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世界对着干[快穿] 第74章

作者:一点萤 标签: 打脸 系统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看完原主的记忆后,秦意岚不由得歪了歪嘴只觉得牙疼得厉害,无他,这世界的任务难度也太大了,简直是炼狱级别。

  原身麻秋只是个普通人,可他的敌人不是神仙就是精怪,秦意岚撮了撮牙花子,严重怀疑自己这局要崴脚。

  原身麻秋马夫出身,豁出命在战场上奋斗了十年,达成了人生最高成就称号——征东将军。

  本以为终于出人头地,结果转眼间就被他亲闺女给坑得城破兵败,麻秋又愧又恨又急,可残暴不仁的敌军近在眼前,麻秋顾不得跟闯了祸的闺女多做计较,拼尽全力殿后,护着全城的百姓们撤退。

  为了阻挠敌军的追击,他下令放火烧山,谁料山火刚起就天降大雨浇灭了他好不容易才让人点起的火。

  “天要亡我当阳满城百姓。”

  麻秋顿足仰天长叹,抽出兵器要跟敌军决一死战,哪知他刚摆好架势,就被一道雷火给劈成了焦炭。

  非同一般的死法让麻秋的名声臭了大街。

  这世间不乏神仙鬼怪的传说,只有无道的恶人才会遭天罚。

  会被雷火劈死那自然是妥妥儿的恶人无疑了,因此残暴不仁,杀人如麻,为父不慈等等恶名一股脑地安到了麻秋头上,用以佐证他就是该被天打雷劈的十恶不赦的坏蛋。

  麻秋是坏人,重用他的君主自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敌人抓住这一事件大肆攻讦尊重倾慕儒家文化,立志废除奴隶制,且一直寻求民族融合的鲜卑族大王拓跋勒是被苍天神佛厌弃的无道之人。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拓跋勒被天所厌,自然不得民心,得力手下尽皆离散,北地眼看就能大一统的局势瞬间分崩瓦解,强大的鲜卑族也分散成了数个小部落。

  没了强势的鲜卑族压制,羯、氐、羌、回鹘等诸胡部落谁也不服谁,胡人间互相争斗,又同汉人来回征战,今日联合明日翻脸,导致北地战火频发,狼烟四起民不聊生,乱成了一团。

  麻秋是十恶不赦的坏蛋,跟他作对的当然就是好人。

  素来多被麻秋斥责批评的女儿麻桃成了善良的代名词,爱民之心感动了神仙,圣母神皇亲自下凡收她为徒,带去姑馀山中修行。

  麻桃在姑馀山修炼之余用山上十三泓清泉酿成了灵芝酒,耗时一十三载灵芝酒成,彼时恰逢圣母神皇寿诞,麻桃携灵芝酒去瑶台为师傅祝寿,圣母大喜,封赏麻桃为虚寂冲应真人,麻桃得以位列仙班,成为了有名有号的神仙。

  麻桃至此得享香火,她的事迹传遍宇内,为了抓住那一线仙缘,天下女子争相效仿麻桃的“行善”之举,甚至有女子为“行善”,做出以己身布施于乞丐的奇葩“善举”。

  如此善举委实太过可怕,秦意岚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原身麻秋到死都没搞懂他为什么会遭雷劈。

  糊涂成他这样也算奇葩了,难怪小号老板都没现身让他重来一遍,直接就派了自己过来。

  秦意岚捏了捏下巴长叹了口气,她在这个世界的开局只是个养马的役夫,原身的敌人却是高高在上的神仙,她那点儿外挂比起在这世界中一挥手就能令天地风云变色的神仙们来说,有跟没有委实区别不大。

  开场就死局,这该怎么弄?秦意岚唉声叹气。

  尽管觉着通关的把握不大,可试都不试直接认输可不是秦意岚的风格,因此她一边儿在心底反复盘算,一边儿熟门熟路地练起了锻体诀。

  听着外面鸡鸣第二遍时,她收了功从草棚里钻出来,照着原身的样子给马棚里的马儿加了一遍草料。

  看着马儿欢快地吃着草料,偶尔甩甩尾巴,一大坨马粪就“噗通”落地,秦意岚不由得暗暗苦笑。

  不久前她还是潇洒不羁遨游于大陆的顶级强者,转眼间就变成了个整天跟马粪打交道的马夫,身份改变如此迅速,也得亏她有强大的心理承受力才能这样无缝衔接。

  鸡叫三遍,天亮了,巡视过偌大的马棚,给马儿又加过一遍草料,等马儿把草料吃完,再挨个牵到井边的水槽旁让马儿喝水。

  马厩里的马儿足有百多匹,想要伺候好它们可不是件轻松活计,饮完马,饶是这具身体还算强健,秦意岚也被累得够呛。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协助原身干活的几个役夫也来到了马厩,秦意岚安排他们去清理马粪给马刷毛,等把活计排布好,她抓紧时间打开角门,溜号回了后街原身的家中。

  将军府后门的街上有好几排土坯房,房子里住的全都是将军府奴仆家将们的家眷,其中就有原身九岁的女儿麻桃。

  秦意岚一溜儿小跑回了家,站在麻桃的房门前敲敲门叫了起,等门里的人应声了,她又进了旁边儿充作厨房的一个草棚里开始做饭。

  拿火石点了火,再把陶釜架到火堆上,添好水,秦意岚把厨房翻了一遍,放弃了原身昨夜泡在坛子里的麦粒儿,把家里仅有的两把稷淘洗后放进了陶釜里。

  这个世界的文明还处于初级阶段,民智多愚,比如这个麦子,他们就不肯磨成粉来吃。

  这时期的人们普遍认为麦子经过石磨会产生丹毒,而且麦粉性热麦麸性凉,分开吃也会中毒,所以麦子应该跟稻米一样“粒食”,要一粒一粒地吃。

  完整的麦子在水里煮熟直接吃,口感可想而知,过于简单的烹饪方法影响了营养的吸收,麦子就显得不如稻、黍、稷那么养人。

  稻米在北地少见,就是达官贵人也少有吃得起的,因此北地口感好的食材就剩了黍和稷(黄黏米和小米)。

  稻粱菽、麦黍稷这可供人食的六谷里,除了稻米因气候问题在北方少有种植之外,粱与菽(高粱和豆子)产量最高,麦次之,黍与稷则产量最低。

  在生产力低下很难填饱肚子的时代,口感和产量比起来自然不值一提,大部分的人都会选择种植粱、菽、麦,所以贫民老百姓的食物就是高粱豆子跟麦粒。

  黍和稷产量低种得又少,自然就金贵,有钱人才吃得起,家里仅剩的这两小把,还是将军府过年时发的福利,麻秋生病时都舍不得吃,只留着三不五时熬上一碗粥汤,好给闺女补养身体。

  麻秋父母早逝,妻子前些年又被官兵抢去了,就剩了这一个独养的闺女,糙汉子虽然不大会照顾人,对闺女麻桃却是实实在在地疼爱。

  一把稷都舍不得吃要全留给闺女的麻秋,对麻桃的爱无疑是真心实意的,可麻桃呢?自家父亲病中都舍不得吃上一口的精贵粮食,她倒是能大方地舍给别人。

  与其便宜给原身的仇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左右人家是神仙,也不差这一碗汤粥。

  秦意岚冷笑一声,把陶釜里的稠粥盛了大半碗出来,剩下的自己一股脑喝了个精光。

  吃完粥,秦意岚去了正屋学着原身的样子交代麻桃:“饭放在灶房里,阿爹去将军府上工了,若有事可去西角门寻我。”

  正在噬着一枚柳枝准备擦牙的麻桃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权作答应。

  秦意岚顿了顿,盯着这位转世的神女看了看,把原主的神态模仿了个十成十,她瞪着两只牛眼,脸拉得阴沉沉地开口了:“不拘你是把同伴们召到家里顽也好,跟她们一起去街上逛也罢,阿爹都随你,只不许你再去那汉人的家里奉承。”

  “我没有去奉承!”

  麻桃嫌秦意岚说话难听,把啃咬得毛乎乎的柳枝从嘴里拽出来不满地冲着她嚷嚷:“我只是去学一下针线活儿而已,你做甚要说得这么难听。”

  要是搁原身,见闺女发了小脾气,必然要息事宁人,秦意岚才不,她阴沉的脸上露出一丝讥笑:“你又没有予人家钱财,不去奉承,人家凭甚要教你做活。”

  “因为人家良善,怜贫惜弱,所以才好心教我做活,”麻桃气冲冲怒视秦意岚,“人家并不需要我去奉承。”

  “你在人家眼里都是贫是弱了,还说无需奉承?好心?”秦意岚冷笑连连:“许是你忘记了,正是你眼里的好心人抢走了你的阿娘!”

  麻秋的妻子三年前被汉人朝廷的官兵掳走,秦意岚一提起这茬事儿,麻桃都不好吱声了。

  此次口角秦意岚大获全胜,她做出愤恨状摔门而去,留下满脸委屈的麻桃独自垂泪。

  麻秋失去妻子后性情大变,至此视汉人如仇寇,这反应十分的正常,毕竟是夺妻之恨,估计天下间没几个男人能心胸宽广到毫不介意的。

  可麻桃亲眼见证母亲被掳,却不以为忤,依然分外亲近汉人,这行为本身就十分违和,麻秋却只当孩子小不懂事儿,从未去深究过其中的道理。

  真真是眼瞎心盲,怪道那神女转世会寻到他这个倒霉蛋的头上。

  将军府里的百多匹马都是正儿八经的战马,为了让它们保持良好的体力随时都能出战,一天两顿料四次草必不可少。

  伺候这么些马儿的吃喝拉撒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一回到将军府,秦意岚带着几个役夫就忙得脚不沾地,连停下喘口气儿的功夫都没有了。

  就这么一直忙碌到半下午,早上才被她训斥过的麻桃找了过来,一见秦意岚,先怯怯地喊上一声:“阿爹。”

  麻秋素来疼闺女,哪怕这丫头经常把他气得直跳脚,只要她甜甜地喊上一声“阿爹”,麻秋立刻就能不计前嫌。

  “哎!”秦意岚粗着嗓门应了一声,殷勤地凑了过去:“阿爹一会儿就能下工了,你怎么找来了?可是有事?”

  麻桃眨巴着两只水灵灵的大眼睛:“我要熬粥,家里却没有粮,阿爹,你给我买些稷黍可好?”

  秦意岚心里一紧,敌人找上门了!

第108章 心地善良的小仙女2 仙子下凡

  这时代食材不丰富, 炊具也匮乏,再加有“粒食”的传统,因此烹饪手段就简便得令人发指了。

  不管是稻粱菽, 还是麦黍稷, 老百姓们吃起来就只用一种方式——煮而食之, 除了肉会灸烤着吃, 其它不管什么食材, 统统都放到陶釜或铜釜里去煮。

  高粱大豆和麦子这几样粮食煮熟了之后外皮虽然会变软爆开,却不会变成黏糊的粥水,粮食颗粒还是一粒一粒清楚分明, 吃起来口感粗粝相当费牙。

  而大米黄米小米却不同,这几样粮食能被水煮的颗粒爆开, 熬成软糯粘稠,口感顺滑的汤粥。

  秦意岚早上把家里仅剩的两把小米全给煮吃了,麻桃要熬汤粥,凭麦粒跟豆子可熬不出来。

  “今日朝食不是吃过粥汤了吗?”秦意岚脸上是一副带了几分宽容的微笑:“又馋啦?”

  馋倒是不馋,神女不注重这些口腹之欲,麻桃咬着嘴唇摇了摇头。

  看着她那委委屈屈的小模样, 秦意岚心情极好, 她大方地许诺:“乖女且再忍耐上几日,等月末府里发了钱,阿爹去给你买上一斗细粮。”

  离月末还有七八天,麻桃可等不及,她抓住秦意岚的手摇了摇求恳:“阿爹,月末太久了,您现在就去买点儿稷米好吗?”

  秦意岚叹气摇头:“咱家的钱都花哪儿去了,你该一清二楚才是, 怎么,你还要阿爹去借钱给你买细粮不成?”

  说到家里的钱,麻桃消停了,秦意岚却来了气儿。

  她叹了口气皱着眉头又开始训斥麻桃:“阿爹知道你素来心地好,惯爱帮扶别人,可帮人前也要看看自家有没有这能力,阿爹攒了半年的钱,买了缣布是给你裁做衣衫的,你可倒好,转手就施予了别人,你说你,唉~”

  秦意岚看看麻桃明显短了一大截的袖口裤腿,再看看自己身上打了好几层补丁的衣衫,摇头一声长叹,脸上苦闷不已。

  麻秋身材健硕正当盛年,又有一手养马的绝活,将军府给他开的工钱不算低,按说家里就他们父女二人,日子应该过得不错才是,结果他父女俩却过得比之后巷死了儿子儿媳独自带着俩孙儿的孤老婆子还要拮据。

  究其原因,就是麻桃心地太“善良”。

  马夫麻秋自妻子被掳后就性情大变,脾气暴躁,性情古怪,为人很有几分苛刻,这是街坊邻居们公认的。

  与之相反,他的闺女麻桃年纪小小就在街坊间传出了心地善良,怜贫惜弱,帮扶孤寡的美名。

  麻桃这“美名”来得不虚,都是她实打实做好事儿换来的,只要是家里有的东西,不拘是什么,也不拘有多少价值,只要别人比她更需要,她就能直接白送给人家。

  比如上月月初的那几匹缣布。

  麻秋就麻桃这一个闺女,日常的吃喝穿戴他是绝不肯亏待麻桃的,他自己穿粗麻的衣裳,却不舍得让娇娇嫩嫩的小闺女被粗麻布磨疼了皮肤。

  换了季闺女的衣衫短小了,麻秋把攒了几个月的钱全拿出来买了几匹生丝织就的黄缣回来,小闺女家家的皮子嫩,缣布服帖柔顺,穿在身上不磨得慌,给闺女做衣服正当合适。

  因为衣服做了是要给闺女穿的,麻秋也不多做干涉,缣布买回来后直接就交给了麻桃,叮嘱她拿了布去找邻家大婶,让大婶给她裁成喜欢的样式,他自会与大婶结算工钱。

  麻桃拿了布却没去找大婶给自己做衣衫,而是直接把几匹缣都散给了后街卖豆腐的那户汉人手里,只因那家人三四个孩子五六岁了都还光着屁股在街上玩耍。

  收到布匹的那家人自然对麻桃感恩戴德,在邻里街坊间一传扬,麻桃乐善好施的美名更上一层楼,麻秋听到这消息却是又气又急又无奈。

  他自己一身粗麻的衣衫补丁摞补丁,几年都没舍得更换,闺女却大方得把几匹黄缣都送了人,她也不想想,那户人家为何能有几个年岁相差不多的孩子?

  只因那做豆腐的小贩手里有钱有粮,他典了两个妾回来,能给他生孩子还能给他干活磨豆子,那汉人做买卖,可是比马夫麻秋要有钱的多。

  时人重诺,无信不立,送出去的东西再收回,就如把吐到地上的唾沫再舔起来一样,是极遭人鄙视的行为。

  布匹已经被闺女送了人,哪怕自家比卖豆腐的那家人更需要那几匹布,可麻秋若是上门去讨要,必然会惹得人家背地里议论自家父女俩说话不算数。

  女儿虽然才九岁,麻秋却不肯把闺女当个不懂事的娃娃看待,他是当爹的,只有给闺女做脸子,万没有轻易折损闺女脸面的道理,因此麻秋心疼之余逮着闺女疾言厉色地训斥了几句也就罢了,此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还有街尾的寡妇,她家儿子十五岁,是个身材瘦弱的儒生,每日里只会摇头晃脑地之乎者也,去街口挑水都能把水桶掉到井里。

  麻桃见他做不来这些粗活,就自告奋勇替寡妇挑水,她一个九岁的女娃,身量矮得连扁担都担不起来,怎么挑水?

  她只能一桶一桶地往寡妇家里提水,磨得手上都是血泡。

  麻秋在家里从来不舍得让闺女做一点儿粗活,结果闺女却跑出来这么糟践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