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长兄日常 第21章

作者:明照万里 标签: 升级流 穿越重生

  他听少年信誓旦旦,就晓得他肯定知道全部的流程和具体操作。

  现在主动权又重新回到林屿手里,他不动声色的饮了一口茶,留神对面人紧张的声色。

  钱修藏不住心事,迫切的心摆在台面上,而钱七鹤沉稳多了,看起来能不能得手都不在乎。

  但这也就是虚张声势,他如果真的不在乎,就不会大老远从州城跑来县城,还费劲找人了。

  林屿其实也不知道,该不该给,给了又要个什么价格。因为银票的出现,其实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只要商业交流频繁,早晚都会出场的。

  只是其中一定会走很多弯路,遇到很多挫折,在花费大量金钱后得到实际的教训。

  这些都是无形之物,说贵也贵,说便宜也便宜。如果要价太高,林屿心虚。

  “我... ”林屿一开口,钱修就巴巴的看过来。

  “我还需要思考,可以过几天再给回复吗?”

  钱修大失所望,但他也没办法苛责,只能默默的答应下来。

  只要没拒绝,他们就还有希望啊!

  接下来,钱修万分殷勤,巴巴的帮林屿叫车送人回村,仔细叮嘱车夫一定要慢,林屿还是头一回享受这种待遇,想到银票产生的利润,他也就安心接受了。

第三十三章

  钱修跟钱七鹤目送林屿离开, 钱修心里没底,“七哥,这事能成嘛?”

  “不能成也要成。做生意也如逆水行舟, 不进则退。如果别家做出来我们做不出,就等于是失败。”钱七鹤说到,“走,去想法子。”

  至于林屿, 他倒是考虑到更多的方面。首先, 是财聚钱庄的实力,如果它财大气粗, 才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应对存取,其次,当家人不能是个光会做生意不讲信义的,容易剑走偏锋做过激的事情,也容易把同行得罪,到时候同行捣乱, 又是一个麻烦。

  他得回去私下打听消息, 并且亲自见见掌事人, 再做决定。

  林屿回家后,只剩康安在家,帮着他把棒骨下锅用热水洗干净, 塞了一根干柴等骨头小火慢炖, 就去找三叔打听事情。

  “财聚钱庄?”三叔吸了一口叶子烟, 吐出白雾后:“巧了么这不是, 我从前有个发小, 就是干账房的, 成天跟钱庄打交道, 跟我叨叨过几句,财聚钱庄的主人家原先在蓝州发家,几代人经营之后,才把庄慢慢开到全国,每到一个新州城,就会开分号,规模数一数二的大。”

  林屿点头:“对啊,咱们长兴县有财聚钱庄,我记得以前在本地州城,也看过他们的招牌。”至少规模大这点没问题。

  “再说价格,我去兑换过银子,他们家价格算公道的,一千零二十个铜钱换一两银子,比别的小作坊还便宜。”

  因为散碎银子重新铸造成整锭,会产生一定的银子损耗,所以,钱庄收铜钱换整银,都有手续费,根据谷价产生波动。

  虽然林屿依旧对钱修印象不佳,但三叔也不是空口说白话的人,信誉度很高。

  这么说来,财聚钱庄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不过可惜啊,他的消息来源渠道还是太少了,只能根据零碎消息,表面反应来判断真伪。

  他真的挺缺消息渠道的……

  因为想着消息渠道的事,林屿一直心不在焉,连康平偷偷啃排骨渣都没注意到。

  小火慢炖的排骨,滋味鲜美难言,还带着萝卜清香,可以说很受欢迎了。他们分别啃完排骨,连边边角角都没放过。

  林屿回过神后哭笑不得:“下次我再多买点。”孩子缺油水,馋了。

  楚楚偷偷挤眉弄眼,似乎有悄悄话要说。林屿故意做出一个不给康平听的手势,楚楚这才小声说:“康平他听说吃骨头能长高,这才咬骨头渣的。”

  哈!林屿笑了,“营养充足,的确能长高。还有适当的锻炼。比如打球啊,跳高之类的都行。”要不然篮球运动员怎么长那么高呢!都是优势啊!

  希希突然插嘴:“能长到大哥这么高吗?”

  “我啊,我还不算高。”林屿摸头顶,他最近又长了,擦到一米七的边,的确跟村里成年男人差不多。

  但那些成年男子,营养不良,很小就开始挑担子干活,压的长不动。而林屿一直很注意这方面,而且还在生长期,他还有进步的空间!

  楚楚继续追问,打球跟跳高是什么运动,要怎么做。这下不光是康平,连康安都把耳朵竖了起来,咬来一半的萝卜都不管了。

  林屿就解释了,这些运动到底怎么做,其实古代很早就有球类运动,把羽毛填充进竹编的球里,就是足球的雏形。

  咳咳,算了还是别提这个,越想越郁闷呢。

  饭后,他就动手编了一个小巧的竹球,让见猎心喜的四人组成迷你球队,让他们自己玩球去。

  他自己撑着下巴,在明亮的光线下,开始思考银票具体的操作要点。首先,是存单。存单是纸张制作的,一定要有足够的防伪技术,保证不能被人破解,不然一切都是空谈。

  他能提供的一条保险措施,就是最初的存单一式三份,三份存单错开盖上钱庄印鉴,合在一起就是完整的印章。

  顾客在甲地存下银子,拿到一份存单,他要支取银子的乙地钱庄留一份,还有一份,等到交易完成留给总号存档。

  林屿又在上面备注,根据银钱的运送速度和路程远近,来告诉客户,需要一月还是两月才能取钱。

  这样虽然很麻烦,但能最大程度保证钱庄的安全,然后还有在纸张上用上独门暗记,还有纸张厚底,水印等等......

  后世商业发展更交融,随用随取的银票才会应运而生,现在这种顶多算是存折。不过一口吃不成胖子嘛!等到居民们习惯了存折,银票才有市场。

  林屿写的兴起,也想起来很多小细节,他把能想起来的细节都备注上,保障出错的概率变小。

  对了,还有现在几个临近的州城试用,保证资金的及时到账,最后再是资金调动制度。

  桌上的纸张在不断变厚,摊开就是慢慢一桌,等墨迹变干,林屿再把它们装订成一册。他的想法如果要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钱庄的制度调整,这些就要钱庄主人自己亲自动手了。

  林屿这个“外行” ,就不去指点“内行”做事了。

  等他全部写完,突然被身后的人吓来一跳,康平正在伸长脖子往里面看呢?

  “大哥,这是什么东西?”他歪着脑袋问。

  “你猜?”林屿逗他。

  “好像是跟钱庄有关的东西。”在林屿鼓励的目光下,康平把自己的猜测说出来。

  林屿不料他竟然从几个名词猜到跟钱庄有关,这也算天赋异禀了吧?

  “猜对了!康平加十分!”

  “加完分有奖励吗?”

  “月底奖励小红花一对,还有点菜的权力,怎么样?”

  康平的注意力很快被吸引走了:“什么菜都可以?”

  “只要不是特别难做吧?万一你想冬天吃鲜菜,我也变不出来啊,还有牛肉。”耕牛可是重点保护动物,随意宰杀耕牛可是要吃牢饭的。

  “那就这么说定了!”康平伸出小指,“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把孩子哄走了,林屿先把计划书锁起来,然后很认真在墙面上订了一张白纸,按照年龄顺序写上四个孩子的名字,准备给他们整个光荣榜。

  只要帮忙做事,还有提出建设性意见,都能获得加分,谁分数最高,最后就能获得月底最后一天点菜的权力。

  也算是让他们来个良性竞争。

  林屿写完光荣榜,一面打听财聚钱庄的消息,一面继续做薄荷膏。他发觉这是一个好生意,甚至能够跟发饰搭配着来卖。用细小的竹节做成罐子,装上浅浅的一点绿色,价格上只要七八文一罐,生意好的很。

  毕竟夏天来了,谁不受蚊子困扰?恼人的很。

  除了薄荷膏,林屿还试着做出一点茉莉膏,不过,他们村里根本没种那么多茉莉,做出的膏脂只够七八盒,林屿只能分给了两个妹妹和春霞家的妹子。

  秋菊跟冬梅这两孩子以前闷不吭气,跟爹妈一样不擅跟人打交道,但自从春霞开始做生意,就常常带着妹子打下手,倒把两个孩子带的开朗活泼多了。

  她们两握住香膏,绽开羞涩的笑容,小声道谢。

  一通百通,只要变化花草的种类,他还能做出桂花膏,腊梅膏,加入红花,还能做成口脂……

  不过人就长了一双手,林屿缺材料跟人手,只能先把方子写下来,等到以后有机会再批量生产。

  时间过了十天,财聚钱庄的真正主人终于坐不住了,下了帖子邀请林屿去别院一聚。

  林屿欣然赴宴。

  主家设宴的地方在郊外的一片荷塘,碧绿的叶子跟淡粉的荷花交相辉映,亭亭玉立,秀美非常。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林屿去叩门,刚敲了一下,小厮就机灵的开门:“是林小郎君吧?这边请这边请!我家主人已经恭候多时了!”

  林屿笑:“我还没开口,你怎么知道我是谁?万一我走错地方呢?”

  小厮笑道:“您少年英才气度非凡,我怎么会认错?”不轻不重一记马屁,拍的人身心愉悦。

  没人不喜欢听好话,林屿也很难例外,他心情变好,顺着小厮的指引进了内院。

  结果内院的风景比外头更好,荷花盛放的小湖一步一景,曲水回廊曲径通幽,木制回廊后一直通到小湖中心的凉亭,不光开阔,而且没人能听到对话。

  林屿咋舌,他当然在现代看过更美丽的风景,甚至各国的皇家园林,比眼前的院子更出色。但同样,他穿越这么多年,日日见的都是林家村的天然山水,快要忘记精心雕琢的景色是什么样子。

  他目带欣赏,一路掠过风景,最后不急不慌的走到凉亭中间。

  他欣赏风景的时候,凉亭上的人也在观察他。少年着布衣,别说珠玉脂粉,一点装饰也无,朴素极了。

  但也意外的清爽,还带着点悠然自得。

  少年看到院子的景色,有震动有欣赏,却没有乍见富贵的欲望和贪婪。

  蔡夫人开始觉得,今天这趟她来对了,一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第三十四章

  林屿远远的就看到凉亭里坐着一个贵妇人, 穿了一身利落的男装,乌发只用簪子挽起,周身收拾的干净清爽, 却不会让人认错她的性别。

  他迟疑着问:“这位夫人是怎么称呼?”

  夫人站起来微微拱手:“夫家姓蔡,便称呼我蔡夫人即可。”

  “蔡夫人安好。”林屿学着她的样子拱手行礼,两人分宾客落座,蔡夫人就执起旁边的红泥小茶壶, 倒出热茶推到林屿面前。

  一股混合的香气扑进林屿鼻子里, 他微微皱眉,有钱人待客就烹煮这种茶汤, 茶叶加上各色香料,香料越金贵越显示主人的重视,可味道也忒怪了!

  还不如清茶好喝!

  林屿喝了一口,麻了。

  为什么要放花椒?

  对面的蔡夫人瞧出林屿的迟疑,噗嗤一笑:“喝不惯?”

  林屿果断点头。

  “那就不喝这个。”蔡夫人伸手换掉茶汤,换成清水:“时人附庸风雅, 流行模仿贵族的生活方式, 再难喝也要咽下去, 还要对味道赞不绝口,小郎君倒是个痛快人。”

  不痛快难道给自己的嘴巴找不自在?林屿只笑:“别人是别人,我是我。难道流行就一定是好的?有人喜红衣, 有人爱白裳, 但最终的目的还是包裹身体保暖, 颜色根本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