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小娇媳 第67章

作者:清知许 标签: 甜文 穿越重生

  沈婉枝刚才只顾着抱他,都忘记他在风雪中回来,退开一点才看到他大衣上沾的雪花已经开始融化,虽然沾不湿里面的衣服, 还是催促的说一句, “先脱衣服。”

  陆云琛听罢嘴角勾起一丝坏笑, 眼眸都是思念的宠溺, 宽厚的手掌强悍又霸道的扣着她的后腰,把人按进自己怀里,低眸浅笑的看着她问,“媳妇儿这么急?”

  沈婉枝的脑子腾一下就被电了一下似的,所有的柔情蜜意都被这个不正经的男人冲散,咬着牙捏着拳头猛的就给他的胸膛一粉拳,“你怎么这么讨厌。”

  陆云琛双手扣在媳妇的细腰上,喉结忍不住滚了滚,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又极尽温柔的讨好着,“媳妇儿我错啦,曲解了我可爱媳妇儿的关心,该打,不然再给让你打一下?”说着牵起她的小粉拳又往自己胸口捶了一下,然后又放在唇边亲了亲。

  沈婉枝已经不想搭理他了,男人亲完之后乖乖的赶紧把军大衣脱了,然后在水槽旁抖了一下才挂到一旁的衣架上,才走过去揽着沈婉枝的肩膀,把她拥着坐在沙发上,又去把提回来的两大袋东西打开,然后一样样的摆出来。

  先拿出来的是一套衣服,是当地民族的裙装。

  “媳妇儿,这是送给你的。”陆云琛记得沈婉枝上一次买了一双乔鲁克靴,家里也增添了好多具有民族特色的手工品,猜测她应该喜欢这些,所以这一次出去特意找到了一家以前帮过的老乡家,出钱买了一套当地的衣服。

  “是什么啊?”沈婉枝知道陆云琛很喜欢给她准备礼物,从结婚开始,总是会有出其不意的礼物,而且审美特别不直男,就像手上的梅花手表一样,一开始她只觉得好看。

  后来两人的手表摘下放在一块,她才发现两个手表是一个牌子,而她的事中心有个红色小梅花,他的是原色梅花,摆在一起一看就像情侣手表一样。

  还有各种漂亮的头绳,一些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儿,总之他好像是个挺有仪式感的人。

  陆云琛捧着布包坐到媳妇儿身边,“打开看看。”

  沈婉枝双手解开,发现竟然是一套衣服。

  “哇,好漂亮。”

  “喜欢吗?”

  “喜欢!”沈婉枝终于能理解老公送包包的开心的,抱着陆云琛的脖子就送上一个亲亲。

  他真的很懂自己的喜好。

  陆云琛买的衣服是当地柯尔克孜族的衣服。

  这是一个随逐水草而居的民族,夏天他们居住毡房,冬季就会搬到气候较暖的山谷地带所筑的四方形土屋内居住。

  民族服饰的特点就是具有草原牧民和本民族服饰特色。

  喜欢用牲畜的皮毛和毛织品作为衣饰原料。

  女性是以裙装居多,柯尔克孜妇女多喜爱红色,白色和蓝色。

  布料衣服缝制很简单,后世生活条件好了对高级衣服缝制有讲究,袖口和对襟处会钉银扣。

  下摆裙子就会宽绣带或着用绸料迭成多褶,再制成圆筒状,上端束在腰间,下端就镶制动物的皮毛。

  冬季为了抵抗寒冬会在内里加棉絮。

  这个年代的衣服相对没那么奢华,但非常具有民族特色,而且是喜庆的红色冬裙,陆云琛还准备了一顶动物皮毛的圆顶帽子。

  “冬天你就可以不需要用围巾裹着耳朵了,这边风大,线绒再密实也过风,戴上这个帽子可以遮住你的耳朵。”男人说着拿了帽子替她戴起来。

  她的脸小,正好把耳朵遮盖的严严实实。

  “好看吗?”沈婉枝两只手搭在耳朵两侧,眼眸往上抬问给自己戴帽子的人。

  见男人只笑不说话又扶着帽子朝水槽旁的镜子前跑,想亲自看看。

  陆云琛清冷轮廓随着她可爱的动作又浮起轻笑。

  好看,非常好看,他发现媳妇儿真的很适合这种毛茸茸的东西,因为她本身就是好看又可爱的,可爱得像在雪地里打滚的雪狐。

  沈婉枝照了镜子发现太好看了,而且这种帽子真的很暖和,到时候出门滑雪就可以戴这个了,肯定不冷。

  她看了一会儿又跑回来抱着陆云琛撒娇,“陆团长,我可以穿这个出去吗?”她想穿这个出去。

  “怎么不可以呢?”他买回来就是给她穿的,“你上次去集市没看到当地很多人穿吗?”

  看到了但是没有这个华丽,这个过于华丽,佩饰虽然没有后世那么繁琐,但是当地的绣工是全部展露,大红色的外褂白色内衬,绣满了当地特色的花纹,加上动物皮毛非常奢华的感觉。

  别怪沈婉枝一个现代人如此谨慎,实在这不是一个清晰明了的时代,先不说一句话不对都容易给你扣帽子。

  就是别人在谈的对象,晚上要是在隐蔽的地方拥抱一下都会带红袖章的抓住说男方耍流氓。

  穿过于华丽的衣服就更不行了,那是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

  其实后世的时候她大概了解过一些,更多的是有人故意拿着鸡毛当令箭。

  但都是普通的人,也无法与时代抵抗。

  “看到了好像都更简单一些。”

  “因为这种衣服也要分的,平时要干活这种肯定不会穿,遇上过年就会穿了。”还有陆云琛没有告诉沈婉枝因为条件不好,这种衣服也不是人人都穿的起,很多都是结婚才穿,结婚之后就脱下来放着等着重要的日子在穿。

  “是吗?那我过年就穿。”女孩子都是爱美的,这个时代选择很少,既然可以穿漂亮衣服自然也不会拒绝。

  “明天穿也可以。”

  经过陆云琛讲述,沈婉枝才知道因为这边是边疆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并不像别的地方,因为穿着有别的原因会被人指指点点,集市上时常有各民族的女孩子穿各色的民族服装。

  还有这边的少数民族委员会过年的时候还会组织当地的民族来驻地慰问演出,到时候来表演歌舞的女孩子全都是盛装出席,维族的,哈萨克族……

  都是穿着自己最华丽的衣服,表演最欢快的舞蹈。

  这边的兵团和外面的也有差别,是留下来建设当地的,不是单纯驻军,要担任保护和建设的作用。

  几十万的战士和知识青年留在这里,改变这片土地,上面也十分重视,下面人也很团结,很少出现轻事重报,小题大做的问题。

  所以这边虽然日子苦,环境差一点,但相较于别的地方却是生活氛围更轻松的。

  他还说因为这里的人都能歌善舞,热闹的时候时候都不是跳独舞,而是会架起火堆,邀请所有的人一起载歌载舞。

  “每年过年的时候可是驻地那群战士开心的时候,军需处那边也会安排食堂这边按人数杀羊,大家围在一起吃烤全羊。

  一个连队一头羊,大概也有一百多斤,虽然不至于吃够,但是吃饱没问题,还有羊肉饺子。

  当然他们最开心都不一定是吃羊肉吃饺子。”

  沈婉枝听完都能感受到过年的气氛了问,“最开心的是什么?”

  “最开心可能是篝火旁全是年轻漂亮的姑娘在跳舞,她们热情好客,年轻战士们也喜欢和她们一起载歌载舞。”陆云琛想到以前听说的趣事,忍不住和沈婉枝分享,“以前我才刚过来时候听战友给我们讲班长的事情,那个班长不懂这边的习俗,以为这种歌舞表演是联谊,跳完舞就要安排相亲,所以第一次参加的时候那么冷的天还特意跑回家洗了澡,换了新军装。”说着指了指军装的口袋,“还朝战友借了一支钢笔別着。”

  “信心满满的去了,回来之后才知道少数民族不和外族通婚。”当时被大家笑了好久。

  陆云琛说完就感觉自家媳妇儿眼神变了变,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陆团长微愣一下,虽然他的媳妇儿又乖又温柔可爱,但那个眼神总让人莫名觉得有点怂,伸手就要抱她,“媳妇儿,怎么了?”

  沈婉枝拿过软垫塞到他怀里,不让他抱,清丽的脸庞像裹着一层淡淡的秋霜似的,轻哼了一声,“陆团长好有福气哦。”

  作为已婚男人陆团长非常有自觉,想都不用想,这话绝对不是真话。

  赶紧把怀里的软垫扔开,强行捞过媳妇搂进怀里,语气放软,“能娶到我媳妇儿这么温柔善良,漂亮聪慧的人,自然是有福气。”

  沈婉枝对于他给自己戴的高帽子,抿唇不语,就只哼。

  男人也跟着她轻哼,不过哼完又偏头轻咬她的耳朵,“哼什么哼?还不服气了?这么好的媳妇还不准我骄傲了?”

  还在生气的沈婉枝差点被他不要脸的话逗得破功,差点忍不住笑起来,赶紧又要推开他,一想到他也曾和别的姑娘载歌载舞怎么就感觉心里闷闷的呢?

  “陆团长和漂亮姑娘跳舞好玩吗?”

  陆团长:……??

  他这就不知道了啊,他也没跳过。

  沈婉枝见他不说话,气哼哼的跳下沙发就要走,还没起身就被人扣住了腰,然后手腕被握住,只感觉一股重力把她压倒在沙发的软垫上。

  愣神间男人英俊的脸庞已经在她眼前放大,接着他的头就埋进她的颈窝,灼热滚烫气息喷薄而来,低沉性感的声音带着点哑意落在她耳畔,“我没跳过舞,也不会跳舞,要问我好玩不好玩,就得问问我的漂亮姑娘愿不愿意教我跳舞?只有和我的漂亮姑娘跳过了,我才能回答你这个问题。”

第七十七章

  陆云琛闹了沈婉枝很久, 直到她答应他以后跳舞给他看,才被放开了。

  然后他又拿出了给沈婉枝带回来的一些坚果,松子, 大榛子, 还有马牙瓜子……

  沈婉枝看着一样样的东西摆满了桌子,走过去蹲下来一样样的扒开惊喜的问,“陆团长你们进山还能弄到这些?”

  “这是我们路过高山牧区和老乡换的。”当地少数民族依旧是游牧习惯, 所以一路能弄到好多山里的东西。

  “换的?用钱?”沈婉枝好像想不到用什么换。

  陆云琛伸手揉揉她的头,“用钱就是买,就不是换了。”是用一些猎到的小野味,野鸡野兔什么换的。

  其实也不是换, 是老乡们硬送的,因为二十年前几十万战士建设边疆,在这里开荒,修桥修路, 保护牧区。

  这些老乡见着解放军都当亲人, 一旦遇上家里有什么好东西都要拿出来赠送给他们。

  他们肯定也不能收他们的东西,可是不收基本就会被拦住不让你走, 所以他们也会回赠东西, 就相当于以物换物。

  陆云琛看媳妇喜欢这些东西,这次狩猎的时候就着重打了些小野味,老乡给东西的时候就主动换了这些。

  这才提了满满的一袋子回来,当然还给沈婉枝留了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没道理自己上山打猎, 自己媳妇还没一份的道理。

  而且这些小东西是不用交个驻地, 都是自己处理, 毕竟也不算多, 分不过来。

  沈婉枝看着堆满地上的东西,想着送回来的野猪,感觉把别人猪窝都给端了一样。

  这两天大家讨论的最多的就是陆云琛带着三团打猎有多厉害的事情。

  现在看着这些,发现他还真的很厉害,忍不住凑过去挽住男人的胳膊夸赞道,“要是在古代你做猎户都行啊,肯定那座山都被你承包了。”

  陆云琛回头看着她眼尾挑起笑意,眸底的温柔聚拢,宛如深幽静谧的湖面,“那我打猎,你织布,生几个孩子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这么想想好像也很好。

  沈婉枝头靠过去贴在他的手臂上,想了一下,好像也不错哦,“那你就要改个名字了。”

  “嗯?改什么名字?”陆云琛低头看着靠在自己手臂上的人不解的问。

  沈婉枝想到婶婶告诉自己陆云琛以前接地气的小名,逗趣的说,“肯定要符合你猎户的身份啊,我觉得陆三宝就不错!”

  “……”

  多少年没听到这个名字了,陆云琛猛的被自己媳妇这么一叫还愣了一下,知道肯定是婶婶告诉她的,倒不是讨厌这个名字,就是觉得一点不威风,小男孩的时候总有些奇奇怪怪计较,就不准别人叫了。

  当然男人也有些奇奇怪怪的计较,这名字被媳妇儿一叫,有种叫儿子的感觉,而且也感觉这个名字一点不威风霸气。

  沈婉枝发现陆团长好似有点害羞,忍不住“噗”的笑了一声,赶紧捧着他的脸不让他转开,“陆团长小名竟然叫陆三宝耶,好可爱!”

  陆云琛看着眼前的人一脸得逞的坏笑,只能无奈的勾唇,“调皮。”能怎么办?媳妇儿喜欢叫那就听听着呗。

  “陆三宝,三宝!”沈婉枝又使坏的凑在他耳边叫了好几声她的小名。

  她这么叫着,陆云琛初被叫小名的尴尬劲儿过了,抓着她的手腕压在腰上,让她坐在自己腿上,目光与她平视问,“喜欢叫啊?”小坏蛋真是欠收拾了!

  “喜欢叫啊,陆三宝!”沈婉枝完全没有察觉危险信号,说着还歪了歪头,有些挑衅的说,“好可爱。”