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 第30章

作者:雪刀 标签: 逆袭 爽文 美食 穿越重生

  “我、我不能要。”

  “买都买了。这都是你喜欢的,我又不喜欢,你要不穿的话,那我只能丢了?”

  李满福就算再笨,也明白为什么叶宁一直让她帮着她挑鞋子了。

  她抱着鞋子,“宁妹妹,我……我会赚钱,把钱还给你。”

  “不用。”

  李满福郑重道:“要还的!”

  “行,以后再说。”叶宁兜里的手机响起来,她快速接电话。

  挂断电话后,她的神色黯淡下来。

  “宁妹妹,你怎么了?”

  叶宁声音很低,“之前我不是跟你说我姐姐有线索了吗?线索是错的,姐姐没找到。”

  李满福张了张嘴,“青妹妹一定会找到的,一定会的。”

  叶宁拿起桌上的相框。相框里,叶青拉着她的手,眼睛笑成了月牙。

  他们姐弟三人,同样都是如出一辙的杏眼,笑起来是同样的月牙形。

  又一次的满怀希望,又一次的满腹失望。叶宁不知到底什么时候她才能找到姐姐。

  时间不等人,一辈子过去得很快,她不想妈妈的遗愿也成为她的遗愿。她凝视照片里的叶青,晚霞爬到她脸上,映出了一片没有热度的阴影。

  李满福感觉到叶宁的难过,她握住她的手,“宁妹妹,青妹妹一定会找到的。”

  小冬蹭蹭叶宁,“大姐会找到的。”

  微微的叹息声从叶宁胸口溢出来,下一瞬,她眼里露出笑意,“会找到的。”

  会找到的,一定会找到的。她对自己说。

  “想吃点什么?做点好吃的吧?”

  心情低落时,需要吃点好吃的。美食能够治愈一切坏心情。

  “什么都可以,只要是宁妹妹做的,都是好吃的。”

  小冬跟着点头,“姐姐做的都是好吃的!”

  叶宁轻笑,“吃红烧肉吧。”

  红烧肉,喜庆可口,吃了能让人开开心心的佳肴。

  锅烧热,叶宁把整块五花肉放进锅里,把猪皮烧黄。猪皮烧的焦黄时,将之放入凉水里浸泡几分钟。

  继而将猪皮上面的杂秽刮干净,再将五花肉又下入冷水锅里,加入米酒和姜片。

  小火煮到二十分钟,五花肉已然定型,将五花肉捞出来清洗干净,结成一坨一坨的小方块。

  李满福在一旁看她切五花肉,“宁妹妹,你切的肉好整齐。”

  叶宁切的五花肉,整齐均匀,每一个小方块大小完全相同,像是机器切出来的一样,干净又漂亮。

  “你多练练,也能切出来的。”

  李满福盯着五花肉,“嗯嗯。”

  一个一个小方块的五花肉切出来,接着炒糖色。

  锅里下油下白糖炒化,白糖逐渐变成红色,接着加入开水。糖色炒好,盛出备用。

  起锅烧油下五花肉,小方块状的五花肉在油锅里滋滋啦啦作响,猪油一股一股地被炒出来,油肉喷香时,叶宁下葱姜蒜爆香。

  葱姜蒜爆出来的香味五花肉的香味互相碰撞,在空气里碰撞出令人垂涎三尺的霸道香味。

  随之在锅里加入桂皮香叶八角炒香。一勺米酒撒入锅内,炒匀。

  炒了片刻,红亮亮的糖色倒进锅内。一瞬间将炒香的五花肉染成了红润润的颜色。

  通过煎炒锁住的水分之后,这时,加入开水没过五花肉,放盐放冰糖、生抽、蚝油、老抽。

  加入这些调料上色之后,锅里的汤汁愈发红浓。

  叶宁盖上锅盖,转小火焖炖。

  咕嘟咕嘟咕嘟,锅里的汤汁沸腾着,从锅里沸腾出来的香味无孔不入的钻进厨房每一个角落。

  李满福和小冬站在锅边,一眨不眨地盯着锅,深深地吸着空气里的香味。

  锅里的五花肉炖制着,油脂逐渐减少,剩下的油脂缓缓渗进肉里,使得肉质越炖越嫩。

  大概五十分钟后,小火转大火收汤汁,汤汁收浓,炖得香嫩的肉块躺在红亮浓郁的汤汁里,盈汪汪地颤着,叶宁把里面的香料挑出来。

  待汤汁更加浓稠之时,红烧肉出锅。用勺子将红烧肉堆积在盘子里的时候,红烧肉一颤一颤的,颤出了油亮亮的汤汁。

  盘子里的红烧肉一块一块地堆积着,鲜红润亮,肉皮晶莹,红酥油润,盈汪汪地能挤出水波似的,直教人口舌生津,饥饿顿生。

  “好了,可以吃了。”

  叶宁拿起筷子,给小冬喂红烧肉。李满福拿起筷子,去夹红烧肉。

  筷子夹起红烧肉,红烧肉抖了抖,只是夹起来,不用尝,用筷子就能感受到它的弹润。

  李满福快速将红烧肉送入嘴里,牙齿先碰到的是肉皮,肉皮很是弹牙,酥中透糯,毫不费力地就能咬开。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咸又鲜,又糯又软的肉蹦跳进嘴里,滋味肥而不腻,香酥弹牙,汁味浓醇,入口即化。

  入口即化的浓醇香糯从牙齿到舌尖,到舌根,到喉咙,到食道,再到肚子里,所经之处,尽数留香。

第25章

  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慢慢的,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汤汁流溢出,弥漫过晶莹的大米,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玉,绵软柔糯,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可谓是“丰年五斗米,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

  带着阴郁感的眉眼此时含着浅淡柔和的笑意,与她对视。

  她放下筷子,低声道:“您说笑了。”

  锦衣华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漆黑不见底,“我并未说笑。”

  叶宁敲了下头,从回忆里抽回身。她甩甩头,将脑海里的人影屏蔽出去,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小冬和李满福,她继续吃饭。

  中午吃了红烧肉,晚上小冬和李满福还想吃红烧肉。他们爱吃,叶宁便依了他们。

  炖红烧肉时,小冬和李满福坐在锅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冒着香儿的锅,等待着红烧肉炖好。

  红烧肉浓郁的香味钻出厨房,飘散到饭馆外面。

  正在小卖部门前扫地的老刘鼻子微微一动。他望向对面的宁冬饭馆。

  叶家那女娃子在做啥好吃的?有点像是红烧肉的味道。他深深地嗅了几口气。

  只是闻着这香味,似乎就能感受得到那炖在锅里的红烧肉有多么香甜软烂。

  咕噜!

  口水从喉咙里滑下去,他咽咽嗓子,有点想吃红烧肉了。转身进小卖部,从货架里取出一包红烧牛肉面。

  快速烧水,泡好面,他端出去一个凳子,然后坐在小卖部门前,一边吃泡面,一边闻着来自对面的红烧肉的香味。

  拿对面红烧肉的香味下泡面,泡面吃起来也格外的香。他嗦着泡面,心想,也不知宁冬饭馆什么时候开始卖红烧肉。如果以后卖红烧肉了,他一定要去尝尝。当然,前提条件是以后小卖部生意变好了,他有钱去吃红烧肉。

  他对小卖部的前途很有信心,认为小卖部在宁冬饭馆的带领下,生意一定会变得红火。那么,等以后赚钱了,他也能去吃宁冬饭馆的红烧肉了。

  他嗦着泡面,想着以后小卖部生意好了,赚到钱了,他能去宁冬饭馆吃红烧肉,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浑身充满了干劲。

  夜晚,林媛媛吃着她妈做的饭,唉声叹气,“哎哟,妈,你要是有我们老板的手艺就好了。”

  林妈瞪她,“我倒是也想呢。”

  林媛媛托腮,嘿嘿笑:“明天就上班了,可以吃到老板的手艺了,妈我跟你说,在老板手下打工太爽了,可以吃到好多客人都吃不到的菜。”

  林妈想起之前林媛媛说的莴笋鲫鱼汤面,她嘴巴动了动。客人只能吃到莴笋鲫鱼汤,却吃不到莴笋鲫鱼汤面。

  听女儿说,她老板煮的面特别好吃,面条特别筋道,吃起来有一种极致的拉扯感,她听馋了,也想尝尝她老板煮的面。可是宁冬饭馆现在不供应面。

  林妈说:“要不你跟你老板提提建议,让她也卖一些汤面什么的?”

  “妈你想吃老板做的莴笋鲫鱼汤面啊?嘿嘿,我会跟老板提提建议的。”她美滋滋地吃完最后一口饭,随后瞟了一眼钟表,“离上班还有十几个小时,快就过去了。”

  林妈看她这么积极地想上班,笑了下。

  忽然间,林媛媛的手机响起来。是老板打来的,她赶忙接通电话。

  “喂,老板?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