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有青木
沈暮深被她大胆的用词震惊到了。
顾朝朝笑了,跨到他身上用力亲了一下:“沈暮深同学,我已经三十岁了,身心健康,我谈恋爱不是牵牵小手散散步就行的,你如果没做好心理准备的话,我觉得……”
“我们……在谈恋爱?”沈暮深呆滞打断。
顾朝朝捏住他的下颌:“现在是,但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再不及时跟我说,那就分……”
分手的手还没说出口,他就撑起身体吻了上来,动作依然生疏笨拙,却无比撩人,房间里很快就只剩下一点轻微的水声。
沈暮深平时连小电影都没看过,在这方面的经验只有几次梦境,梦里的一切还缺少细节。顾朝朝很快就察觉到了他的窘迫,噙着笑抓住他的手,引导着一路往下。
衣服一件一件剥落,房间里没开暖气、空气却不断升温。
许久,沈暮深才猛地惊醒,抽出手在身上擦了擦:“要买套……”
“不用。”顾朝朝拦住他。
沈暮深面露犹豫。
顾朝朝大言不惭:“我不孕不育。”
沈暮深恍然,于是又一次吻了上去。
不知不觉已经凌晨,气温逐渐降低,两个人躲进了被窝里,满身大汗地完成了沈暮深真正的成人礼。
顾朝朝在沈暮深这里住了将近一个星期,虽然国内公司正值淡季,没什么事需要她去忙的,但她还是坚持要回去,不为别的,只为了好好休息——
年轻人体力真好啊!她的老腰这几天一直摇啊摇撞呀撞的,已经快废掉了。
沈暮深本来是要跟她一起走的,但还要留下办转学手续,只能先送她离开。好在他也没耽误太久,半个月的时间就把所有事都弄好了。
临回国前,他郑重与吴畅周仓道别。
吴畅冷哼一声:“臭小子,你现在高兴了?”
沈暮深没加掩饰,露出一排小白牙。
吴畅气笑了:“别得意,我马上也要把重心转回国内了,你要去的那个大学,邀请我去上课,到时候你还是要来。”
沈暮深愣了愣,突然伸手抱住了他:“谢谢师父!”
“……我又不是为了你才回去的,你谢什么谢,落叶归根懂吗?!”吴畅嘴上抱怨,却还是笑呵呵地拍了拍他的后背。
沈暮深在国外两年,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
回国之后,他还是按时上课、按时回家,偶尔做一些周仓安排的访问,生活似乎与在国外时没什么不同——
但某些方面却还是不一样的。
二十几岁的男孩子有太多无处安放的精力,于是爱情就成了最好的输出点。顾朝朝从未想过,自己三十多岁的时候会有这么丰富的夜生活,并对‘女人三十如狼四十似虎’这一广为流传的言论发出质疑——
根本不是女人需求增多,纯粹是那些上年纪的男人不行吧!她跟自家弟弟在一起,为什么从来没有过不满的感觉?!
日子一天一天过,转眼就到了沈暮深毕业的日子。
看到他穿上学士服时,顾朝朝一阵恍惚,怎么也没想到当初那个连饭都不会按时吃的小可怜,竟然会成长得这么好。
“姐姐,我爱你。”他站在阳光下,认真地跟她说。
顾朝朝笑笑:“我也爱你。”
“我毕业了,再有两个月,就二十二岁了。”沈暮深又补充一句。
顾朝朝感慨:“是啊,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
“我马上就二十二岁了。”沈暮深又一次强调。
顾朝朝顿了顿,疑惑:“什么意思?”
“我可以结婚了。”沈暮深认真地说。
顾朝朝无言许久,失笑:“你知道什么是结婚吗?小屁孩。”
沈暮深不喜欢她叫自己小屁孩,闻言不高兴地抿了抿唇:“姐姐。”
“……知道啦!”顾朝朝横他一眼。
沈暮深顿了顿:“你答应了吗?”
“不知道。”顾朝朝吊他胃口。
沈暮深继续追问:“你答应了吗?”
顾朝朝:“……”
“答应了吗?答应了没有?姐姐……”
“答应!”顾朝朝十分恼火。
沈暮深脸颊倏然红了,激动地拉着她校园里疯跑。顾朝朝吓了一跳,哭笑不得地叫他停下,他却什么都不听,满学校疯喊要结婚了。
他们的关系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曝光,这个世界很开明,注意力不会过多放在女大男小这件事上,而是更加集中在两个人的容貌、身份上。
大多数人都是祝福的,只有已经破产的钱家人,为了挣一点流量费,曾站出来声讨过顾朝朝只是为了骗沈暮深的遗产。而这件事是沈暮深亲自出来回应,表明愿意给顾朝朝他所有的一切,顾朝朝更是利索,直接晒出了顾氏的千亿产值。
这件事之后,钱家就销声匿迹了。
顾朝朝回忆往昔,再看眼前飞驰的少年,突然一阵眼热。
少年回过头,眼底依然清澈一片,岁月和磨难没有对他造成一丝的影响。
“姐姐,我好幸福,要是时间能停在这一刻多好。”他认真地说。
话音未落,世界一片安静。
顾朝朝轻拭眼角,笑着抱了抱笑容定格的他:“小混蛋,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说完,她眼底的笑意更深,“但也如你所愿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总觉着,将来还会有与你相见的日子。”
说完,她不自觉地握住自己的手腕,那里有缠绕勾系的花纹,此刻正散着点点温热。
“我们总会再相见。”
第174章 (那只白化病的狼...)
大雨倾盆的山林, 地上堆积了厚厚的落叶,一道闪电劈开漆黑的夜空,给世界带来如昼光亮, 又在瞬间归于黑暗。
顾朝朝在大雨中打了个激灵,摸了自己的耳朵无数遍后,终于认清了自己不是兽人的事实——
然而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兽人,她却不是, 说明她这次没有借用这个世界的任何身份,是一个纯粹的穿越者。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兽人不管强大与否,都有适应原始山林的身体和能力, 而她一个普通人类,恐怕连生存都有问题。
比如现在,她就要快被这场大雨给淋死了。
根据原文来看,这样一场罕见的大雨, 是发生在男主被狼群驱逐之后。
是的, 这本《痴痴兽人》的小说里,男主是一个狼族, 只是因为天生白化,出生时一身白毛,就被同族视为异类,自幼在狼群中受尽欺辱。
好在男主争气, 长大之后逐渐成为整个狼族最为强壮的兽人,加上足够聪明、有超高的打猎技巧,所以虽然皮毛通体雪白,这些年也逐渐赢得了狼群的尊重。
如无意外, 他本该成为新一任的狼族首领,然而却在一次打猎之后受了重伤, 与此同时狼族中开始传染一种奇怪的疾病,许多强大的族人都因此死亡,他却一直没事。这件事引起了其他族人的警惕心,不知何时又开始流传,白色皮毛会为狼族带来不幸。
人心惶惶之下,受了重伤的男主被遗弃在一个山洞内等死,因为救治不及时留下了终身的伤痛,最后为了摘一颗果子充饥,直接摔死了。
……是的,摔死了,顾朝朝读到这里,深刻怀疑这本文的作者本身就是个反社会,才会写出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剧情。
不对,不止这本,还有之前几本,痴痴系列简直都是有病。
按照剧情,这场大雨就下在男主被遗弃两天之后,所以现在的男主正一身伤躺在某个山洞里,顾朝朝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快找到他,然后帮他处理伤口。
只是眼前的艰险山路……顾朝朝长长地叹了声气,认命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庆幸大雨遮掩了脚步声与气味,她不会被其他的兽人或者野兽发现。
按照原文中对山洞不多的描写,她尽可能通过周边的石头与树木辨认方向,走走停停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找到了山洞口。
就是这里了。顾朝朝看着黑黢黢的山洞,深吸一口气开始往里走。
外面雨声嘈杂,山洞里却还算安静,且随着她越往里走,就越安静,很快就只剩下她的呼吸与脚步声。
顾朝朝花了一会儿时间适应黑暗,却还是走得磕磕绊绊,走了很长一截后,终于隐约看到不远处一大坨东西。
她眼睛一亮,刚要开口唤人,接着两只小绿灯一样的东西突然亮起。
顾朝朝愣了愣,突然意识到这是男主野兽形态的眼睛……她到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己这回要救的男主甚至都算不上一个人,尤其是饿了两天变为兽型时。
他甚至可能会把她当食物。
顾朝朝一个激灵,想也不想地往回跑,然而转身的瞬间她就后悔了,因为她想起一句名言——
永远不要用后背面对野兽。
可惜现在想到也晚了,她已经跑了,只能咬着牙继续往前跑。
果然,她没跑几步,就听到了身后的追赶声,一瞬间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整个人都发挥超常,跑出了飞人的速度。
快了!快了!
洞口越来越近了!
顾朝朝耳边只剩下呼啸的风声,大脑也空白一片,求生的本能让她顾不上别的,只想尽快逃出这里。
一步、两步……洞口还有一步之遥,她眼睛一亮,直接一个飞跃。
双脚离地的瞬间,一股大力直接撞了过来,顾朝朝本就在往前跑,这下惯性加重,直接飞了出去,整个人都撞在了一块石头上。
身体传来一阵剧痛,她呜咽一声抬头,只见一匹浑身浴血的野兽从山洞中款款走出,眼底的凶光几乎不加遮掩。
“……你冷静一下,我可以帮你疗伤,”顾朝朝哆嗦着往后退,“我我我还能帮你找野果,给你弄水喝……求求你别杀我!”
话没说完,野兽就冲了过来。
“我还能陪你聊天跟你做朋友!”顾朝朝闭着眼睛大喊一声。
说完,好一会儿没有动静,她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正对着野兽森白的牙齿。她顿时眼前一黑,直接昏死过去。
再醒来时,她一阵恍惚,直到看到不远处的野兽,才意识到自己没有被吃,世界也没有刷新。
他竟然没吃自己?顾朝朝愣了半天,刚要起身就察觉到不对,愣了愣后低下头,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大片肌肤都暴露在外,像极了……
她被狗日了?顾朝朝茫然抬头,看到不远处的野兽缓缓睁开眼时,又下意识地否定了这个想法。
不对,他是狼,所以是被狼……顾朝朝又是眼前一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