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两笙
三人合力数钱,最终得出来的钱数是两钱银子整数,外加两百文铜钱。
这个数让宋昌永和宋红玉兄妹高兴不已,初心面上虽然担心,但心情还算不错。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总算是挣到了第一笔钱。
尽管这其中还要刨除成本,但对初心来说,这点成本其实很小。
毕竟她有随身仓库,大多数的东西都可以从随身仓库里拿出来,只不过为了掩人耳目,需要从外面定时购入一些食材。
“这还是是头一天,知道咱们店的人少,等时日长了,生意肯定比今天更好。”
宋红玉有些激动的想着,同时感叹说,“到底是县城,比镇上的人多多了,还舍得花钱。”
先前原主在镇上摆摊的时候,一碗馄饨只买五文钱,来买的都是家境宽裕的,所以每日生意有限。
为此原主还做了便宜管饱的包子和馒头,才把生意渐渐做起来。
初心给馄饨定价的时候,宋红玉本来还觉着定高了,没想到县城里的人根本没觉着价高,反而个个都吃的很满意。
宋红玉想到明天还会是这种火热场景,不由看向宋昌永,“四哥,你今天还回去吗?”
宋昌永想都没想,摇头说,“我一走,你跟娘两个人肯定忙活不开,再等两天吧。”
本来宋昌永是打算忙过开店这天,就回去照看田地,顺便再进一趟山,看看自己弄的陷阱里有没有猎物。
可照今天的情形来看,他这一走,他娘跟妹子两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初心是打算给店里招一个帮工,毕竟宋红玉年纪还小,才十三岁。
这个年纪放到现代,也就是刚上初中的年纪,加上宋红玉身体还没养好,也不能拿她当同龄人来看。
只不过这话初心暂时没说,她打算看看明天情况,到时候再说招人的事。
早饭吃的晚,午饭初心就放到未时初才做,吃过饭,三人就休息了会儿。
晚上吃过饭早早休息,次日一早照旧是卯时就起了。
与昨日相比不同的事,今日店门刚开,就涌进来不少食客,基本都是昨天的来过的客人。
一家三口开始忙碌起来,分工明确,稳重不乱。
这种忙碌一直持续到辰时三刻,关门的时间照旧跟昨日一样。
处理完所有后续的事情,初心才让宋昌永把钱匣拿到房里。
数完铜钱,发现比昨日要多出了二三百文。
初心便趁机跟兄妹二人说,打算给店里请一个帮工。
“我打算下午就去牙行,让那边帮忙找一个有经验的人,这样老四也不用天天留在店里,只需隔两三日来一趟,来的时候还能顺便从张屠户家带些新鲜猪肉来。”
对此宋昌永倒没什么意见,他觉得请帮工也是好事,这样他不在的时候,他娘和妹子也不至于忙不过来。
至于宋红玉,她对自己有清楚的认知,知道凭自己一个人,就是纯纯帮倒忙,因此也没有说什么。
中午一家人吃过饭,初心和宋昌永母子俩就出门去牙行了,留下宋红玉一个人在家。
牙行那边答应第二天就送人上门,保管符合初心的条件。
宋昌永便又在县城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正忙的时候,牙行那边把人领了过来。
对方年纪五十上下,看着很是精神干练,衣着也干净的很。
初心留下人,让对方先试一天,回后厨的时候,特地告诉宋昌永好好观察。
妇人先跟着宋昌永熟悉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就上手了。
干起活来比宋昌永来要麻利,一个人几乎能顶两个人用。
等早上忙完,关了门后,妇人又主动找活干,收拾桌子,清扫地面,然后到后院帮着洗碗。
趁妇人洗碗的功夫,初心把宋昌永叫到一边,问他的意见。
“我觉得行,这个大娘干活利索得很,话也不多。”
初心其实也满意,于是便留下了妇人,让她明天开始就来正式上工。
宋昌永是中午吃过饭才回村,先去还了车,还车的时候还特地给人送了一些从县城买的吃食。
到底白用了人家几天车,什么都不表示,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回到家,天色已经变暗,宋昌永也就没进山,打算第二天再去。
这会儿厨房里还有人在用,宋昌永就打算先回房,结果被刚从屋里出来的周氏给叫住,打听他这几天在县城忙什么。
初心搬到县城的事根本瞒不住,况且她也没想瞒着,所以在初心进城第三天,其他三房人就知道了。
除了在背后嘀咕初心是不是另外藏了私房钱外,也没有人担心初心和宋红玉在县城过的好不好。
这次宋昌永进城,一去就三天,难免引人猜测。
周氏找宋昌永打听,也是想知道初心在城里生意做得怎么样。
要是生意好,逢年过节,少不得带上儿子去看望看望。
可惜宋昌永嘴巴严实,根本问不出什么。
恰好厨房空出来,宋昌永借口要做晚饭,哪怕周氏要留他吃饭,他也当没听见。
气的周氏直跺脚,回房就跟宋昌学抱怨,说宋昌永一点儿不尊重她这个大嫂。
宋昌学听了,也只是让她少折腾,家都分了,往后就好好过自家的日子,别总望着别人。
周氏白他一眼,没好气的说,“我就知道我嫁的是个没出息的种,那是你娘,又不是别人,再分家,咱们谷子也的喊她一声奶奶。”
宋昌学闷头吃饭,懒得跟她扯这种官司。
次日宋昌永进了趟山,在他做好的陷阱里发现了几只猎物,其中两只野鸡快要死了。
宋昌永把猎物带回家,然后去地里看了一圈,回去就把猎物拿到镇上张屠户家换钱了。
距离下次进城还有两三天时间,这些猎物估计中陷阱有几日了,再放下去宋昌永怕放死了,等两三天后再带进城里就不新鲜了。
干脆换成银子,等过两天陷阱里有了新鲜猎物,再带到城里去。
宋昌永在家呆了两日,直到进城头天下午,宋昌永去山上陷阱里看了眼,发现里面有两只野兔。
宋昌永把野兔带回去仔细照顾,第二天天不亮,就推上头天借的车上了路。
路过镇上时,找张屠户家拿了定好的猪肉,一路进了县城。
到达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有一会儿了。
店里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宋昌永走后门进去,看到店里只剩下几桌客人。
宋昌永便把猪肉放到水井旁,又把兔子扒了皮,顺手把沾了血的皮给洗刷干净。
等店里客人都离开,收拾好关上店门的时候,宋昌永也把兔子皮也晾上了。
多了一个帮忙的人,初心就让刘大娘先回去了。
客人吃过的碗和勺子都堆在一个大木盆里,宋昌永帮着抬到院子里,主动挽起袖子打水洗碗。
初心则过去看了眼还在滴水的兔子皮,“这兔子皮毛色好,回头可以给红玉做冬衣里子。”
宋昌永就说前几日回去的时候也打到了一只兔子,只不过毛色比较杂,又受了伤,就干脆卖给张屠户了。
说着,又问起这几日店里的生意怎么样,可还忙得过来。
宋红玉抢着说,“亏得请了刘大娘,她一个人能顶两三个人用,娘还说过段时日给刘大娘加工钱呢。”
宋昌永不由看向初心,见她点头,心中的喜意更甚。
店里生意好,挣的银钱就多,往后也不用担忧生计了。
宋昌永又说起家中田地里的庄稼,“过几日田里的稻谷就该割了,等晒好了,就跟地里的粮食一起运到县城来。”
“行,庄稼收上来,你就住到县里来,到时候我有别的事安排你去做,至于家里的田地,你可以佃给别人种,租子可以少收些,别让地荒废了就行。”
初心从没种过地,但自古以来从没见过种地发家的,都是勉强糊口而已。
除非是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和改良后的优良品种,加上大规模种植,才能有盈余。
不然像古代这种落后生产力,也只能说是辛苦一年,保一家人吃喝而已。
宋昌永在县城住了一晚,次日一早才赶回去。
等下次进城,就得是稻谷和粮食收上来后,运上粮食一起进城了。
初心这头,在宋昌永离开后的第四天中午,吃完午饭就去车行租了辆车,然后赶往镇上张屠户家去拉定好的猪肉。
这个时代的猪肉大多都是黑猪,带着一股臊味,一般需要用很重的配料,才能掩盖本身的味道。
用黑猪肉拿来做馄饨馅,其实不是很好的选择,所以初心从来都不会用。
之所以按时定肉,也只是为了明面上掩人耳目而已。
专门放食材的房间钥匙只有她有,平时也只有她进入,里面放了什么,不光宋昌永不知道,就连天天住在一起的宋红玉都不知道。
自然这两人也不会想到初心平时用来做肉馅的猪肉,全都是从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高品质白猪肉。
面粉同样也是从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从农家收上来的面粉颜色发黄,跟随身仓库里精加工的面粉对比起来,就像是陈面粉一样。
正是初心用的材料都是随身仓库里拿出来的,所以她做的馄饨皮,才会那么白嫩透亮,肉馅的味道也是鲜美弹牙,没有丝毫的异味。
不过单单就面粉的味道而言,初心还是更喜欢农家收上来的发黄的面粉,味道更香,一般这种初心都留着自家吃。
来到县城的这段时间,成天不是白米饭就是手擀面或者面疙瘩,肉也吃得多,偶尔初心还会拿一些鱼虾出来。
伙食吃的好,宋红玉的脸色都肉眼可见的变得红润许多。
到了镇上,初心直奔张屠户家的猪肉摊,下午买肉的人少,所以张屠户基本不在,都是他家里人看着摊子。
恰好今日留着看摊的人是张屠户的儿子,年纪跟宋昌永差不多,但长得圆乎乎很面善,看着就喜庆。
因是提前就说好的,所以张屠户的儿子看到初心后,喊了声婶子后,就去后面搬猪肉。
张屠户的儿子瞧着有一把子力气,半扇猪肉一个人就能抬起,看着并不是很费力的样子。
“婶子,这猪肉给您放哪儿?”
初心给他指了指身后的车,“帮我放到车里吧。”
张屠户的儿子扛着半扇猪肉,轻轻松松,帮着把猪肉放到车上摆好后,又接过初心给的银子。
找钱的空档,张屠户的儿子状似不经意的问,“怎么就婶子一个人忙活,平时不都是四哥跟红玉帮您吗?”
原主跟张屠户一家合作多年,算是老相熟了,张屠户的儿子年纪比宋昌永要小上几个月,所以一直跟着宋红玉叫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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