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凶猛 第173章

作者:爱吃辣鸡粉 标签: 无限流 升级流 穿越重生

  马鞭正要落下,却是陈艺郎叫停了燕红:“别急,燕小红,先让他说说看。”

  毕竟是主魔法侧的位面,陈艺郎也不确定这里的女巫是什么来路……他们刚出森林的时候,那些牧羊人惊恐逃走的样儿做不了假。

  燕红不信毛胳膊,但肯定信陈艺郎,便再次放下手,不耐烦地冲毛胳膊道:“那你就好好说,别鬼扯,不然打死你。”

  她说出“打死你”这几个字时语气很平常,没有刻意去加重语气以作威胁,就像只是在描述一种很普通的行为——对她来说这确实也不叫威胁,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的拐子本来就应该当场打死为民除害。

  这种视生死只若平常的态度让毛胳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再不敢废话,战战兢兢地将班加利尔女巫事件交代了出来。

  班加利尔,就是燕红等人出了森林后远远望见的那片人造建筑群落。

  那是一座小镇,领地的主人是位尊敬的圣殿骑士团骑士长,镇中的镇长是骑士长阁下雇来管理领地的一名前书记官。

  因班加利尔领地的主人就是英勇善战的骑士团成员,骑士长阁下又舍得花钱养着边境警卫队,流匪和马贼并不敢骚扰这片土地,班加利尔人的生活十分平静祥和。

  也因为此地没有流匪马贼骚扰、治安良好之故,大城市里的富商贵族也热衷于来此地置办别墅庄园——班加利尔镇的另一头,便坐落着十几座奢华豪宅,和成片的庄园、马场。

  班加利尔领这难得的平静,在几年前被打破。

  一切的开始要从五年前说起,那个夏天,从距离班加利尔大约有两百公里远的一座大城市,搬来了一家人。

  这家人的主人是一位名为西斯·查尔曼的绅士,曾服务于圣殿骑士团组建的商团,是位经验丰富的会计师,退休后搬来相熟的骑士长阁下领地内养老。

  最开始的两年,查尔曼一家与镇中的居民、以及每年夏天时来班加利尔避暑的富商贵族们都相处得很愉快。

  悲剧开始于第三年,本就年迈的查尔曼先生不幸感染风寒,在春暖花开时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他的夫人和孩子们十分悲伤,办完了葬礼后便租了马车,遵照查尔曼先生的遗愿,将他的遗骸送回他的家乡安葬。

  查尔曼先生的家乡离班加利尔领有点儿远,但也没有远到往返需要花上几个月的程度,按理来说,他的夫人和孩子们应当能在当年的夏天便返回班加利尔,可直到整个夏天过去,查尔曼家的遗属也未曾返回。

  到了秋天,查尔曼太太和她的孩子们依然杳无音讯,镇长先生——是的,这位镇长先生在接受雇用担任镇长前也曾与查尔曼先生一样服务于骑士团,与查尔曼先生有着多年的交情——十分担心,便写信给领主骑士长阁下,希望骑士团能调查一番查尔曼家遗属的去向。

  骑士长阁下也很关心为商团服务多年的查尔曼一家,当即派出人手查探,并于当年的冬天来临前,派人送回来一条噩耗……查尔曼太太和她的子女们并没有回过查尔曼先生的故乡,他们就像是不曾离开过班加利尔一般!

  镇长先生被这条消息吓出了一身冷汗,要知道班加利尔领的一部分财政是靠每年夏天来此避暑的富商贵族和他们的仆从们提供的,如果富人们发现班加利尔不再安全,那班加利尔的财政可就要遭受到严重打击。

  惊怒的镇长先生立即吩咐边境警卫队全员出动、对整个镇子及周边展开彻查,这一搜,就发现了问题。

  在镇中的一家皮匠店,学徒工居住的窝棚里,警卫队搜到了属于查尔曼家小儿子的一双鞋。

  这双定制的小羊羔皮皮鞋,鞋底的侧面还刻着查尔曼家小儿子名字的简写。

  经过一番拷打,皮匠店学徒工只肯承认这是他在春天时在镇外的水沟里捡到的,但坚决不肯承认他参与了谋害查尔曼一家。

  警卫队的人只能暂时相信他的话,在那条水沟附近搜查了两天,找到了小半块质地上等的丝料——这种丝料通常出现在贵妇人们的裙摆上,又或是做成中产妇人们用来装饰的丝巾。

  查尔曼太太用的丝巾就是这种材质。

  所有人都不得不接受了查尔曼家已经遇害这一事实,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剩下一个——谁能在不惊动警卫队也不惊动其他人的情况下,谋杀了查尔曼一家?

  要知道查尔曼先生有两个成年的儿子,和他们一家一同失踪的还有一位身体十分强壮的男仆。

  镇长先生和警卫队长尤金为此焦头烂额,却毫无头绪。

  到了第四年,春季将要结束、富人们陆续派了管家仆人前来打扫避暑的别墅庄园时,查尔曼家的案子还没有结果,又出了事——曾受雇于查尔曼家的一名镇民,在某个夜里失踪了。

  警卫队的人还没查清楚这个曾在查尔曼家担任女仆的镇民到底去了哪儿,到班加利尔来避暑的伊莱男爵的男仆,也失踪在从男爵的庄园前往镇上的路途中。

  伊莱男爵的管家出来寻找男仆时,只在半路发现了空无一人的马车。

  伊莱男爵的责问让镇长先生无地自容之时,又发生了件更糟糕、比查尔曼一家失踪还要严重的大事……另一位从大城市中来班加利尔避暑的珠宝商人,进入森林打猎后一去不返。

  这位珠宝商人可不是只雇佣得起一名长期男仆的查尔曼家,光是健壮的男仆就带了四人,还有两名曾经当过雇佣兵的保镖随从;七名强壮男性组成的狩猎队伍就这么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无疑是往平静的班加利尔砸下了一块巨石,惊起滔天巨浪。

  “好吧——那么你们是怎么把这些事儿跟女巫扯上关系的?”听到这一节,有些不耐烦的陈艺郎便出声打断了毛胳膊的絮絮叨叨。

  毛胳膊咽了口唾沫,紧张地道:“富人们离开后,镇上人都说,这一定是女巫的诅咒。如果不是女巫,谁能做出这么多可怕的事儿来,谁会有这么恶毒呢?”

  “证据呢?”陈艺郎更加不耐烦了,“有什么确凿、可靠的、能取信于人的证据,能证明这些都是某个女巫犯下的罪行?”

  毛胳膊张口结舌:“这……这……”

  陈艺郎冷笑一声:“让我换个说法——你们在这之后,审判过你们认为是万恶之源的女巫了吧?”

  毛胳膊本能地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在这几个凶残的外乡人面前他确实不敢撒谎,结结巴巴地道:“是的,先生,有、有镇民举报了女巫,我们抓了那女人,那、那女人并不能证明她不是女巫,所、所以——”

  “嗯,所以你们审判了她。”陈艺郎又冷笑了一声,“当你们镇上的人都相信带来厄运的是女巫,是女巫诅咒了查尔曼一家和那个珠宝商人,害得你们没法儿去赚那些有钱人的钱……那么只是审判一两个无法自证清白的女人显然是不够的,是吧?”

  毛胳臂不敢接这句话,眼睛开始乱飘。

  听到这会儿,燕红也大约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她蹲下来,蹲到毛胳臂面前,神色奇异地道:“所以说——你们这些人查不出案子来,就索性抓无辜者来替罪、来平息镇民的怒火,然后你们还把这当成是你们这儿确实有女巫祸乱一方的证据,当成你们袭击迫害无辜女子的借口?”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毛胳臂算是怕了这个心黑手狠的小孩了,满头冷汗地尖叫道,“在审判了所有的女巫后,班加利尔就再没有发生过什么可怕的事情了,请相信我,这都是真的,镇上所有人都知道的,今年就已经有富人回来避暑了!”

  燕红没有理会他,转头对同伴们道:“怎么说?要干掉吗?”

  说“干掉”这两字时,她随意地拿手比划了下被绑在树上的毛胳臂、络腮胡,还有地上那群东倒西歪的边境警卫。

  毛胳臂好悬没当场晕厥过去。

第187章

  燕赤霞被气得不轻, 面色铁青地道:“这等狗贼,不仅助纣为虐,还恬不知耻以之为荣, 更借机兴风作浪,死不足惜!”

  听到“死”这词儿, 本来就在崩溃边缘的毛胳臂直接厥了过去。

  本地女巫狩猎或许确实并非因这些边境警卫而起, 但这些警卫趁机顺水推舟、乃至借此袭击无辜路人却是板上钉钉的事, 燕赤霞再心怀仁善也宽容不了这等狼心狗肺之徒。

  陈艺郎却是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嘿嘿笑道:“燕道长说得对, 这帮家伙当然是死不足惜,不过嘛……给他们个痛快的就太便宜他们了,他们值得‘更好’的。”

  “……啥?”燕红面露困惑。

  陈艺郎弯腰拎起个还没醒过来的警卫, 往深处走出一段, 用这警卫自己带来的马鞭和他身上绑弓箭的皮带将这人死死捆在一棵树上, 又倒回来,嘿嘿贱笑着拎起下一个……

  “对哦!”燕红看懂了, 惊喜地道,“正好用这班人试探看看那个‘丛林吞噬者’!”

  说完她便欢喜地伸手将毛胳臂解下来,把这警卫往肩膀上一甩,乐颠颠地往森林更深处跑。

  半个时辰后,试炼者们便将十四名警卫尽皆绑在了森林各处。

  忙活完这些,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几人商量了一下,没有贸然选择在森林内伙是周边过夜,牵起被遗弃在森林外的无主马匹, 沿着草场绕了个大弯, 往班加利尔镇另一侧的镇门摸了过去。

  班加利尔镇比燕红老家的北山镇大, 人口也比北山镇多, 但镇子的格局显然不如出于军事目的而建成的北山镇整齐;城墙外散落着用泥土、稻草和木板搭建的棚屋,棚屋密集的地方甚至还形成了城外之城。

  镇子的东北门外,就有这样一片由几十间低矮棚屋构成的居住区域。

  这片区域毫无规划可言,摩肩擦踵的棚屋像是随意拼凑起来的积木,歪歪扭扭地挨在一起;住户们活动的狭长空地上挂满了晾晒的衣物,玩闹的儿童和牧羊人赶回来的牛羊在衣物下方穿梭,一双双脏兮兮的脚丫子、羊蹄,交替在居民就地倾倒的污水中踩来踏去。

  靠近镇门的一侧倒是要相对整齐一些,道路两旁都是做生意的小商贩、形成了个小市集。

  虽然照样污水横流、到处都是垃圾,但至少进出镇门的马路是笔直的,路中间也勉强维持着清洁,不至于有垃圾将进出镇子的贵人马车车轮卡住。

  镇门北侧,夹在城墙与棚屋区之间、小市集的中段,有一家小酒馆。

  天色将暗未暗,市集酒馆中亮起了数盏油灯,忙碌了一天的镇民勾肩搭背走进酒馆中,一坐下便冲浓妆艳抹的女招待大呼小叫。

  警卫队长尤金喜欢这家市集酒馆的热闹气氛,当戴着草帽的警卫队员急匆匆地跑来这间酒馆找他时,他正斜坐在吧台前,与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调情。

  “约瑟夫他们没回来?”听到络腮胡大汉的名字,尤金队长毫不掩饰他的嫌恶,摆手道,“别瞎操心了,那帮杂碎就算全死在外面了也不关谁的事。”

  下午时那场驱赶外乡人的任务,戴草帽的队员也是跟着去过的,欲言又止。

  尤金队长索性塞了杯酒到这个年轻队员手里:“这杯酒我请你了,山姆,喝了就回家去。”

  “……好吧。”山姆确实也不太想搭理约瑟夫那群人,犹豫了下便爽快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市集酒馆的酒水十分劣质,但一杯酒也要花上几个铜子儿,拮据的山姆是舍不得在这上面花钱的,喝了有人请客的这一杯便利落地与尤金队长告别,毫不眷恋地从酒馆中出来。

  黄昏时的镇门市集正是热闹的时候,在镇里或是在农场中干活的人们各自返家,做小买卖的商贩纷纷抬高了声音压价甩卖、赚这最后一波人流的钱。

  山姆也喜欢在这种时候到这里来买些便宜货,左右张望了下,便朝一家熟悉的烤饼铺子走去。

  这位名为山姆的警卫横穿市集时,从棚屋区另一侧走过来的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发现了他。

  山姆的穿着倒是与市集上来来往往的棚屋区居民、镇中镇民差别不大,麻衣布裤、看着就挺寒酸,但……他的体格显然是要比普遍面有菜色的一般居民强壮得多的,背上还斜绑着一条皮质的绑带,绑带上捆着短弓和箭袋,腰间还挂着一把弯刀。

  披着破烂麻衣、光着脚,脸脏得五官都不太认得出来的小孩默默注视着山姆走到一间棚屋前。

  “嗯……这身行头,这个人应该也是边境警卫队的人吧?”

  小孩随着人流、沿着街面慢慢往镇门方向走,油腻腻的脏乱头发下,一双眼睛微微眯起,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山姆的背影。

  这小孩……正是燕红。

  身高长到一米五以上、在黔地已经不算矮的燕红,搁到这个位面来,又成了误入巨人国的小矮人——这个位面的人不光成年人长得高大,连小孩也挺高,棚屋区那些瘦得能看见肋骨的光脚小孩站出来,比燕红高的一抓一大把。

  也是这些光着脚丫子到处跑的棚屋区小孩给了燕红灵感,用自带的菜油混了泥把自己折腾成这副德性,弄了件破烂麻衣披上便混了进来……

  没办法,这个位面的人都是欧罗巴人长相,而试炼者们都是东方人相貌,要不这么剑走偏锋,进了有人的地方一准儿暴露。

  刚混进市集便发现了个疑似边境警卫队的人,燕红想了想,决定不放过这次机会,挤出人群,往路边就地一蹲。

  集市人多,在人群中到处钻来跑去的小鬼啥行为的都有,燕红这也不算出格。

  耐心等了会儿,那名背着弓箭的警卫便拎着几个用草绳串着的烤饼,从棚屋里出来,往镇门方向走。

  燕红等他走出一段路了才起身,装成闲逛那样跟上去。

  镇门口也有守门的兵丁,但集市本身就有半截在镇内、半截在镇外,城门下也摆着水果摊,这些兵丁压根没有理会出入的行人,只懒洋洋地靠在墙边闲聊。

  连妖怪摆席都敢去做客的燕红完全不带怕的,目不斜视地从守门兵丁面前经过,大大方方进了镇。

  这处横跨镇门的市集还不到百米长,走出这截人头攒动的路段,燕红就不好跟得太明显了。

  幸好这座镇子与她曾经去过的鬼镇霍布斯(《致命公馆》篇)有些相似之处,再加上天色暗了下来、镇中又没有路灯,燕红一路鬼鬼祟祟地顺着房檐走,遇到有行人靠近了就赶紧扑向路边的垃圾堆翻翻找找,总算是没有暴露。

  这个过程里,自然免不得要吃镇民几记白眼,乃至被呵斥滚出镇去之类的……当没听见就好了。

  如是跟了几分钟,前面那个背着弓箭、拎着烤饼的警卫,从大街上转进了小巷里。

  隔了会儿才跟到巷子口的燕红打量了下这附近的建筑格局,又抬头看了眼天色,悄悄掏出如履平地靴。

  闪身进了巷子、避开了大街上路人的视线,燕红立即抬脚踩上墙,如壁虎般爬到了房顶上。

  这镇子显然是要落后鬼镇霍布斯一、两百年的,看不到高层建筑,大多都只是两三层或是单层。

  即使是沿街建筑也多为砖木混合结构,砖块石头还都只用在一楼,用来防潮,往上都是木板、木柱,屋顶也大多只用木板平铺,再铺上一层干草或瓦片。

  这种房顶,轻功再好的人来了也难免这里踩个坑、那里踩个洞,穿上如履平地靴的燕红就没这么多顾忌,猫着腰、贴着屋顶也能跑得飞快,渐渐拉近了与警卫山姆之间的距离。

  唯一的问题在于……巷子深处的房屋都挺矮,建筑用料也比临街建筑潦草,甚至还有与镇外棚屋区一模一样的泥巴稻草房,屋顶不是那么好藏人,让燕红不敢靠得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