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穆幕
“清爽冰凉的雪松味道。”沈清鸾想了想点头,“能吃。”
沈风:……
沈华:是不是哪里不对?
第四十章
丧尸病毒爆发的那一天拉开了人类的灾难纪元, 此后几十年丧尸和丧尸动物,变异的动植物,持续不断地吞噬者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
等到末世三十年左右的时候丧尸和丧尸动物终于被彻底清除了, 人类和变异动植物也有了相对稳定的生存状态。
但可能是上天并不愿意放过好不容易喘过一口气的人类, 外太空陨石撞击月球,稍稍偏离的月球轨道在蓝色星球上引起了一系列灾难性的极端天气。
从突然掀起的海啸到爆发的火山,末世后反而澄澈的天空被烟尘雾霾重重覆盖, 即使原本的夏天时节, 太阳的光芒都微弱而冰冷,整个蓝色星球都进入了极寒的冰河期。
沈清鸾就出生在冰河期到来之前,极少的食物和险恶的环境, 还有来自同类的恶意, 慢慢带走她能依靠的成年人, 一直到六岁她激发异能,能应对极端天气前,她整整两年都缩在远离集聚地的一处地下洞穴里,靠着母亲生前留下的那一株变异雪松存活。
雪松矮矮小小,看着非常不起眼,但是它可以帮她净化洞里浑浊的空气,厚实的针叶可以保证她最基本的生存。
再后来人类花了八年的时间,把偏离轨道的月亮轰烂了, 沈清鸾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后来听说那场行动废了两个人类的顶尖异能者, 等级倒退的更是多达十多个人。
大自然是神奇的,不过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 蓝星的环境就开始恢复过来了。
沈清鸾也早就离开了那个地下洞穴, 至于那棵她相依为命的变异雪松, 她重新找了个大缸种了进去。
那时候,她的异能已经可以影响很大一块地方的环境了,所以尽管外面的大环境已经变得适宜人类生存了,只在极寒天气里生存的雪松依旧在她的身边长得好好的。
她走到哪儿都会把它带到哪儿,她总是满世界转也是想找个适宜的地方给雪松安个家,可是好几年都找不到满意的。
她觉得要么还是要跑到寒冷的两极去看看,但距离太远了,她以后想要看看雪松就不容易了,所以就一直犹豫着。
一直到她睁开眼睛到了这里,她还没有给雪松找到好地方,也不知道离了她雪松还能不能活着?
不过作为一棵高阶变异植物,功能还多,又没有危险性,肯定有很多人愿意把它当宝贝供起来吧。
她可没少遇见想跟她要雪松的人。
马车哒哒哒在山下头响起,坐落半山腰的沈家后院里,正在喂鸡的沈清鸾抬起头:她那个带着雪松味道的未婚夫来了。
今日谢砚上门比起昨日要稍微高调了一些,不但用了两辆马车,还带了好几个骑马的贴身侍卫同行。
落霞城里口碑最好的冰人穿着一身鲜亮,从后面的马车里下来,还来不及揉揉有些发麻的腰腿,看到门口的沈家父子立刻就甩着帕子笑着上前:“这位就是沈大爷吧,哎哟,大喜,大喜啊!”
头上戴着红花,脸上笑容灿烂的冰人,一张银盘圆脸,眉眼都是笑意,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嘴皮子得吧得吧一个照面已经不重样地把沈家夸了个遍,声音明亮不刺耳,言语之间节奏明快,抑扬顿挫。
那职业素养真叫杠杠的,不愧是附近的业界扛把子。
跟在后面的谢砚陡然就感觉轻松了很多,有了冰人在场,那就不存在冷场,夸完沈家夸谢家,时不时嘴里还能蹦出诗词成语,既能跟你说风花雪月,还能跟你说茶米油盐。
“请喝茶。”沈华看着一口气不停歇说了快一个小时,没人搭话都不冷场的大佬,默默递茶。
冰人客气一笑泯了一口茶水,抬眼一看沈华,再一看坐在边上□□分相似的沈风,眼睛一亮,逮着沈华开始夸,顺着又夸到沈风,最后夸到她都没见过面的沈清鸾:“要我说啊,这就是天赐的良缘,沈大爷听小妇人一言,这良缘天赐不可轻负,您说咱这太元多大啊,这得有多少男男女女,您家在这西南边,谢家在北边,隔着多少山山水水,那必然是前世修的缘分,命中注定要结两姓之好的,您说可对?”
沈天赐听冰人这么一说,还确实觉得这缘分难的。
早一时晚一时就是错过,可不就是天赐良缘。
沈风端着茶杯轻轻抿起嘴角:可不是么,上辈子离得那么近,他家爹都和谢砚碰上了也没有相认。
因为上辈子没有妹妹,早早进山的爹挂心怀孕的娘,匆匆从山里回来,正好遇见进山寻人的谢家人,帮着搭了把手。
没有这辈子爹和妹妹换路早发现谢家六老太爷,老人家着实受了不少罪,一路快马送回城里之后不久就直接乘船回了北渊,之后谢家也只是差人送来了谢礼。一直到两年后谢家六老太爷和好友故地重游,意外想起沈家。
那时候娘生下弟弟妹妹已经缠绵病榻一年多,爹从谢家六老太爷那里求了司徒老大夫出手。
但娘的身体早已油尽灯枯,即使是司徒老大夫出手,也不过拖了不到三个月。
而那时候他正在京都考会试,等他从贡院出来,迎接他的不单单是丧母,还有他爹突然变成了失踪二十多年的熙隆太子沈阔。
之后的事情恍若一场噩梦。
沈风从回忆中回神的时候,两家已经约定明日正式上门交换庚帖。
用过午饭之后冰人被谢砚用马车送了回去,他自己则带着谢五留了下来,一个下午都在和沈家兄弟俩一起读书。
谢砚身上有举人功名的,也打算后年春闱下场。
一贯懒散更愿意一个人呆着的沈清鸾,带着她的话本加入了读书小组。
沈风和沈华看着妹妹就想起昨晚她对于谢砚的评价,再看她这会儿主动靠过来的举动,都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所以,这是馋的?
清爽的雪松味道若有似无,若不是昨日靠的那么近她还不曾注意,但一旦注意了就会发现这个味道一直存在,但大约是上辈子习惯了,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目光落在和自家大哥讨论文章的谢砚脸上,停了两秒之后移开,雪松的味道让她感觉干净安全,没想到这里还能有个差不多的,真是难得。
视线又忍不住飘了过去,对上对方含笑的双眼,沈清鸾的神情没有丝毫变化,和之前一样看了两眼又移开了目光:要是和雪松一样,一动不动安安静静就更好了。
不知道沈清鸾心里想法的谢砚收回视线继续和沈家兄弟俩说话,主要还是他说,毕竟谢家的底蕴摆在那里,很多他习以为常的典籍,很多人连听都没有听过。
已经读了六年书,还有一个开挂的大哥在身边,沈华依然能感受这个时代世家对于知识的垄断,特别是此时此刻,真的非常清晰。
“我要改进印刷术,然后在每一个地方都盖上一座图书馆。”
知识无法普及只能被世家垄断的最大原因,还是因为读书的成本太高了,不但是高昂的束修,还有必须的笔墨纸砚,当然最昂贵的就是书本。
一套完整的四书五经,最便宜的都要上百两银子,而一户普通的农户人家,一年风调雨顺省吃俭用都不一定能存上五两银子。
山下清凉镇嫁娶聘礼都在十两上下,这样一比对就可以知道一百两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多么恐怖的天文数字了。
沈家如果不是他爹能干,他大哥入书院没几年就早早考了秀才,还真负担不起两个读书人。
谢砚听到沈华低声嘀咕,但是没有听清:“阿章对印刷术感兴趣?”
“嗯,最近在研究。”其实就是绞尽脑汁回忆,有没有哪里看到过油墨的配方,其他的倒是没有很大的问题,重点给他大哥提了标准化和流水线,据说他大哥已经把事儿写信给未来嫂子琢磨了。
啧!
他家大哥果然是拿着开挂剧本的大佬……面前这个妹夫似乎也是。
诶?
说起来他们家现在都三个太子了。
这可太牛叉了!
“不是说这些费心力的东西以后再说么?”
沈风从弟弟那里拿到那一叠配方之后,就挑相对简单的,短时间能出成果的交给了童绾,至于其他肯定要等他们回了京都,到时候有了身份很多事情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弄,而不惧怕别人的觊觎。
特别是他们还打算蛰伏几年,若是京都那边能弄残一波,那才是最好的时机。
“我知道,偶尔想一想。”沈华立刻把头埋进书里。
沈家兄弟俩的对话肯定有其他东西,即没有瞒着谢砚的意思,也同样没有和他细说的想法,谢砚也只是笑笑并没有开口询问什么。
他才刚刚开始和沈家相处,他知道沈风似乎有些神秘,现在听了这一耳朵似乎沈华也不怎么简单,就连他的未婚妻也格外与众不同。
但是他不着急,他们都是沈阔的亲生儿女,再是神秘都是自己人。
而且来日方长。
当天晚上谢砚和谢五留在了沈家住宿,至于谢砚的庚帖,回去的人自然会办妥,果然第二日一大早谢忠就带着媒婆和订亲礼上门,交换了庚帖不算还约定了开春谢家主夫妇亲自上门下聘。
因为谢忠来的路上没有遮掩,有人问也毫不掩饰地回答,所以很快整个落霞城和清凉镇都知道了,沈家和北渊谢氏结亲了。
沈家那个曾经痴傻的姑娘,居然要聘给北渊谢氏的长子嫡孙做正室!
这可真是天下奇闻。
齐大非偶,这两家联姻,跨越的距离,不亚于公主招了个乞丐当驸马,简直让所有知道的人都觉得是天方夜谭。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啊!
直到有人把沈谢联姻的事情,和之前谢家大名士在落霞山遇险的事情联系在了一起。
再有人说起京都皇室要选驸马的传闻。
一下子就有不少人觉得自己真相了。
这不就是谢家不愿意尚公主,正好沈家以救命之恩挟恩图报,然后谢家就半推半就同意了。
反正世家大族嘛!
又不是和什么大族联姻,不管是娶回家当个摆设,再聘一个高门贵妾,还是干脆进门就让人家病逝都不是什么难事,也不一定真要沾上人命,到时候多补偿一些,比如给沈家两个儿子多一些仕途的帮助,沈家还能为了一个女儿翻脸?
原本关于沈谢两家联姻的纷纷攘攘,因为大家觉得自己猜到了什么反而安静了下来,倒是还有不少人羡慕沈家。
多的人家愿意舍一个女儿和谢家搭上关系。
怎么就不是自己家救了谢家大名士呢?
明明事情就出在身边!
落霞城的不少人家纷纷扼腕。
和落霞城里那些见多识广的大户人家不同,清凉镇中没啥见识的村民们就是纯粹的羡慕,起先沈风和童家联姻还有人说酸话,毕竟对方也只是一个不起眼分家的女儿,如今却是连酸话都不敢说了。
万一被人听到,捅到谢家面前还不吃不了兜着走?
和沈家正式交换了庚帖的谢砚在沈家用了午饭之后,就和沈家众人告别回了落霞城,都没有进门直接就换乘了事先准备好的快马直奔北面县城码头,乘小船绕出狭窄的内河转道南北大运河,到时候乘之前南下的谢家大船北上。
而沈家这一边也开始收拾行李,本来还打算雇一辆马车的,结果谢砚听说了沈家兄妹的出行计划,立刻友情赞助了两辆马车并且还自带人高马大经验丰富的车夫。
自家女婿的好意沈天赐自然不会拒绝,笑眯眯地从自己的收藏里抱出了一坛虎骨酒和两张色泽艳丽的鹿皮给谢砚带了回去。
女婿走后沈天赐看着自己收藏里还剩下的几坛虎骨酒:本来还想着自己喝的,现在看来都要送到亲家那里了,也不偏心,到时候一家一坛。
还有这些本来就是他打算留下来给他家容容的皮子,恐怕也不会有剩了。
沈天赐摸了摸后脑勺,毕竟谁也没想到他们家能攀上这样的高门亲家。
不过两家亲家送来的东西也不含糊,特别是谢家那颗夜明珠,差点他就给送回去了,现在想想还好留下来,到时候都给小闺女添在嫁妆里,也是大体面。
明年两个儿子就要开始考试了,若是考上了,以后说不定全家都要去京都呢,到时候可没有地方给他打猎了,眼看着后面还有娃娃要出生。
这一样样的。
沈天赐顿觉亚历山大。
他家小闺女说的对,他还是太懈怠了,明年要更努力,现在家里有杨嫂和刘嫂照顾了,他就可以走得更远一些,再带上小闺女一起,定然能猎更多的猎物,采更多的山珍。
沈天赐在心里规划好明年要去哪哪哪之后,就到了沈家兄妹要去越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