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河山 第3章

作者:饭团桃子控 标签: 穿越重生

  段怡紧了紧缰绳,刚准备下去相询去,眼睛一瞟那女子的鞋,却是猛的一扭,指着那马绕道而去,她跑得飞快,心中恨不得从那些贼人五千年前的老祖宗开始骂起!

  这是有什么仇怨,要这么穷追不舍!非要了顾明睿的小命去!

  她正想着,便感觉身后一寒,脖子上瞬间一凉,先前还躺在地上的女子,已经飞上了马,如今正坐在身后。不用低头,她都能够感觉到脖子上的杀气!

  “桀桀,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倒是同那些公子哥儿一样,好狠的心,翻脸就无情!”

  那女子的气息就在头顶,喷得人痒痒的,段怡余光瞟了瞟她。

  “姨娘不知遭了多少回罪,委实可怜!我就不同了,因为家财万贯,出一回门,至少有十个八个倒在我脚前的,不是断了胳膊,便是瘸了腿,最过分的是,有一个说有喜了……”

  女子闻言,笑了起来,“这世间好看的女子很多,有趣的女子却是很少!若是把那小子给我,我便饶你不死如何?”

  她说着,手腕一动,刀锋一紧!

  段怡就势,铁头猛地往后上方一撞,直直地朝着那女子的脑子撞了过去,可到底慢了一步,刀锋划过她的脖子,鲜血流了出来。

  段怡来不及管这些,她突如其来这么一出,两个人齐齐的朝后仰去,坠落马下,在道上滚了几滚,落入了田里,一旁忙着干活的老农一瞧,吓得拔腿便跑。

  那女子被撞了个眼冒金星,又率先落田,被泥水糊得睁不开眼不说,还被段怡骑在了身上,已经是怒极。她抬起手中的短剑,猛地朝着段怡扎去!

  来不及躲了!她没有武功,女子能飞身上马,就算不是个高手,那也远胜于她。

  若是二人分开,等她擦了眼睛,段怡只有匕首,那女子是短剑,一寸短一寸险,十有八九只有等死的份。

  只有现在,她才有一丝胜算。

  段怡想着,深吸了一口气,半点没有躲避,拿着匕首,便朝着女子的脖子猛扎过去,两人的刀,几乎是同时入肉。

  血喷了一脸。

  女子挣扎了几下,便不动了。

  过了好一会儿,段怡方才松了一口气,扭头呕吐了起来……

  想来从段怡藏在木箱笼里起,便再也没有吃过东西了,吐了半天,只吐出了一些苦胆水来。

  段怡抬手,胡乱的用袖子擦了擦,只擦了一嘴的泥。

  她呸了几口,站起身来,感觉左臂一阵剧痛袭来,那女子的短剑正明晃晃的插在她的胳膊上。

  她咬了咬牙,将那短剑猛的拔了下来,插在了腰间,又将之前顾明睿没有用完的金疮药胡乱的抹了上去,在那田中掏了掏,掏出了一只沾满了泥巴的绣花鞋来,揣进了自己的怀中。

  她没有火眼金睛,看不出谁是白骨精。

  可她认得那鞋上的波纹,同之前杀死舅父顾旭昭的凶手鞋子上的花纹,一模一样。

  “老丈,此去锦城还有多远?多久能到?”

  那种田的老丈,躲在一旁看得真切,此刻已经是吓得肝胆俱裂。

  “不……不……不远了……不……不到一个时辰的路了……”

  段怡冲着他点了点头,快步地冲到马边。手受了伤,不得用力,她有些艰难地爬了上去,摸了摸马头,“亏得你没有丢下我一个人逃跑!等到了锦城,给你脖子上挂一块马比人强的金字招牌!”

  马儿不明所以,高兴的嘶鸣起来。

  段怡不敢停留,拍了拍马屁股,绝尘而去。

  待她走远了,那个叫东平地领头人,方才追了上来,他扭头看了看田间的尸体,啧啧了几声,给了一旁小兵一个眼神。那小兵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一串钱来,递给了那种田的老丈。

  “江湖恩怨,惊吓了老丈,又倒了庄稼。这是压惊钱儿……”

  他说着,伸手一捞,将那女子的尸体,从田中捞了起来。一扭头朝着一旁的山上行去。

  东平下了命令,也不停留,继续追着段怡而去。

  夏日的天亮得早,不一会儿的功夫,日头便升了起来,烤得人辣辣地疼。

  段怡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看那城门楼上挂着的大字,锦城终于到了。

  入城的门口排了长长的队,她身上的血水同泥水,被太阳一晒,已经干巴巴的粘在了身上,变成了一块块的,看上去格外的骇人。周遭的人一瞧,纷纷的让开了道儿,议论纷纷起来。

  那守城的士兵瞧这边发生了骚乱,不悦地走了过来,“啷个回事啷个回事?”

  他生得十分的粗壮,胡子炸裂开来,看上去比鞋刷子都要硬,“啷个回事?”

  士兵分开了人群,定眼一瞧,却是大惊失色,“这不是朝风么?这是将军的朝风!来者何人?”

  段怡还来不及说话,一瞬间一大队士兵便将她团团围住了。

  段怡抓着马缰的手紧了紧,艰难的张开了干涸的嘴,没有喝水又怕张嘴餐了风,她一直紧闭着双唇,现在嘴巴皮儿,都粘在一块儿了。

  “顾明睿在此,护送我们回府。另外请保兴堂的祈郎中来,快!”

  看来她在这锦城里,也是毫无地位可言。

第五章 锦城段怡

  那炸胡子军爷听了这话,一个箭步冲了过来,确认了顾明睿的身份,顿时大骇。

  他朝着一旁团团围着的小兵怒吼一声,“还他娘的愣着作甚?去保兴堂请那姓祈的小老儿去节使府!”

  然后拽了一匹马过来,一跃而上,飞奔入城,“小娘子随我速速进城。”

  段怡见状微微松了一口气,拍马跟了上去。

  她是个诈和的,连舅父家中大门是朝南开还是朝北开,都是一无所知。

  好在她惯常运气不错,这炸胡子怕不是寻常军爷,省去了她诸多口舌。

  炸胡子在市集一路狂奔不停,待到了节使府门前,都没有片刻停留,直接打马冲了进去。不多时便到了府中一处宅院跟前。

  那院子里的人听得响动,立马冲了出来。

  段怡瞧了一眼,只觉得鼻头一酸。

  来人头发胡子花白,同她那一见面就遇害的倒霉舅父一样,生了个张飞的身子赵云的脸,只要眼睛没有瞎,都能够看得出来,那是一根藤上结出来的两茬瓜,同源同宗。

  那老者一眼便瞧见了马背上不省人事的顾明睿,身形一晃,险些栽倒在地。

  还是他身边一个穿着酱色长衫的老儒生一把将他扶住了,这才站稳。

  “段怡,啷个回事?”老者声音带着颤。

  段怡拱了拱手,“出剑南,夜里遇伏,饭食有毒,舅父战死,表兄重伤,丢了生辰纲。”

  老者眼眶一红,猛地一跺脚,那院子里的青石地面咔嚓一声,碎裂了开来。

  他一个箭步冲到马前,一把抱起了马背上的顾明睿,便往屋子里冲。

  就在这时候,一个背着药箱子,一瘸一拐地老头儿,慢悠悠地晃了进来,他手中拿着半个香瓜,一边走一边吃,淌了一手的水。

  经过段怡身边的时候,瞥了她的脖子一眼。

  请他的小兵见着了,忍不住着急的催促了几句。

  那老郎中呸了他一口,骂道,“催什么催,阎王爷催命都没有你催得狠。这若是要死,早死了,既然一路挺了过来,那十有八九就不得死。”

  “我又不是那老人参成了精,走快了几步,就能给人续命!”

  小兵见他骂骂咧咧的,拳头紧了紧,到底没有造次,待他进去了,一个转身,便在门口守着了。

  段怡瞧到这里,心中的一颗大石头终于落地。

  到了这里的一日,比她上辈子一辈子都过得精彩,那是喘气都怕太长了耽误事。如今重担交了出去,竟是觉得全身上下哪哪都疼了起来。

  整个骨头架子,都像是被颠簸散了一般。

  大腿的内侧,火辣辣的疼,想来是骑马太久,被磨破皮了。

  但是……段怡低下头去,看了看自己的衣袖,上头的泥水,红彤彤的,像是穿了一个红色的护臂。这血都不是她的,而是那个女杀手的……

  段怡想着,眼前一黑,一个倒葱,从马上栽倒下来。

  再次醒来地时候,天已经大黑了。

  “姑娘,你醒了!你回来的时候,跟个血人似的,可把奴吓坏了。你走了之后,江妈妈骂骂咧咧地,恨不得飞出去,把你给抓回来。”

  段怡看了看眼睛絮絮叨叨的小姑娘,她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脸蛋儿圆鼓鼓地,仿佛两颊里藏了瓜子。眼睛红彤彤的,见着她醒来,一脸的欣喜。

  想来这是她身边贴身伺候的侍女,至于姓名,一无所知。

  “姑娘饿了没有?”那侍女站起身来,又是噼里啪啦的一阵絮叨,“我不知道您什么时候会醒来,便把鸡汤罐子放到屋子里的小炉子上煨着了。”

  “还讨了那大厨房的陈婆子一通好骂,说什么顾家可没有姓段的娘子,也没有叫知路的女婢。夫人离家,都是多少年前的陈年旧怨了,还拿出来说嘴!”

  见段怡一直没有回话,那个小姑娘将倒好的鸡汤往桌子上一搁,有些讪讪地,“姑娘,是不是我话太多,你不高兴了。唉,我也就是这么一说,顾家发生了这般大事……我们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

  段怡不动声色的摇了摇头,“就喜欢听你说话。”

  你不说话,我怎么知晓你叫知路,又怎么知晓这段怡到底是个什么处境呢?

  那叫知路的女婢一听,顿时欣喜起来,她两眼笑得弯弯的,端起了鸡汤,拿起了勺子,一勺一勺的喂了起来,“姑娘前不久才出了痘,在那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京城里却是连句问话也没有……”

  段怡仔细听了许久,方才从这知路嘴中,知晓了个一二三四。

  如今乃是大周端瑞十三年,天家姓陈名宏,信奉天下若全是诸侯,便无诸侯之语,大肆分封。国中各道,均由节度使掌控。

  她如今所处之地,那是剑南道的锦城。

  若说这剑南道,就不得不提起两个姓氏。

  这打头的一个,便是段怡的这个段字。

  段怡的祖父段文昌,少年得志,不足弱冠便高中状元,且又被豪族卢氏嫡女相中,打铁自身硬不说,还有岳家助力,从此平步青云。时至今日,已经官拜三师,人人尊称一声段相公。

  这段相公样样都好,就是儿子段思贤不好。

  卢氏烧香拜佛十个月,硬是生出了一个瓜娃子。

  那是要啥啥不行,只有脸蛋行,被戏称为京都第一美男子。

  虽然痛心疾首,但段相公眼珠子一动,小算盘一打,靠脸吃饭,那不也是饭么?

  于是果断让儿子尚了惠安公主,本以为有了皇粮段思贤终身有靠。

  可不想惠安公主生第三胎时,不幸难产而亡。

  段相公呜呼哀哉,段思贤哭爹喊娘,又续娶了剑南节度使的女儿顾杏做填房。

  而她段怡,便是这段思贤同顾杏生的头一个女儿,在段家排行第三,人称段三娘。

  按说她父族母族皆荣耀,不应该孤身一人在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