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项小沐
郁家是有名的大富之家,郁家的上一代的老爷子,被向老爷子救过命。当时与老爷子约定了联姻的事情。原本该是郁家的第三代也就是现任家主郁绡与向墨的姑姑结婚的。向姑姑早逝,这亲事就没结成,只能沿到下一代。第四代的郁家子叫郁庭,已经十岁了。向家一只没有生下后代,两家人也就没再提联姻的事情。只到庞红梅怀孕,郁绡一家三口来做客,郁夫人与她开玩笑,说要是怀的女孩儿,就是她儿媳妇了。
庞婶子就留了心,过后打听到,郁家富可敌国,就动了歪心思。过后用了手段,让庞红梅吃什么吐什么,非说是水土不服,要带回老家去照看。都六七个月了,也不知道是怎么水土不服的。向老爷子也看不出病因,去大医院用西医的法子检查了一遍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肯定是查不出来,庞红梅从小就不能吃杏子,吃了就吐,老太太把杏子榨了汁放在牛奶里,只放一点点,又喝不出来味道,上哪查病因去。就这么把闺女骗回了家。说好了到预产期就送回京城生孩子。结果刚过九个月,出门的时候不小心被一个木头桩子绊倒早产了。当时她弟弟庞红旗的媳妇刚刚在医院生下女儿,还没出院,老太太在医院看孙女呢,家里就老庞和闺女在家,到镇上求人借了一辆拖拉机,把庞红梅拉到医院生孩子。
摔一了跤,又巅了一路,到医院的时候,羊水都快流干了,孩子缺氧已经快不行了,直接进手术室做了剖腹产。
麻药劲儿过了,清醒过来的时候,庞婶子就在一边看着孩子了。第二天,向苦木才赶到医院看老婆孩子。两口子都不知道,女儿已经换成了侄女,真正的向墨成了庞美丽。
庞红梅一直在家里坐完了月子,才抱着孩子回京城。
对这来之不易的闺女,自然是千宠万宠。
之后向家的日子也是越来越好过,向苦木靠着向老爷子的招牌重开了向家的老药铺子生生堂,老爷子一周去坐诊一天,又找来自己的得意门生当坐堂大夫,算是把药铺的生意撑下来了,还生意火爆,日进斗金。
日子过得好了,庞红梅当然也不会忘了父母和唯一的弟弟庞红旗,就想把父母和弟弟一家接到京城照顾,但是他们死活不同意,非说不想给她增加负担。怎么劝都不行。庞红梅没办法,就在县城里给父母买了一套两百多平的大房子,又给买了两个铺面,一个让庞红旗两口子开药店,一个租出去,租金也够老两口的生活费了。后来孩子上学的时候,她又说要接侄女到京城上学,庞红旗两口子也不同意。
一直到高中毕业,考大学的时候,孩子想考京城医科大学,庞家人就是不同意,非得让报本地的大学,说是毕业好回老家照顾父母,反正家里不缺钱,又不用她挣钱养家。是孩子自己,偷着改了志愿,考上了京城医科大学。
收到通知书的时候,庞红旗直接就把通知书给撕了。孩子一气之下吃了半瓶安眠药,再醒过来就是新的向墨了。
把向墨给雷得不轻。
后面的剧情她也大概的扫了一眼,就是向家那个庞美丽早就知道自己是冒牌货,这是肯定的,要不让她知道自己是谁,那庞红旗两口子以后还怎么能靠着亲闺女养呢!庞美丽知道自己不是向家的血脉,怕不被那医书承认,就把那药书偷出来了,还亲自跑回老家把医书送回来,阴差阳错的,向墨得了医书传承。后来向家发现医书丢失,动用了大批人马寻找,一个大御医的人脉,那肯定是非常强大的。很快就找到了庞家,不但找回了医书,还把与向家老太太长得八分相似的向墨给找到了,知道向墨得了传承,老爷子就有了怀疑,做了亲子鉴定之后,认回了向墨 。
真千金回了家,假千金因为是庞红梅的至亲,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因为向墨在庞家也算是衣食无忧的长大,向家也没有把庞家怎么样,只是把假千金送回家后断了联系而已。
然后假千金还非常上进,没有得传承也凭着自己的努力成了一名优秀的医生,还与郁庭两情相悦,让郁庭不惜毁掉两家联姻的约定娶她进门。
向墨这个真千金,回归之后,狗血的对郁庭一见钟情,又借着联姻的名义,以郁庭未婚妻的身份自居,对庞美丽各种为难,对郁庭各种跪舔,妥妥的恶毒女配。等人家大团圆结局了,她黯然退场,随便找个处处不如郁庭的人结婚,庸庸碌碌一辈子,浪费了向家的医学传承。
向墨也就是看了一眼,她肯定是不会照着剧本走的。
后面的剧情她才不在意呢!
她现在,只想看看那本神奇的医书是怎么回事儿!
第61章 医者仁心2 接上头了……
向墨不是一个会等会靠的人。
了解了目前的情况, 肯定是不会坐以待毙,乖乖在家里等着庞美丽把那本医书偷回来接受传承,再等着向家来认亲的。不说那不是她的性格了, 就是这个家里的情况, 她也不爱待。
高考完第二天,就在药店收银了, 早上得第一个去开门,晚上得最后一个走锁门,以前这些都是庞红旗两口子的工作, 现在他们倒是能睡懒觉了, 就可着向墨一个人遛呢。还是光让牛干活,不给牛吃草的那么一个用法。一天三顿饭在店里解决,只给十块钱的零用钱,这是把伙食费和零花都算在一起的。
什么年代了, 十块钱一天,能吃到啥?麻辣烫一碗都要十二块钱了。这姑娘在店里干了四十天了,吃的都是啥?早上两块钱一份无限续碗的粥,喝到饱。人家老板一看她都没好脸了。中午两块钱包子买俩。晚上再买一个包子或者是馒头垫着, 等下班了回家看看有没有剩饭,捡一点吃, 就能抗一宿了。一般家里是会有剩饭的,因为庞红旗两口子生的二胎小儿子才刚刚上幼儿园, 小胖子特别能吃,在幼儿园吃完晚饭放学, 晚上得加一餐,不然就饿。所以家里晚上都得再单给小胖子庞杰做一顿,大部分时候会剩。在李金花的认知里, 她儿子只要不剩饭,那就是没吃饱。
就这么熬一天,还能省下来一两块钱,太热的时候能买根五毛钱的冰棍。攒上几天,能给药店的售货员换班,出去偷偷吃个麻辣烫或是凉皮。还不敢在家附近吃,要是被庞红旗和李金花两口子看到,就会知道一天十块她还有剩,会把那个钱再往下减的。
你说这叫过的什么日子。
向墨怎么可能再继续给他们打白工?
得想办法自救。
找老两口?那肯定不行。
说起来,向墨也是老两口子嫡嫡亲的亲外孙女,庞红梅对娘家补贴得够多的了,他们没理由不对向墨好吧?
但人家还真就没有。许是做贼心虚,无法面对向墨吧,换过来之后,就一直给庞红旗两口子养,他们从来不管的。
找他们根本没用,但凡他们对这个外孙女上一点儿心,也不至于吃了半瓶子安眠药昏迷一天半时间没起床,李金花非说她中暑睡一觉就好,他们也不闻不问的。还坚信向墨是因为录取通知书被撕了,装病闹脾气不去药店干活儿。
那怎么办?
把这姑娘的房间里翻了一个遍,除了一部李金花淘汰下来,被庞杰把屏幕砸坏的手机,只找到了八十三块钱。是长到十八岁,存下的所有私房钱。
房间里的用品都是好的,床、柜子、书桌,都很好。衣柜里的衣服得有上百件,还都是牌子货,没有便宜的,连书包笔记本那些小零碎都是好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庞红梅给她“侄女”买的。一年四季给她“闺女”买衣服的时候,会在商场里也给“侄女”买上一份。书包笔记本电脑什么的,都是一起买两份,邮回来一份。
至于日常用品,那是因为庞红梅每年也会回娘家的,东西都是她买的,来家要是看到给孩子用的都是破破烂烂的,那才不合情理呢!
手里没钱,想去京城,买火车票的钱都不够。
刚刚买的那个灵泉空间里倒是有钱,任务结束的时候,她把梅老爷子分给他们的那些金银珠宝,还有后期自己换的一些都一并带过来了。但是不能用啊。她现在这个情况,要是拿着一根金条去银行换钱,分分钟人家就得报警,然后她还解释不了来源。
还有,方逐溪在哪里?说好了他还要跟着一起来的,也不知道他这一次就变成什么身份了?他那边有向墨的完整资料,会不会跑来县城找她?她要是走了,会不会错过?
向墨咬咬牙,八十三就八十三,去省城的客车票三十一,还能剩下五十二块钱。先到省城,找地方打工,干上一个月,怎么也够到京城的车票钱了。刚好还能赶上大学开学,真有意思,没通知书就不能上学了?拿着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还能查不到录取的资料吗?通知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至于跟方逐溪联系,那就只能等了。反正他肯定知道向家,向家好找,去向家也一样能找到她。
说干就干。
起来把书包收拾一下,洗漱用品和换洗的内衣放里面一套,做个样子。钱、身份证、学生证,还有其它换洗的内衣和外衣,都放到空间里,谁也别想找到,安全。特意多放了几条裤子,几双鞋,方便跑路。
就忙了不到十分钟,身上就出了一层的汗,晕了一天半,水米没打牙了,身子虚得不行。胃也疼。
赶紧把灵泉水接出来一杯,干杯了。谁说灵泉水没用的?人家那好歹也是营养液,喝完至少胃好受多了。
又坐下缓了十分钟,能走了。把书包往空间里一放,就准备出发了。
“你干什么去?”才一出门,就被李金花抓个正着,还好她有先见之明,把书包放空间里,要不然,真走不了了。
“我饿了,找点吃的……”人就在家呢,能放着她在屋里躺一天半,真可以。
“哪有吃的,晚饭还没做呢,一天天的,就长个吃的心眼,除了吃你还能干点啥?”李金花一边骂,一边撇嘴,就说你是装的吧?就得饿着你,这不是挺不住了就起来了?跟老娘耍心眼子?也不看看是谁给你养大的。
“那给我拿点儿钱,我出去吃。”向墨开口要钱,一点没有不好意,这个家都是她亲妈养的,有啥不好意思的。
“到点不出来吃饭,还想出去吃?装什么犊子呢?家里没饭啊,出去吃?还想要钱,美不死你。饿死你活该。”想要钱?没门儿。
“那行,那我就出去挨家要去,看看哪个邻居好心能给我一口。实在不行,把这破手机卖了,应该也够一顿饭钱了。”向墨还怕她那个?
“有能耐你就卖去,卖B去谁管你。你是那样儿的吗?有那个能耐吗?赶紧给我滚去药店卖货去。大学你也别上了,以后就在药店里卖货吧,还能省一个售货员钱。”嘴上骂得不好听,但她心里知道,一天半没吃东西,肯定是饿,这要是出了家门,在外迷糊了,让邻居看到,名声到底不好,他们一家子在外面也是有头有脸的,在这小县城里,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有钱人,脸还是要的。到底从兜里掏出来二十块钱,往地上一扔,“拿去买屎吃去。吃完赶紧去店里上班。”
向墨把钱拿起来,并没有不好意思。揣到兜里,再没说话,转身就出了门。对于她来说,李金花骂这么几句,根本不疼不痒,无所谓的,只当狗叫了。对原主来说,十八年就在这个环境下长大的,早都麻木了。
刚刚走到一楼,还没出楼道门呢,电话响了。
一看,陌生号码,还是京城的号儿。
“你好,找哪位?”别管是骗子还是啥的,先接了再说吧。
“园子里的鱼今儿个是不是又让猫刁去一条?”电话那边儿,只说了这么一句。
向墨差点儿哭出来。
上辈子最后的几年,她在家里养了两只猫,一只大橘,一只狸花,后院池子里的鱼算是遭了殃,时不时的就得被它俩祸害一两只,后来干脆也不养景观鱼的,就买上二面斤鲤鱼放里面,让他们抓去吧。
“猫都要饿死了……”有时候,方逐溪也开玩笑管她叫馋猫,这会向墨可算是找到亲人了,委屈劲儿一下全上来了,话音里就带上了哭腔。
“这么可怜啊?你现在在哪呢?我去接你。”对面可能不知道她是真可怜,还有心情开玩笑呢。
“在XX县城庞家老家呢呗,正要离家出走。”跟做贼似的捂着电话,小声说呢。很怕别人听到。
“那我没估计错,行了,你出来吧,我在小区东门口等你。”就知道她肯定不会在这个家里干等着,他特意把穿过来的时点选在半个月之前,早早的就到县城里等着,果然没错。
“啊……行。可是,我现在不认识你啊?你到是报个车牌号或者告诉我一下你穿什么衣服,在哪个位置啊,要不我怎么知道哪个是你。”这才叫最熟悉的陌生人呢。
“黑色奔驰商务车,就在门口呢,我认得你,你出来我就能看到。”对面忍着笑。
“好好好,马上到。”放在电话,就小跑起来,东门也没多远,两分钟就到。
果然有一辆一看就很高大上的黑色商务车停在门口保安亭旁边,迈开大长跑,三两步奔过去,站在车边,敲敲车门,等了一会儿,车门才打开。
“快走,快走。这里不安全。”这个点儿,老两口子出门在公园里打小牌儿,该回家吃午饭了,被他们看到,麻烦。
车很快就启动了,向墨也不问往哪里走。
转头头,这才有空好好看看领导这辈子的皮囊长什么样儿。
这一眼,直接就吃起了流氓哨。
手也没忍住,上去抬着人家下巴,“快,给姐笑一个。”
这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带点内双又有点小单凤的眼,眉毛不知道是不是修过,很整齐,鼻子高到像混血,薄唇,瘦削的脸小到没有巴掌大。
头发肯定是做了造型,刘海应该长到盖过眼睛了,不过打理之后就刚刚好。还戴了一个金丝边的眼镜,冷白皮。整长脸看起来,怎么看怎么像个斯文败类,还是那种帅到能要人命的斯文败类。
坐着看不出来身高,一身休头西装包裹着也看不出来身材,总体上看是很瘦的。大长腿后座都快伸不开呢,估摸着至少得有一米八吧。
这把可算是捞到了,向墨表示,对他这个皮囊,非常满意。
“你现在该不会是什么大明星,影帝什么的吧?”长这样儿不当明星好浪费。既然这是个狗血剧情的时空,那再搞出个什么顶流影帝爱中医来,也不算啥,对吧。
把人逗得哈哈的笑。
“对了,你现在叫什么呀?”总不能还叫他方逐溪吧,那他还叫过周风眠呢。
“郁庭。”所以,报上名字,就不用再报职业了。
“嘛玩意儿了?你说你叫啥?”向墨以为自己幻听了。
“郁庭……”
呃……
你这样直接上男主的身,真的好吗?
向墨看了一眼司机,到底没把这话问出来。
“现在去哪啊?”
“去酒店开房啊。”
噗,司机直接喷了。向墨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巴,你要不要这么猴急?出门的时候在镜子里扫过一眼,知道现在她长得很好,但是这样,是不是有点儿太奔放了?
“想什么呢?你不得先休息休息让身体缓一下吗?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气色多差吗?”郁庭气得拿手指弹了向墨的头一下,把他当什么人了?
“哦……也对。不过还是先找个地方让我吃点儿东西吧,快两天没吃饭了,饿死了。”
长时间没吃东西了,也不敢大吃大喝,直接开到县城里唯一的一家四星级的酒店,定了房,路上就定了粥铺的外卖,皮蛋瘦肉粥。很快就送到了,先垫着吧。
“好了,没外人了,说说吧,你咋成郁庭了?大手笔啊?直接干掉男主啊,没问题吗?”向墨一边儿吃粥一边十万个为什么。
“我这不是没办法嘛,没找到更合适的身份。这时空京城的青年才俊里,郁庭是排在第一位的,也是跟你有直接关系的,不用再做多余的动作认识,还要跟家族联姻的约定对抗,这不是挺好的。省心又省力。”
“我还以为你会变身成向墨的老公呢,等假千金跟郁庭结了婚,咱们也能明正言顺的在一起,一样什么都不耽误。”
“那哪成啊。我不能让你找一个处处不如你死对头的老公吧。”
“那倒也是。其实学校同学的身份,也行,京城没有比他好的,那就外地同学呗。男主太贵了……”改变主角的命运越多,积分的转化标准就越高,上辈子要不是改变了王采薇两口子的命运,怎么可能积分还不如扶贫时候挣得多呢?她们俩人可是加速了农来现代化的进程,功德无量的。
这家伙,要是直接成男主了,没女主什么事儿了。那这辈子是不是又得白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