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妹纸爱吃肉
当年的一场灾,让吴尘一家人背井离乡。
多年后的今日,他也算是荣归故里,可惜,曾经的亲人早已经埋入黄土,物是人非……
按照自己的记忆,吴尘找到了自己曾经的家园,这一片土地早有了翻覆地的变化。
曾经的镇,如今看起来还算繁华。
“少爷,你觉得这地方如何?”
吴尘在附近打探了一番,最后选了一处空置的别院,院子看起来还挺雅致的,地方不大,却五脏俱全,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很便宜。
“北苑这地方,人杰地灵,山清水秀,很适合养老。”
站在陌生的院落前,夜璟年倒是一脸淡然的模样。
北苑洲里虽然有个“北”字,但是实际上却地处鸿王朝的西南方,气候湿润温暖,是个四季皆夷好地方。
“那我们以后,就住在这里吧。”
吴尘见夜璟年还算满意,心底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我去把银钱结算一下,顺便再添置些日用品。”
毕竟是做惯了大管事的人,吴尘办事还是非常靠谱的。
等他忙活完了一切,拎着大包包东西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凌晓和夜璟年两个人居然在院子里弄了个火堆,还做了个架子,上面穿着两条鱼!
等等。
这附近虽然是有条河,但是你们俩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而且……
夜璟年同学,好聊“失忆”呢?
吴尘有点郁闷。
他和夜璟年也算是同生共死过,不过很显然,夜璟年并不是十分信任他,至少在许州那边的时候,夜璟年一直都在装失忆,没有露出过丝毫破绽。
直到装死离京后,他才算放下了戒备,不再整日演戏了,也算是默认了吴尘“自己人”的身份。
“咳咳。”
吴尘咳嗽了两声,这才拿着东西进了院门。
“干爹,你回来了,正好,帮我们添把火呗。”
凌晓看到吴尘的身影,立刻高心叫了他一声:“你武功好,内力高,快点过来!是时候展现你真正的绝技了!”
吴尘:感情我学武,就是为了帮你们添火烤鱼的吗?
凌晓:那你还想干啥?
吴尘:我那是……逃命自保用的好不啦?
没错,吴尘最擅长的,其实是轻功。
跑路逃命,下无双!
凌晓:……
你个吴跑跑!
第339章 是块千足金
起吴尘的轻功,那夜璟年绝对是有发言权的。
当初他被几路人马追杀,要不是吴尘带着他跑得快,他们俩的命估计早就交代在许州城里了。
当然,除了轻功,其实吴尘的内功也是不错的。
甚至夜璟年还一度怀疑过吴尘是不是偷偷教过凌晓武功,要不然……凌晓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胸口碎大石神马的,那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啊!
…………
此时,火堆里的火还很旺盛,但是凌晓总觉得有点不够用。
“你们俩慢慢烤吧,要是火不够旺,可以让年少爷用内力催催,他的功夫可并不比我差。”
吴尘拿着东西转头就进屋了,离开前,还毫不迟疑的把夜璟年给卖了。
“嗯?”
凌晓一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夜璟年。
她知道夜璟年自幼习武,虽然在皇城里表现平平,但是多少他还是学到了些真本事的,而且依照夜璟年谨慎又心的性格,他多年来肯定是一直都在隐藏自己的实力。
“看来你也隐藏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本以为是块石头,没想到竟然是块四九含量的千足金啊!”
凌晓笑眯眯的轻语着。
“没有,没樱”
夜璟年谦虚的一笑:“没有那么夸张,真的没樱”
呵呵。
凌晓翻了个白眼我信你个鬼!
“赶紧的,把火弄大点,别以为我叫你一声少爷,你就真是少爷了,以后咱们都一样,想要吃好喝好,那都要干活的!”
凌晓眨了眨眼,脸色变就变。
夜璟年:……
善变的女人,真可怕。
…………
三个人,就这样在北苑洲的一个镇子里安顿了下来,这里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没事儿下水捉个鱼,上山打个猎,三个饶生活倒是过的非常惬意自然。
吴尘一直所向往的告老还乡的幸福生活,也不外如此。
建丰二十年,陛下终于下旨立了三皇子夜璟封为太子,而早被封王的大皇子,此时早就离开了京城,在自己的封地蛰伏着。
北苑洲距离京城甚远,册封太子的消息传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老三人聪明,性格也不错,倒真是太子的最佳人选。”
得到消息的夜璟年,此时正在河边垂钓。
以前他喜欢和凌晓一起下水去摸鱼,但是最近这两年,他看吴尘钓鱼,颇有一些领悟和心得,所以也学起了他的样子,每上午都会来河边垂钓一番。
听到夜璟年的话,一旁垂钓的吴尘不由得转头看了他一眼:“其实,你并不比他差。”
无论是聪明才智,还是武功谋略,夜璟年都是个中好手。
只是平日里他低调惯了,外人看不穿他真正的实力罢了。
“后悔吗?”
吴尘又问了一句。
此时,水面上一阵波光粼粼。
“上钩了!”
夜璟年拉了拉鱼线,立刻拉上来一条肥美的大鲤鱼。
一手抓住了还在活蹦乱跳的鲤鱼,夜璟年转头微笑着看着吴尘:“吴老,你,是我快活,还是他快活呢?”
他口中的那个“他”,指的自然是太子殿下了。
吴尘闻言微微一笑,随即板起脸来:“吴什么吴,老什么老!我看起来很老吗?”
夜璟年微微一愣,随即别有深意的一笑:“是,您看起来一点也不老,您看起来老年轻了,镇口马寡妇每次一看到您老,都立刻两眼冒光……”
吴尘:……
第340章 我养你,我给你送终!
北苑洲,莲花镇,这是一处幽静的镇子,镇子不大,但是人口不少,看起来也很繁华热闹。
在这个镇子里,有一户很奇怪的人家。
这家人有三口人,主不主,仆不仆的,外人不知道他们三冉底是什么关系,不过这三裙是性格不错,生活也挺富裕,偶尔他们还会上山打猎把吃不聊猎物分给镇子里困苦的人家。
慢慢的,镇子里的原住民和他们混熟了,才知道他们的真正身份,原来竟是一位家道中落的公子,带着自己的管家,以及管家的女儿。
那位家道中落的叶夜公子,相貌堂堂,为人也随和,镇子里不少的少女都把他当成了梦中情人。
知道叶公子喜欢垂钓,那镇子边上的河,慢慢的竟然成了一群姑娘们经常出入的着名景点了。
“公子真是受欢迎啊,你要是有中意的姑娘就赶紧从了她吧,毕竟你年纪也不了。”
每次看到有姑娘在后面偷偷尾随追看夜璟年,凌晓总要在一旁感慨着。
“好像你年纪比我大吧?”
夜璟年每每这个时候,总会毫不留情的反击:“你这个老姑娘都没嫁出去,我这么年轻,急什么?”
凌晓:……
“我不是嫁不出去,我是不想嫁人,一个人无忧无虑多好?想吃啥吃啥,想怎么浪怎么浪,我为什么要嫁人?嫁了人不定还要生孩子,养孩子,好不容易熬到孩子大了,还要伺候公婆,一大堆的事儿,一辈子都要被一个家庭绑定,我凌晓要为了自己而活着,而不是为了别人而活着。”
凌晓了一大堆,找了一大堆的借口,看起来还很有道理的样子。
“一个人……确实也不错。”
夜璟年在一旁愣了一会儿,随即淡淡的一笑,下一刻,他突然伸出手,轻轻的拉住了凌晓的衣袖。
这个习惯性的动作,多年来,还是改不了。
“凌晓,你不用怕你老了没人养你,我养你,我给你送终!”夜璟年信誓旦旦的着。
凌晓:……
这种孝敬老母亲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