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音演员穿到年代文 第67章

作者:大漠风铃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这是所有女星都梦寐以求的:天使的脸,魔鬼的身材,怎么吃都不胖的体质,还有完美的声带。

  就因为这样,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吃。

  尽管因为李潇潇穿越过来,导致剧情发生偏差,周宝姝没能抢到周家千金的身份,但她这些身体条件,是原身就自带的,谁也拿不掉。

  她擦了擦嘴巴,摆出一副冷静果断的模样:“你放心,你不想收留我,我也不会死皮赖脸地缠着你。就算以后哪天我横死街头,那也跟你秦致新没关系。”

  说着,她站了起来,把外套脱掉。

  “我不是这个意思……”秦致新马上别过头,声音都有些急了,“宝姝,你不要冲动,有话好好说。”

  周宝姝绕过桌子,见他又要转脸,俯身抓着他的发,嘲讽地笑了笑:“装什么正人君子啊,不好看么你收留了我这么些天,我是没钱付你钱租的,但我也不想欠你,跟你好一晚吧,一晚不够就再来一晚,让你满意为止。”

  秦致新被她抓得头皮生疼,转不了脸,只能闭上眼睛,喉结快速地滑动两下,声音都有些发抖:“宝姝,别这样,你还年轻,以后人生还长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有什么问题我们一起解决。”

  周宝姝面无表情地看着身下的男人。

  在这年代,对于这种老实的蠢男人,只要发生点什么,她就能彻底将他抓在手里,以后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更加不会再说什么让她回光州的话。

  没有比秦致新更合适的人选了。

  可这人就是个怂货,都已经到这份上了,居然还不上。

  周宝姝冷哼一声,松了手,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将门重重关上。

  秦致新听到声音后,这才慢慢睁开眼,抬手捂了捂眼睛,摸了一把脸。

  他刚才连大气都不敢出,现在总算可以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将刚才憋在胸中的浊气呼出。

  心头还在狂跳,手都还是抖的。

  过了好一会儿之后,等平复得差不多,他才站起来,将周宝姝吃完的碗筷收拾好,拿到厨房里洗干净放好。

  中秋之后,后天就是国庆节了,新的一个月又要来了。

  秦致新叹了口气,捏了捏眉心,最后下定了决心,走到周宝姝的房间前,敲了敲房门,然后说:“宝姝,我明天去孟老师家里送鸡蛋,你后天继续去她那儿上课吧。”

  孟丽红是从市文工团退休的老艺术家,曾经是合唱组的老师。

  因为周宝姝说想学唱歌,秦致新打听了一番,从几位老师里面,选了家庭条件差而且人口多的孟老师,约定每个月给她家送点食物,然后她教周宝姝唱歌。

  月底交付次月的货,这就意味着,秦致新让周宝姝继续留在他家里。

  咔嚓——

  房门被轻轻打开了,周宝姝握着门把,抬起头看了秦致新一眼,眼眶发红,又轻轻地移开目光,咬了咬唇,小声地说:“我做了月饼,在冰箱冷藏室里。”

  她批了件外衫,按秦致新说的那样穿严实了。

  秦致新很是意外,愣了愣后,才笑着说:“那可得趁着中秋没过完,好好尝尝,应一下节。”

  刚才那些笼罩在心头的无力和无奈,随着少女这句话散去了不少。

  她做了月饼。

  秦致新心想,这姑娘原来早就想着跟他一起过节,所以他回来晚了,她才这么生气。

  而他甚至还问她要不要回光州,尽管他是出于好意,但在她看来,却是他要赶她走。

  说到底,不过是十几岁的小姑娘,有家回不得,没有安全感,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也确实是欠缺考虑了。

  在想出稳妥的解决方法之前,还是先维持原样吧,只要小心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国庆之际,光州市文工团主推《蜕变》和《无名英雄》,在文工团剧院有安排演出,对居民开放,同时也有安排到各单位巡演,受到了广大市民和各单位职工的一致好评。

  当初李潇潇从军区那边交流回来后,带回了《无名英雄》的剧本,当时话剧组内部还在学习与排练的时候,就紧接着发生了吴芳的事,所以当时还没来得及公演,大家的重心就放到了《半边天》上面。

  现在吕洋已经受到制裁,吴芳也回归到话剧组,事情告一段落,大家迎来了十一国庆,于是《无名英雄》正式对外公演。

  虽然市民们仍是非常喜欢《蜕变》,但毕竟已经看过了,很多人甚至不止看了一遍,而《无名英雄》是新剧。

  文工团话剧组的演出质量,大家有目共睹,因此对这部新剧非常期待,场次安排一共开,剧票同时发放,几乎是被一抢而空。

  回归后的吴芳状态非常好,《蜕变》的演员已经很充足,而《无名英雄》是群像剧,没有哪个角色台词特别多,因此组内每个成员都能上手,因此李潇潇终于暂时可以从台前转为幕后了。

  她和冯老师已经预想过了,国庆之后,群众们肯定会要求再上《半边天》的,毕竟之前就只来得及上一场公演。

  而之前李潇潇曾设想过要做连续剧,设计单元剧的剧本,同一个主角,同一群配角,同一个时代背景,上演不同的故事,这样既不会产生重复看同一部戏的腻味,又有利于让这部剧的角色深入人心。

  在她最初的设想里,主角是男军人,但故事还没来得及完善,就先出了《半边天》的剧本,而这剧本跟系列剧的剧本设定有相像之处,于是她打算直接改系列剧的设定,将里面的男主人公改成女性,是《半边天》里的大女主冯铁兰,故事时间是冯铁兰退役之后。

  这样一来,《半边天》就相当于是系列剧的前传,增加了两个剧的可看性。

  所以,李潇潇虽然国庆期间不用上台表演,但并不比台上的演员们轻松,因为她要赶剧本。

  不过,也多亏了这样的安排,她的时间非常灵活。

  比如说,她把做沙姜猪蹄、豉汁焖大肠、艇仔粥等的菜谱给了饭堂大厨们,大厨们试过都说好,甚至在饭堂做了一顿让文工团成员们吃之后,各剧组的老师们就集体要求喊停,因为学生们吃得太多了,不利于身材管理。

  大厨们扼腕叹息,文工团不让做,但回到家里也马上做给家里人吃,因为大厨们都是住职工楼,家人也都在职工楼一起住,离文工团非常近,于是李潇潇厚着脸皮请大厨多做一份,她要拿给辛苦巡逻的团长。

  田和区虽然离她家远,但文工团就在田和区里,因此她去找重锋十分方便。

  这天将近六点的时候,李潇潇还在文工团外等着猪蹄,就看到吴芳提着一大袋东西,从文工团里面出来,脸上甚至还带着妆,匆匆忙忙往外走。

  李潇潇朝她挥了挥手:“师姐,哪儿呢?”

  吴芳拍了拍手上的袋子,笑着说:“给白杨送个枕头,他那伤不能压着背,躺下也只能趴着,医院的枕头不合适,我给他做了一个,现在准备去医院呢。”

  李潇潇好奇地看了看,惊讶地“哇”了一声,这枕头居然是纯手工的!

  她问:“你这是托谁搞来的棉花啊?”

  吴芳捂嘴笑了笑,无奈地说:“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哪认识什么人,就是拆了其他枕头,用里面的棉花填进去的。”

  李潇潇恍然大悟,又笑嘻嘻地说:“师姐真是心灵手巧,师兄好福气。”

  吴芳脸色微红:“他为我受伤,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李潇潇心想:嗐,这年代的人都好含蓄,要是有人问她是不是喜欢团长,她马上就说“是的?”。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吴芳赶时间,李潇潇的猪蹄还没到,于是吴芳先走一步了。

  大概又过了十来分钟,江大厨家的妻子杨梅终于来了,李潇潇接过她手上的保温瓶:“谢谢杨阿姨,辛苦啦!”

  杨梅笑着说:“哪里的话,这还是多亏了你这菜谱,咱家以后可以省不少钱呢!”

  杨梅还要赶回家里,李潇潇跟她道别之后,也把保温瓶放到车篮中,快乐地骑上去找她的团长了。

  军警巡逻是二十四小时轮班制,每个人每天安排的时间有可能不同。

  重锋今天晚上是在后台值班,于是李潇潇直接去了田和区派出所。

  最近很多军警同志都能看到,市文工团的李潇潇同志,天天给重团长送吃的。

  众人一问之下,重团长的勤务员方浩明才给大家说了,大家才一脸恍然:原来重团长好几次救过李潇潇同志,而且他们两家还是世交,难怪他们看起来关系这么好!

  因为大部分人都出去巡逻了,派出所里就只剩下重锋、方浩明,以及一名本所的民警。

  派出所也有饭堂,三人轮流去吃,民警刚吃过回来,替重锋和方浩明的班,于是两人带着李潇潇,一起去了派出所的饭堂。

  李潇潇还是第一回进来这饭堂,好气地四处张望,觉得这比文工团那边的差太多了。

  等重锋和方浩明打完饭回来一看,她发现连饭菜都差挺多,忍不住皱了皱眉,撇撇嘴说:“团长,早知道你们就吃这些,我就从我们饭堂多打点菜给你了。”

  重锋刚想说“不用了”,方浩明已经不满地嚷嚷起来:“诶诶小铁梅,你这偏心得有点离谱啊,你浩明哥我呢就只知道给团长。”

  就离谱,他这么一大活人就坐在跟前呢!而且他才刚刚帮她跟其他人解释完她和团长的关系!

  李潇潇刚才一时口快,竟然落下了好兄弟,她咳了一声,连忙说:“是是,明天也给浩明哥带上的,浩明哥放心!”

  重锋转过头看着方浩明,眼神锋锐,缓缓地重复了一遍:““浩明哥”?”

  李潇潇:“……”

  方浩明:“……”

  同样这三个字,从小铁梅口中出来,就是清脆中带了点娇俏,让人心情也跟着飞扬愉悦。

  可从团长口中出来,方浩明只觉得自己要折寿了——受不起受不起啊!

  方浩明马上识趣地将保温瓶打开,将里面的焖猪蹄倒到重锋饭里,一脸殷勤地说:“不敢当不敢当,锋哥请!”

  李潇潇看方浩明这架势,似乎能想象到,以前那帮大院男孩们一定是被团长教训得很惨。

  她笑嘻嘻地朝方浩明说:“你说你,非要占这点口头便宜。我现在喊你一声“哥”,你还敢应嘛”

  方浩明蔫了吧唧地说:“可别了,你还是喊团长吧。”

  再来一声他都怕见不到明天的太阳,谁都没法在团长的眼锋下熬过一个钟。

  李潇潇哈哈大笑,抬起手肘,托着腮,转而看着重锋。她眉眼一弯,瞳仁映着柔和的灯火,泛着星星点点的微光,朝重锋软软糯糯地叫了一声:“哥哥。”

  重锋仍是一脸正直,眼里却带了点若隐若现的笑意,十分自然地应了一声:“嗯。”

  方浩明一脸生无可恋,只觉得这饭堂忽然泛起一股奇怪的味道。

  淦,他想冯露了。

  要是冯露在,他一定能反让这两人酸一脸。

  重锋给方浩明分了一半猪蹄,方浩明尝了一口,眼神马上就亮了起来,满血复活了:“我的天,这也太好吃了吧!”

  “是吧,没骗你吧!”李潇潇高兴地说,“咱们文工团大厨的手艺可不是吹的,明天再给你们带点别的。”

  两人吃完饭后,天色还没完全黑透,但重锋还是催促李潇潇回文工团了:“你早些回去,我今晚要在这里值班,送不了你回文工团。”

  方浩明一脸无语,心想:团长你这话说的,咱们这不是已经全天候都在巡逻吗?这里回文工团路上可安全了好吗?

  但他只敢在心里想。

  他们晚饭之后就是工作时间了,李潇潇也不好打扰他们,于是点了点头:“好。”

  李潇潇的自行车就停在派出所门口,重锋将她送到外面路边,她抬腿一跨,坐到自行车坐垫上,朝重锋挥了挥手:“团长,那我先走啦!”

  重锋看着她,低声地反问:““团长”?”

  他其实一直也有点纳闷。

  即使不算小时候,只从白沙村开始算起,他明明也比方浩明更早和小姑娘认识,明明也已经解开了误会,之前他弄伤过她,她也说了没有放在心上,而且还很感谢他。

  所以,为什么一直就喊方浩明哥、大哥、哥哥、浩明哥呢?

  其实她这么叫方浩明也没什么,他跟方浩明从小一起长大,当然是不存在什么嫉妒的。

  主要是她到了他跟前,就只有一声规规矩矩的“团长”,这就有点让他……

  重锋心想,大概是疑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