做她自家的饭, 过午才又拿着纳鞋底的工具过来,一边纳鞋底,一边儿跟项默闲聊。
一天聊下来, 项默就对邻居家的大概情况有了了解。
冯叔出山去南方打工了, 还没到四十岁正是有力气能干活的时候。家里就是冯婶子带着四个闺女在家。一共五个闺女,老大才十四,就缀学出门打工了。她这年纪,外面城里没人敢用她, 家里也不放心她出去,就在县城一个远房亲戚家开的小饭馆里当服务员。不挣工资,就管吃住,能把她自己喂饱了就行。人家亲戚不可能一分不给, 招娣说,亲戚家每个月给二百块钱生活费的, 她姐都没花,攒着等过年给妹妹们买新衣服穿呢。
招娣看着十来岁, 实际十二了。就是长得瘦小,看着年纪小。她是家里二姐, 在家里帮着冯婶子干些家务。他们家在山上开了七亩地,种玉米,冯婶子一个人就能种, 农闲时候,娘俩还进山采蘑菇里菜回来晒干,冯叔回来过年走的时候都一并带走,也能换钱。
家里还有三个小妹妹,一个十岁,一个七岁,一个三岁的。老三老四都上学了,每天跟村子里的孩子一起去镇上上学,起早贪黑,一天要走三十里的山路。老五还没上学,就是招娣看着。
越是穷的地方,老百姓越是爱生孩子,这话是真没错。冯叔又是个想儿子想疯了的,非得要儿子,就一直生,一直生。生了五个闺女,还不死心,是冯婶子拿刀架在脖子上,说了,再生她就死。这才死了心,老五生下来没满月,就出去打工挣钱了。冯叔想要儿子,还真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为了儿子能卖闺女的人,他对闺女也好,特别是俩大的,疼得眼珠子似的。出去打工,也是想挣钱供闺女们读书逃出这穷山沟沟。他就是觉着没儿子,没有后,心里过不去那个坎儿。
听听闺女们的名字就知道。老大是闺女,那是头一个孩子掌心娇,名字就叫冯娇。到了老二,就是招娣了。老三叫带娣,老四叫来娣,老五叫如男。
山里也有计划生育,可这地方,家家穷着就是饿不死而已,罚啥?能罚到啥?这地方的人,又躲在这世外桃源一样的地方,就没怎么经过外面的动荡,人情很纯朴,又都是乡里乡亲的,天高皇帝远,进出不方便,上面查得不严,自家管得就宽松,哪家都有两三个孩子,基本都不怎么管的。要不冯家也生不出这五个千金来。
村里原来还有六十七户人家,走的走,搬的搬,现在就剩下四十多户了,情况都差不多,孩子大了的,成年就出去打工了。小的,将就着能供起的,就念,供不起的,就回家帮着干活儿。
每家里两亩到十几亩地不等,都是自己在山上找地方开的。这大山里,全是树,遮阳,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种庄稼的,种了也活不成。得找有阳光的地方。招娣家的田就离村子十多里地远,那片儿山坡上十来户都开了地。周边树少,阳光好。玉米能活。
项默问招娣,平时家里吃饭都吃什么。招娣说就是玉米饼子,加个山野菜,现在日子好过了,她大姐隔上一两个月回家来,能带回来一些米面,过年过节能吃饺子大米饭了。
还有,山里是不缺肉吃的。也不缺油。夏天里菜满山满谷的,家家都养猪,冬天杀了炼的油,一年都吃不完。平时想吃肉,半大孩子都是套野鸡野兔的高手,进山没有空手回来的,馋了就去弄上些野味回来,家里大人就给做了吃。
好吃好喝的都很丰盛,农家自酿的野果子酒酸酸甜甜的也好喝。就是送不出去换不来钱!小钱不顶事儿,大钱挣不来。
把项默听得,心里酸溜溜的。
“这个怎么弄的呀?我帮你一起弄吧?”在炕上坐着养伤,没别的事情做,项默就问招娣,她那个鞋底怎么弄的,想要帮忙。这个她是真不会,这工艺太古老了,很少有人还自己做鞋穿的。
“这个你可做不了,使不对劲儿要扎手的。姐要不你帮我挑丝线吧?”招娣儿可不敢拿纳鞋底那么有技术含量的活儿给城里大小姐干,就想了个轻省的活给项默。
“挑啥丝线?”
“你等着,我回家取。”
没一会儿,招娣抱着一个小笸箩过来,很多年以后,项默都还能回忆起第一次见到那些丝线时候的情景。太阳偏西了,阳光正落在炕头上,招娣从外面进来,阳光打在丝线上,项默以为看到了七彩霞光。
“这是什么线啊?也太好看了吧?”
项默自问也算是见多识广,上一个任务时,向总裁做了几十年服装公司的大老板,什么样的好材料没见过?但是真没见过种自带七彩霞光的。这穷山沟沟里,还能有这样的宝贝?
“这是灵蚕丝呀。就是灵蚕洞里的蚕吐的丝,我今年刚收回来的,还没挑,姐你帮我挑吧?”招娣拿着手里丝线,像拿着她刚刚纳鞋底那锥子麻绳一样的平常。
项默就觉得,她明白啥叫守着宝山饿死了。
话压在心里,没说。而是认真的听着招娣交她,怎么挑线,挑什么样儿的,挑出来怎么缠成团留着用,挑剩下的,也不扔,也是缠成团,可以留着绣花用。
“这个丝线要做什么呀?”这么好看的丝,做出来的衣服,得多好啊?
“做喜帕和喜被的。”
那是啥?
招娣就给项默科普。
她们这里的女孩子,从小就会自己去灵蚕洞里收蚕丝,个个都会织布,一生要织一大一小两块布。小的就是喜帕,结婚的时候带在头上,做装饰,死的时候系在腰上带走,送给阴间的鬼神,祈求下一世投个好胎。另一块大的,做成小被子,给将来的孩子睡,就是喜被,灵蚕丝做出来的被子,冬暖夏凉,孩子睡着不爱生病,夏天还防蚊虫,当地的孩子,都是睡着这个被子到周岁的。
项默听着觉得挺有意思的,一个地方一个风俗,很有意思。怪不得这村子叫灵蚕洞村呢,原来真有蚕呀。
只是这么好看的丝线,只用来做那些吗?太可惜了。
“你才多大呀,就开始准备啦?”心里痒痒的不行,嘴上逗着招娣。
把招娣给逗得脸红,“哎呀,姐,你不知道,这么大一笸箩线才能织巴掌那么大一块布,这线又细,得在阳光下头织,看不清楚就织坏了,我又不是天天都有空织,这些就够我干一年了!”
“那你家里有织完的吗?能给我看看吗?”项默都好奇死了。
有呀。
招娣答应着就又跑回家了。没一会儿拿回来一大一小两块帕子,小的就是长宽有二十厘米差不多的小手帕,大的有一米宽窄的一块儿。是真的好看啊,彩色特别自然,它是丝的自然色,成品就没有匠气,流光溢彩,特别漂亮。项默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离开。
“大的是我姐织的,她手工比我好,织的也快。小的是我的,织的不咋好。”招娣腼腆的给项默介绍两块帕子。
“好看,好看着呢。真好看。对了,招娣儿,你们这帕子织的这么漂亮,做丝巾或者头花也都好看,怎么不往外卖呢?”守着这些灵蚕,能产出这么漂亮的丝,都穷成这样儿了,带不拿去换钱啊?背出去一百袋子山货,能有这一小块手帕值钱不?
“卖呀,怎么不卖呢!咱们灵山县的姑娘出嫁,都带咱们灵蚕洞产的喜帕。外地人一看就知道是咱灵山的媳妇呢!别的乡不产这个,都是咱们乡买的灵蚕丝。有人也织好了卖现成儿的。不过家家都有的东西,不值钱的。”
“那怎么没往山外的大城市卖呢?”本地人不当好东西,外面可没见过。
“卖啥呀,以前也有出去打工的,拿着灵蚕丝出去卖过,人家城里人嫌弃花色少,又容易坏,不结实,没有丝巾好看,都没人买。一块钱一块儿都卖不出去,拿出去几十条,就卖了七八条。咱这织了可费劲呢,还卖不上价儿,就没人往外卖了。”
哎呀,这可真是……
项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想了想,她是真的喜欢这东西,“那招娣,你能不能帮我织一块啊?我想用它做裙子穿。你帮我织五米布,我给你两千块,行吗?”
她这一说,把招娣吓着,手里的改锥都扔出去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不用不用,姐姐,你想要,我给你织就成了。不过你别着急,我得慢慢织,明儿我就进洞里收丝去,等我姐回来,我俩一起织,过几个月就给你。不要钱的,不要钱的……”把孩子吓的,她长这么大,就没见过两千块钱长啥样儿。随手就能得的东西,她怎么能收人家钱,更不要说,项默还是周干部的妹妹了。
项默也不劝,只笑着跟她说,“那你先织着呗。不着急的。”
正说着呢,周风眠从门外进来了,“织什么呀?你又想弄什么东西去追男人了?”
人未到声先到。
这人,怎么就那么不会说话呢!
烦人。
“这是啥?”
项默刚想怼周风眠几句,找回场子,就听他问话,眼睛不错眼珠的盯着项默手上的两块帕子。
嗯?您这两个月点儿蹲了个寂寞吗?
就这么大点儿的地方,这样的宝贝在眼皮子底下,你都没发现?
第24章 指尖精灵3 灵蚕洞……
“这些小姑娘的私房物品, 我怎么会知道。”周风眠被项默挤兑得不轻,搞明白到底是啥之后,才找到反驳的理由。他一个大老爷们, 谁家的女孩子能让他看到这么私密的东西。
就像招娣说的, 这种灵蚕丝做的丝织品,并不受欢迎, 只是当地年轻女孩子结婚时带的装饰品,灵山县城都只有那么一两家七彩石镇人开的店里有卖的,他来两个月, 也没有出嫁的姑娘, 上哪能见到去。村里的人又都只当是平常,更没人会特意给他介绍这东西。
“那你这两个月都干啥了?不会就天天上班下班等着领工资吧?你们这种不是扶贫干部吗?你这是不是不敬业啊?”项默上上下下的用怀疑的眼视看周风眠。就说这人不靠谱,灵蚕洞村的人也是够倒霉的,怎么摊上个他!
周风眠气得直瞪眼, 你一个只会追着男人跑的死丫崽子,还消遣起你哥了?“你管我干什么呢?你是领导啊?我还没问你呢,你干啥来了?闲得你。”
一边数落着项默,一边跟招娣说话, “二柱哥下午进洞打了两网鱼,给你家一桶子, 我一并拿回来了,跟婶子说, 晚上吃鱼,行不?”
招娣把手上的鞋底一收, 站起来笑眯眯的回话,“那有什么不行的。我这就回家帮我妈做饭去,姐姐爱吃啥?让我妈给你做?”
项默赶紧把手上的丝帕还给招娣, 把线也都收拾到笸箩里递给她,“我什么都吃的,中午你炖的那个野菜就很好吃,早上的咸菜味儿也很好。”可不敢让人家破费。
招娣就笑,也不回话,起身就要出门,周风眠也不拦着,“灶台上有半袋子面,用那个烙饼吃。”
招娣还真拿着走了。
看得项默惊奇得不行,这还真是不见外。
要说这周风眠,熊是真熊,但做为周总和谷总的亲儿子,他要想跟你好好相处,那亲和力是真牛。就这一天,从招娣的嘴里听来的,周干部就是一个脾气特别好,特别有耐心,还很勤快的好人。他不会做饭,来了就在邻居冯婶子家蹭饭吃,不嫌弃也不见外,去镇上开会或是去县上,也会买吃的回来直接交给冯婶子,人家也不说是特意买的,就说自己馋了想吃,让冯婶子帮着做,还说要是只给他自己做,他就生气了。那冯婶子还咋说,一家子都跟着时不时的就吃细粮。
“还没说呢,你来干啥来了?不追男人了?”招娣回家了,屋子里就剩下兄妹俩,周风眠就问了一遍。
“你两个月不回家,电话也不打,谷妈怕你在外面饿死,让我来看看呗。能不能别提遭心的人了?以后跟我没关系了。”项默回得没好气儿。
这话到是让周风眠挺意外的,就她那个疯狂的劲儿,得受多大的刺激,能放下那男的?本来还想着明天就送她走呢,这会儿倒是不太敢说了。
“这儿也没啥好看的,你要想待,就让招娣带你玩儿吧。”想了想,还是这么说了。来都来了,想待就待吧,别回去给家里添堵,也算是他为家里做点儿贡献。
“我看上那个灵蚕丝了。想要做条演出服,你觉得行不行?话说,你就没有点什么想法?”项默急得什么似的,他脑子不笨啊,宝贝都送到眼皮子底下了,还不开窍?
周风眠看了她一眼,“有什么想法?”
项默耐着性子,好说好商量的提示他,“你不是扶贫干部吗?灵蚕丝那么有特色,不会搞特色经济啊?你可是周总和谷妈的儿子,别让我笑话你啊,那蚕丝布料要是运作好了,可是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