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酸茄
由于赵平安要参加会试,已经许久没去国子监听课,多是去老帝师那寻求指导,而在会试临近之时,赵平悦也替他准备好了去考试院要带的一应物事。
当然,她也不忘给平安准备一身红衣,留待他进考场时穿。
是再进一步,还是维持原状,且看今朝。
会试考四场,分别是诗赋、经义、论、策,时间是三天,从二月二十五到二月二十七。
二月二十五,赵平安经历了点名,脱衣检查,确保没有夹带,才领了号牌去了自己的号舍。
对自己带来的东西简单进行了整理和归类,随着外头铃声响起,考官也开始将试题发放至诸位举子手中。
第一场考诗赋,虽是一场考试,却是分为两题,赋题为《未明求衣赋》,诗题为《淡交如水诗》。
拿到试题,赵平安一看题目,心里就有了数,事实上,到了他们这个层次,考题都是化繁为简,简单几个字,不仅要想出这几个字的出处,还要根据上下文,以此为赋。
所谓未明求衣,典故出自《周书》,“天子未明求衣,日旰忘食,犹恐万机不理,天下拥滞。”形容天没有亮就穿衣起床,也指天子勤于政事。
至于诗题出现的《淡交如水诗》,典故是出自《庄子》中“淡交如水,大道若弦”一句,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也是出自此书,形容君子之间的友谊真挚而淡泊。
这题理解起来不难,甚至称得上简单,但以此为诗就比较考验考生们的文学功底了。
从上午考到下午,时间大多都花在思索上,赵平安中午也只是随意用了些饭食,一直到了傍晚,考卷才被收了上去。
第二场考史论“行赏忠厚之至”,这就相当于让写议论文,这一题帝师之前给他出过,也讲过,答起来不是什么问题,前两场对他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儿。
难的是第三场的策问。
赵平安看着试题上明晃晃的写着:“同朕共同治理天下的,是士大夫,如今士风不正,欲求无边而见识短浅。”
“想要正士风以复古道,用什么办法可以做到?”
看着“士风不正,欲求无边,见识短浅”的评价,赵平安深吸了一口凉气。
这种题,考官是真敢出啊!
大致的意思便是说官场士风不好,有些官员没有能力,见识短浅,想问问有没有整治这些贪官污吏的办法。
把这种朝廷之事拿出来做考题恐怕有两个目的,一则,是想从他们这一批举人中选些个中肯的答案,做为考验,顺便也看看有没有什么有用的法子,二则也是以此来警告,不单单是警告在职的官员,另外也是警告他们这些离进士功名一步之遥的举人们,让他们莫要行此道。
赵平安觉得这答案倒是不难答,只是如何才能打得有新意。
说起来,如何治贪是从古至今的一大难题,哪怕是到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有了监控,有了网络,有了各种高新技术,也无法将贪官根治,更别说是在信息闭塞的古代……
不过,说起古代的整治方法,赵平安有印象,秦朝规定,“通一钱,黥城旦最”,也就是说哪怕行贿一个大钱,也要被在脸上刺字,然后再罚去修长城;隋唐规定“坐赃论加二等”,也就是说,如果是朝廷重臣,还要加重处罚,至于宋朝,则是规定“赃满五贯文者处死”。
其实,不管是哪个朝代,对于贪官都有自己的惩治办法,但如果只看惩罚,最严的莫过于明朝,也就是朱元璋时期。
明代律法明文规定,只要地方官员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便会被“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据说,明太祖还特地建立了一座庙,被称为皮草场。
剥皮、流放、诛刑、杀头、灭族、凌迟,明朝对于贪官的惩治制度足有十数种……
当初,赵平安可是好一番了解过这一段的历史,毕竟是“开局一个碗”的主人公。
在他的了解中,明太祖朱元璋无疑是个狠人,灭元、杀袍泽,狠到官员恨他,百姓恨他,乃至后来在历史书上才会被丑化成那么一付“鞋拔子”脸的相貌。
明太祖这个人,褒贬不一,但他治贪的决心从刑罚中可以见得,但只凭这一点也无法去否认他的功绩。
结合两世的经验,其实在赵平安看来,只要有阶层之分,只要有压榨,贪官也是治不完的。
朝廷不是不让贪,只是别太过,如果官员能在贪渎的同时带动整个郡县的发展,即便上边知道了,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这种话他也只能想想,写到纸上还得好一番思索。
赵平安“刷刷刷”打起了草稿,其它的号舍也响起炭笔摩擦纸张所发出的“刷刷刷”的声音,自从炭笔铺子开张,不少人都意识到了这种笔的好处。
起码相对于毛笔来讲,炭笔写字是真的快……
三场考试过后,也迎来了最后一场的经义,题目只有一句话:治大国若烹小鲜。
此句出自老子的《道德经》,在赵平安的印象中,这话直到他上辈子生活的现代也是广为流传,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一句话便反映了治国的道理。
什么是小鲜?
古人认为鱼肉和羊肉是最美味的,所以二字才组成了“鲜”,而小鲜,则是指小鱼,治大国若烹小鲜,表层意思是说治理国家就像是炖小鱼,深层意思则是指无为而治。
之所以这么说,也是结合了老子的观念。
解释比较多,可以从多方面去解释。
一则,古人炖鱼,不去鳞,不去肠,最忌讳频繁搅弄,随意搅动的话鱼肉会散,反映到治国,则是可以解释说治理国家要令其稳定,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意折腾,也不能朝令夕改,
二则,寻常人家炖鱼,火不能大,要文火慢炖,也指治国不能浮躁,治国的政令法令要遵循老百姓自然的状态,返璞归真
三则:古人炖鱼,不能加过多调料,只保持鱼的本味,也就是说不要在管理中添加太多私欲的东西,举重若轻发,化繁为简。
说白了,“治大国如烹小鲜”就是无为而治,不是不做,而是不要违背“小鲜”的本性去做,只有按照事物的本性去发展,才能保持生态平衡,生生不息。
赵平安记得这句话的解释,是因为这一句话在这一世的理解是:治国就像烧菜一样精心,油盐酱醋必不可少,多一分少一毫都会破坏了这道菜,要精心注意火候……
但事实上,结合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他上辈子看见的改良版才更符合这句话的本意。
前面三场试题,他不占什么优势,不管是对于治贪的见解也好还是诗赋也好,都是如此,所以,在经义这一关,他更该好好答。
无非就是将两种不同的观点分两个板块解答,这种方式,经历过文科生高考的他再熟悉不过。
第两百七十三章 魏昭这个坑货!!!……
二月二十七的午后, 会试结束,考试院大门开启,憋了三日的考生蜂拥而出。
回了家之后, 赵平悦早早就命人炖好了一桌肉食,擎等着他回来吃, 如果要问她怎么知道,实则是姜鱼林经验之谈。
素了三日, 只怕嘴里都要淡出鸟来了!
会试出成绩还要再等些时日,等成绩出了之后,通过的举子还要再参加一次殿试,不过, 只要能通过会试, 不发生意外的情况下都能上榜。
毕竟, 会试定名,殿试才决定着最终的排名。
三年一度的会试向来是朝廷的头等大事, 不仅朝堂上讨论,私下亦是如此, 不过对于魏昭来说, 趁着太傅阅卷的机会, 他也能够得以出宫。
自从年后, 魏昭一直觉得他父皇是受了什么刺激一般, 导致他闲下来的功夫是越来越少,难得有这个时间,自然是好生央求母后,放他出宫去玩。
这个时候,沈煜也是考完了试,自然不吝啬带他, 哪怕魏昭提出去姜家带长生去逛街也是欣然接受。
赵平安去了老帝师那,也是将自己考试时所答的内容说与他听,求待指点,自然不得空见他,姜鱼林还有公务,不在家,寻不到人。
至于赵平悦,生意上的事情就够她忙的了,一听他们主动要求带长生去玩,她表示不胜感激。
长生也不怕生,又爱凑热闹,再加上几人熟识,所以很快,一行三人大摇大摆的就上了街。
边逛边吃,魏昭说了,这次是他请的两人,今日的所有花销都记在他头上,魏昭一早就做好了这个打算,所以在来时,他荷包里就准备了充足的财物。
的确称得上是充足,对这一点,沈煜豪不怀疑,他原本还想着今日要宰他外甥一番,直到三人去了街边卖糖葫芦的小摊贩处……
两个孩子一人挑了根糖葫芦,卖糖葫芦的老板也报了四文的价格,就等着收钱,但下一秒,就见魏昭从荷包里掏出了一个小金豆。
嗯,的确是小金豆。
大小,形状,都是仿着金豆来做什么的,沈煜瞧着,应该是宫里娘娘们赏的,平时花用赏人自然不算什么。
只是,拿着金豆来买东西,他确定不是来砸场子的?
偏偏魏昭这会儿还来了一句:“是不是不够?”
听到这话,摊子的老板脸皮直抽抽。
什么不够?是他给的太多了。
说实话,看着眼前这颗明晃晃的金豆,他的确想收,可再一想着自己兜里连找人的钱都不够,老板到底还是叹了口气。
“小公子可有零钱,这金豆老朽实在是找不开啊!”
“找不开?这……”魏昭神情尴尬,有些不知所措:“我今天出门时只带了这个。”
听到这话,老板着实有些羡慕嫉妒恨,看了眼两个孩子身后跟着的一堆侍卫,他也只能在心里感叹了一句:同人不同命。
但不管是天王老子也好,平民乞丐也好,买东西都是是要付钱的,所以,他只能把目光投向了带着孩子的沈煜。
那眼神意思像是在说:这就你一个大人,总不好叫一个孩子买单……
一根糖葫芦也没落着还得跟着擦屁股的沈煜“……”
魏昭这个坑货!!!
等到沈煜一脸不高兴的跟着付了钱后,走在路上,魏昭还小心问道:“舅舅是不是最近手头拮据,不若我这袋子金豆都送你?”
“不必,我不缺钱”,沈煜当即摆手拒绝。
“那舅舅为何不开心?”
听到这话,沈煜顿时停驻了脚步,低头看着手上牵着的,一下一下舔着糖葫芦的魏昭,二人大眼瞪小眼。
魏昭还以为他会说什么,却只见沈煜一脸沉痛的看着他道:“只是觉得,我大魏以后要交到你手上,处境堪忧。”
魏昭“……”
父皇母后不叫他出宫,这也怪他喽?
沈煜领着魏昭,魏昭牵着长生,三人从东头逛到西头,等到逛到一家热闹的首饰铺子,还见几个女儿家在此处挑选饰品。
魏昭还说要给他母后太后挑两件好看的,不过此处女眷众多,侍卫们不好跟进来,甚至沈煜自己都不想进去,但奈何两个孩子有心孝顺父母,沈煜也只能由着他们,便都叫侍卫在外头守着,他带着两个孩子进去。
结果,还没到地儿,就见长生脸色一顿,偏偏他年纪小两人都没看见他这面色的突然变化。
总之,趁着两人不不注意时,长生直接挣脱了魏昭的小手,“蹭蹭”几步跑到了那几位女子中,有意无意的踩了其中一位年轻些的姑娘。
见着长生不仅从那姑娘脚上踩过,还狠狠一碾,那一脚用力十足,看得沈煜魏昭眉心一跳。
女子吃痛,“啊”的一声大喊,等再去寻长生的身影时,长生已经绕了一圈又回到了沈煜和魏昭身边。
等在外头的侍卫们听见里头有声音还探头往里一看,不过被沈煜一瞪,几人又缩回了头。
至于踩完了人的长生,回来时似乎是觉得缺了点什么,握了握手,直觉手中发空,还主动拉起了魏昭的小手,靠他靠的更近,才又好整以暇的看着那女子惊慌失措的模样。
没错,他就是故意的,谁叫他女子那日先踩的他娘。
他爹说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虽然只过去半月,但踩了他娘的那女子他不会认错。
可巧就被他今日碰着了……
沈煜他们并不知其中的原由,但看着长生从前到后的操作,沈煜还是在心中大呼佩服,这种犯了错还精准找到后盾的做派,不说别的,长生的眼力见儿他是服的。
不过,佩服归佩服,错还是要认,两个孩子是他带进来的,作为三人中唯一的成年人,锅只能由他来背。
看着那女子疼得五官都要拧在了一起的模样,沈煜虽不明白一个孩子的一脚能有多大力气,却还是叹了口气,默默在心里了默了个哀,才又上前拱手致歉:“家里孩子顽皮,惊扰了几位,实在是抱歉。”
说着,他又在几人怒目的注视下拿起了一对几人刚刚正挑选的金耳环,继续道:“是在下没管教好孩子,在下万分抱歉,不若这样,这副耳环就当作是在下的赔礼,还望诸位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