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修仙,日更三千 第124章

作者:薇我无酒 标签: 爽文 系统 女强 穿越重生

  “哎哟!”“痛痛痛——”

  琴弦的尾巴缠在了桅杆上,把这二十来个水匪都挂了起来,他们脚踝还滴滴嗒嗒渗血,一时间如同过年被吊起来放血的猪。

  整个过程都不超过五分钟,水匪们在三人面前像纸糊的一样脆弱。

  没有了灵气支撑,水面上雾气渐渐散去了,恢复了清晨的正常水平。

  “待会儿转路去这里的玄灵阁吧,说不定还能领一笔赏金。”

  诗千改从船帆上跳了下来,众水匪这才发现,那让他们心惊的剑意居然出自如此年轻的一个少女!

  她已经收敛了威压,但如此近距离地观察,还是能发现她的修为深不见底。

  再看这三人的配置,以及腰间悬的琅嬛挂坠,身份呼之欲出。

  有个水匪脱口道:“你是翡不琢?!”

  诗千改扬眉仰头:“怎么,你是我的读者?”

  水匪:“……”

  妈的,他的确是。主要是喜欢看《赌翠》里帮派争斗的情节。

  他的表情五颜六色,不言自明。诗千改和善一笑:“那不是巧了么。”

  她御剑而起,飞临到这位水匪身侧,“说明我们很有缘分。这位书友,给我介绍一下你们的老巢在哪儿?一家人就该齐齐整整,一起上路除魔雾。”

  众水匪:“……”

  从来没有这么憋屈过!

  偶遇水匪,实在是意外收获。

  诗千改三人一路打上他们的老巢,如法炮制,把一百来号人全都捆去了官府,衣裳全扒下,接受乡民唾骂围观,比过年时乡下杀猪还壮观。

  匪盗这东西,几百年来一直绵延不绝,虽说生活好了、落草为寇的人大幅度减少,但总有人想不劳而获。近几十年,大雅朝廷花了大工夫来整治匪患,很多地区的“绿林好汉”都已完全销声匿迹了。

  但诗千改几人为了看景色,刚刚路过的那是个非常偏僻的小县城,这种地区玄灵阁人手不那么充足,也没有高阶修士在,剿匪进度比较缓慢。

  这帮水匪一直是他们的心腹大患,还制定了详细计划准备接下来长期打击,谁知诗千改等人路过一次,麻烦就突然被解决了。

  玄灵阁的人感激不尽,喜气洋洋地给三人木牌涂上了一个“黄级任务”的点,并给了她们悬赏的酬金。

  虽说她们三人现在都不缺这点钱,但蚊子腿也是肉。能同时解决百姓的麻烦,何乐而不为?

  于是接下来,三人专挑偏僻的路线走,装作肥羊吸引山匪水匪,钓鱼执法的手法越来越熟练。一天下来,各小县城的大牢里都快关满了。

  等第二、第三天的时候,沿途的匪盗直接望风而逃,可元婴修士的神识何其宽广?诗千改一个人就能扫平一个山头,对她来说,唯一的麻烦就是绳子不够用。

  余下三人则不客气地扫荡匪窝,玄灵阁只需要善后,将匪盗敛来的财物归还百姓。

  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诗千改有了意料之外的发现。

  其中某个匪窝里,她解救了一个被掳掠进来的戏班子。好巧不巧,里面最小的梨园客才三岁半,也是个女孩儿,名叫阿芊。

  阿芊的父母皆死于匪盗之手,当时她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因为父母死前的掩饰,匪盗们并未发觉她。

  戏班子路过这个被屠戮的村落时听到了细弱的哭声,就翻箱倒柜救出了当时已经饥肠辘辘的女婴,此后班主把这个小女娃带在了身边,取名并养大。

  阿芊人虽年幼,却十分早熟聪慧,简直不像个三岁半的小娃娃。

  诗千改那整个剧本构思里,最难找的就是“童星”演员。虽说理论上来讲戏班子里也会有小孩,但并非时时刻刻都能遇到,而且她更担心如果放出招募消息,会有人动歪心思,特意“寻”来年龄合适的小孩。原本如果找不到,她会考虑调高角色年龄。

  这个戏班子里男人都被杀了,已经无法排一出完整的戏,再出去只能重新招人、或者并入别的戏班。好歹捡回了一条命,班主虽心中忧虑,却也欢欢喜喜地谢了救命之恩。

  然而下一刻,她就听到了天籁般的声音:“班主若是无事,不如随我去四喜宗做客如何?我是四喜宗的首席大弟子,正想自己排点戏玩玩。”

  令欢时笑眯眯地将腰牌展示给她看。她也知道诗千改的剧本构想,心中认为这个戏班子很合适。

  班主一愣,随即大喜,眼圈都红了:“多谢仙长!”

  小阿芊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也看出了养母的激动欢喜,小大人似的做了个揖,两个眼睛笑成月牙:“谢谢各位姐姐哥哥!”

  夜九阳心都化了,摸摸小孩儿的头发:“小阿芊太乖了!”

  因为打水匪,一行人耽误了几日,二十五日傍晚才换乘云舟到达滇云州。

  港口坐落在春城,云舟从天空缓缓落下,停靠在一处悬崖边。待防护阵一打开,诗千改就闻到了扑鼻的花香。

  和她前世一样,这个州府有春城花都的美誉,每年都会出产大量的鲜花销往大雅、乃至世界各地。

  花都的大花棚都布有四季阵法,可根据需要调节时令,各色鲜花不受季节影响,几乎是想要什么花就能买到什么花。

  进入港口的白玉广场,众人便被花的海洋包围了。这里离花市还有一段路,可诗千改却已看到无数个卖花的小摊,吸引下云舟的客人驻足。

  傍晚夕阳斜落,光线昏暗,广场上的琉璃灯便点起来了。灯火辉映着鲜花,将这里变成一个童话世界。

  阿芊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热闹的“赶集”场景,不由睁大了眼睛,有些怯怯地藏在了养母身后。

  “卖花环喽,五文钱一串——”

  “灵植绣球!买回去永生不落!”

  “灵植小茉莉花的手串儿,佩戴之后芬芳四溢,还有驱虫功效……”

  他们行走在鲜花之间,诗千改见小芊露出羡慕的眼神,便悄悄与夜九阳对视一眼。

  二人给小芊买了一个花环并一个手串,小豆丁立刻睁大了眼睛,两眼亮晶晶,脸红道:“谢、谢谢哥哥姐姐!”

  那摊主见两人大方,立刻拿了个坠子卖力推销起来:“这是花符,合欢宗出产的,绝对没有假!它可保佑你桃花运,大姑娘小伙子要不要来一个?”

  她常年摆摊,见多识广,看得出两人是队友而不是道侣。

  诗千改:“……”

  朋友,你知道我旁边这位姑娘就是合欢宗首席吗?

  令欢时:“……”

  胡说八道。她们合欢宗的人,睡男人从来不需要花符。

  诗千改仔细一看,那“花符”长得还挺精致漂亮,是个儿拳大小的透明琉璃球,里面中央漂浮着一簇桃花,还有桃花瓣和碎金箔散落周围。球体上方是绳结,下方是垂着的流苏。

  摊主手一晃,那些花瓣和金箔就随之浮动起来,明明熠熠,旖旎缠绵,让她莫名想到了秦方浓的洒金扇面。

  “给我拿一个吧。”鬼使神差的,诗千改开口道。

  贺雪和夜九阳立刻转头看她,露出了“哇哦有情况”的表情。

  诗千改道:“……觉得好看而已。你们都是修士,难道不知道世界上没有可以招桃花的东西?都是迷信。”

  她神色镇定自若,坦坦荡荡。

  摊主:“……”

  话虽如此,也不能就这样说出来啊!

  贺雪心中呵呵:真的只是觉得好看吗?他不信。

  这花符是摊位上最贵的东西,摊主做成了一笔生意也很快乐,喜气洋洋地给诗千改包了起来。

  ——然而接下来,在花市里,一行人发现这种花符要比白玉广场的便宜三分之一。

  贺雪和夜九阳给诗千改面子,死死绷着脸没笑。

  诗千改:“……”

  可恶。果然不管哪个世界,中转站和旅游景点附近的小玩意儿都会更贵。

  去夜九阳家要从花都搭乘火炼金蛟,令欢时带着戏班子先回四喜宗也要乘蛟车,两边买了票,在花都分别。

  诗千改还是第一次乘这个世界的火车,它外表形状很接近前世那种老式火车,但不是绿皮的,而是蓝皮的,弧度也更圆润,上面绘着银白色的鳞片纹,真如出水的蛟龙一般。

  内里也分为座位和卧铺,三人买的是座位,车厢里面也像老式火车一样分成一个个小隔间。

  车厢内不可大声喧哗,男男女女几乎都拿着报纸在看,还有文修正在低头书写。诗千改路过一个小分格,还瞥到了《兰朝日报》,两个少女正在低头交谈,时不时飘出“翡不琢先生”的字眼。

  诗千改感觉有些奇妙,这种时候,她才会有“自己已经很出名了”的意识。

  淡淡的书香味中,火炼金蛟开始行驶。蛟车底部刻有平稳的阵法,除了刚刚开的时候有一点惯性感外,以后就都十分丝滑了。

  不过,转弯和某些路上还是会颠簸。

  “啊呀!”对面隔间的文修就把装墨汁的小碟子洒了,污损了纸面。

  诗千改心想:这时候就需要一只墨水笔或者钢笔……

  她思绪还没转完,过道上就有雇役推着小车去向那名文修推销:“道友,这两年外邦传来新式毛笔,书写方便、只需要灌一次墨就能用很久,要不要来一支?”

  诗千改一愣,也好奇地看过去——黑色金属的笔身,尖尖的金色笔头,不正是钢笔吗?

  “嗬,标价这么贵?”那文修看着这怪模怪样的“毛笔”,还在犹豫,诗千改却已经抢先道:“我要买一支。”

  雇役和那个文修都一顿,眼中闪过惊讶,诗千改已然快速挑好并付钱了,还买了一小瓶蓝墨。

  贺雪:“……”

  如果不是认识诗千改,他一定会以为这是雇役的拖。

  夜九阳也被吸引了注意力,犹豫要不要买:诗千改在这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上总是很有心得。

  “客人很懂行啊。”雇役看到她熟练的吸墨动作有些诧异,诗千改拧好笔身,晃了晃笑道:“从前用过。”

  这时候,那名文修也认出她的脸来了,惊喜道:“您是琅嬛的诗大家?!”

  他的声音惊动了其他人,顿时,众文修都觉得这笔一定很好,买了说不定能有助于每天写三千字;众读者则不管是不是翡不琢的书迷,都想蹭热闹,于是不断来询问外邦毛笔。

  雇役一时间被团团包围,都忙不过来了。

  带货成功的诗千改:“……”

  她有点想笑,用这支钢笔签出去了几十个福签,才用“还是不要大声喧哗,打扰其他人”安抚下众人,将小隔间的门拉上。

  窗外是深蓝的夜色,灯火在琉璃窗上照出她的倒影。诗千改低头看着手中的钢笔,笔身上镌刻着一行小蝌蚪似的银色英文。虽然单词和语法有些许区别,但她还是认出这是一句谚语:

  “Travel broadens the mind.”

  旅行开阔眼界。

  可能是为了在大雅销路更好,英文上方是一行字体更大的中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她的心情不知为何更加愉快起来,既像是抓住了前世的影子,又像是更融入了这个世界一点。

  接下来的路程,她就用这支笔写作起来。等到达目的地,蛟车停下,她也合上了笔帽。

  【《盛世》的前三章,我都写好了。】诗千改用流光石将纸页录下,用灵犀玉网发给了远在琅嬛的吴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