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将月去
那是姜兰送给陆颐呈的情人节礼物,那时候两个人刚在一起半年多。
姜兰咳了一声,“那你当时就没想什么棒打鸳鸯……找个更满意的儿媳妇。”
这简直是道送命题。
于挽秋看了眼摊子老板,羊肉泡馍怎么还没好。
其实说实话,也不是没想过,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于挽秋挺怕陆颐呈被骗的,因为陆家确实有钱啊。
但大学谈恋爱都要管,她成什么人了。
且不说两个人能不能走到最后,倘若走不到最后,她不白费心思了,如果真要谈婚论嫁了,再说这些事也不吃。
陆颐呈就谈个恋爱,这都要管,那管的也太宽了。
于挽秋本来就没怎么带过陆颐呈,既然不带他,那为什么要管别的事呢。
后来是陆颐呈在她面前说姜兰的次数太多了,可能他也怕她和陆双辰不同意他谈恋爱的事。
就先从内部瓦解。
陆颐呈真的总提。
什么姜兰会拉小提琴,大提琴,说姜兰带他去哪儿哪儿玩。
于挽秋就决定见见姜兰。
陆颐呈不同意,说得和姜兰说了才能见面,不然姜兰肯定不高兴。
陆颐呈还没和姜兰说过家里的事。
本来想在一起以后就说的,但姜兰以为他没钱,后来陆颐呈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一拖,就拖到了现在。
陆颐呈没骗姜兰,他没说过自己家里的事,这也不是欺骗,但还是潜意识里怕姜兰生气。
会不会觉得他装,故意的。
于挽秋没办法,她尊重陆颐呈的决定,直到狗仔拍到了他们一家。
网上曝出她的儿子丈夫,于挽秋这次是真的想去见见姜兰。
陆颐呈一早就显摆他要和姜兰去吃火锅,于挽秋连哪个店都知道。
就想过去碰碰运气。
谁知道就被她碰到了。
于挽秋想了半天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姜兰磨了磨后牙,于挽秋道:“姜兰,结婚虽然不是两个人的事,但陪你过一辈子的只是对方而已。”
哪怕生了孩子,以后孩子也会结婚,有自己的事业。
只有对方。
父母朋友都不可能陪你走一辈子。
所以于挽秋想,就算她实在不喜欢姜兰,顶多像陆颐呈奶奶那样,平时少见,眼不见心为静,这样就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了。
当初在节目组她说的也是实话。
于挽秋道:“我干嘛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喜欢就是喜欢,你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我棒打鸳鸯,闲得慌。至于找一个自己满意的……姜兰,我又不是给自己娶媳妇,我满意能有什么用。”
“其实吧,我们母子还是像的,至少审美,喜欢的人一样。”于挽秋是这么想的,陆双辰审美差的要死,陆颐呈找姜兰当女朋友,多少遗传点她的审美。
姜兰能跟他在一起,也有他长得帅的因素在的。
至于陆双辰为什么能娶到她,感谢陆颐呈他爷爷奶奶吧。
姜兰嗯了一声,“好吧。”
后来发生了那么多事,当初的事已经生不起气来了,那天晚上哭得那么伤心,现在想想好像没什么感觉了。
她是想过结婚的,反倒是失忆之后,想的都是晚点结婚。
姜兰想,陆颐呈等她恢复记忆也等了很久。如果她早点问清楚,他早点说清楚,也不会有误会。
不过,就算说了之后可能也会分手,姜兰不喜欢先斩后奏,也讨厌陆颐呈说什么为了她好。
泡馍端了上来,姜兰没急着吃,她道:“于老师,我想和陆颐呈结婚。”
于挽秋是陆颐呈的妈妈,也是她的好朋友,肯定会帮她的。
姜兰想求婚。
于挽秋咳了咳,“结婚了可不是小事啊,得算好日子,陆颐呈还没跟你求婚呢吧。”
“陆颐呈要不跟我求婚怎么办,那我一辈子不结婚了吗。”姜兰觉得谁求婚无所谓啊,陆颐呈求婚能想出什么点子来,玩偶服和沙滩气球已经是极限了。
于挽秋差点给陆颐呈卖了。
“不至于吧……肯定会求婚的。”
姜兰不太相信于挽秋,她可是陆颐呈的妈妈啊,“我要是求婚的话,就……”
于挽秋好奇地问:“怎么弄?”
姜兰得意地笑了两声,“不告诉你,保密。”
“跟我还保密。”于挽秋小声嘟囔了一句,“告诉我吧,我肯定不告诉陆颐呈。”
姜兰:“那也不行,不到最后一刻,我谁也不告诉,你要是告诉陆颐呈我就不跟你好了,吃饭吃饭。”
姜兰想的是,找一天陆颐呈不工作的日子,也不用挑什么纪念日,毕竟,纪念日生日求婚的话,以后能过的纪念日就又少一个。
多一个纪念日就多过一个。
姜兰已经订了戒指,鲜花也订了。
7月5号是两人在一起的纪念日,姜兰想在这之前求婚。
结婚是不着急,明年结婚吧。
于挽秋在心里和陆颐呈说了两声对不起,“我肯定向着你的,求婚就求婚,一辈子一回的事儿,用我帮忙不。”
姜兰:“于老师你帮我保密就好了,千万不能告诉陆颐呈啊。”
她什么都忘了,陆颐呈当时怕是吓得不轻。
于挽秋说行,就跟姜兰高高兴兴地探讨结婚后的生活了,“要是结婚的话咱们住上下楼吧,方便一块儿逛街,家里装修你想弄成什么样的。”
姜兰肯定是喜欢偏甜美可爱风的,要有软软的床,多多的抱枕,还要有纱帘,在家里装修可简单了。
姜兰现在钱很多,钱生钱,再加上陆颐呈交的工资卡,以后日子肯定不发愁,也不用发愁房贷了。
姜兰是俗人,肯定希望自己能嫁给一个自己喜欢,又帅,又有钱的人了。
于挽秋比较喜欢那种中式风,她拍的古装剧比较多,喜欢紫檀木,还有各种古董茶具。
一听于挽秋那么说,姜兰就觉得那种也好看。
姜兰和于挽秋吃完泡馍,在x市的古城转了转,这边吃的是真多,一下午,姜兰嘴巴都没闲着。
等到晚上,还来不及欣赏x市的夜景,姜兰就收到了国家交响乐乐团的电话。
国家交响乐乐团的小提琴演奏手手受伤了,而交响乐乐团五天后有一场演出。
乐团新招聘的小提琴手只有姜兰,本来八月份入职,姜兰可能要提前入职了。
姜兰接完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于挽秋,她是刚入职的,需要和乐团的人磨合,五天时间可能都不够。
于挽秋:“那我明天跟你一块儿回去。”
姜兰有点愧疚,本来玩得好好的,结果又要回去。
于挽秋:“这种事也没办法,出了意外,等演奏手的手伤好了,你应该还能继续玩吧。”
姜兰:“于老师,我回去也是训练,不然把陆叔叔叫过来,陪你玩。”
于挽秋呵了一声,“我又不用他陪。”
其实还是想和陆双辰逛一逛的。
姜兰道:“我明天坐车,让陆颐呈在车站接我,于老师你明天就在酒店等着陆叔叔吧。”
乐团的负责人发来了曲谱,和独奏不同,乐团的演奏手是为了完成一场演出。
乐团的小提琴手已经和乐团磨合了几年,姜兰是新人,本来就算进了乐团也要训练一阵子的。
这的确是意外,乐团的负责人也不想这样,演奏手的手都很珍贵。
晚上,姜兰给陆颐呈发了两条消息,陆颐呈打电话过来,姜兰给挂了,[我要收拾东西,不打电话了]
[仙女养的猪:好吧,那我明天下午去接你,你要是不想看见我,我过来以后不露面,跟在你后面,给你送回家]
这人是不是有病。
姜兰把电话打了过去,“陆颐呈。”
陆颐呈还在陆渊,他有一个办公室,九点多,陆渊加班的人还很多。
陆颐呈攥着手机,“我在。”
姜兰:“你是不是有病。”
“我没有,”陆颐呈闭紧嘴巴,“你都不理我了。”
姜兰道:“你在工作,我在旅行怎么理你。”
陆颐呈刚实习的时候白天也不聊天啊,什么叫不理他。
陆颐呈道:“我工作也有消息提醒。”
姜兰:“我手机在包里。”
陆颐呈挠了挠头,“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姜兰要真生陆颐呈气,根本不会给他打电话,理都不会理。
消息也不会回。
于挽秋在洗澡,一会儿就出来了,姜兰现在不想说这个。
姜兰看了陆颐呈一眼,一脸小心翼翼的,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姜兰:“你不挺厉害的吗,还说我追的你,说我黏着你,你怎么嘴里一句真话都没有。”
陆颐呈笑了一下,“我……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