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江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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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狗跳的闯荡修仙界,这本书就是这个可爱基调!!希望大家喜欢!!!
第5章 抢了就跑
短短一天的时间,厌西楼受到了太多打击。
他握着那半把断剑,由着鹿雁拉着自己冲破怪物群,直往外跑。
他看着鹿雁娇小的身影挡在自己面前,她抓着一块木板胡乱挥舞着,替他挡去那些张大嘴露出獠牙扑来的怪物,一下清醒过来,将她扯过来,抱起她咬着牙丢了剑就狂奔。
这村子不大,每条路都堵住了。
鹿雁在心里问富贵追他们的那些都是什么。
“僵尸,是人死后身体僵化由死气与怨气生出,食鲜血夺取生机而生,是死物,身有浊毒,行动缓慢,灵智神魂又无法超脱出那具尸体,虽然经常被归于妖魔一道,但却是不同的,它们不属于三界,所以你才震慑不住它们。”
富贵的嘴叭叭叭的,“待我翻看一下灵心穿书后的书籍描述,嗯……找到了!这村子名为人参村,村子里的人靠着去四周的山脉挖人参卖,由此为名,这村子曾经发生过一场瘟疫。”
“你娘路过时,因为村里人没钱治病,你娘懒得治,全村覆灭,当时唯一活下来的人把自己喜爱的女子炼制成尸蛊,阴差阳错养出僵尸,那人也成了僵尸王,僵尸王不同寻常僵尸,还存有灵智,靠吞食路过之人的血肉而生。”
“澹青枫回东都途中路过此地,杀了僵尸王,拿到两颗僵尸王牙,这牙可厉害了,是炼器的好东西!当初这村子惨况是你娘造成,僵尸王又害死不少路过之人,澹青枫散播出去,你娘身为医修,名声就更差了,属于毒瘤经典事迹。”
鹿雁很奇怪:“恩人买飞星舟要钱,给我买衣服要钱,那治病当然也要钱,他们没钱治病,我娘当然就不治了,他们怎么能怪我娘?”
他们说话间,厌西楼已经抱着鹿雁跳上了屋顶狂奔。
富贵无法回答鹿雁的问题,只机械跳过话题进入正事环节:“意外触发任务:寻找遗落的铃铛发簪。完成任务将会得到关键人物兰霜重要线索,限定时间一天。”
鹿雁心里还在为富贵刚才说的那些生气,气呼呼地问:“是我娘的发簪吗?”
富贵:“是。”
鹿雁看不见这村子有多大,只好问抱着自己的厌西楼:“恩人,这个村子有多大啊?”
厌西楼张望四周,他还沉浸在刚才断剑的耻辱中,一张脸铁青着,当看到这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村子时,脸上的神色就更难看了,开口的语气也很暴躁。
“很大,一路蔓延到前方山脚下,四面环山,要逃出村子必须要上山。”
身为堂堂八尾天狐,说出‘逃’这个字的时候,面颊忍不住发热。
厌西楼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鹿雁。
嗯,还好还好,小器灵比较不聪明,到现在还没意识到他被她契了,更不知道他的真身是八尾天狐。
鹿雁抓着厌西楼的衣襟,说道:“我们还不能离开这个人参镇。”
她这话说到一半,想了想又立刻认真说道:“你先走,把我放下就好,我娘的铃铛发簪遗落在这里,我得去找。”
厌西楼听了,第一反应迷茫了,“你娘?”
怎么的,器灵还能有娘,难不成是子母神器?那定海神针还有个大定海神针?
他兴奋了起来!
鹿雁点头,语气很肯定:“嗯,是我娘。”
厌西楼:那他可不得留下来一起找,大定海神针!
厌西楼奔跑的动作一顿,语气坚决肯定:“我和你一起找!”
他将鹿雁放了下来。
屋檐很陡,鹿雁冷不丁被放下来时脚崴了一下,厌西楼又赶忙搂住她的腰,哼道:“小心点!”
鹿雁乖巧又老实巴交地纠正他:“是因为恩人忽然把我放下来,不然我站得很稳的。”
厌西楼:“……”
鹿雁想了想自己眼睛看不到,属实不方便找娘的发簪,又在后面补了一句,“谢谢恩人愿意陪我一起找。”
厌西楼又哼了一声,问:“你娘去过村子里哪个地方?”
鹿雁:“不知道。”
富贵说书里只写了娘懒得治病,直接走了。
厌西楼又问:“那你娘来这里做什么?”
鹿雁:“不知道。”
再说这三个字时,她低着头莫名就有些羞愧。
厌西楼听了,眉头拧紧了,暴脾气就要浮上来,但看到鹿雁羞愧低头的模样,硬是忍下了脾气。
算了也不问了,想想这小器灵被关在那地方,估计只知道她娘曾经来过这里,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就一间间屋找起吧。
鹿雁回忆了一下刚才富贵跟她说的那些关于僵尸的话,告诉厌西楼:“这些僵尸,是被造出来的,这本来是个以卖人参为生的镇子。””
“这些竟然是僵尸?!”
厌西楼看着下方循着他们拥到下方的‘人’。
僵尸那种东西,他只听青黎山那群整天哭哭啼啼的老家伙提起过,他想了想,说道:“既然是僵尸,肯定有僵尸王驱使,指不定都是僵尸王造出来的,僵尸王有灵智,找到僵尸王,肯定能找到你娘的线索!”
鹿雁本来也是想问问僵尸王关于她娘的下落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她赞叹道:“你好厉害啊,你说得好有道理!”
厌西楼的自信心重新膨胀了起来,一甩大马尾,连眉毛都在飞扬,“等我找到僵尸王,把它两颗牙齿拔下来!”
鹿雁问富贵:“僵尸王是什么样的?”
被问到了,富贵小心翼翼地说:“我不知道,书里没具体写,澹青枫对付僵尸王的过程属于一笔带过。”
鹿雁皱了皱眉,她还以为富贵什么都知道呢,结果也不过如此。
还是她的恩人更厉害。
感受到了浓浓嫌弃的富贵:“……”
鹿雁转而问厌西楼:“那僵尸王什么样的?”
厌西楼就不一样了,他回答得相当理直气壮:“我不知道!我又没有见过!”
鹿雁:“哇,恩人说得好有道理!”
话语之中不乏崇拜。
富贵:“……”
咱能不能不要这么区别对待?!
鹿雁想了想,她住的房子底下也曾有一只做过魔王的魔,但凡妖魔之王,首先,长得就和普通的妖和魔不一样,要么,特别好看,要么,特别特别丑。
其次,妖魔的眼睛多数异于常人,这僵尸王的眼睛肯定也不一样。
第三,僵尸王肯定不是混在僵尸群里普普通通的一只,既然是在暗处指挥的,那肯定有老巢的,就和魔王妖王一样。
鹿雁此时已经站在智商高地,她全然不知,只认真沉吟道:“恩人带着我在屋顶上到处跑,记得注意看那些僵尸群里有没有长得特别丑或者特别好看的僵尸,然后注意他们的眼睛有没有和大部分僵尸不一样,也要观察一下有没有一个地方的僵尸没有到处跑,反而守在那里的。”
她条理清晰,声音清脆又娇憨。
厌西楼情不自禁被镇住了,他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小器灵,一下抱着她,然后开始在屋顶上跳跃。
这村子非常大,看得出来以前富得流油,所以才能建得这么大,快赶得上一个小镇了。
厌西楼心想,挖人参竟然那么赚钱吗,那等他们离开这镇子,要去附近山上挖点人参卖。
要是挖到什么千年人参,万年人参的,那不就发财了?!
早知道离开青璃山前找人先挖个几麻袋的人参!
鹿雁犹豫了一下,在心里问富贵:“你能不能把你说的什么原书内容全部告诉我?”
所有的东西,都在书里可以找到,那就不用每次富贵再告诉自己了,毕竟,富贵不太聪明,她可不能这么不聪明,她要变得更更更聪明点才行。
富贵真的觉得它的第一个主人很不简单,短短还不到一天,智商蹭蹭蹭往上长,至少比那只八尾天狐智慧一百倍,第一次寄主就遇到这样智慧的主人,真的让它内心感动。
“好!”
所以内心感动的富将原书内容全部灌输给鹿雁,“不过有些内容书中并未详细描写。”
这一下子,鹿雁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比如澹青枫最怕鸡,比如灵心的二师兄萧焕云和灵心还偷过情,书中还详细描述了具体过程。
鹿雁单纯空白的人生一下子被各种消息填充满了,她的三观在这瞬间也被刷新了。
鹿雁发表幸福的感慨:“富贵,我学到了好多东西啊!”
富贵沉默了,富贵忽然想起了书里有少儿不宜的东西,但只要他假装不知道就好了!
鹿雁幸福地吸收新知识的时间里,厌西楼吭哧吭哧抱着她在屋顶上到处乱蹿,这些僵尸都长一个样,灰眼,行动僵硬,都很丑,就没一个好看的,当然,也没丑得让人眼前一亮的。
“咦?”
厌西楼忽然发出疑惑的声音。
正在努力学习变聪明的鹿雁立刻就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重要发现?”
厌西楼:“那边有间屋子,屋子外有两只僵尸在那站岗。”
鹿雁立刻就说,“那我们偷偷去那间屋子里看看,”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反正厌西楼是很听鹿雁话的,他抱着她轻盈无声地跳进了院子里,一进去,他就打了个哆嗦——
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还有碎肉残骸,连人的脑髓都在地上流淌着。
‘叮铃铃,叮铃铃——’
屋子里传来一阵铃铛的声音。
鹿雁觉得十分好听清脆,对于她来说,也是新奇的,她忍不住凝神听着。
但这铃铛的声音对于厌西楼来说就有点不怎么好听了——
屋子里有一只僵尸步履僵硬缓慢地一步一步拖着身体走出来,阴暗的屋子里,他的身影由下而上,慢慢清晰。
这僵尸身高八尺,浑身沾满了血,衣服已然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随着他走出来,他的上半身也显露出来,在他的脖子里竟然挂着一颗人脑袋。
是一颗女人的头颅,由耳朵里穿过绳子悬挂,这女人闭着眼,即便已经面目青白染血,但依稀可见往日的貌美。
她的头发上插了一根簪子,簪子上挂着一只银铃铛,那‘叮铃铃,叮铃铃’的声音就是随着僵尸走动传过来的。
而这僵尸……面容消瘦发青,眉眼却生得清隽,只是此时嘴唇发乌,双眼通红无神,头发沾着干涸的血迹,他的那两颗獠牙露在外面,血红血红的,可怖异常。
厌西楼:这就是僵尸王了,确实那双红眼和獠牙丑得别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