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越流歌
好吧,刚说了托大佬的福,不能这么快就过河拆桥,沈丽姝只好给东道主也夹了一筷子。
几人都开始认真炫饭,赵曦完全没注意到眼皮底下的这一幕。
他们吃牛肉的蘸料,都是小郎君今年新推出的麻酱,专为牛羊肉而准备。
当然吃不惯这口的也可以继续要辣酱或者清淡的蒜蓉酱,不过在座的四个人都很能接受新事物,别人犹豫犹豫觉得是黑暗料理的麻酱,他们从一开始就发现了它和牛羊肉的绝美搭配。
但也因为口味太包容,什么酱料都爱吃,赵宗霖庄子上的厨子便把店里的各种小料都准备了起来,现在每人跟前都有好几个小碟。
唯一的例外是年纪最小的沈四弟,沈丽姝怕他肠胃受不住,不让他吃辣。
赵曦吃着姝阿姊亲手夹的牛肉,蘸着她调的酱料,觉得比过去吃过的都要鲜美,开心之余,又开始吹他姝阿姊的彩虹屁了,“说起来,如今常吃的锅子,还是从阿姊店里学的。以前只知道吃兔肉,也没有这么香还这么丰富的蘸料,换一碗蘸料便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风味,很是新奇有趣。果然要论巧思,没人比得过阿姊。”
沈丽姝深以为然的点头,“喜欢你就多说点,啊不,是多吃点。”
果然如赵宗霖的预测,这顿不可多得的牛肉火锅,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
寒冷的冬夜,几个人围坐吃着热腾腾香喷喷的火锅,期间言笑晏晏,气氛过于安逸,一不小心都吃得有点撑。
于是饭桌撤下去了,紧接着立刻上了茶水点心和瓜果给他们消食解腻,沈丽姝也被曦哥儿拉着继续高谈阔论、谈天说地,如此又过去了近半个时辰,不得不向热情过度的曦哥儿表示歉意,准备起身告辞。
再不回去,她就要忍不住伸懒腰打哈欠了。
也不知道这几人包括沈四弟,哪来这么多的精力,始终神采奕奕。
就她一个人吃饱后容易犯困吗?
反正她是困得不行,必须洗洗睡了。
然而正要向身为庄园主人的大佬辞别,却先听到了对方的挽留,“夜幕已深,出门不安全,姝娘和小弟不如在这小住一晚,等明日再回去?”
沈丽姝:……
敢情不让曦哥儿今天就跟她回去参观,是在这里等着他们呢。
大佬你敢不敢换个理由,这未免太敷衍了!
但最后,沈丽姝还真被这不走心的理由挽留下来了,因为大佬说他这庄子挖了汤池,从另一处引来了正宗泉水:“已经让人安排好了,随时可以去泡汤解乏。”
沈丽姝:……
这谁顶得住啊?
她虽然也算小有资产,有房有地不够,还要打江南园林的主意,但是再给她十万两银子,她也不敢做温泉庄子这种美梦,因为这是顶级贵族才能有的奢侈享受。
而现在梦寐以求的奢侈体验就摆在眼前,她能怎么办?
当然是答应他啊。
于是大佬一句话,让沈丽姝立刻为他夜不归宿,迫不及待直奔温泉池。
人家都大手笔的建温泉庄子了,当然不会只有一个汤池。
而且是为了避嫌,这里的男宾区和女宾区分别在两个方向,中间至少隔了几百米,沈丽姝很放心的把沈四弟交给大佬安排,自己头也不回的去享受了。
反正小家伙已经被大佬见面就送金项圈的大手笔震住了,特别喜欢这个大方善良的大哥哥,哪怕他看起来凶凶的。
大佬轻描淡写的一句已经安排好,那就是宾至如归,无一处不妥帖,女士专用的汤池有美容养颜的花瓣和牛奶,泡完澡后换洗的衣服比沈丽姝身上穿的都更加精致讲究,还有养肤的香膏和养发的头油,以及一个笑容甜美的小姐姐。
“丹露?”沈丽姝惊讶问。
“见过小娘子。”丹露微微福身,才抬头高兴道,“管家知道我跟小娘子认识,特意派我来伺候小娘子。”
被伺候洗澡什么的,沈丽姝是想拒绝的,可是去年在船上的那么多天,丹霞小姐姐除了亲身上阵给她搓澡外,帮她洗脸穿衣梳头这些事是做顺了的,而她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身体却很诚实的迅速习惯了小姐姐的服务。大概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沈丽姝拒绝的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算了,泡温泉怎么能没有小姐姐做SPA呢。
于是沈丽姝就在小姐姐温柔贴心的服务下,美滋滋泡了半个小时温泉。不过她也只是让丹露帮她捏捏肩和手,放松一下肌肉,再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时间过的飞快。
只有一点,沈丽姝很艰难的忍住了,没有去问丹露为何会在庄子上。反正只要她装死到底,就没有人能叫醒她。
把身上的火锅香味和疲乏一起泡掉,沈丽姝起身换上备好的衣服,里面的衬衣是真丝质地,轻薄柔软,上身就舒服得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于是直接让丹露带她去了客房,“帮我同你们公子说一声,更深露重,我身上实在疲乏,禁不住先歇下了,还请见谅。”
丹露接到的命令就是伺候好沈小娘子,一切按小娘子的吩咐,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点头:“好的,我带小娘子过去安置。”
沈丽姝回到为她准备好的客房,沈四弟已经躺在床上了,大概也跟她一样泡过舒服的澡,换了身同样精致华丽且合身的新衣裳。
虽然很舒服,旁边还有嬷嬷温柔耐心的哄着,可没见到亲人,小家伙还是顽强的不肯闭眼睡去,此时眼泪都困出来了,终于看到沈丽姝回来,抬起头奶声奶气的换道:“阿姊!”
还不等阿姊回应,轮到不行的沈四弟已经闭上双眼,一秒入睡。
沈丽姝入睡功力也半点不输,熄灯上床,摸摸小弟睡得软乎乎的小身子,旋即闭上眼睛安然入眠。
大佬的庄子上虽然没有火炕,但因为不差钱,屋内烧的都是传说中的银丝炭,无色无味,使用量大,也能达到让室内温暖如春的效果。
这让换了个地方的姐弟俩十分安心,挨在一起睡得香甜自在。
第二天起来,姐弟俩又在大佬的热情邀请中,留下用了顿丰富无比的早餐,这才把期盼不已的曦哥儿和大佬一起请到了自己家。
老五家最宝贵的侄女和侄子一夜未归,即便知道姐弟是去相熟的公子那做客,昨夜也有人过来通知他们,但是沈大伯沈二伯还是有些不放心,大早上就轮流抱着手炉守在门口观望,远远瞧见有马车从对面过来,忍不住招手大喊,激动的声音没传过去半分,反倒是把庄子里的人包括猫猫狗狗都喊来了。
兴冲冲带头下车的赵曦还没见过这场面,一时愣在那里,沈丽姝见状故意打趣道:“怎么受宠若惊啦,连我们家的雪团和初一都这样热烈欢迎你呢!”
雪团激动是因为它的铲屎官还在马车里,比他们晚了一步被大佬抱下来的;而初一大概是看谁来都这么开心,使劲围着马车转悠。
赵曦回过神来,解释道,“我只看过阿姊画的初一小时候,没想到它一下长这么大,雪团倒是跟画上的一样可爱。”很有经验似的蹲下招呼,“雪团,初一,过来,我给你们带了好吃的牛肉和骨头。”
话刚落音,便有人从后头拎了个精美的食盒过来,却不是给赵曦,而是递给了沈丽姝。
这是昨天说到来她家参观时聊起的,沈丽姝是个合格的铲屎官,在朋友家吃到了难得的牛肉,便忍不住想给狗子打包点牛骨头磨牙,没想到主人家如此客气,大手一挥给准备了几根满满带肉的牛骨头,够初一磨半个月的牙了。
小猫也有没放盐的牛肉可以吃。
沈丽姝一边手把手教曦哥儿如何亲近小动物,并安全的给他们喂食,一边语气轻松的给伯父们介绍客人,“大伯二伯,程公子你们见过的,这是他家中一位弟弟,近两年因为学业繁重来得少了,其实是一块玩惯了的,待会我带他们逛逛庄子就成,你们就不必守在这里了,都忙去吧。”
她都把五分轻松故意表现成十分了,沈大伯沈二伯面上却还是有些迟疑。
程公子他们是知道的,可他这位第一次见的弟弟,看着年纪不大,着实是气派逼人,后头跟着的护卫一眼竟数不过来,可把出来门口迎侄女和侄子的他们惊吓住了。
两位伯父习惯了有什么说什么,此时便也问了出来。
沈丽姝解释道:“这是因为曦哥儿乃家中独子,宝贝得紧,而且他小时候险些被拍花子骗走,所以他但凡出门,身边少不了保护的人。”
愉快投喂小动物的曦哥儿听到这话还不忘附和,“对对,阿姊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不用对我客气。”
沈丽姝:……
她还真没想当这个救命恩人,那时只想远离麻烦来着,要不是担心见死不救遭报复,以及内心实在过意不去,可能他们的命运都跟现在南辕北辙。
听到救命恩人,沈二伯想起来了,“对,我记得姝娘早年间救过一位被拍花子盯上的小公子,当时我们家大路还跟在旁边。”
因为那件事,儿子和堂往兄弟们还被分到不少酬谢金,后来姝娘开烧烤店,他们几兄弟主要靠这笔钱入股,从此分红都比工钱和奖金高,让他们在短短几年内攒下了一大笔钱进城买房。
沈二伯他们当时只知道孩子们救了人,对酬谢金的事一无所知,因此也不是很在意。
隔了很多年后,二堂哥沈大路才在父亲跟前偶然提到这个,说这才是他们能入股烧烤店的原因,沈二伯才真正将这事记在了心里。
沈大伯同样知道这事,记忆就远不如沈二伯清晰了,恍然点头:“是有这么回事来着。”
这下他们彻底放心了,原来是姝娘救过的小公子,虽然派头大了些,有点高不可攀的意思,但应该也不用太紧张,还是像姝娘说的,把这里交给她,他们去忙自己的。
沈丽姝目送伯父们安心离开的背影,也就更加专注的招待曦哥儿了。
他跟他亲爱的十八哥哥,还真不愧是同一个祖宗生的,放着御园里那么多珍贵动物和牢底坐穿兽不去宠幸,反而沉迷于他们家品种并不如何珍贵的猫猫狗狗。
清粥小菜就这么吸引他们这些天潢贵胄?
吐槽归吐槽,看着自家的小动物如此有出息,沈丽姝还是忍不住炫耀起来,“你们可能想象不到,初一还没成年,也从来没人教过它,但它已经会自己出去打猎了!”
“真的吗?”
就连没怎么说话,只静静看着他俩交头接耳的金主爸爸,都搭了下腔:“初一猎到了什么?”
“一只狍子,大伯说有这么大!”沈丽姝没见过,努力的给他们比划当时的场景。
大佬挑了挑眉:“猎到了狍子?”
“对,是不是很厉害?”
大佬意味不明的赞了句,“能在京郊猎到狍子,确实天赋异禀。”
曦哥儿则是海豹式鼓掌,“确实很棒,想来初一是天生的猎犬,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带它打一次猎。”
有了这么个捧场王,沈丽姝也就顾不上琢磨大佬那句话,跟曦哥儿热火朝天讨论起来,表示她现在最期盼的就是初一能给她猎只兔子回来,然后话题又发散到冷吃兔、烤兔腿、麻辣兔头。
聊到吃的她可就不困了,曦哥儿也一样,从小就是个吃货,否则他当年也不会险些被人有机可乘了。沈丽姝于是又拉着他们去书房,现场写了几个方子送给曦哥儿,里面有他们酒楼最新的菜谱,也有送给青娘店里的小蛋糕做法。
酒楼新菜谱而不是招牌菜谱,曦哥儿和大佬也都是值得信赖的人,沈丽姝这才舍得送方子。
曦哥儿现场收了喜欢的礼物还不满足,又趁机打劫了沈丽姝一叠画稿,最后才在他十八哥哥的催促下,依依不舍离开姝阿姊家。
沈丽姝也有点不舍得了。
倘若曦哥儿未来荣登大宝,她的庄园绝对跟着身价倍增,而且这种好事,有生之年能来一次她就足够幸运了,她不敢再奢望下一次,遂十分殷勤相送,不仅跟伯父们一起将贵客送出大门,还独自追在马车旁、跟把头伸出来的曦哥儿继续没完没了道别,如此又送出了几十米远。
沈丽姝倒也不是真这样难分难舍,主要是曦哥儿上马车了,金主爸爸却不知道怎么想的,带来了他的爱马,一匹相当丰神俊逸的汗血宝马,准备骑马回京的架势。
骑马就骑马,她也没意见,可是一直牵着不上马是几个意思?
大佬不上马,沈丽姝也不好撇下他转身回家,只能硬着头皮相送,磨磨蹭蹭走了几十米,她不烦马都要烦了。大佬终于翻身上马,姿势很帅,沈丽姝也露出标准笑容,准备来个最后的告别,却见逆光坐在骏马之上,帅得宛如天神的金主爸爸,冷不丁扔下一句话,“我先送曦哥儿进宫,晚些回来。”
沈丽姝:??!!!
此时此刻,她只想求一双没听见这句话的耳朵。
第169章
摊牌了,又没完全摊牌。
沈丽姝到底是没能选择性失聪, 也失不了忆。
于是大佬扔下一句信息量爆炸的话拍拍屁股走了,留下她在那风中凌乱,之后的一整天都心不在焉, 努力分析着他的用意——究竟是不小心说漏了嘴, 还是到了摊牌的时刻?
沈丽姝越分析越绝望,如果他是这种口无遮拦的人, 那从一开始就瞒不住。
她跟老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可那些年抽丝剥茧也没能盖棺定论,直到近些年才在他们那越来越不走心的掩饰中,那些猜测才真正确认下来。
说到底, 只有大佬他们主动掉马甲, 意外什么的根本不存在。
那么大佬说送完曦哥儿就回来, 意思是来找定她了?
沈丽姝立刻改变策略, 一向迷信科学的她开始在心里求神拜佛, 希望大佬被事情绊了来不了, 或许干脆就忘了甚至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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