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路 第4章

作者:成白社 标签: 朝堂之上 科举 平步青云 穿越重生

  择优标准为:“诸生应试之文,通渭之举业。《四书》义一道,二百字以上。经义一道,三百字以上。取书旨明晰而已,不上华彩也。”

  八股文别说对沈伯文这个现代穿越而来的人来说了,就算是对身在这个朝代的古代人,同样很艰难。每次考试,都有不少人为了凑够字数和格式,胡编乱造,瞎写一通,看起来格式对整,细度之下,实则狗屁不通。

  考生答的艰难,考官出题也难。因为四书五经里面字数有限,各级各类考试都从里面出题,而出过的题一般是不能再用的。所以考官们便奇计百出,把四书五经上下句割裂开,用一句、数句或一节或全章为题,其后为避免蹈袭,采用割裂经书文句,截断牵搭作为试题,谓之截搭题。

  千奇百怪的题目,加上不擅八股的考生,简直就是双重灾难。

  一想到这里,沈伯文就觉得头又开始疼了。

  唯一能给他安慰的,便是自己那一手已经成了气候的瘦金体了。

  幸而在大周朝,馆阁体还未出现,官方也并未要求考生们都得用同样的字体答卷,还是各用各的,而后会有专门的人负责誊抄考卷,以免出现考场舞弊。

  在现代的时候,他出于爱好,练习过许多年的书法,比较出名的几种都学过,但最喜欢的还是瘦金体。瘦金体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因其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可明显见到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而相对的,馆阁体就是他不太喜欢的一种了。

  馆阁体虽然分布和谐,端庄有致,字体整齐平稀而匀称有度。但风格却不是很强烈,艺术性略逊于其他字体。

  不过不喜欢,并不代表不会写。

  他不由得自嘲地笑了笑,苦中作乐地想,这也算是他的“金手指”吧。

  想到这里,沈伯文又想到了家里如今的经济条件,便起了去镇上的书肆中抄书的心思。

  一来可以赚点钱补贴家用,二来也可以借此练练字,省点买纸的钱。

  说实在的,怪不得古代读书人金贵呢,这笔墨纸砚可都不便宜,要是培养一个读书人,几乎都得倾全家之力供养了。

  ——这里说的是培养读书做官的那种读书人,并不是粗识得几个字那种。

  心里有了计划,沈伯文便叫来刚送完同窗们的儿子一同回家,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三弟今天应当要回镇上,那就顺便蹭一下他们的驴车,一块儿去镇上好了。

  毕竟桃花村离最近的镇上也有好一段距离,要自己靠腿走过去?那不得行。

  ……

  沈家老宅中,午饭还是周氏负责做的,二房的赵氏与三房的王氏在一边打下手。

  赵氏是个性子泼辣的,即便发生了昨天晚上那样的事,今天她面儿上还是如常,跟没什么事儿一样的,笑盈盈跟周氏说话,“大嫂啊,你这巧手到底是怎么长的,菜怎么做的这么香,这一样的炖茄子,我做的就硬是没什么味儿,你做的就恨不得让人多吃几碗饭呢?”

  三儿媳王氏坐在灶台边上烧火,拿手里的柴火棍捅了捅灶眼,闻言便暗地里撇了撇嘴,心道就你抠成那样,炖茄子连点儿盐都舍不得放,那能好吃才出怪事儿了。

  她还记着赵氏昨天说的那些话呢,才不想待见这个二嫂。

  周氏闻言,手中翻拌锅里菜的动作没停,神色还是一贯的温和,只道:“二弟妹要是想学,我教你便是了,也不难。”

  赵氏动作一顿,脸上带着笑应了。

  只是心里却不屑地想:我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可不能跟着你学,不就是菜吗,做熟了不就能吃,做的味道太好,就把这些人的嘴给喂叼了,想到家里那两个臭小子,老是嫌弃自己做的饭不好吃,她就一肚子的气。

  还没等她心里的想法转个来回,旁边忽然有人说了。

  原来是王氏忽然出声道:“大嫂,我能不能也跟着你学做菜啊?”

  她年纪轻,刚成亲,面上还带着几分稚气,眼含期待地望着周氏。

  周氏年长她几岁,就算在娘家也是长姐身份,还真有点抵抗不了王氏这眼巴巴地样子,便也点了头应了,不在意地笑道:“这有什么的,也不是什么秘方,学就是了。”

  “谢谢大嫂!等我跟您学出师了,以后回到镇上,相公总不能再嫌我做饭不好吃了。”

  王氏看也不看赵氏那边,站起来抱着周氏的胳膊笑嘻嘻地摇了摇。

  看得赵氏在心里直翻白眼。

  多大的人了,都成亲了,还作这种小女儿态!

  再不往王氏那边多瞧,端着盛好的饭就往外走。

  ……

  全家人用过午饭,沈伯文便找沈老爷子说了自己要去镇上一趟的事儿,老爷子也没问他去干什么,就同意了。

  同样的,他也跟周氏说了这件事,周氏闻言便点了点头,从床头的柜子里翻出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用贴身的钥匙打开,从里头取出一个用手帕包着的钱袋,从里头掏出一排铜钱,数了数递给丈夫,问道:“这些够不够用?”

  沈伯文低头看了看,粗略估算了一下,大概有个二百文的样子。

  显然,即便说父母在,无私产,但当子女们都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小家,或多或少都会给自己的小家攒一点钱,比如大房这边,主要便是通过原主抄书和周氏绣帕子赚的钱。

  周氏现在给他的,就是这次去镇上的花销了。

  沈伯文倒是没有拒绝,虽然他去镇上主要是为了去书肆接抄书的单,但也难得去一趟,便问道:“有没有什么要我顺便买的东西?”

  闻言,周氏诧异的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

  沈伯文心里一惊,不会哪里露馅儿了吧?

  只见周氏面色又恢复如常,淡定地开口道:“要是顺路的话,去如意布庄帮我买几尺松江布吧,绣帕子用。”

  “哦,好,知道了。”

  她没说别的,沈伯文也不可能去主动问她,你是不是发现了我哪里不对,也只好装作平静地应了下来。

  随即便换了身外出穿的衣裳,同沈叔常他们一家在大门处会合,一块儿坐上驴车,往镇上的方向去了。

  周氏目送他们离开,逐渐收回视线,垂下眼眸,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想到方才相公问她有没有什么东西买的那一幕。

  不怪她忽然觉得诧异,成亲这几年,他们夫妻二人之间一向是相敬如宾的,相公待她虽然尊重,但像刚才那种小事也询问自己的情况,那样的细心体贴,却是头一回。

  难不成这人病了一遭,性子也变得温和了吗?

  周氏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由摇了摇头,怀着这样的疑惑,她慢慢走回屋里。

第六章

  乡间的土路不太稳当,驴车走在上面不是一般的颠簸,等到了镇上,沈伯文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要散架了。

  “大哥,进去坐坐吧。”

  刚下了驴车,沈叔常就开口招呼道。

  沈伯文摆了摆手,“不用麻烦了,你忙你的去吧,我也还有点事儿。”

  如此才作罢。

  长源县地处江南一带,如今虽然刚入了冬,温度倒也不甚低。行人目光所及之处的几棵枇杷树,依旧郁郁葱葱,亭亭如盖。

  沈伯文刚辞别了弟弟,难得能独处一会儿,心情正好。

  只是天公却不作美。

  他刚穿过青石板铺就的长街,空中就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来,放眼瞧去,但见雨雾如青烟一般朦胧,低头一看,身上已经被打湿了不少。无奈之下,只好匆匆忙忙地找了间茶铺躲雨。

  他自幼长在大西北,从未感受过江南的风土人情,如今立在白墙青瓦之下,望着雨水滴答着从廊檐落下,倒真是觉得自古那些描写江南的诗句,在如此美景之下,都不算夸大其词了。

  正看得入神,身旁忽然传来一道男声,语气中透着熟稔:“延益,这么巧啊。”

  沈伯文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神,才想起来原来“延益”是原主的表字,看来这是碰上原主的熟人了。

  循声望过去,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原来是原主在书院的同窗邵哲。

  着倒不是说他自己对这人熟悉,主要是邵哲在原主记忆中出现过许多次,所以他一下就想起来了。

  他又回想了一下原主平时与同窗说话的样子,顿了顿,便朝邵哲客气地拱了拱手,道:“文焕兄,好久不见。”

  从原主的记忆中来看,在书院的时候,邵哲与原主的关系算是不错,学问相当,又来自同一个小镇。先前原主病着的时候,邵文焕也来看过他好几次,还给原主带了不少试题和他自己请教了先生后的答卷。

  只是就在原主第三次落榜的那次乡试中,邵文焕却考中了举人。

  一个春风得意,一个大病在家,就算不是出于主观原因,种种客观因素下,二者来往的便逐渐少了。

  不过邵哲为人谦逊,中举也并没有影响到跟原主之间的交情。

  茶馆里进来躲雨的人不少,邵哲经过了好几个人,才走到沈伯文身边,不由得松了口气,才道:“这雨,还真是说下就下,一点儿预兆都没有。”

  沈伯文随着他的话又往屋檐外瞧了一眼,雨似乎变小了点儿,发自内心地点头应道:“确实,早知道出门时就带把伞了。”

  说完又转过头看了看身边的邵哲,只见他一身石青色的长袍都被雨打湿了,看起来比自己狼狈多了,不由得问道:“文焕兄这是要上哪儿去,书院已经散馆了吗?”

  虽然邵哲考上了举人,不过他们所在的那家书院的先生教书水平很高,曾经也是教出过一位进士的,因而邵哲如今还在书院读书。

  邵哲一边从袖中取出手巾,擦着身上头上的雨水,一边抽空解了沈伯文的疑惑:“并无,距离散馆还有一段时间,我今天过来镇上,是打算去长垣书坊接几本书抄,延益你呢?”

  沈伯文了然,自己这位同窗的家庭条件比起沈家还略差一些,家中父亲早亡,只有一个寡母将其带大,平日里也跟原主一眼,靠抄书赚取一些钱财。

  他道:“也是去长垣书坊。”

  说罢,就招招手将茶馆里的小二叫过来,要了一壶热茶并一叠点心,招呼着邵哲一块儿坐下,喝杯热茶暖暖身子,一边等雨停。

  茶喝完,点心用完,外面的雨也逐渐停了,二人便一同往长垣书坊走去。

  他们两个也是熟面孔了,书坊的掌柜一看他们过来了,拱了拱手,招呼道:“二位可是许久未见了,少了你们二位抄的书,我这坊里的生意都差了些许。”

  “吴掌柜太抬举了。”沈伯文忙抬手回礼,一边笑道。

  邵哲同样拱了拱手,同吴掌柜见礼。

  客套完,吴掌柜熟门熟路地让手下人去内库抱了一摞书过来,放在二人面前,捋了捋自个儿的胡子,“最近需要抄的书就是这几本了,你们挑一挑吧,还是老规矩,纸和墨从我这里领,一百字四十文。”

  沈伯文听到这个价格,在心里点了点头,如今的物价,十文钱就能买到一斤米,吴掌柜给他们的价格可以说是非常厚道了,不过需要他们抄的书,里面的字数向来不多,约莫都在八百字上下。

  即便是这样,抄完一本书,也能挣三百多文,属实是他们这些读书人赚钱的第一选择。

  他低头翻看了几下,发现都是些《三字经》、《千字文》、《声律启蒙》之类的开蒙所用的书,还有两本佛经。

  确实也是如此,一般启蒙读物都是销量最大的,佛经的市场也不小。

  一旁的邵哲已经挑好了书,见沈伯文还在看,便出声建议道:“听说你最近开了私塾,不如就选基本适合开蒙的书。”

  恰巧沈伯文也是这么想的,点了点头,就从中拿了本《声律启蒙》和《三字经》。

  倒不是他那儿没有这两本书,此时他心里想的是秋生那孩子看上去像个读书种子,打算自己在空余时间,自己出点纸墨,多抄一份赠给这个堂侄。

  在一旁的吴掌柜也听到了这话,眼睛一亮,忙问:“沈秀才开了家私塾?是在桃花村吗?”

  沈伯文一时之间有点不明所以,但还是如实的点了点头,回答说:“确有此事。”

  “那这私塾里,还收不收学生啊?”他语带期待地问。

  沈伯文愣了一下,随即才道:“自然还是收的。”

  “收就好,收就好。”吴掌柜胖胖的身子往前凑了下,笑眯眯地继续说道:“沈秀才,是这样的,我家的小孙子,今年也到了该开蒙的岁数了,老夫想着,能不能把他送到你开的私塾里进学?”

  他在书院里有些关系,沈伯文的学识是了解的,能力是足够的,只不过是运道不好,才接连三次都落榜,自家孩子太过淘气,不能再这么待在家里了,被孩子祖母跟母亲惯个没边儿了,还是得找个先生开蒙才行,他看沈秀才就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