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里当神探 第3章

作者:南坡鱼 标签: 年代文 穿越重生

  唐队长也叹了口气,就户籍科最不缺人,内勤办公室跟档案办公室也刚添了两个人,这两个不是警校毕业,身体素质也一般,只能坐办公室。

  好不容易分来个警校的,结果居然是个小姑娘,小姑娘也就算了,有些时候对上女犯人时还真就得用女民警,结果分来这位居然是个闷葫芦,听曹所长这意思,好像还很懒,这样的确不适合在一线工作。

  两人正说着,就听见外边一阵喧哗声。

  “你说什么?人肉?开什么玩笑呢?”

  “我目测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请拿去化验一下,或者找法医看看。”

  “咱们这儿哪儿有法医?”

  派出所的一大特色是哪个办公室都不带关门的,曹所长耳力过人,一听就知道是小赵跟一个陌生女性,难不成是今天要来报道的兰静秋,可听这声音自信极了,底气十足,怎么可能是那个在哪儿都不起眼的兰家六妹!

  结果他出去一看,还真是兰静秋,可又不是他印象里那个兰家六妹。

  这姑娘一身八三式的军绿色警服穿得精神笔挺,头发盘了起来,戴着大檐帽,巴掌大的小脸俊得很,眼神灵动,说话咬字清楚,哪有一点闷葫芦的样子。

  这还真是女大十八变啊,要在外边碰见,他都不敢说这就是兰家六妹。

  兰静秋怕孩子听见那是人肉,把那孩子支去了厕所,一边往那边看着,一边跟小刘说:“没法医?那谁负责验尸?”

  曹所长过来看了眼那块肉,就跟她说:“谁碰上了谁负责,你不是来报道的吗?就你负责了。”

  兰静秋刚毕业就去卧底了,还真没负责过案子,一听就激动起来。

  “行!请领导给我派两个人,那孩子说这肉是野狗从河边翻出来的,那边应该还有尸块,我得赶紧带人去封锁现场。”

  曹所长愣了下,他就是试试这姑娘到底能不能行,没想到她居然敢这么大包大揽。

  “真是人肉?你见过煮熟的人肉吗,就这么肯定?”

  兰静秋真见过,而且她差点就被逼着吃了一块,可这话能说吗?这时也只能从解剖学说了人类的膝盖骨如何,猪的又如何,总之这块确实挺像肘子,但应该是人的膝盖骨那一块。

  “曹所长,这种事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觉得应该马上找人检验这块肉,同时也要封锁那一区域,找到所有的肉块。”

  曹所长心里也直打鼓,这块要真是人肉那就是十分恶劣的碎尸案,严打刚过,就出这样的恶性案件,他这个所长的帽子危险了啊!

  “把肉送去检验室,小刘你再去问问那孩子,别吓到他,就问问捡肉的时候除了野狗还有没有看见别的人。小唐跟小张留守,其他人跟我去河边,都带好家伙。”

  兰静秋松了口气,她就怕人家不信她,非得检验过后再去河边,万一还有其他尸块,被野狗啃个稀巴烂,还怎么查?

  这时候没有警车,七八个人,一人一辆三八大杠,兰静秋没有啊,小刘把他的钥匙扔给她:“先骑着吧。”

  路上,曹所长看看兰静秋,问她:“小六,啊……小兰啊……”

  兰静秋无奈道:“曹所长,叫我静秋就行了。”

  “哦,秋啊!”

  兰静秋诧异地看他一眼,她知道这位曹所长,就是他在老爸给她上户口时,骂了老爸一顿。兰奶奶吐槽过好几次,埋怨他多管闲事,说要不是他,没准老七会是个小子。

  看来这名字应该不是老爸被骂后给她起的,没准是这位给起的,而且这名字对他来说有特殊意义?要是晚辈还好说,要是初恋啊情人啊,那可尴尬了!

  兰静秋叹口气,秋就秋吧,哪怕叫小六也无所谓,不就是个称呼嘛。

  曹所长当时刚夭折了个女儿,还是头胎,夫妻俩从怀孕开始就查字典选名字,不知道男女,那就男的选一个,女的选一个,给女儿选的名字就是静秋,他媳妇十月怀胎生下来是个宝贝女儿,可胎里弱没养活。

  那天曹所长见兰静秋他爸来给孩子上户口,居然要给女儿取名换弟,他就急了,骂了一顿,又说起他家没养活的那个静秋有多宝贝。

  兰爸爸被骂懵了,听着静秋这名字好,就给老六用上了,当时的曹所长赶紧利索地给他上了户口,觉得也算是个寄托吧,可惜后来再碰见兰家老六,见她缩手缩脚的,跟他想象中叫这个名字的女孩一点也不一样,那点子寄托也就没了。

  可现在看着这落落大方,说话铿锵有力的漂亮姑娘,他就像是看见了自己的女儿,心里酸涩极了。

  “静秋,我就是想夸你两句,这种不放过任何疑点的作风一定要保持下去,还没报道就开始干活了,很有咱们基层民警吃苦耐劳的精神。”

  兰静秋被夸得不好意思了:“谢谢所长夸奖,我一定再接再厉!”

  她话音还没落就瞥见一条黑狗叼着东西正往胡同里窜,他们虽然是三八大杠但车速很快,那黑狗也快,两边擦着过去,其他人都没看见黑狗叼着东西,兰静秋却长腿一叉,一个急刹车,车后轮一摆就追了过去:“你们先去河边,我追这条野狗!”

  大家车都没停稳呢,兰静秋就已经不见了人影。

  曹所长心里甚至已经把她当女儿了,此时瞬间觉得这名字好像跟人不太搭,静秋两字选自唐诗,有一种古典的韵味美,一听就觉得这女孩文静有内涵。

  兰家这位简直就一猴子,刚来第一天就上蹿下跳,文静个屁!

  曹所长叹口气,也行吧,他们派出所缺的就是这样有战斗力的。

  兰静秋追着黑狗骑到一个荒宅门口,这里应该是很久没人住了,房子都塌了一角,院子里长满草。

  她在草丛中听见小狗的叫声,这才明白,这黑狗是来喂食小狗的,可它叼的应该是条胳膊!

  兰静秋把车靠在土墙上,慢慢走过去,无奈地试图跟黑狗讲道理:“这是我们的物证,是受害者的尸体,请你……”

  黑狗把尸块扔在小狗面前,汪汪叫着窜出来照着她的腿就咬过来了,兰静秋一个侧踢把黑狗踢开,见它又扑上来,这次她没留情,直接朝着头上踹了过去。

  黑狗吃痛趴到地上,一时不敢再接着攻击,兰静秋赶紧过去用证物袋把那条胳膊装了起来,她看了眼嗷嗷待哺的那条小狗,叹口气,现在城里不准养狗,一经发现就会打死,她就算想帮它们也没办法,最多抽空给它们送点吃的来,或者等案子结束把小狗送去乡下给老乡养,这大狗如此凶悍,还吃过人肉,谁敢养。

  可它吃的是煮熟的不是生人肉,到底要不要帮它结束生命?

  兰静秋正为难着,就听见门口好像有人骑上了她的自行车……

  她顾不上管狗了,冲出来一看,早没影了!

  出警第一天,丢失警用自行车一辆?

  风风火火的兰静秋眨巴眨巴眼,擦,太倒霉了吧,还是她太激进了,不该自己来?

  主要是好不容易转正,穿了制服,还碰上了大案子,能不热血沸腾嘛,结果麻爪了。?

第4章 二皮脸

  证物找回来了,自行车被人骑走了,兰静秋虽然知道很难追上,但还是跟了出去,想看看大街上有没有目击者。

  此时是上午九点多,上班的上学的都已经进了单位、学校,唠嗑的老头老太太还没出来呢,街上还真没一个人。

  她叹口气,拎着证物袋开始观察着这条胡同儿。

  不长,只五家,靠里边的两家都没人住,有野狗的这家在最里边,那人如果不是住这胡同里的,应该就藏在倒数第二家的废弃宅院里。

  兰静秋觉得那人不太可能是这里的住户,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没人会在自己家门口偷别人自行车。

  倒数第一家三间房塌了一半,好着的那间应该是被野狗占了,味道很重!这家院里还有几块白骨,兰静秋看着也很像是人骨。

  第二家没有大门,堂屋的门也虚掩着,兰静秋小心地推门进去,门扇十分顺滑地被她推开。

  她愣了下,年久失修的门可不会这么顺滑。往下一看,果然门扇的转轴上满是油,不是机油,好像是什么动物油脂,兰静秋不敢细想,小心查看着屋里的情况。

  这边也是三间房,堂屋跟左边那间满墙都是蜘蛛网,只右边那间一点蛛网都没有,靠窗的一边还用红砖在地面铺了两层,上边铺着两床脏兮兮已经看不出颜色的被褥,里边的棉花都露出来了。

  房间一角倒扣着一个水缸,缸底当桌子,上边放着一袋馒头干,一个边边都磕花的搪瓷碗,里边用冷水泡着馒头干,已经成了糜状。

  除了这些,房间里再没别的了。

  没衣服没锅没灶具没刀具,兰静秋把所有的地面都看了一遍,甚至戴着手套把水缸翻开看了一遍,里边什么也没有。

  根据她的判断,这里不具备杀人分尸煮食的条件,但这人还是很可疑,为什么要骑着她的自行车跑?是听到自己说受害者了吗?一个流浪汉为什么要把门弄得这么顺滑,怕被发现吗?

  她又去那三家住着人的一一敲门,只有最靠街边的那家有人,还是个七八十的老太太,还耳背,看见兰静秋的衣服就拉着说俊。

  兰静秋问了几句,完全驴唇不对马嘴,盘查只能先到这里,她想留下来看着现场,可曹所长他们都不知道她在这里,只能先去河边汇合。

  没有手机的年代就是这么不方便,要是换她那个年代,一个电话过去,交警就把偷车贼抓住了。

  兰静秋坐着11路紧赶慢赶的到了河边,她发现已经戒严了,显然这里也找到了尸块。

  她把自己手里的送过去:“曹所长,找回来了,但我自行车被人骑走了,那边两个荒废的院子一个住着野狗一个住着流浪汉,我怀疑我自行车是被那个流浪汉骑走的。”

  曹所长愣了下,一时不知道该夸她还是该骂她,怪不得看着比刚才沉稳多了,原来是犯错误了!

  “这幸亏还没给你发枪,不然你是不是也得把枪给丢了?”

  兰静秋赶紧说:“不会,有枪的话我肯定不离身,主要还没适应过来,谁能想到有人敢偷警车呢,其实咱们的车子上该做上标识。”

  曹所长瞪她一眼,还给自己找上理由了!

  其实以前警用自行车做过标记,可严打的时候一出去就被人扎车胎!后来就全都刷成了大众色。

  他没说这事,只问她:“流浪汉?年初刚清查过,哪来的流浪汉?跟碎尸案有没有关系?”

  “这我不敢肯定,他住的地方没有血迹没有凶器也没有残留的尸体或衣服,不过他隔壁就是一大一小两只狗,院子里有几块骨头,还不确实是人骨还是动物的骨头。”

  曹所长看看找到的那几块,知道这是大案子,不仅焦躁起来,他挠着头:“就这些?你没见到人,怎么确实是流浪汉?”

  “这人应该很没有安全感,睡觉靠墙,墙上都被蹭出了印子,地上还有他的鞋印,我推测应该是一米七五以上,七十到八十公斤重的男性。”

  曹所长诧异地看她一眼,这上了警校的就是不一样啊,一个推测说得这么自信。

  “行,一会儿把你的推测跟刑警队的人说说,再把他们领到那边院子里,就没你事了。”

  刑警队?也就是说这案子不归她管了?

  “曹所长,你不是说这案子归我了吗?”

  “归你?你办得了吗?我都办不了,这是恶性凶杀案,肯定交给刑警队,咱们帮着打打外围,盘查下群众。”

  曹所长说着又指着兰静秋的鼻子说:“你先把你那辆自行车找回来再说吧!还想办凶杀案?”

  兰静秋无奈极了,小刘跟其他几个人都在往这边看,要不是在整理的是尸块,他们差点就笑出来了,当警察的把自行车丢了,兰静秋是东城派出所头一人。

  “放心,我一定找回来!”兰静秋答应的特别利索,偷走自行车的人肯定跟凶杀案有关系,不让办这案子,但她找自行车能不查嘛,正好。

  此时,大路上又来了几辆自行车,是刑警队的。

  曹所长迎过去:“洛队长,来得挺快啊。”

  “听见碎尸能不快嘛,咱们凤安城可从来没有过这种恶性案件。”

  “是啊,我一确定是碎尸就找人通知你了。”

  曹所长叫过兰静秋,“这是我们所新来的民警兰静秋,让她把前后的事跟你说一遍。”

  洛生海上下打量着兰静秋:“这不是兰家六妹嘛?老曹,这就是你不对了,小姑娘家家的,让她坐办公室处理处理文件多好,万一吓到了……”

  兰静秋也认出来了,这位就是大姐夫的弟弟,虽然兰招娣跟大姐夫离婚了,但这人对青青一直很好,小说里提到他的时候都说他在忙,在办大案子,还经常出差,每次回来都不忘给侄女买点吃的或是玩具。

  兰静秋看书时对这人印象是真不错,疼爱侄女的帅气刑警,除暴安良,打击犯罪的勇士,多正面多光辉的形象啊。

  哪想到一碰面就觉得这人是个大猪头,爹味十足。

  她鼻子里哼了一声:“妇女解放多少年了,男女平等也喊了多少年了,怎么有些人还这么明目张胆的瞧不起女人?”

  洛生海没想到她这么直接,愣了下,才解释道:“那倒不是,我最佩服的就是省里的刑侦专家齐女士,哪里会瞧不起女性。我这不是为你好嘛,上次我们刑警队来了个打杂的小姑娘,看见东子腿上的伤都给吐了,我是觉得小姑娘挺娇气……”

  “娇气你妹啊,人家也许晕血呢,再说人家小姑娘就是打杂的,也不需要那么强硬的心理素质,你见一个娇气姑娘,就对所有小姑娘刻板印象,就你这样的还当刑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